“诗”与“仁”
——论孔子诗教的哲学意义

2022-12-29 11:43许春华
关键词:诗教孔子道德

许春华,王 欣

(河北大学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作为中国哲学史上首位儒学家,孔子也是一位开风气之先的教育家,其中“诗教”是其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诗教”最早见于《礼记·经解》:“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朱自清认为,“诗教”是就读诗而论,是在告诉人如何理解诗、如何受用诗。参见朱自清《诗言志辨 经典常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7页。笔者认为,孔子诗教即指孔子及其弟子学诗、用诗、论诗,其中包括如何教诗、如何学诗、如何理解诗、如何用诗等。我们可以先看一下《论语》中诗学文献相关的两种比例:第一,从后来“六经”分别在《论语》中所占比例来看,“诗”(含“乐”)20条,“书”2条,“易”2条,“礼”“乐”的论述虽然较多,但因为涉及成书年代与《论语》的关系,无法给出明确说法,《论语》中没有反映“春秋”的痕迹[1](PP.82-87),可见“诗”所占比例最高;第二,《论语》中诗学文献20条,其中与诗教相关的有9条,占比45%。为方便起见,我们将孔子诗教文献逐一列出: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2](《学而》,P.9)

子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2](《为政》,P.11)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2](《八佾》,P.30)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2](《八佾》,P.25)

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2](《泰伯》,P.81)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2](《子路》,P.135)

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2](《季氏》,P.178)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2](《阳货》,P.185)

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2](《阳货》,P.185)

本文试图在回应上述两个问题的基础上,探讨孔子诗教对周人诗教哲学的变革,重新审视“诗”“礼”“乐”三者在孔子儒学中的思想关系,以“证立”孔子诗教的哲学意义。

西周至春秋时代,形成了一种诗教传统,“诗”成为周人贵族教育的重要内容。在《周礼》职官体系中,专门设立大师掌管诗教:“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以六德为之本,以六律为之音。”郑注:“六德”即“知”“仁”“圣”“义”“忠”“和”。疏曰:“先有六德为本,乃可习六诗也。”[4](P.1719)尽管汉唐儒家这种注疏有拔高之嫌,但仍可说明春秋时代“诗”之教学内容,已经成为贵族人格、德行培养的必要组成部分。再看另一则,楚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士亹就世子教育请教于申叔时,申叔时答曰: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礼,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5](《楚语上》,P.529)

从申叔时提供的贵族教育课程体系来看,包括“诗”在内的九种科目,都有明确的教学内容与价值取向,其中“诗”“礼”“乐”属相对独立的三项教学内容。这说明春秋时代的贵族教育,“诗”“礼”“乐”是三维的而非混融的。与《周礼》所云“六德为之本”不同,《国语》侧重于“诗”之“显德”,韦昭注:“导,开也。显德,谓若成汤、文、武、周邵僖公之属,诸诗所美者也。”[5](P.529)春秋时代的周人诗教,非常注重明扬圣贤之美德,以此塑造贵族世子的政治品格。

应该注意的是,随着春秋时代“礼坏乐崩”现象频发,贵族阶层的有识之士开始在“礼”“乐”之外,寻求更多、更新的精神力量,以维系周人天下的文化共同体。(4)许倬云认为,周人的世界,是一个“天下”;周人的政治权力,抟铸了一个文化的共同体。周人克商,又承认商人曾克夏。这一串历史性的递嬗,代表了天命的交接,代表了一个文化秩序的延续。这是周人“华夏”世界的本质。参见许倬云《西周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8年,第328页。春秋时代出现了一种大量引诗、赋诗的现象。(5)仅以《左传》为例,春秋时代《左传》共载称引诗180首140次,共载赋诗58首69次。参见俞志慧《君子儒与诗教: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考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5年,第139-178页。这种现象的独特之处在于:第一,从引诗、赋诗者的身份来说,引诗、赋诗者几乎都是周人的诸侯、公、卿、大夫;第二,从引诗、赋诗的场合来说,引诗、赋诗大多发生于朝聘、会盟、邦交、宴飨等重大政治活动中;第三,从引诗、赋诗的功能来说,引诗、赋诗引发了周人的政治观念和伦理观念,这种活动维系了春秋时代的政治秩序和伦理秩序。这说明引诗、赋诗活动并非是贵族阶层的附庸风雅,也不是为了满足自身的抒情、审美诉求,它源自于周人支撑文化共同体的需要。“诗”作为一种新兴的精神力量,已经进入了周人政治舞台的中心,成为维系周人天下的重要文化支撑,恐怕这也是周人诗教日益兴盛的原因。

孔子传承了春秋时代的诗教传统,但作为开风气之先的教育家,形成了独特的“《诗》《书》《礼》《乐》”教学模式,“诗”不仅由原初口耳相传的“柔性文本”,转换为孔子儒门必修的“刚性文本”。(6)“柔性文本”与“刚性文本”之说,参见美国汉学家范佐仁(Steven Van Zoeren)的《诗与人格:传统中国经解与诠释学》,转引自李淑珍《当代美国学界关于中国注疏传统的研究》,黄俊杰编《中国经典诠释传统(一):通论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11-212页。而且这种教学模式与教学内容,贯彻了孔子儒学的价值观念,是对春秋时代贵族教育模式与教学内容的一种根本“转变”,具体体现在:

第一,“诗”在孔门儒学教学体系中占据首位,是最为重要的教学内容。春秋时代申叔时论述的教学模式,包含九种科目的教学内容体系,“诗”仅是其中之一;从排列顺序来看,“诗”仅居第三位。在孔门儒学的教学体系中,“诗”居首位,是孔门儒学最重要的教学内容。从《论语》看,“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2](《述而》,P.71)。从孔门后学的出土文献《郭店楚墓竹简》看,“诗”亦居首位,《性自命出》载:“《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6](P.69)《六德》载:“观诸《诗》《书》亦在矣,观诸《礼》《乐》亦在矣,观诸《易》《春秋》亦在矣。”[6](P.49)对此,《史记》中亦有明确记载:“孔子以《诗》《书》《礼》《乐》教。”[7](《孔子世家》,P.1938)

第二,孔子对“诗”的删减与编撰。《史记·孔子世家》载:“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7](P.1936)按此文所载,“诗”通过夏、商、周三代的采风、收集,并没有做认真、细致的整理工作,“诗”之文本重复叠加在所难免。孔子所做的第一项工作“去其重”,即整理、编撰,并删减其重复者。(7)司马迁所说的这种“删减重复者”的工作,在秦汉时期并非个案,汉代刘向奉命整理皇家所藏《荀子》传本,“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皆以定杀青简,书可缮写”。参见刘向《荀子叙录》,转引自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557页。刘向所做的主要工作即是将《荀子》由原来的320篇删减为定本32篇。“诗”之定本300余篇由此而传。《史记·儒林列传》载:“孔子闵(悯)王路废而邪道兴,于是论次《诗》《书》,修起礼、乐。”[7](P.3115)“论次”即编排,“修起”即整理,这是从另一角度谈论孔子所做的“去其重”,“《诗》的重新编订,构成了《诗》学突破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8](P.82)。

第三,孔子诗教内容的选取标准,这也是孔子对“诗”所做的另一项工作,“取可施于礼义”。“取”即选拣、择取,择取的标准即“礼义”。孔子对其子伯鱼强调“学诗”与“学礼”同等重要:“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2](《季氏》,P.178)孔子之所以如此看重“学诗”,就在于“诗”承载着孔子儒学的“礼义”精神,“礼义”并非“礼”+“义”,而指“礼”之“义”,即践行“礼”之内在精神或正当性。孔子儒学中“仁”既为“礼”之内在精神,亦为“礼”之本质规定,诚如孔子云:“人而不仁,如礼何?”[2](《八佾》,P.24)“诗”获得了一种“仁”之内在精神与本质规定。孔子教“诗”,弟子学“诗”是教、学其中的“礼义”,是共同体认“仁”之本质规定与内在精神。

第四,孔子重新排列了“诗”之结构,这也是孔子对“诗”所做的重要工作。《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到鲁国观乐,鲁国乐工歌“诗(乐)”的次序,先是《风》中的《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豳》《唐》《陈》《桧》,然后是《小雅》《大雅》,最后是《颂》。孔子在对弟子教学过程中,并没有按照“风”“雅”“颂”的功能结构来排列,而是按照孔子诗学所固有的“诗性逻辑”,即学诗、用诗、论诗的思想结构,排列出六个递次演进的不同层次,“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2](《阳货》,P.185)。按照这种思想结构,“兴”与“观”是指“诗”能够兴起、发现一个道德精神的意义世界;“群”与“怨”是指“诗”承载的道德教化与社会教化;“事父”与“事君”是人伦之道的代表,朱熹注:“人伦之道,诗无不备,二者举重而已”[9](P.178);“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指“诗”对万物的认知作用。熊十力认为,“三百篇都是人生的自然表现”,“可以识得人生的意义与价值”。[10](P.82)孔子诗教指向的是人的内心世界,是对道德精神的型塑,是领悟儒学的人生意义。

春秋时代周人诗教之教学方式,《周礼》中记载得较为详尽:“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乐德教国子:中、和、只、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4](PP.1699-1700)春秋时代“诗”“乐”一体,所谓“乐语”,亦可谓“诗”之“语”。第一,从教师及教学对象的选拔来看,其标准是“有道”“有德”者,“道,多才艺者;德,能躬行者”[4](P.1700)。这种多才多艺者、践履躬行者,犹如《尚书》中记载舜选拔夔典乐教胄子。第二,从罗列的六种教学方式来看,郑玄注曰:“兴”,“以善物喻善事。”“道”,“言古以剀今也。”“讽”,“倍文曰讽。”“诵”,“以声节之曰诵。”“言”,“发端曰言。”“语”,“答述曰语。”[4](P.1700)这说明春秋时代周人教学方式的规范性与多样性。第三,这种教学方式有一种共同特点,注重讲授者的知识权威性和为师者道德躬行的典范作用,这是一种教师向学生传授、灌输为主的教学方式。

孔子诗教主要采用了两种教学方式:对话式教学方式和兴起式教学方式。我们以《论语》中孔子与弟子子夏、子贡的论诗对话(本文开头列出的孔子诗教文献第1条、第4条)作为典型文本进行解析。

从这两条文献可以看出,孔子诗教对话式教学方式的特点。第一,是师生的平等对话。孔子作为老师,与弟子的关系并非占据绝对权威的地位,与弟子所论亦非一种黑格尔式的绝对知识。无论是对儒家问题视域的不断切换与逐步推进,还是对“诗”之意义世界与儒家思想世界的探讨,都是基于师生平等对话的前提。第二,是主体之间的对话。这种对话不是《周礼》所载那种以教师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的教学方式,而是师生共同作为对“诗”之意义进行阐释的主体,任何一方包括老师、弟子、文本,都不能作为完全自足的阐释单元,只有孔子、弟子、文本共同参与,才能完成对“诗”之意义世界的阐释,此即哲学诠释学的“文本意义论”。(8)洪汉鼎认为,阐释文本有三种类型:一是作者意图论,二是读者意义论,三是文本意义论。从哲学诠释学来说,我们只能接受文本意义论。参见洪汉鼎《论哲学诠释学的阐释概念》,《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7期,第126页。第三,是思想者之间的对话。孔子师生的对话,既不是孔子向弟子灌输一种客观知识和标准答案,也不是对“诗”之本义的追寻,不是对“诗”之语法、技法的讲授,当然也不是师生共同颂诗、吟诗、作诗,它是对“诗”之思想意义的揭示,是对“诗”所承载的道德精神的共同推论,师生均以一种思想者的身份进行对话。

再看兴起式教学方式。孔子两次谈到“诗”之“兴”:“《诗》,可以兴”[2](《阳货》,P.185),“兴于《诗》”[2](《泰伯》,P.81)。孔子所谓“兴”,并非抽象之“起”,而是一种道德情感、道德意志的起动、召唤,是“心”之自觉向善的冲动力、创造力。(9)“兴”原初义涵即“起”,指原始人祭祀舞蹈仪式中的兴发、兴起。在汉儒、宋儒诸注解中,程子所注与孔子之义最为切近,“夫子言‘兴于《诗》’,观其言,是兴起人善意,汪洋浩大,皆是此意”。参见程颢、程颐《河南程氏遗书》卷2,《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41页。从孔子与子夏、子贡论诗的对话中,可以看出这种兴起式教学方式的特点。第一,“诗”之意义阐释与孔子师生问题视域的并行。孔子与子夏论诗,由子夏“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转换到孔子“绘事后素”,再转换到子夏“礼后乎”;孔子与子贡论诗,由子贡的“贫而无谄,富而无骄”的发问,到孔子回答“贫而乐,富而好礼”,再到子贡“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的笃行。它们前后之间并没有一种明显的逻辑关联,在“兴”的冲动力、创造力驱使之下,“诗”的意义阐释过程,即推动孔子师生问题视域的不断转换过程,也是对儒家思想逐渐推进理解的过程。第二,“诗”对孔子师生道德精神的召唤。徐复观认为,“兴于《诗》”之“兴”,是一种象征性的意味,“象征的意味,是由原有的意味,扩散浮升而成为另一精神境界。此时《诗》的意味,便较原有的意味为广为高为灵活,可自由进入到领受者的精神领域,而与其当下的情景相应”[11](P.5)。在孔子诗学论域中,所谓“起予者商也”“告诸往而知来者”,“起”“告”“知”均与“兴”相近。亦即是通过“起”“告”“知”进入孔子师生内心的精神世界,与当下所讨论的议题相应,从孔子师生内心中自觉召唤“礼后乎”“贫而乐,富而好礼”的道德精神。第三,“诗”与孔子哲学融会的道德理境。孔子两次均用“始可与言诗”肯定子夏与子贡,孔子所肯定的不是“诗”之原始本义、语言材料,而是“诗”能够启发、激发孔子儒学,使孔子师生能够共同创构一种道德理境。熊十力认为,“孔子论《诗》是千古无两。唯孔子才能以他底理境去融会三百篇《诗》底理境,唯三百篇《诗》是具有理境的诗才能引发孔子底理境,这两方面底条件缺一不行”[10](PP.82-83)。这是一种带有诗性色彩的道德理境,“理”通过“诗”之“兴”而生发、开示,它既非通过知识学习而获得的一种客观真理,亦非抽象概念、思辨规则的“外延真理”,而是一种具体性的“内容真理”。(10)牟宗三在《中国哲学十九讲》第二讲中,提出“内容真理”与“外延真理”两种不同的真理观。“外延真理”“内容真理”都具有真理的普遍性,但二者的普遍性有很大差别。“外延真理”的普遍性是指对抽象概念进行思辨分析而来的“抽象普遍性”,“内容真理”的普遍性是就相应内容而言的。在中国哲学传统中,它是通过真实生命的具体呈现而来的“具体的普遍性”,这种“具体的普遍性”充分照顾到不同的语境、情境、强度、程度等弹性状态,如孔子之“仁”即是一种具有“具体的普遍性”的“内容真理”;作者与读者对“诗”的共鸣,亦是一种真实性,即“内容的普遍性”。参见牟宗三《中国哲学十九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境”通过“诗”独有的“兴”“起”方式而呈现,这种“境”充溢、圆满,因具体性之“理”而不流于主观幻妄;这种“理”真实、遍在,因道德生命之“境”而不陷于抽象思辨。此可谓有“理”有“境”,“理”“境”圆融,合二为一。

苏格拉底式的对话,是古希腊哲学古典形态的教学方式。[12]这种对话式教学方式有两种明显的特点:第一,它以“人应当知道自己无知”为前提,苏格拉底式的对话是一个不断揭露对方的矛盾,使对方不断承认自己无知,不断修正错误,而逐步引导其认识真理的过程。这种对话式教学方式,虽然充满了学术讨论、自由辩证的氛围,但其潜在地仍然是一种主客体的对话方式,是预设苏格拉底必将胜出的一种论辩方式。第二,苏格拉底式的对话,是一种逻辑层次分明的论辩过程,是一种逻辑递次演进的过程。对话过程即是逐步澄清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过程,亦是逐步确定概念之间的边界的过程,其中的思辨性、逻辑性非常清晰、强烈,如对正义、勇敢、节制、智慧四种美德的论证。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是以一种论理方式澄清彼此的思想与观念,体现出一种逻辑的必然性,是一种思辨理性的表达方式。相比于苏格拉底式的教学方式,孔子的对话式、兴起式教学方式,是一种情感与道德共融的方式,它没有逻辑的冷冰冰的感觉,而是以一种循循善诱的方式,在春风化雨、融洽和睦的“同情共感”中,共同推进对道德精神的理解、对人生意义与价值的体认。

春秋时代贵族教育中,“诗”主要是一种观念的载体。《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载赵衰推荐郤縠之语:“郤縠可。臣亟闻其言矣,说礼、乐而敦《诗》、《书》。《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德、义,利之本也。”[13](P.445)“敦”,笃也;“府”,藏也;“义”,“诗”“书”承载的价值观念。这说明“诗”乃“德”“义”之载体,已经成为春秋时代知识阶层的一种共识,大量引诗、赋诗现象显示出“诗”的政治权威与文明经典的地位,“诗”成为对贵族子弟包括“胄子”(《尚书·舜典》)、“世子”(《国语·楚语上》)、“国子”(《周礼·春官》)进行人格教育的主要教本。

周人诗教的培养目标,大致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仪容体态的规范要求。“诗”中所载“礼”(大多是“仪”之义)、“仪”“令仪”“威仪”非常多,春秋时代“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内外、大小皆有威仪也”[13](P.1194)。贵族教育的一个主要目标,即“以诗书为经典文本,将其中的语句加以伦理化的解释,以满足价值、规范的需要”[14](P.218)。周人诗教即规范贵族子弟的仪容体态,要合乎春秋时代礼仪、威仪的规制要求。第二,言行举止的文明优雅。周人诗教亦着重培养贵族子弟的文明举止,“诗”作为一种“文明的经典”[14](P.217),不仅仅成为语言交流的工具,也是衡量贵族子弟言行举止的文明尺度。孔子所云“雅言”[2](《述而》,P.71),清人毛奇龄《论语稽求篇》训“雅”即庄重:“正言者,谓端其音声,审其句读,庄重而出之。与恒俗迥别。谓之庄语,亦谓之雅语,《诗》《书》固如是,即所执之礼文亦如是。此与祭遵雅歌、卜式雅行、袁粲雅步、何武《传》雅拜一类。”[15](P.477)“雅言”之文明与低俗之语言、俚俗之音声有着本然不同,故“雅歌”“雅行”“雅步”“雅拜”等义涵,指通过学诗、用诗而显现出的言行举止的庄重优雅。第三,贵族子弟的政治信念。“诗”作为春秋时代贵族教育的教本,也是一种担负着重要政治职能的政治符号,贵族阶层通过引诗、赋诗,从中释放出“忠”“信”等政治观念。《左传·隐公三年》引“君子曰”:“《风》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11)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28页。类似的文献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载:“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可谓义矣。’又闻其命贾辛也,以为忠,《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左传·襄公三十年》引君子曰:“信其不可不慎乎!澶渊之会,卿不书,不信也。夫诸侯之上卿,会而不信,宠名皆弃,不信之不可也如是。《诗》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信之谓也。又曰:‘淑慎尔止,无载尔伪’,不信之谓也。”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第1496、1179页。“忠信”观念源于一种内心情感,不过“在春秋时代更多的是作为国家行为的准则”[14](P.351)。孔子云:“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2](《子路》,P.135)这应是对春秋时代贵族阶层政治教养的一种概括(12)《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载,“叔孙与(齐)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见杨伯峻编著《春秋左传注》,第1127页。齐庆封可谓不能“专对”、缺乏贵族教养的典型。,也是孔子对其弟子通过学诗、用诗走向政治仕途的期许。第四,贵族子弟的政治品格。“诗”中多次提到的“令德”“令仪”,如“严正”“柔嘉”“翼翼”“平直”“追孝”等政治品质,引诗活动中亦屡屡兴发、引证“修德”“和睦”“取善”“敬主”“勤劳”“忠义”“守信”“补过”“宽猛”等,这是春秋时代邦交、盟会、征讨、宴飨等政治活动的基本要求,也可视为周人诗教的培养目标。

孔子诗教从培养对象来看,不再限于周人诗教的贵族子弟,而是开始面向底层民众的平民教育,这一点冯友兰已经说得非常明确。[16](PP.43-49)但孔子诗教与周人诗教的本质差别,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下面我们在与春秋时代周人诗教的比较中,从三个方面来说明孔子诗教的培养目标,以此彰显孔子诗教的哲学意义。

第一,周人诗教培养贵族子弟的外在“德行”,孔子诗教则涵养君子的内在“德性”。(13)陈来认为,“中国古代的‘德’字,不仅仅是一个内在意义上的美德的概念,也是一个外在意义的美行的观念”。由此可见,早期“德”的概念包含了“德行”与“德性”两义,早期儒家文献中亦常见以“德之行”指德性,如《郭店楚墓竹简》中的《五行》篇。参见陈来《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春秋时代的宗教、伦理与社会思想》,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第361页。春秋时代对贵族子弟的诗教培养,注重言行举止的优雅、仪容体态的规范,是一种外在道德行为的规范要求。孔子诗教由外在的行为举止、仪容体态,转向内在道德精神的涵养;再从内在的道德精神,导向外在的道德行为,是一种内外通贯的君子人格教育。(14)范佐仁(Steven Van Zoeren)认为,以“人格”为中心,而不是以文字意义为中心,是中国诠释学的特色,这一点在“诗”的经典诠释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参见李淑珍《当代美国学界关于中国注疏传统的研究》,黄俊杰编《中国经典诠释传统(一):通论篇》,第210页。《礼记·经解》载孔子云:“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孔颖达疏:“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15)郑玄注、孔颖达疏《礼记正义》,阮元《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93页。《礼记》原文:“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何谓“教”?郑玄注:“观民风俗,则知其教。”郑玄之注带有鲜明的汉儒特点,即以社会教化来理解“教”,这是对孔子之“教”的窄化。孔子之“教”,有两重义涵:其一为教育,其二为教化。教育为根本,教化为发用。郑玄之注显然有舍本逐末之嫌。“愚”,即敦厚之失;“深于《诗》”即通过学诗、用诗,一方面涵养内心的道德精神,另一方面引导外在的行为举止,“言修身当先学《诗》”[17](P.1982),由此才能养成“温柔敦厚”之君子人格,达到修养身心的培养目标。

第二,周人诗教视“诗”为一种政治文化符号,它把仪容体态的规范、言行举止的优雅、政治活动的品质、日常生活的行为等方面,作为贵族人格的培养目标。孔子诗教的培养目标则是为弟子们学诗、用诗、论诗确立一种价值准则、一种内在精神与外在行为的价值准则。孔子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2](《为政》,P.11)“思无邪”本为《鲁颂·駉》中的一句诗文,与之并列的有“思无期”“思无疆”“思无绎”,原意是指牧马应心无旁骛、不思倦怠。孔子将“思无邪”转化为学诗、用诗、论诗的价值准则,亦成为孔子诗教的根本宗旨,这是一种哲学意义的彻底转变。何谓“思无邪”,“思”并非一种思想、思念、思虑等具体形态,朱子注:“思在人最深,思主心上。”[18](P.538)“思”为“心”之思。“无邪”,程子注:“‘思无邪者’,诚也。”[19](P.106)“诚”即“诚意”“立诚”之“诚”,为内心世界之价值主导。孔子所谓“思无邪”,是从内在的心性层面确立“诗”之价值依据,孔子诗教或孔子诗学亦可说是早期儒家心性之学的发轫之地。(16)王博专文探讨了早期儒家诗学与心性之学的关系。参见王博《〈诗〉学与心性学的开展》,《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2期。

第三,春秋时代贵族教育是为了培养治理天下、国家的栋梁之材,周人的诗教传统以及春秋时代引诗、赋诗,都是周人文化认同与文化融合的需要,是维系周人天下共同体的需要,“诗”只是周人政治活动的一种符号而已。孔子诗教则与之根本不同,“诗”成为道德生命的起动、形成与实现的最为重要的路径。“诗”之原生态是一种情感基质,孔子赋予了这种情感活动一种道德意义。“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2](《八佾》,P.30)“乐”“哀”是情感活动,“不淫”“不伤”则是以一种“中和”之德对这种情感活动进行调适。在孔子诗教中,情感活动是在道德中加以净化的,道德活动也是在情感生命中存续的,这是道德与情感的相互融会。孔子又云:“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2](《泰伯》,P.81)“诗”之“兴”,兴发的是一种“善意”,是一种自觉向善的状态,是道德生命的起动;“礼”之“立”,是以道德价值挺立起道德生命,是以内在的道德精神推动道德生命的升进;“乐”之“成”,是“理”与“情”、“动”与“静”、“内”与“外”的一种圆融,是道德生命的圆满实现。“诗”之“兴”、“礼”之“立”、“乐”之“成”共同证成了孔子的成人之道,实现了孔子儒学的道德理想。

行文至此,我们可以对开始提出的两个问题,尝试作出解答,以“证立”孔子诗学的哲学意义。孔子诗教是对周人诗教一种哲学意义的根本转变。从教学内容来看,周人诗教,“诗”仅仅是教学内容之一;孔子诗教,“诗”排列首位,在对“诗”编撰过程中,孔子不仅以“兴观群怨”重新排列了“诗”之结构,而且以“礼义”为选取标准,使“诗”获得了“仁”之本质规定与内在精神。从教学方式来看,周人诗教,是一种教师主体、弟子客体的教学方式,孔子诗教则坚持对话式与兴起式教学方式:对话式教学方式,是一种师生作为平等主体、作为思想者之间的对话;兴起式教学方式,是师生对于问题视域的共同推进与切换,是对“诗”承载的道德精神的召唤,从而推出孔子诗学特有的“道德理境”。从培养目标来看,周人诗教,是为了培养贵族子弟的政治品质,是培养维系周人天下的政治人才;孔子诗教,以“思无邪”为价值准则,是为了培养“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为了实现孔子儒学的道德理想。

由此来说,认为“诗”掩藏于“礼”“乐”之中,而没有获得一种相对独立的地位,也没有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既不符合孔子诗学的本来面目,也不符合孔子儒学的思想实际。春秋时代“诗”与“礼”“乐”文明形态,共同孕育、孵化了孔子儒学,共同奠定了孔子儒学的致思进路,共同推动了孔子儒学“哲学的突破”。“诗”与“礼”“乐”一样,都是孔子儒学思想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犹如“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2](《八佾》,P.24)一样,“诗”也获得了“仁”之内在精神与本质规定,“诗”与“礼”“乐”共同型塑孔子儒学的君子人格,共同实现孔子儒学的道德理想。孔子诗学不仅赋予了孔子儒学一种诗性智慧,而且开创了与儒学相伴相随的儒家诗学思想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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