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宝星
2010年5月, 上午如果烈日高照, 下午准会下雨。校园外的街道上循环播放着陈奕迅的《十年》,县城里的3条主要街道堵满了摩托车,两边发廊门口站着造型奇特的发型师,那是属于“杀马特”的年代。
炎热的风催汗,下午放学后,我和莫兰特一边埋怨放学前的那场阵雨,一边把篮球架附近的积水扫掉。莫兰特身穿艾弗森的3号球衣,我穿的是科比的8号球衣,我们把每一次的“斗牛”都视为2001年N B A总决赛的重演,每一次都关乎心爱的球队和球星的荣誉。莫兰特是身高超过1.8米的非洲人,我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我们之间的“斗牛”总会招来同学的围观,有男生也有女生,因此我们会倾尽全力。
莫兰特刚来学校的时候身高只有1.5米,他是我们学校有史以来的第一个黑皮肤学生。我们以为他会说英语,或者是某种我们听不懂的语言。万万没想到,莫兰特站在讲台上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说的是标准的粤语,我们大失所望。
莫兰特的爸爸是埃塞俄比亚人,妈妈是本地人,他们在广州经营服装外贸生意。莫兰特跟妈妈姓莫,为了让他的名字里带点外国元素,妈妈为他取名莫兰特。在广州念完小学,莫兰特便回到这座小县城跟外公一起生活。
我和莫兰特的家都在学校附近,有时即便是深夜,我们也会跑到操场去打篮球、散步。一天晚上,莫兰特告诉我,服装生意做不下去,他爸爸回埃塞俄比亚了,还失去了音讯。整个晚上莫兰特都垂着头。“读完这学期我就不读了。”莫兰特终于打破了沉默,说,“我想去广州做生意。妈妈在那边有熟人,他们会带我跑生意。”
我只见过莫兰特的爸爸两次,都是在春节期间。他说着一口不流利的粤语,牙齿特别白,表情也很夸张。爸爸回家的那段时间,莫兰特总跟爸爸黏在一块儿。他曾说过,因为肤色不同,他常常在县城里感到孤独和迷茫,也许只有爸爸短暂留在身边的时间,他沒有这种孤独。
莫兰特曾一心想着读完高中考广州的大学,到那时就可以跟父母住在一起。他万万没想到,距离初中毕业还有半年,他的爸爸就独自离开了。听到爸爸离开的消息,莫兰特才突然醒悟,爸爸有自己的故乡。
篮球场上充斥着汗臭味,蚊子在头顶聚集。“有朝一日我会去埃塞俄比亚看看。”莫兰特大口喘着气说。我们脱下被汗水濡湿的背心,拧出汗水重新穿上,往学校门口走去。莫兰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话,暑假结束他便会离开这个地方,到广州去做生意,或者飞到埃塞俄比亚去找他的爸爸。
走到岔路口,我抬头仰望天空,天空被乌云笼罩,我说了一句不合时宜的话。我说:“接下来我不打篮球了,我要复习了,其他同学都在复习。”莫兰特点点头,没有说话。
中考前的那段日子,我焦头烂额地坐在教学楼二楼靠窗的位置复习。莫兰特提前结束了读书生涯,他退学了。第4组最后一张桌子空空的,他没有来收拾书本。
班主任公布莫兰特退学的消息时,教室里鸦雀无声,似乎大家都知道他的选择和未来——即便他参加中考,估计也考不上高中。偶尔有同学朝我这边看来,仿佛在发出疑问:莫兰特走了,为什么你还留在这里?那天晚自习结束,我第一次在班上待到教室里的灯熄灭,我静静地走到莫兰特的座位,把他的书本整理好后一起带走了。我在暗淡的路灯下走到莫兰特的外公家门口,开门的是他的外公,他接过我手中的书往破沙发上一扔,说莫兰特已经去广州了。
那年中考,我第一次感受到选择的重要性。因为选择,我和莫兰特走上了不同的路。中考结束后,我一个人走到篮球场上投篮,其他同学都在拍照留念或者交换同学录。学习委员拿着手机跑过来说:“全班同学就差你和莫兰特没有跟我合影。”她提起了莫兰特。在那个40多个人的班级里,我和莫兰特是一类学生,其他人是另一类学生。
中考成绩揭晓时,我的分数在当年的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上,我在这座喧嚣的县城里又待了3年。在此期间,莫兰特回来过。一天放学回家经过莫兰特外公家的时候,我看见那座老房子里有一些人,他们在低声商量着什么。晚饭时,我从妈妈口中得知,莫兰特的外公去世了。
晚饭过后,我趁着买东西的机会走到外面,路过香火缭绕的房子时,我往里面看了一眼,看见了莫兰特。他比两年前结实了许多,身穿牛仔夹克坐在破沙发上。他没有看见我,我也不好上前去。第二天放学,我再经过莫兰特外公家门口的时候,里面已经空无一人,大门紧锁。
再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到广州去念书。我曾去过小北、淘金、火车站、三元里一带,逼仄的街道两边,服装、皮革、钟表、二手手机等批发商随处可见。每一个从我身边经过的黑皮肤男子,我都以为是莫兰特,但事实上我并没有遇见过他。
寒假回家,我发现莫兰特外公家的老房子变成了不锈钢加工店。妈妈告诉我,莫兰特的妈妈改嫁了,回来卖房子的时候,她特意来道别,说莫兰特已经离开,却没说离开哪里又去了哪里。她留下了一部二手智能手机,说是莫兰特送给我的。
我没有告诉妈妈我曾到小北、淘金一带寻找过莫兰特。我打开手机,桌面壁纸是一张戈壁风景画,我想我知道莫兰特到什么地方去了。
林冬冬//摘自《读者》(校园版)2022年第6期,本刊有删节,四季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