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达斯
上古圣王之政教训典皆掌于史,而史源出巫,左史记王者之言教,右史记王者之行事,事为《春秋》,言为《尚书》。孔子观书于周室,得虞、夏、商、周四代之典,乃断自唐、虞之际,下迄秦穆,删烦剪浮,举其宏纲,定为《尚书》百篇,以其为上古之书,谓之《尚书》,或以为上所言下,为史所书,故曰《尚书》。大抵书本于王者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言告示于臣民,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子夏问《尚书》大义,孔子曰:
吾于《帝典》见尧、舜之圣焉,于《大禹谟》《皋陶谟》《益稷》见禹、稷、皋陶之忠勤功勋焉,于《洛诰》见周公之德焉。故《帝典》可以观美,《大禹谟》《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益稷》可以观政,《洪范》可以观度,《泰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通斯七者,则《书》之大义举矣。
《尚书》之大义在表现历代圣王之政教德行,尤其尧、舜、禹还兼有神王的身位,《尚书》言尧、舜、禹皆以“帝”相称,此“帝”绝非后世皇帝之帝,而乃神帝之帝。《尧典》形容帝尧:“曰若稽古,帝尧曰放勋,钦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明显带有至上神崇拜的色彩。在楚辞里,作为湘君的舜似乎具有水神的身位;至于禹,能够驱使龙蛇,治理大水,最初应该也是水神,后来才被比附为人王。我曾经在《象太一之容:从吠陀典探华夏宗教源流》一文中考证过,华夏上古宗教的至上神,也就是“帝”或“太一”,高踞于北极之上、宇宙树之巅,统领日月星辰上下四方四时,并且“帝”外显为头顶一对牛角的水神,因为北极也是混沌(玄冥)大水之所在。尧、舜、禹很可能就是同一个“帝”,只是在不同时代拥有不同的形象、称号和传说。从这个角度来说,《尚书》实际相当于吠陀《往世书》之“列王谱系”部分。《往世书》记载月亮和太阳王朝列王事迹与言教,其中亦不乏至上神所化身之神王。《梨俱吠陀》同样采取了以自然神代表至上神的手法,来表现自然神与至上神的互显关系,以此满足不同崇拜者的需要。
跟《往世书》一样,《尚书》的传统向来以天为本,敬天法祖,未敢陨越。《尚书·召诰》曰:“呜呼!天亦哀于四方民,其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相古先民有夏,天迪从子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今冲子嗣,则无遗寿耇,曰其稽我古人之德,矧曰其有能稽谋自天?”
《召诰》为召公奭告诫成王之辞。王国维先生以为“文、武、周公所以治天下之精义大法,胥在于此”(《殷周制度论》)。以上引文,召公回顾了华夏祖先的人文教训、历史经验。文中讲到夏朝,“天迪从子保”;讲到殷朝,“天迪格保”。保即保养,佑护。从子即旅,旅为祭上帝之尸。古者祭天有尸,尸是用来象征神明、与天感通的媒介。意为夏、殷两朝皆赖神明之力得以保有大命。文中又两次讲到“面稽天若”,谓借神明之力,可以察知天意而得天之顺。《尚书·尧典》《皋陶谟》皆以“粤若稽古”起句,《尚书纬》训“稽,同也;古,天也”,稽古即稽天。《召诰》再三言“稽古”,表明夏、殷之大命皆在同天合德,天人相应,否则必“坠厥命”。坠天之命,则必不获天之临照扶翼。由此召公告诫成王:“眷命用懋。王其疾敬德”,上天的眷顾来自“德”,也就是使天人关系得以确立的性德。
参照出土的甲骨卜辞和金文,在《尚书》《诗经》的崇拜体系里,上帝已不再是自然神,而是超越于诸如风、雨、雷、霆以及四方神这些自然神之上的至上神。这些自然神完全服从上帝,他们是上帝用以实施其意志、宰治其造化的工具或代理。上帝不仅最终决定着自然现象的兴灭,而且左右着城邑的安危、人事的顺逆、国家的祸福、君王的吉凶。《尚书·伊训》记录了殷人心目中的上帝:“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上帝的权能无处不在,是自然神的力量的源头,也是裁判善恶赏罚的终极权威。甲骨卜辞表明,殷人虽然崇拜上帝,却从来不向上帝祈求,也不对上帝进行祭祀,祈求和祭祀的对象反倒是作为上帝代表的自然神。这显示殷人的宗教信仰已达到了对上帝意志之绝对性、纯粹性和整体性的自觉。到了周代,上帝被转换为“天”或“天道”,绝对者的普遍性、同一性进一步突显,成了既超越又内在的“一”,是以有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之说。人们既不能凭借奉献更多的玉帛牺牲,也不能光靠权势地位来获得上天的眷顾,唯有通过虔诚以及基于虔诚而来的德行才能同天合德,从而寻得上天的辅佐和共在。在天道观之下,生活不仅只有世俗的内容,而且获得了神圣的意义,也即贯穿着对天道及天命的确信、实践和期待,生命亦在此天命开显下贯的过程中找回真实的属天本性及其性德,而历史也成了有绝对意志、绝对公义贯穿其中的由上天开启、受天道担保的历史,以至于从国家到社会再到个人的生活都处于对“上帝”或“上天”的崇敬与期待之中。总之,六经所表达的天、上帝内涵丰富而复杂,他超绝人间,又化生万有,他是以其意志主宰指引人类的至上人格神,也是诸神之主、设定宇宙律法的宇宙大法官,同时又以非人格的形式内在于人心和事物,在万象纷纭变化中表现其绝对的存在。这种既超越又内在的特征,以及上帝与百神的组合互显、有同有异的天人关系,与倾向二元论的犹太教-基督教一神论颇为不同,反倒跟吠檀多“即一即异”神學甚是契合,而吠檀多神学正是《往世书》的精髓。
关于绝对本体在不同层面、不同维度的显象,《薄伽梵往世书》第一篇第二章第十一节总结:
Vadanti tat tattva-vidas,tattvam yaj jnanam advayam,
Brahmeti paramatmeti,bhagavan iti sabdyate
认识绝对真理的、有学识的超验主义者称此非二元性本体为梵、超灵、薄伽梵。
梵、超灵、薄伽梵三位一体,构成超越性存在自身,只是根据修炼者或认知者采用的修炼手段、认识方法以及相应的觉知状态呈现出不同的面向和体相。对沉浸于玄思的思辨哲人来说,存在呈现为消除一切分别对待的显示为同一性、遍在性的非人格梵;对苦修八支瑜伽的玄秘瑜伽士而言,存在化现自身为内在于人心、宇宙的独一超灵;对于彻悟神人关系的巴克提瑜伽士而言,存在展示出超绝的人格性和纯粹的美、爱,此即薄伽梵。根据吠檀多“即一即异”之原则,所有这些对存在的认知,虽有高下偏圆之别,却都是有效的。对梵、超灵、薄伽梵的觉悟,都是接近存在的路径。在不同的路径上,存在给予探索者以不同的示现和回应。这种神人共融互渗,既不单纯属人,也不单纯属神;既不是一元论的,也不是二元论的,而是“即一即异”的不二关系。雷蒙·潘尼卡认为这体现了一种三位一体的终极性关系:“既不是人是万物的尺度,也不是上帝是万物的尺度,毋宁说,三位一体是万物的尺度——如毕达哥拉斯主义者所理解的,以及菲西诺在他自己时代回想的。”二元论制造了不可逾越的鸿沟,使上帝和人疏离。上帝一旦退缩到超越性中,就被人所放弃。人就专注于事物,不惜代价把他自己转变为主人,成为万物之主;一元论被同一性的深渊所吞没,人格性和“天上之城”消隐,对真理的朝觐变成了“从独一者走向独一者”的自娱。在这两种情况下,动力和探索都已经终结。随着朝觐的终止,生命也终结了。在第一种情况下,人开始只寻找他自己,只要成为一个“好人”就是成功。于是伦理学被转化成宗教。在第二种情况下,人把自己转化为上帝,以这样的信念慰藉自己:“(最终的)慰藉者没有必要”,因为他已经把他自己转变为上帝。雷蒙·潘尼卡指出:“这一张力穿透了整个灵性史:要么人要么上帝,要么人文主义的和无神论的显圣,要么一神论和非人格的神显圣。”雷蒙·潘尼卡论梵之人格性与非人格性的圆融互补,代表了吠檀多哲学在这方面的思考:
梵不仅是不确定的基础,是内在的、无意识的、而且是至上的意识,是超越者。智者可能发现了梵,奉献者可能发现了上帝;但接着就发现梵和上帝的关系,这一关系在某种意义上和阿特曼(引者按:即灵魂、真我)与梵的认同一样重要。被理解为具有人格的上帝,若得不到梵的概念的纠正,就会有成为神人同形同性之偶像的危险。超人格的梵,倘若丧失梵作为上帝的互补,就可能变成完全抽象的共同本质。然而,我相信印度智慧为深化绝对者的概念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帕斯卡尔关于哲学家的上帝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之间著名的二分法正是印度思想一直试图克服的。很久以前,诸《奥义书》就开始讨论统一的问题。中世纪印度诸思想流派又以新的思辨活力探讨这一问题。事实上不可能对虔信者有一位上帝,对哲学家又有一位上帝,也即世界基础。人不可能满足于一个无定形的梵;他们也要一个活生生的梵,纯粹的意识,完美的喜乐和至上的存在——不是作为所有存在物的某种总和,而是虽处于一切之中但不能简单地被化成“一切存在物”的东西。
从发生论的角度来看,这种张力同样渗透在华夏原始道术不断裂变演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儒、道的分流,还是儒学内部的孟、荀两立,汉宋对峙,都是这种张力在不同向度上的表达和展开。因此,尽管近代学人一再否认中国文化的宗教性,并且以中国文化之非宗教性为骄傲为高明,但实际上却不可能否定中国文化最深邃的层面恰恰在于其宗教性。
这种既非一元也非二元的融对立归于一体的“即一即异”哲学模式,在华夏六经体系中被称为“建中立极”,也就是《礼记》所说的“中庸”。唐韩愈著《原道》,以为中庸传上古圣神继天立极之道统,从尧、舜之传心法要而来,《尚书》尧曰:“允执厥中。”舜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尚书》之《洪范》篇,乃殷遗臣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据说传自夏禹的“天地大法”,其“九畤”第五之“建立皇极”有曰:
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
此段文字即建中立极之意。“极”字本是中而高的意思,字源为房屋的大梁,以其位于房屋的正中处和最高处,为仰望所止,于是也引申为准则义。《洪范》以“极”喻天道而赞之曰“皇”。《诗经》屡叹“昊天罔极”,《周礼》恒言“以为民极”,都是取其中正、崇高和准则的意思。中,象物平分对折之处,故中有平义;又象旂之正,故中有正义;《说文》释“中”云“下上通也”,故中又有通义。中是立极的方法、路径,极为建中的准则、归结。皇极即太极、太一,它是绝对的“一”,它包含一切“多”于自身却又超越于一切“多”之上,乃包含过去、现在、未来一切可能性事物于自身的绝对者或整体大全;就其主宰性、超绝性、人格性一面,谓之天、帝;就其客观性、规律性、一体性一面,谓之常、道。“大哉圣人之道!洋洋乎!发育万物,峻极于天”,乃《中庸》之形容“建立皇极”。是故中庸源于对整体大全、绝对之“一”的觉悟,不仅合内外,亦统上下,其道乃寓超越于内在,摄性情以归天命,在实践中体现为性情合一、知行合一与天人合一。《易·坤卦》曰“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体,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美之至也”,此之谓也。中,即是对立双方在整体中的圆融通贯,也是一种“寂然不动,感而遂通”的存在境界,与吠陀哲学-修炼体系的萨埵气性一脉相通。《薄伽梵歌》第十八章论述了在萨埵气性影响下的作为者及其知、行方式:活在萨埵之境的作为者不染贪著和我执,坚决果敢,无论成败皆健行不息。他的知识是这样的:他见到多中之一,或一切存在中的独一不坏之真如。他行为的方式皆不违礼法经教,无所执着,不为好恶所动,不求功利业果,专注于对神、人的无私奉献。由知行合一而臻达性情合一、天人合一,萨埵之境实即中和之境,萨埵之德实即中和之德。
《尚书》记王者之言,《春秋》记王者之事。《春秋》又与《易》互为表里,孔门治天下之道,其原理在《易》,其办法则在《春秋》。周室衰微,孔子欲明王道而不果,遂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得百十二国宝书,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托于鲁而次《春秋》。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借朝聘以正礼乐,上记隐,下至哀之获麟,十二公,据鲁,亲周,故宋,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弊起废,王道之大者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春秋》之记事,固以《左氏》为详。然论大义,则必须取诸《公羊》。西汉董仲舒继承《公羊》传统,阐说《春秋》大义,求王道之端,以观天人相与之际,而得之于正。《公羊传》解《春秋》首句“元年春王正月”谓:“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董仲舒《天人三策》论曰:
谨案《春秋》谓一元之意,一者万物之所从始也,元者辞之所谓大也。谓一为元者,视大始而欲正本也。《春秋》深探其本而反自贵者始。故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一于正……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上揆诸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于古,考之于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
《春秋》之一元,源自《尚书》之皇极与《礼记》之太一,即绝对之一、整体大全,涵摄了天、帝、常、道诸体相,而为王者所取法所敬畏,贯彻于朝廷、百官、万民、四方,是故元、天为王政之所本。天的意志则与人的行为相感应,并通过灾异祥瑞而体现,对王政施加影响。从以天正王的《春秋》大义出发,又产生了大一统的政治理念和天下大同的文明理想。文明为天道、天命所贯穿,由此得以摆脱个体、血缘、种族、阶级和国家的局限,成为一种具有宇宙性的既世俗而神圣的文明,诚如《礼记·礼运·大同》所描绘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
也正是出于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文明理想,《春秋》虽然尊王攘夷,但夷夏之辨并不完全依据血缘和地缘,而是如孔子所说:“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苟有善者,与之可也,从之可也,何有于中国与夷?”夷、夏的区别在于是否接受祭政一体的礼乐文明,夷进于礼乐则为夏,夏亡失礼乐乃堕落为夷。此种文明观,相当接近吠陀体系的雅利安说。雅利安(Aryan)本身就是一个梵文词,源自于《吠陀经》。在《吠陀经》任何一处,这个词都不是用来指称某个特定的种族、民族或族群。Aryan的梵文原意,作为形容词Arya有“高贵,正义,优秀,令人尊敬”的意思;相应的,作为名词Aryan就有“主人,贵人,导师,朋友,维系者”的意思。因此,從这个词的语源学角度来分析,它指向一种生活、为人的标准,或理想范式;它与文化价值观相联系,意指在这种文化价值观指引下生活。或能保持这种文化价值观的人,就是理想的人,或文明人,从而能够有资格成为主人、导师、朋友,受到他人的尊敬。另一种解释是:Ar有白色、洁净的意思,Ya意指神,这样,Arya就指洁净身心以侍奉神明,名词Aryan就有事神者的意思。美国著名的吠陀学者大卫·弗拉雷(David Flawley)认为:“Aryan是一个与梵文词Sri意思一样的尊称。我们可以将它与英文词Sir等同。”如是,我们可以说,雅利安人与肤色以及地域没有丝毫关系。任何种族、族群,无论来自哪个地域,如果采取了雅利安式(Arya)的生活方式或价值观念,更确切地说,接受了吠陀典所标举的文明理念和文化价值观,就可以称为是雅利安人(Aryan)。基于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族类分判标准,吠陀典乃提出其大同理想,约公元前三世纪成书的印度《五卷书》(panchatantra)第一卷中有一句箴言:Vasudhaiva Kutumbakam,可以译为“天下神眷”,意思是:众生皆为最高神Vasudeva(华胥天人)之眷属。谭中先生认为,此可视为与中国之世界大同观念或“天下一家”具有同样价值内涵的箴言。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