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 唐朝霞
校训是对一所学校的办学精神与特色、价值取向和校园文化的集中反映,是学校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当前,大、中、小学普遍重视学校文化建设和育人问题,校训既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具有育人作用,因此,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考察“校训”的辞源,梳理其发展脉络、特点,对于学校的校训拟制、校园文化建设、育人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19世纪末中国从日本引进“校训”一词,日文“校訓”的读音为“kokun”,它的产生是“日语的回归汉字借词”,即“日本用音读汉字构成新词,表达日本自己创造的概念”。[1]中国古籍中有“校训”二字,但并非词组“校训”本身,“校”和“训”是各自成义的。[2]“校”指学校,无需过多讨论。而“训”字的涵义较多,这里着重对其进行考察。首先,“训”作动词,主要有以下三种含义:第一种为“开导、教诲”。其辞源:“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训于王”[3];“训,说教也”[4]。第二种含义为“解释”,通常体现为“训诂”“互训”“话训”。在我国古代的小学中通常分三门:文字、音韵、训诂,其中像方言、释名等都属于训诂一类,《尔雅》中的《释话》和《释训》两篇,“夫尔雅者,所以通训诂之指归。”[5]第三种含义为“训练”。在我国的古文中有“祜缮甲训卒,广为戒备。”这里的“训”就是“训练的意思。[6]而这一意义,在今天泛指培训、轮训、锻炼等。其次,“训”作名词,通常被理解为“典式”“法则”。查阅我国古代的典籍,有“古训是式,威仪是力。”[7]其又被引申为“训斥”“告诫”,如:“训者,上下相戒。”[8]此外,古代学者对“训”还有一种解释,认为它通“顺”,有“顺从”“遵循”之意,如“事得其序之谓训。”[9]根据相关文献资料显示,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比较少出现“校”和“训”二字合在一起使用的情况,通过查阅《四库全书》我们发现在文本形式上“校训”二字连缀形式出现的总共有34次,但经过进一步考证与分析后,书中连缀形式出现的“校训”的含义与现代所言“校训”含义是不同的。[10]从上述来看,在我国古代“校”“训”两字是分开来讲的,未曾出现“校训”这一词语。
关于校训的概念,通过查阅辞典和工具书我们发现,中华书局1928年出版的《中国教育辞典》中对“校训”概念做出解释,这是我国最早有关于校训概念的权威解释。在该辞典中学者对“校训”的解释是:“学校为训育上之便利,选若干德目制成匾额,悬之校中公见之地。其目的在使个人随时注意该种德目而实践之。制定校训,常择取:德目之具有涵盖性者;措词显明易解;针对本地或本校之需要。”[11]从这个解释来看,首先,“为训育上之便利”就指出在民国时期学校的校训具有协助训育发挥育人功能的作用,是训育实施的重要方式。其次,在内容方面,校训一般是由德目组成的,在确定后会被制成匾额悬挂在校园醒目的地方,其目的是随时提醒老师和学生,让它们能够随时注意,并作为行为准则。最后,校训制定的要求方面,要注意根据地方或学校的需要,选取具有涵盖性的德目,表达简明义达。随后在不同发展阶段,学者们对于校训这一概念的解释,其中为学界普遍认可的,如,上海辞书出版社于1989年开始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的第四卷中将“校训”解释为:学校为了进行道德教育的方便,选择若干符合本校办学宗旨的醒目词语,作为学校全体人员的奋斗目标。[12]《大辞海》(2014)中,对“校训”的解释是:学校规定的对全校师生员工有指导意义的应该共同遵守的训词;是学校倡导的一种风尚和行为准则。[13]
通过对“校训”辞源的考察及梳理,我们可以发现现代意义上的“校训”一般具备三个基本要素:其一,校训须具有道德教育功能;其二,校训的表达形式上要简洁醒目;三是,校训是学校的文化精神、办学特色的集中反映。除此以外,从不同时期关于校训的解释来看,随着社会发展,校训的制定更加强调师生的共同参与性。
追根溯源,中国古代的学校中就已有校训这一形式,只是没有 “校训”的明确名称。到甲午战争后,从日本引入“校训”名称,以及受到早期教会大学校训的启发,中国古代学校的校训开始向现代校训的转变。在近代中国,“校训”受到教育界的重视,逐渐发展成为学校办学理念、精神追求的文化反映。
通过进一步梳理,我们发现学者将西方的“motto”译成“校训”而非其它,并且大家都认可“校训”这一概念主要有以下两个缘由:一是,从上面对“校训”的辞源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训”包含了教诲、开导、训诫等意义,涵盖了如“诲”“诫”“导”“箴”等字的意思。此外,“训”还有规劝、训练、典式,甚至警醒作用,融“教”与“育”为一体。就此而言,这就是“校”和“训”二字组成新词,成为“motto”的译词的主要缘由。二是,在中国古代,人们就对“训”有较为普遍的运用,并对“训”的感化和教化作用持有肯定、认可态度。我国历史上有关于“先王遗训”“圣谕”“经训”的提法,如“夏训”“周训”;在史籍中也有遗训、训典、训语等记载;还有最常见的是“家训”,它也是国人在家庭中子女教育的主要手段。由此可知,从文化与理论方面来看,在中国典籍中“训”字是常用的字眼,也多用于记载关于古代教导、教育的情况,为“校训”组合出现提供了文化环境与土壤;从社会实践来看,它是大部分国民有亲身体验且认同的方式,这为“校训”在我国教育领域的发展提供了实践基础。
据学者考证,在中国有记载以来,朱熹(南宋著名学者)所撰写的《白鹿洞书院学规》是出现在中国教育领域中最早的、较为正式的校训。对这个“学规”的内容进一步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它所阐释的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内容,大致可以概括为:一是,“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通常理解为“五教之目”。二是,“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说明了为学的顺序。三是,“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此为修身的要旨。四是,“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这指明处事的要领。五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即为接物的道理、要点。[14]从上面这些内容来看,多是源于当时的思想,涉及了学习、修身、为人处事等方面的要求和规范。因此,就其意义而言,古代书院的学规、院训,可视为中国校训的雏形。校训随着社会和学校教育的发展而发展。1902年,中国人创办三江师范学堂,在1906年经教育界人士讨论后将其改名为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后来在李瑞清主持期间,他制订了学校的校训—“嚼得菜根,做得大事”,这是我国最早的现代意义上的校训。之后,各学校根据需要制定校训。校训不仅成为学校的办学理念与目标、精神追求的表现,还被视为学校育人的重要方式。值得注意的是,1915年经亨颐在全国师范校长会议中提出以“诚”字为师范学校校训的议案,1916年教育部采用该议案,因此当时师范学校较多以“诚”字为校训。在国民政府时期,教育部又提出各校校训统一确定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后教育部通令各级学校采用“礼、义、廉、耻”四字为校训。[15]由此可知,校训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趋同的情况。此外,根据姚德义的《大中学校校训集锦》,结合相关研究资料,我们发现学校的校训,在形式上多采用“四言八字”“二言八字”等句式,在内容上多选取的是品德修养、知识真理、社会政治等类型的语词。从校训整个发展上看,其在“变”与“不变”之间辩证发展,其中,“变”是融入了时代的新思想与新特征,“不变”是对中国传统优秀文化的传承与赓续。
就内容来看,我国学校校训大多是从中国传统文化入手来获取灵感并选定内容,尤其注重引经据典,借用古语。如,清华大学的校训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就取源于《周易》中的两句,分别是:“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和“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16]“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两个词语,不仅是古代先贤对人在自然界、在社会、在人群中所代表的角色,在不同角色中所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的深刻认识,还是他们对于各种社会关系的辩证的处理方法的精要的概括,体现出鲜明的中国文化精神。清华大学的这一校训自20世纪20年代初确立后,沿用至今,并且在保持其基本内涵不变的同时,被赋予了不同时期的不同涵义。中山大学的校训为“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来源于《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17]通读全文,结合语境,我们可以发现按照《中庸》原意是:人是具有“诚”的本性,人只要顺应“至诚”之本性修身,即学、问、思、辨、行五个环节,就可以修养成“君子”。北京师范大学最初以“诚实、勤勉、勇敢、亲爱”为校训,到1996年启功提出“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其简约而义达,既延续了北师大的精神和传统,又是创造性地转化了中国的优秀教育与师道传统,具有鲜明的个性和时代特征。综上所述,校训内容既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赋于时代特征,将文化精神与时代追求合而为一,也是文化认同、文化自信的体现。
校训在表达上凝练,多采用字、语词,构成“一言四字”“二言八字”“四言八字”等形式。如,“勤”“慎”“诚”“恕”四字是杭州师范大学的校训,这四个字是师生极其容易记住的,而且它们每一个字都蕴含着深厚的思想,例如“诚”字就有“诚是天之道”“思诚是人之道”“诚者自成”与“反身而诚”“成己成物”这四个层面的理解。[18]又如,南京师范大学的校训是“正德”“厚生”“笃行”“敏行”,河北师范大学校训是“怀天下,求真知”等。这些校训的表达形式,不仅易于上口而为人所铭记,还给师生留有充分的思考空间。此外,校训用词考究,富有美感。如,湖南师范大学的校训为“要做人民的先生,先做人民的学生”,学校在制订该校训时就借用修辞学中的双关,将师范生既是学生又是未来教师的双重角色属性巧妙的潜藏于其中,不仅表达简明,还具有美感。西北师范大学校训为“知术欲圆,行旨须直”,其中“圆”和“直”它们来源于“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中呈现出的两个意象,它们分别对应的是“知、术”和“行、旨”的标准,也是对西北地区自然与人文特征的体现,是精神与诗意的综合呈现。
在民国时期,校训作为一种学校实施训育的间接方法,具有陶冶情操,涵养德性的育人作用。当时,学校不仅把校训制作成匾额挂在礼堂里面和张贴在教室中,写在学校简介和学生手册中的醒目位置,还在团体训话时讲述校训的故事或引用校训内涵来训导、教诲学生。如,陶行知在创办晓庄师范学校时,将该校校训确定为“教学做合一”。在办学过程中,晓庄师范学校的教职员在开展教学、训练、管理等工作方面,都以“教学做合一”为准则进行实践,以达到养成学生“教学做合一”精神的培养目标。又如,华东师范大学的校训为“求实创造,为人师表”,其中“求实”“创造”涵盖了治学的态度、方法、目标,也是做人做事应有之道。可见,校训作为学校教育的一种方法,既起到了训诫、教诲作用,又具有涵养品性的功能,是“训”与“育”的有效融合。
综上所述,校训是学校文化传统的浓缩和办学理念的凝练,是学校办学理念与精神追求的具体化,是师生共同旨趣的高度概括。校训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其涵盖了民族精神、人生哲学等方面的内容,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润体现在校训的各个方面。校训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我们应该重视对这一文化资源的传承,发挥其文化育人作用。另外,需要我们注意的是,校训的观念容易被固定化及出现内容的空洞化,以及对于校训的利用也容易被形式化。因此,学校应明白校训的观念的发展性,适应时代和社会的变化,适时对校训的内涵进行充实、阐释;加强校训文化建设,如制作校训文艺作品、标语、石刻,在学校重要纪念活动、仪式中阐释校训的内涵等。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一所学校校训传续的关键在于师生,师生在理解校训并且认同它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践行,内化为精神品质,进而形成良好校风,影响一代又一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