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 梅
(湖北省信产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湖北 武汉 430000)
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作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中坚力量,市场经济对其核心竞争力的内在需求越来越高。“十三五”期间,内部审计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社会各界对内部审计的期望值日益增高,提升内审工作质量刻不容缓。2014年以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审计署等国家机关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等制度性文件,明确要求被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应统筹、组织并监督审计整改工作,狠抓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整改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然而,由于缺乏规范的整改操作流程和科学合理的整改认定标准,审计整改流于形式、“屡审屡犯”“屡改屡犯”现象普遍存在,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同时审计权威性和审计质量大打折扣。目前,我国大部分国企内审执行的是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发布的内部审计实务标准,阐述了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机构及人员的特点、衡量内部审计活动开展的质量准绳和特定类型审计活动中的具体体现,但是并没有对审计整改流程和整改认定标准进行规范。
重审计、轻整改的心理普遍存在。部分被审计单位人员认为审计报告只是履行工作程序,并不会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更不会影响个人发展,改不改都一样,因此对审计披露的问题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消极应对,敷衍了事。甚至有些审计人员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对整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也不高,未将审计整改与审计查出问题放在同等重要位置,因此落实或督促审计整改的态度并不积极。
目前,大型国有企业聘请审计中介开展审计工作,但由于受经费、审计从业人员素质及经验影响,且短时间内中介人员无法深入了解企业所处行业特点以及企业内部各项制度流程,导致审计查出问题浮于表面,给出的审计意见或建议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另外,有些审计报告标准化程度不高,对问题描述过于笼统和抽象,缺乏具体事例佐证,这些都会导致整改困难。
无规矩不成方圆,特别是在党组织领导的国有企业和对政策性和严谨度较高的审计工作而言,审计整改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和完善内部管理的工作过程,是一个需要各层级、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系统性工程。但是现实工作中,一些国有企业内审部门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思想,既不明确各层级、各部门整改责任,也不分类制定整改流程、关键控制点、实施路径和要求,导致整改工作多走弯路,效果不佳。另外,在审计整改核销过程中,缺乏畅通的沟通和联动机制,导致审计整改或是成为风险部门“一个人的游戏”,或是一些问题在管理部门销号,但未能在业务部门处引起足够重视,极容易再犯。
目前,部分单位整改核销仍由审计经理或负责人决定,问题核销过程缺乏认定标准和标准化流程,核销主观意识强烈,操作空间较大,容易滋生廉洁风险。另外,在整改实操过程中,由于未制定标准,有的内审部门为尽快完成闭环,压降整改率指标,对性质不同、类型不同以及重要程度不同的审计发现问题,均采用一刀切,而不是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导致被审计单位对内部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整改要求理解不到位或是整改工作多停留在点上,不能由点及面建立整改长效机制,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审计整改责任大体上可以分为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直接责任四种。
(1)领导责任
一般股东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关键人物如董事长、总经理是决策的主导人物,负责确定公司的目标、战略,对公司整体进行宏观把控。根据责权利对等原则,在审计整改中亦应承担领导责任,其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直接影响整改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其主要职责为建立领导小组,宏观把握整改动向,进行整改资源配置,追责问责等。
(2)主体责任
被审计单位党委应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主导制定整改工作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审核整改措施,把控整改进度。
(3)督促责任
内部审计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负有跟踪督促职责,应提出相应的整改要求,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建立、汇总、分析、填列并管理整改销号台账,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直到所有问题整改完毕。内审部门还应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并向公司决策层汇报。
(4)直接责任
审计发现问题涉及事项的经办人员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负直接责任,负责具体事项如会计凭证订正、附件补充齐全、催收款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或流程等。
内审部门应建立审计整改销号台账,实行问题“清单化”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实行“整改一个、核实一个、销号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着力打造跟踪督促、情况反馈、整改销号的督促整改闭环工作格局。审计整改销号台账应按照“谁审计、谁建台账”的原则,由内审部门负责,以审计项目为单位进行编制,随审计意见一并发布,按月、季度汇总分析所有项目整改销号情况。标准化的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台账应包括涉及单位、问题分类、问题描述、审计建议、金额、整改措施、整改问责情况、证明材料、销号日期等信息,与报告描述问题一一对应。审计整改销号管理台账应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跟踪反馈,对照问题逐条逐项整改,整改一项销号一项,确保审计查出的所有问题整改落实一个不漏。具备审计信息化条件的企业还应在审计系统内设置相应流程,将审计整改销号台账的编制、审核、跟踪、核销等流程固化到系统控制中。整改销号管理台账是后期责任认定、整改措施、整改状态、成果应用等信息的重要载体,标准且完善的管理台账可以大大提高后期统计分析效率。
实操过程中有的内审部门处于谨慎性原则,所有问题整改均采用一刀切标准验收及销号,无论大小问题均设计相同审批权限进行集体决策销号,大大降低了管理效率。笔者认为,应该根据问题性质及对企业的影响程度对问题整改销号进行分类管理。问题性质非常严重,金额特别巨大,对公司整体的会计报表真实性、法律法规遵循性、资金资产安全性存在重大影响的问题可作为重大问题,要求公司管理层亲自督办,内审部门重点跟进,必要时可进行现场督促和检查。问题性质比较严重,金额较大,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真实性、法律法规遵循性、资金资产安全存在较大影响的问题可作为较严重问题,内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销号,其他一般问题可由审计项目经理在权限范围内批准销号。在实际分类过程中,内审部门应明确每种情形对应内容、金额标准,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总体来说,如审计发现问题涉及事项可撤销的,应要求被审计单位立即撤销,既成事实的无法撤销的,可参考以下标准认定销号,同时提供相应的整改证明材料:
(1)对于违规事项影响经营业绩真实性的问题,如财务列账错误,且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当期损益、累计未分配利润有影响,一般应要求被审单位进行账务调整,同时内审部门还应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考核追溯调整和内控扣分。整改材料应包括财务调账凭证及考核扣分文件。
(2)对造成国有企业资产损失或资金无法回收的,应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在被审计单位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损失风险或不良影响、对应追责问题进行追责、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后可予以销号。整改材料应包括消除或降低损失风险或不良影响、堵塞漏洞的措施及结果,如会议纪要、通知、公文、资金到账单据等;存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情形还应提供责任追究处理结果文件。
(3)对体制机制、管理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等造成的问题,应在被审计单位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体制机制、采取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后予以销号。整改材料应包括制度流程、体制机制通知文件,采取的强化制度执行措施,包括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督办和通报机制、开展自查自纠或专项清查、加强系统支撑、开展培训宣贯等。
(4)对存在违规情形的问题,应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在被审计单位纠正相关违规行为、采取措施降低不良影响、对严重违规问题进行问责、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后可予以销号。整改材料应包括纠正违规行为的措施及结果,如会议纪要、通知、公文、纠偏记录等,严重违规的还应提供问责处理结果。
内审部门应建立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同整改机制,实现上下部门、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两个维度上的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进问题整改。审计联席会议是组织、协调、指导公司审计工作的议事机构,分管领导作为会议的召集人,由内审部门、人力、财务、市场等主要部门组成,负责审核审计报告内容、整改方案、核销问题整改,追责问责等。
内审部门应当建立从整改方案到整改督促、整改销号、监督检查、考核问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内审部门的整改监督职责。
(1)建立整改方案报内审部门备案机制
被审计单位应根据内审部门下达的审计意见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进度安排。
(2)定期跟踪整改过程
内审部门应要求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应继续整改,并定期上报整改进展,直至销号为止。内审部门应认真审核被审计单位上报的整改情况及整改证明材料。对于确已符合整改销号条件的,经相应审批程序后予以销号。不符合销号条件的,应持续跟进督促,直至销号为止。
对于整改实际进度滞后于整改方案的问题,应要求被审计单位说明原因,对于由于主观原因(如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推进不力等)造成的整改严重滞后,内审部门可通过通报、约谈、发督办函等方式予以提醒和督促。
(3)监督检查整改情况
对于某些影响全局或性质严重的重大问题的整改,内审部门应进行现场检查,核实整改结果,避免出现虚假整改(虚报整改结果,实际未整改到位)、形式整改(以文件、会议等表面形式简单替代整改,未从根源上真正解决问题)的情况。后续再次针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计时,内审部门应对以前年度审计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4)整改情况统计与考核
内审部门应牵头汇总审计问题整改情况,定期向审计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重点汇报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未按时完成整改的问题及原因。每年年底,内审部门应根据整改销号台账统计每个审计项目的整改完成率,并结合现场检查和后续审计情况,统计虚假整改和形式整改问题。对于整改严重滞后或存在虚假整改、形式整改的单位,在内控考核扣分中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和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传统整改需要建立手工版整改销号台账,通过人工定期跟踪督促,再通过层层汇总分析汇报至管理层,效率较为低下。而建立高效的整改信息化管理平台,可以实现审计整改全流程管理,管理层以及整改配合各方可以共享信息,及时动态掌握审计整改状况,降低沟通成本,提升整改时效性和透明度。同时,还可以通过系统流程设置实现整改责任落实信息化,整改报告提交以及超过一定整改时限或重大问题的整改状态变更,必须通过单位主要负责人流程审核后方可通过。
笔者认为,标准的整改信息化管理平台应该包含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建议录入、审计销号台账自动生成及状态更新、整改方案及报告录入、跟踪过程记录、审批流程记录、超时限未整改预警提示、整改验收评价等模块及功能。
综上所述,组建整改标准化组织,明确各层级审计整改责任,实行审计整改销号台账管理,制定规范、整齐划一的闭环整改操作流程,出台科学、合理的整改销号认定标准、建立高效的整改信息化管理平台是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树立审计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必然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