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环境的修复与综合治理分析探寻

2022-12-27 22:24:02深圳市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李珊珊
区域治理 2022年34期
关键词:水体污水污染

深圳市源清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李珊珊

在对城市水环境进行修复与治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如何从长远角度考虑,构建长效机制,尽可能恢复水体内部原本生态环境,增强水体的自净功能。然而,若想实现上述目标,在现阶段的治理工作中,仍旧存在较多问题与不足,致使水污染修复与综合治理工作受到阻碍,为此,相关治理部门或机构在实际工作中,仍旧需要对治理与修复方法进一步优化,以尽快恢复城市水体环境,打造绿色文明生态城市。

一、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的危害

水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任何生物离开水都无法存活,人类也是一样。然而,随着工业经济的发展,工业生产中排放的废水与污水越来越多,已经远远超过水体自净功能所能够承受的范围,造成水环境被严重破坏,河流与湖泊遭到污染,无法被人类直接饮用或使用,这无疑会在水资源本就紧张的情况下,进一步降低水资源可利用率,长此以往,还会破坏周边地区生态平衡,影响鱼类与其他动物的生存与繁衍。除此之外,部分废水与污水中含有有毒物质,当其排放到水体中时,会导致水体被有毒物质污染,而部分有毒物质无色无味,便较为容易致使居民无法有效察觉而正常饮用,进而危害到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带来难以预计的惨痛后果。近几年来,我国废水与污水的排放总量增速明显,其中,大量的废水与污水未经有效处理便直接排放,导致城市地区与周边区域水环境的严重破坏,水质污染严重,进而引发地下水污染、海水倒灌等现实问题,给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消极的影响。基于此,提升城市水环境的修复与综合治理水平,是十分有必要的。

二、我国目前城市水资源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城市水资源环境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口数量较多,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用水量日益增加,同一个地区内,城市与周边地区的用水量悬殊、不平衡现象严重,同时,由于城市的水资源需求量越来越高,供水量严重不足,需要从周边地区或其他区域调水才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的用水需求;其次,目前,我国城市地区地下水污染问题十分严重,工业生产与居民生活所排放的污水与废水流入地下,致使地下水体环境遭到破坏;最后,目前,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率仍旧较低,且水资源环境呈现恶性循环,此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够及时做好相应的修复与治理,便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三、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我国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的过程中,仍旧存在一些阻碍问题,致使修复与治理效果不佳,而为了有效提升治理水平,就需要政府能够对现存问题深入分析,以更好地完成治理工作。

(一)先进水处理技术应用不足

在城市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为了构建长效机制,政府通常会选择从源头处降低污染源,而城市中,污水排放量占据总比较多、导致污染最为严重的,便是工业企业生产的废水与污水排放。上述背景下,我国政府严格规定了工业企业污水的排放标准,规定这些企业在污水排放前,一定要做好相应的污水处理工作,达到可排放标准后才能够进行排放。然而,在这个过程中,部分企业自身可能会存在水处理技术上的不足,致使水处理效果仍旧有待提升。一方面,这些企业对先进新技术的应用水平较低,对目前的先进水处理技术掌握程度不足;另一方面,这些企业在实际的污水治理工作中,不能够选用最为适宜的处理技术,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影响水处理效率。

(二)城市生态修复治理表面化严重

城市生态治理工作中,部分城市对生态治理的认识程度不够,认为生态治理仅仅是在河流和湖泊中种植水草、铺设石子、清理河道垃圾、修浮岛等工作,并未真正还原河道内原本生态环境,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致使针对水环境的生态修复工作浮于表面,并未真正起到对水环境的长效化治理作用。除此之外,部分区域政府在修复与治理的过程中,急于求成,盲目追求大水面与高水位,这种错误的想法导致水污染治理效果十分不明显,也会增加城市排涝压力。

(三)治理截污不到位,修复方式存在欠缺

在城市水污染治理的过程中,如果想真正恢复水环境,避免水体在治理的过程中再次受到污染,影响治理效果,就需要在治理时做好污染源的截污工作,将污染控制在处理区域外后,方可进行水治理工作,从而避免在污水治理时,区域污水未治理完毕,污流又对水体造成污染。城市水污染源往往较为分散,且部分城市的污水收集与处理系统并不十分完善,因此在进行污水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如何构建长效污水处理机制同样也是一个较为困难的问题。目前,城市中的污水处理工作主要由污水处理厂完成,然而,由于城市污水量巨大,在实际处理工作中,污水处理成本较高,处理效率较慢,且由于污水处理厂会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因此往往污水处理厂的选址都是在距离市区较远的区域,由此导致相应的污水输送管网建设工作十分困难,建设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往往很长一段时间都不能够完全建成。此种情形下,就会导致城市的污水治理工作陷入了“反复治理”的怪圈循环中。

(四)城市水环境生态修复管理效率较低

城市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主要治理资金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但是随着城市污水总量的增加,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也需要进一步建设,才能够保证污水处理效率与质量,而这样一来,就势必会产生大量的建设资金投入,导致政府的财政压力加大。在这种以政府为主要资金来源的治理模式下,会导致内在缺少技术进步与管理改革的动力,相关人员缺少提升自身管理效率的意识,从而导致无谓的资源浪费增加。

四、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策略

在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的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坚持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的理念,从长远角度考虑,恢复城市水体的生态环境。

(一)城市水环境修复方法

目前,我国城市水环境的修复方法,主要有物理修复法、生物修复法与化学修复法这三种。

1.物理修复法

物理修复法是城市水环境修复中最为常用的一种修复手段,主要是通过物理处理技术,将实质性地污染物质从被污染的水体中清除,从而实现水污染治理。通常情况下,较为常用的手段主要有冲刷、截污、吸附、过滤等,同时,还要对水体中的淤泥与垃圾进行清理,保持河道内的清洁。其工作原理相对简单,主要是通过相应的物理手段,降低水体污染物浓度,在经过物理修复后,河道内的水体会恢复清明,同时,河道内水流的流动速度也会增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除却上述手段外,还需要使用一些辅助性的手段,例如,在进行物理修复时,为了保证具有良好的修复效果,通常会通过改变水构筑物结构的方式,利用水流的翻腾、搅动等现象,进一步强化水体自净能力。虽然物理修复技术是现阶段较为成熟的一种技术,但是在未来的工作过程中,仍旧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优化与创新,尽可能在提升修复治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治理成本。

2.化学修复法

所谓化学修复法,就是指在针对污水水质进行检测后,从中获取到相应的污水水质信息与成分,从而选择相应的化学试剂,通过试剂中化学物质与污水污染物的化学反应生成新的物质而实现污水治理的一种方法。化学药剂能够破坏水体中部分细菌与污染物的表皮,进入到其内部,实现对其内部的分解与破坏,从而彻底杀死有毒物质或细菌,使其不能够再继续生长或繁殖,实现水体治理与修复。如果是受到重金属污染较为严重的水体,通常会选择投放能够产生氧化、还原等化学反应的药剂,以去除金属离子,降低水体污染程度。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相较于物理修复法来说,虽然化学治理法能够起到更加良好的治理效果,但是治理成本却更高、技术限制也更为复杂,如果相关药剂使用不当,甚至有可能造成水体的二次污染,因此在使用化学法进行修复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对相关技术与试剂的精细化管理。

3.生态修复法

生物修复法,主要指一种在水体中引入新的生物,通过利用新生物体的吸收净化功能,实现对水体生态环境的修复。相较于物理修复与化学修复来说,生态修复法是现阶段在实际污水治理工作中,最为受欢迎的一种修复方法。该修复方法的修复效果好、治理效率高,同时,由于是利用生物特点对水体进行的修复,因此在治理的过程中,并不会导致新的污染问题的发生,且在修复过后,能够最大程度提水体的自净能力,修复水环境,打造生态平衡,从而构建长效机制。然而,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相关人员需要对治理区域的生态环境做好调查,尽可能复原原有生态系统,选择有效手段进行修复,从而避免因不适宜修复手段与技术的缘故而导致的水环境生态平衡被破坏,加重水污染问题。

(二)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方法

1.控制污染源头

在实际的水污染治理工作中,为了获得更加良好的治理效果,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对污染源头的控制,降低城市内污水排放总量,杜绝未经处理的污水与废水直接排放到城市周边的自然水体环境中。首先,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污水排放监测技术与大数据技术的应用,要能够准确识别污染流,追踪水体中各种污染物的来源,找到污染排放源头,从根源处实现对污染物的控制。其次,政府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污水治理规章制度,明令禁止各工业企业生产或使用危害环境的产品,各企业工业废水需要经过相应的处理后方可排放,企业需要改善内部污水治理技术,提升污水治理效果。再次,在对待农业生产的问题上,一定要进一步规范农村牲畜与家禽的养殖环境问题,并呼吁人们更多地使用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以降低农业污水排放量。最后,相关市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污水排放管网的建设,为污水与废水的排放提供有利条件。在上述治理工作中,政府一定要做好对财政资金的预算与控制工作,尽可能通过有效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治理,提升治理资金的利用效率。

2.提升城市雨污的循环利用率

城市污水的修复与治理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实现对水资源的循环与利用,尽可能提升水资源综合利用率,并通过各种节水设计与循环设计,在实现对水污染治理的同时,提升水环境的修复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一是要实现对城市污水的再次利用,二则是要实现对城市雨水的循环利用,而在实际的治理工作中,由于污水与雨水的受污染程度不同,如果混合治理,就会增加污水处理量,因此现阶段,通常是提倡城市采用雨污分流的方式来实现对水资源的循环与利用。市政要加强对雨污分流管道的建设,将污水与雨水收集区分开,污水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雨水则在经过简单处理后重复利用。例如,在污水循环利用的过程中,针对工业污水的问题,可以通过建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与循环系统的模式,实现工业园区污水的集中治理与循环再次利用,政府可以对相关污水治理与循环利用实现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或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在雨水收集与再次利用的过程中,可以通过设置蓄水池的方式,收集高峰期雨水,并在其中设置简易的处理与净化装置,从而实现雨水的循环利用,同时,还能够降低初期雨水对水体造成的污染。

3.提升城市绿化环境建设水平

在城市水环境治理的过程中,提升城市绿化环境的建设水平,将能够起到更加良好的治理效果。一方面,相关市政部门要加强绿化植物的种植,绿化植物能够进一步增加城市雨水渗透率,缓解城市地下水水位下降问题,也能够更好地实现雨水收集,避免城市内涝现象的发生;另一方面,市政部门要提升水生植物的种植水平,由于水生植物具有良好的吸附与净化效果,将其种植于水体中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对水体中污染物的清除作用,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增强水体的自净能力,构建水污染的长效治理机制。

4.对城市卫生状况严格要求

相关市政部门在对污水进行治理的过程中,同样重要的一点在于,如何避免城市中垃圾或杂物进入河道或湖泊,造成污染。通过对城市河道污染情况的观察,不难发现的一点在于,城市河流与湖泊中,常常会漂浮着各式各样的垃圾,诸如塑料袋、包装袋、塑料水瓶等,这些生活垃圾被丢弃在河流与湖泊中后,会漂浮在水面上,无法降解,长此以往,势必会对河流与湖泊造成严重污染。针对这一问题,首先,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使得水环境保护的意识能够深入人心,居民能够自发爱护水环境、保护水环境。其次,政府要加强对河流或湖泊岸边的监管水平,对岸边的小商贩或饭店严格要求,并做好对岸边居民的监督与管理,使得其不能够直接将垃圾投入到水体之中。最后,政府要在相关的湖泊或河流岸边设置好公共垃圾桶或垃圾回收站,并设置相应的宣传标语,时刻提醒人们将垃圾丢到垃圾桶或回收站中,以最大程度降低垃圾对水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在城市化进程愈来愈快的今天,为解决城市水污染严重的问题,政府需要进一步提升污水治理水平,构建城市水环境修复与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尽可能还原水体内生态环境,通过对多种修复技术的综合运用与各项治理政策的落实,缓解城市的水污染问题,以更好地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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