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北京市委会
近岸海域污染源包括陆域污染源和海洋污染源,其中海洋污染源主要为港口船舶、石油作业平台、海上休息旅游设施、海水养殖等,对海洋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是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是主要的海上生活污水排放源,船舶生活污水指船舶上主要由人员生活产生的污水。大部分船舶的生活污水在渤海湾内处理达标后排放,或按照国际公约在渤海湾外(领海基线3 海里以外)航行过程中排放,但渤海湾内存在大量渔船生活污水直排入海现象。
二是海上石油作业平台。渤海油田是中国海上最大的油田,也是全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基地。目前,渤海湾正在作业的海上钻井平台约20 多个。渤海湾海上石油作业平台生活污水排放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利用平台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排放;二是通过船舶转运至岸上进行处理。但是,存在同一海域,不同来源生活污水执行不同排放控制标准的问题。
三是海上休闲旅游设施。近些年,渤海湾海上休闲旅游快速发展,且未来仍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近海分布大量的海洋牧场、休闲旅游设施。各休闲旅游设施均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目前,缺少针对海上休闲旅游设施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制度和标准。
一是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为多部门管理,各部门监管体系不统一。石油作业平台、渔船、运输船舶、海上休闲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分属不同部委监管,各部委针对生活污水的监管要求和标准不一致,无各部委联合防控体系。
二是对生活污水排放过程的监测和监控能力不足。船舶依据有关标准和公约在一定条件下排放生活污水,但船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是否达标缺少监测,仅靠海事部门的人工检查无法实现对生活污水处理合规性的监管。此外,石油作业平台及海上休闲旅游设施的生活污水处理排放也缺乏在线监测设备,监管难度大。
三是部分生活污水排放缺乏监管法规和标准。
一是参照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经验,推动环渤海水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加强联合开展海洋生活污水排放的防控。环渤海水环境保护涉及多个省市和多个部委,需要联合防控,但联合防控的协调难度大,亟须有针对性的上位法支持。
二是环渤海各省市在生态环境保护联合防控的基础上,建立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联合防控制度,有效防控海洋生活污水排放。
三是集成各部委的数据,建立环渤海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联合监管系统。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都已建立了各自的海洋污染源管理信息库,但各信息库之间未建立双向联通。有必要集成各部委的数据,提高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四是加强对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过程的监测和监控能力。尽快完善统一各类海洋污染源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提高生活污水自动监测要求,研究探索高效的海上排污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