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惠芬
近日,陆良县档案局指派专人对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进行业务指导。
污染源普查档案资料作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成果,是陆良县普查最终数据的重要佐证材料,也是今后加强污染源管理的重要基础性资料。为顺利完成陆良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档案验收工作,县档案局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印发< 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验收办法> 的通知》(云环通[2019]134 号)、《云南省各级污染源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内容要求及保管期限表》的要求,指导市生态环境局陆良分局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档案的规范化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