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海口供电局建立健全激励和绩效考核体系,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
绩酬对标,建立考核激励正向机制。大力推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通过明确权责清单、签订岗位任职协议和年度、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权责体系,针对不同分管领域的经理层成员,设置差异化个人业绩指标,实施与经营业绩紧密挂钩的差异化薪酬激励措施,严格按照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考核和结果兑现,强化经理层成员的任期意识、岗位意识和权责意识。优化中层管理人员工资分配结构,出台工资分配结构调整方案,降低岗位工资点值,加大月度绩效考核部分,调整绩效工资等浮动工资占比突破60%。修订供电所全省综合排名奖惩方案,设置固定奖惩、同档浮动奖惩、越档浮动奖惩,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营造全员主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按绩取酬,提高员工获得感。深化“按劳分配,按绩取酬”,以大英山巡维中心为试点,划小月度绩效工资分配单元,积极推广“工分计酬”绩效考核模式。通过建立“50%基础绩效+45%工分绩效+5%激励绩效”分配模式,将员工日常工作数量、质量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月度绩效工资收入差距突破3倍。制定自主绩效实施方案并出台分配指导意见,以季度为周期,结合本单位工作重点、难点制定自主绩效奖励项目,奖励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和贡献的员工,不同奖励项目应根据项目难易程度进行差异化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与人均奖励金额差距可达10倍,树立“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分配导向,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坚持一专多能、一线倾斜、多重激励的原则,将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类职业资格等证书纳入员工专项奖励范围,针对各专业领域特殊人才发放专项奖励,并着重对在生产一线岗位的持证员工展开持续性奖励,进一步激发员工自主学习提升劳动技能的内驱动力,鼓励员工多持证、持多证、持高证,充分激发人才队伍活力,营造重视人才、人人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