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鸵鸟的人

2022-12-26 17:58王大烨
青年文摘(彩版) 2022年24期
关键词:鸵鸟叔叔计算机

王大烨

1

我的叔叔李开放,硕士曾就读于×大学哲学系,但他并没有在研究哲学的道路上走下去,反而选择了退学离校,进入陕西农垦英考鸵鸟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内蒙古场区鸵鸟的调研培养,主要工作为鸵鸟系统化培养与网格式投喂,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饲养员。

我的叔叔独自一人,来到茫茫草原,穿上牛皮制的围裙,戴上斑驳的护目镜,就这样开始了他的鸵鸟研究生活。在农场,他仍旧抱着学术探究的心理,怀着金融计算的精密,每天观察鸵鸟的生活。他常年带有一个记录本,上面清楚地记录着每一只鸵鸟的体温、饲料量、喂养时间,甚至呼吸频次乃至心跳频率。

养殖场的鸵鸟为蓝颈鸵鸟,体型较大,毛质松软,性多温和。叔叔那时负责四十六只蓝颈鸵鸟,按照《庄子》篇目,他将所圈养的鸵鸟分成了三类:内篇、外篇、杂篇。七只最喜爱的鸵鸟被他划分到了“内篇”,每天几乎与他同吃同住。

后来,当我的叔叔带着“逍遥游”“齐物论”“人间世”回到老家时,我与他曾有过一次促膝长谈。三只鸵鸟乖顺地趴在他的身边,像羽绒服一样充斥着他的身体。

我问叔叔:“你学的是老庄思想,庄子不是反对等级制度,提倡自由与无束吗?”

我的叔叔撰写着《论东非蓝颈鸵鸟在亚热带地区的生长习性》,头也没有抬地回答说是的,我这样分类只是为了更好地辨别他们:其实不仅是等级制度,就连饲养也是不可取的。庄子《马蹄》有言:“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雒之。连之以羁絷,编之以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

我问:“那既然如此,你这样做不就存在有伤害的可能了吗?”

我的叔叔抬起头,推了推脸上厚重的金丝眼镜,严肃地说道:“小乐,我不是在养这些鸵鸟,而是与他们一同生活,我们之间的关系不掺杂任何利益与期望。他们拥有灵性、情感,而且他们尚且年幼,我有保护他们的责任。”

2

中考结束后,我曾独自一人找过我的叔叔。那时我刚刚毫无压力升到县里最好的高中。可是我并不开心,在高一下半学期,我的父母逼迫我选择了理科,认为其利于日后就业,但我内心最爱的是文学。

在进入理科班的那个假期,我用攒来的钱买了张大巴票,来到了内蒙古。见到我的叔叔时,已是第二天傍晚,他正在一处空旷的原野上站着,那些鸵鸟也冲着他的方向,齐齐望向我,如同千百颗蓝色的宝石,正从遥远的星辰坠落。

我们盘腿坐在自建的蒙古包里,脚下踩的不是地毯,而是一摞摞的书籍。一只鸵鸟弯曲脖子躺在地上,我的叔叔抱著他的头颅,仔细挖着耳屑。

我的叔叔拍拍鸵鸟的羽毛,说:“去外面玩吧。”鸵鸟“嘶”地鸣叫一声,上下垂摆头颅,转身离去。

我被这样的情景惊呆了,我问叔叔:“他能听懂你的话吗?”

叔叔笑笑说:“当然,世间所有的语言其实都能互通,只要你用心,就能听懂这世间所有物种的语言。”

整个鸵鸟场的围栏都是叔叔一个人做的,在那片不大的草原上,他与鸵鸟自由自在地生活。鸵鸟每日重复啄食的动作需要2000~4000次,我的叔叔便帮这些幼小的鸵鸟模仿采食动作:他弯下腰,脑袋滑稽地左右转圈,然后“啾”地一下朝着地面啄食。

我在那里一共待了三天,第三天时,叔叔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眯着眼睛,望着眼前成群的鸵鸟。

他说:“到了。”我问:“什么到了?”

叔叔讲:“离开的时间。躯羽变为黑色,尾端洁白,那便是雄鸟性成熟的标志;当他们学会爱,并且能够爱的时候,我就该走了。一种爱的产生,必将导致另一种爱的消亡,这是难以避免的。”

叔叔说着,眼里弥漫出淡淡的伤感。第二天,叔叔给了我两百元钱,把我送到了汽车站。分别时,我问叔叔:“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叔叔讲:“再等等,告别也需要时间。”

3

半年后,在寒冷的冬季,叔叔回来了。叔叔只带了三只鸵鸟回到家乡,可那三只鸵鸟还是引来了村民们的热议:鸵鸟和村里的公鸡站在一块,有种鸵立鸡群的感觉。

那三只鸵鸟在后面的老屋内生活。每天早上,他们准时来到叔叔屋前,和叔叔一块吃早饭。如果叔叔的早饭足够,他们会多吃一点;如果不够,他们则会自己寻找吃食。

对鸵鸟来到村中的好奇很快就消散了。但对叔叔回到村中的好奇,却久久无法消散。每天傍晚掌灯吃饭,总有人会扯到叔叔:“哎,你们听说没,二娃子(叔叔的小名)在大学的时候搞过对象,吹了,二娃子因为这,学也不想上了,估计脑子落了毛病……”

我问叔叔:“那些话你都听了吗?”

叔叔讲:“听到了,所有的人与事,都会无可避免地走向庸俗,我们得到的永远要比失去的多。”

我又问:“叔叔,那你相信爱吗?”

叔叔说:“相以湿,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过分想要得到,恰恰是失去的开始。”

叔叔说完这句,扭过头来看着我道:“小乐,你是恋爱了吗?”

我的脸猛然一红,说:“没有,我还要好好学习。”

十六岁那年,我便明白一个道理:爱情拥有新鲜感,人世间的所有事都有新鲜感,永恒的爱是不存在的。这是一种悲观的思想,悲观到我暗恋的女生换了三任对象我都没有向她表白。每一次她的恋爱,都让我感到一阵伤感。同时我还发现,恋爱会使人变笨,我不喜欢笨拙,因为这世上所有人都太自作聪明了。

叔叔回到家中第二年,鸵鸟已经长到了成年人那么高,他们拥有一定智慧,但归根结底,他们还是鸵鸟:他们会踩坏地里的庄稼、会吃掉刚刚成熟的玉米、会不小心闯入别人的家里,吓坏年幼的孩子。村东头的张贵生,因为这事儿拿着锄头敲破了“人间世”的肚子,要不是隔着羽毛,“人间世”恐怕就不在了。我的叔叔并没有找张贵生争论,他说争辩是没有用的,争辩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他帮“人间世”包扎伤口,每天喂水喂食。

野生散养的方式看起来是不行了,我的叔叔只好让三只鸵鸟进入他的屋子。那个屋子本来就不大,一个人,三只鸵鸟,脖子与脖子之间弯绕,甚至会发生打结行径。

4

在我高三临近高考的时候,我告诉叔叔,我不想高考了。我肯定会进入一所985大学,选择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专业,每天庸庸碌碌,继续过完那四年人生,按部就班的生活让我感到厌倦。

叔叔问我:“你想好了?”

我说:“是的,我想了三年,我不想上大学;父亲已经做好了准备,他要让我学计算机,说计算机是未来最挣钱的行业。可是我不喜欢计算机,不想对着一个人造机器整天忙碌,叔叔,你知道计算机吗?你喜欢计算机吗?”

叔叔没有回答这些,而是反问我:“那你喜欢哪种行业呢?”

我想了想:“文学吧,美术也差不多,这些都挺有趣。”

叔叔说:“好的,在你眼里,计算机这个行业是枯燥的,而文学则是有趣的。这让我想到了庄子的《盗跖》:庄子认为,圣人与盗贼没有本质区别,圣人的行径也存在狡诈与虚伪。你现在喜欢文学,而讨厌计算机,给我的感觉,就如同崇拜圣人,而贬低盗贼一样。”

我连忙解释:“不是的叔叔,我不贬低计算机,只是我觉得我不适合;不适合的东西,又怎么谈得上喜欢呢?”

叔叔笑笑,说:“我当然知道,可是有些东西却是无法避免的:游于羿之彀中,父母就是后羿,你则是后羿的标靶,你能逃脱后羿的箭吗?”

叔叔的话让我猛然而生出一种伤感:不能的,我不是一个离经叛道的人,我有聪明的才智,却没有果断的内心。我总是在默许、盲从、逃避;我虽然不喜欢计算机,但却知道,只要我学习这些,父母就会开心,身边的人就会赞许,所有人就不会看出我内心的悲伤。

高考最后理综考试,我空了一道物理大题,趴在窗前看着外面的天空。天空很蓝,让我想起了在希拉穆仁草原上平躺看天的日子:太美了,任何形容词都是多余的;仅仅看过一次,便再也无法忘记。就在那一刻,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渴望的是无拘无束,是自由自在,是自然而然。

5

高考结束后,我被内蒙古大学录取,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就在我高考后的那个暑假,三只鸵鸟开始下蛋了。

我的叔叔对新鸵鸟诞生充满期待。他抱着一个手电筒,开始记录鸵鸟蛋的变化:第一天,蛋内并无明显变化;第三天,蛋黄处隐约可见红色胚盘;第六天,少数血管开始保卫胚盘,并固定在蛋黄上……三十七天后,孵化记录从本子上消失:鸵鸟蛋被我那贪玩的弟弟用锤子敲碎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叔叔愤怒时的样子。他抄起铁锤,嘴巴哼哧喘气,眼眶血红,跑去质问我的父母。父亲说:“至于吗?一个蛋,多少钱我们赔你。”叔叔没有讲话,嘴巴只是继续呼哧着。父亲叹了口气,他拽住叔叔的胳膊,说:“弟啊,你本来能干更大的事儿,你一直养那几个鸵鸟干什么呢?”

那时,离我大学开学还有三天。当他们在对峙时,我跑到山后见到了三只鸵鸟:他们对着那枚破碎的蛋壳,发出像青蛙一样嘀咕嘀咕的叫喊,听起来犹如连绵不绝的哭声;紧接着,三只鸵鸟突然沉默了,由“逍遥游”开始,一个接一个地,低下头颅,对着松软的泥土不停啃掘,就那样一点点,一点点,把头埋向了泥土之中。

当天夜晚,鸵鸟没有回来。我问叔叔:“要去找他们吗?”叔叔摇了摇头,说:“不用,他们已经长大了,是时候有自己的选择。”

叔叔从身后拎起一个大箱子,他从中拿出一个厚实的本子,翻到最后一页庄重地讲:“小乐,省去那些冗长的调研与计算,我最终得出了针对鸵鸟的四大发现。第一,当鸵鸟失去某些事物或者遇到某种烦恼时,他是会悲伤的;第二,当鸵鸟独自望着沙漠而不知所措时,他是会感到孤独的;第三,当鸵鸟发现有些东西无法得到时,他是会感到自卑的;第四,当鸵鸟悲伤、孤独、自卑时,他会将头埋在沙子里。”

叔叔把话说完,将本子放了下去,盯着我的眼睛说道:“李乐,叔叔想问你一个问题,虽然你的名字中帶有乐字,可是你会为自己的人生感到快乐吗?”

我想了想,说:“会,我会为自己的人生感到快乐。”

叔叔愣了一下,旋即露出一抹微笑,摸着我的头说:“可以,你是快乐的。”

我沉默着点点头,或许叔叔的研究成果是对的,可他不知道的是,鸵鸟痛苦时会把头埋入沙漠,人在痛苦时则会戴上一层厚厚的面具。

6

那一晚,是我与叔叔最后一次相见。此后三年多日子里,我去往内蒙古学习,三点一线,待在宿舍、食堂、教室,对着闪着蓝光的电脑不停敲击。我以为我会烦透了计算机,烦透了大学课业,但慢慢我便发现,在信息的规律与数据的逻辑推动下,胡思乱想的时间反而越来越少——硬着头皮前进,竟然真的成为了逃避的手段。

与此同时,我在内蒙古的第二个月,叔叔消失不见了,没有向我留下任何只言片语,一同消失不见的还有那三只鸵鸟。在离去之时,叔叔与鸵鸟又充当了几日谈资:有人说,我的叔叔是带着鸵鸟离开的,他去了四川,找了处林子和鸵鸟、熊猫一块儿隐居了;有人说鸵鸟是自己离开的,我的叔叔则去往广州,接着坐船到香港,在那里做生意,发了大财……

回想起高考那年,最后一道物理压轴题对我来说,并没有多少难度。不过就在那一天,离考试结束的最后一小时,我盯着那道物理压轴题,不停地在心中默念,脑海里闪现出辽阔的银河以及宇宙。我没有写出标准答案,那或许是我人生中最大的一次叛逆。我对着空白答卷,改写了庄子的一句话语:“来世亦可待,往世仍可追也。”我只不过是世间的一粒尘埃,有时随风飘荡,有时大起大落,可所有这些都逃不过宿命般的囿于角落。

在大学最后的毕业论文中,我纪念了一下我的叔叔:我最终撰写的毕业论文题目为《基于Java语言程序所开发的鸵鸟养殖网站》。在致谢的最后一段,我附录了我和叔叔在内蒙古一起度过的那个夜晚,叔叔所哼唱的那首诗歌:

亲爱的孩子,你将要去往哪里,你会听到鸵鸟的哭泣吗?

漫漫的草原上,我们都是寂寞的旅人,承受着本该是风与月的悲伤。

那些时光你还记得吗?美好得犹如太初之始。

可惜到头来,我们,我们只不过是后羿彀中的标靶。

箭与箭齐发的日子就要到了,你决定好哼唱这最后一首诗歌了吗?

古月//摘自“ONE·一个”App,本刊有删节,胡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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