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怡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主要指的是传统文化中那些人们世代相传的、 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且以非物质状态存在的文化内容。 它是一种活态的文化遗产内容, 在时代发展的各个时期,广大人民群众不断传承其文化精华,同时结合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 进行着多元文化的表达。文化建设,在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作用。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文化建设工作, 必须深深根植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 而众多非遗正是构成优秀传统文化体系的重要部分, 其本身就具有非常独特的群众文化属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实践表明,将非遗保护传承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不仅有助于进一步推动非遗文化创新, 而且能够为公共文化工作者提供服务新思路。
1.有助于发展群众文化,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 非遗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历史文化成就的重要标志,它来源于群众,丰富于群众,又最终回馈于群众。人们在继承和传播传统非遗文化时,也同时接受了许多音乐、技艺、工艺、文学、礼仪等文化内容, 这有助于群众文化的形成和公众文化素养的提升[1]。
2.有助于保护和创新传统非遗文化。 传统非遗文化,曾历经漫长的历史发展,它之所以还能够对当前的文化建设工作产生重要作用, 就是因为它具有鲜明的文化特性和深厚的文化内涵, 且不同时代的人们都不断将时代精神注入其中, 进而产生了多种具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非遗文化。 新时代不断创新非遗文化项目的表现形式和传播途径,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受众范围。 例如,非遗文化和游戏、动漫的结合,使越来越多的年轻受众接纳、喜爱传统非遗文化。
3.有助于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 非遗传承与公共文化服务相结合, 其重要的意义就是能够更好地对现代社会人们的思维和行动产生影响,使更多人明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正确导向,从而推动社会整体精神文明建设。 传统非遗文化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融入了中华文化的包容、和谐、团结、创新等内容,这些内容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念内容高度一致, 因此加强对传统非遗文化的保护性传承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发展需求, 同时也是当前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2]。
4.有助于增强民族自信,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我国各族人民都具有能歌善舞、热情奔放的特点, 这些民族性格正是来自传承和发扬各民族传统服饰文化、传统音乐舞蹈等非遗文化。在传承和创新非遗文化的过程中, 不同地区的人们都能够从地域文化中找到文化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找到最为适宜的文化土壤, 进而增强自身的文化自信心和自豪感。 民众在文化参与中不断培养和熏陶下一代,使更多的人认同民族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从而提高整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增强对外文化交流的竞争力[3]。
1.某些非遗项目不适合进行公共文化服务的转换。 我国传统非遗文化是不同时代文化发展的产物, 不同文化内容所产生的文化背景和社会背景也不尽相同, 因此以新时代的文化观和文化审美来看, 当前部分非遗文化项目并不适合与公共文化服务相融合。例如,非遗项目“肉莲花”等民间小调,在当时的背景下为了招揽受众,创作出了许多带有粗俗唱词的作品, 这些内容已不再能满足当前受众较高水平的文化需求[4]。
2.非遗项目传承人才日益短缺。 非遗保护工作人员,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连接传统非遗与社会公众的桥梁, 正是由于众多非遗传承人和非遗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 非遗文化才能够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风采。但从非遗项目的整体发展来看,许多优秀文化内容由于年代久远、 传承人出现断层、受众人群狭小等原因,已消失在历史的流变之中。 另外,在城市社区文化建设工作中,从事公共文化服务的人员也较为短缺, 许多参与者大都是其他文化工作的兼职者, 人员的文化素养和非遗传承意识还有待提高。总的来说,许多地区的非遗研究、挖掘、传承工作还处于相对初级的阶段,迫切需要专业人才支撑。
3.公共文化服务与非遗文化的融合方式不科学。 首先,地方非遗文化在继承发展中与群众文化的联系不够紧密,许多单位所实施的文化服务内容形式单一、缺乏创新元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及非遗活动的热情。 例如,许多地区举行的“一年一村一场戏”活动,只是传统戏的简单搬移,缺乏创新,最终收效甚微。 其次,地方对于非遗文化挖掘与继承方式的科学性有待提高。 许多非遗文化项目如面塑、剪纸等,没有做到与时代特色相融合,或仅仅进行了较为浅显的继承,无法真正传承非遗文化所具有的独特文化内涵[5]。
4.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近些年来,尽管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加大,但由于一些地区的文化事业体系还不完善,工作实践中普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人员刚性增长以及运行成本较高等问题,并未构建起有助于基层文化服务事业的保障体系,经费也略显不足。因此,在非遗文化的保护性传承过程中,无法对所拥有的非遗文化资源进行充分挖掘和利用,同时也无法形成较为完整的非遗文化服务内容。整体来看,地方公共文化事业还处于低水平运转的阶段。
1.将非遗文化融入社会文化教育中。 在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的文化工作中,许多部门往往呈现出“一专多能”的特点。 鉴于此,基层非遗保护工作可以此为基础,强化与公共文化服务部门相结合,尝试非遗保护工作与基层文化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比如,进行统一的机构和体系设置,可以建立有关非遗保护和公共文化工作的文化馆或研究基地。 在工作实践中,要充分发挥地方文化馆所具有的群众基础和文化教育优势,实施因地制宜的多元教育培养。 地方文化部门也可以进一步加强文教合作工作,以各类学校、图书馆、文化馆为依托,践行“非遗文化进校园”,在老年大学中开设非遗技艺研习课程,在中小学课程中加入非遗手工教学,在高校动漫、美术、音乐等专业教学中融入非遗文化元素等[6]。
2.将非遗文化融入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中。 非遗保护,需要凭借地方政府、传承人和文化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还需要将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相融合,这样才能够为众多非遗项目的创新发展构建更加完整的造血机制,实现持续性发展。 政府可在广泛搜集民意的基础上,将多项民众喜闻乐见的非遗项目纳入地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各非遗项目,要充分利用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公益性优势,提高在各社区、学校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注重对非遗文化进行内容创新。 公共文化服务与非遗文化传承相结合,要注重提升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充分发挥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创新性,让传统非遗内容转化为新的群众文化项目。 可以将非遗文化与当地节庆活动相结合,传承中华儿女敦亲睦族、家国团圆等美好愿景。 例如,地方可将当地方言与民间小调、地方戏剧相结合,形成新的曲目。 河南卫视推出的国风系列节目——《唐宫夜宴》将皇家夜宴的画卷生动地展现在了观众眼前,《龙门金刚》将龙门乐伎和飞天用舞蹈的形式展现出来,同时结合当前先进的声光科技,产生了惊艳般的效果,一次次抓住了年轻一代观众的目光[7]。
4.发挥文化服务组织优势,加强非遗传承人培养。公共文化人才的培养,同样是新时代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内容。 在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地方有关部门要利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实施等手段将文化服务与非遗传承人的培养相结合, 要尽可能扩大从事非遗文化项目的人员基数,发挥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的组织优势,对非遗项目传承人进行有效管理。 比如,加大非遗文化项目的宣讲力度、推进非遗文化进入校园、创新非遗文化品牌等,支持、鼓励非遗传承人或非遗孵化团队的发展,表彰在非遗文化传承发展以及服务公众的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众多的非遗项目,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虽历经千年仍熠熠生辉。文化,是由广大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它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工作之中。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非遗保护的不断重视,许多非遗项目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创新性发展,但不少非遗内容还是与社会公众存在一定的距离。 相信在日益丰富的社会实践中,公共文化服务与非遗传承相融合一定能更好地发挥出传承与服务的双重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