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蕾
(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 150028)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速放缓,叠加疫情及国际形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原材料及人力成本的上升使得制造业收益出现明显下滑。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通过控制成本来应对经济下行带来的经营压力。为了聚焦主责主业,装备制造业企业也在积极进行多板块布局,加快整合设备制造、系统设计、运维服务等领域,并加码数字化、智能化。“双碳”背景下,为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高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装备制造业企业也开始向低碳环保、绿色清洁方向转型,通过有限度的一体化、多元化发展路径进军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市场,以期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企业投资不仅是基于扩大规模、拓展新方向、提升技术水平等目的追求自身良性发展的行为,更是迎合市场需求主动求变的行为。除金融产品投资,企业投资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分别为股权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不含房地产投资)。其中,股权投资更注重投资所带来的产业链优化和协同效益,具有战略性;固定资产投资更注重投资所带来的技术性能提升和效率改善,具有战术性。
结合已有学者对上市公司研究,在“顺好逆差”思路下,绩效衰退程度越大,企业越倾向选择股权投资,反之则倾向选择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发展前景会进一步加剧绩效衰退程度对制造类企业投资决策的影响[1]。传统行业内企业则更易选择股权投资以期转型发展,但成长性行业内企业则倾向选择固定资产投资[2],从而向行业内优质企业看齐。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划分(GB/T 4754—2017),装备制造业可细分为8 大行业。因与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安全密切相关,且能反映一国工业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装备制造业在经济发展中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中国制造2025》,作为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提出“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走创新驱动的发展道路,推动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确定了“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加深入,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加速普及”为未来数字经济总体发展目标。为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国资委更是对于这类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中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子企业提出了“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具体要求。
相对而言,装备制造业企业对固定资产投资更为谨慎,通常会在预期未来盈利仍保持高位运行,目前产能充分利用仍无法满足自身需求,自身资金实力足以支撑投资新项目的大前提下,才有意愿选择投资回报率较高的项目主动出击,这类偏向于购置、新建等固定资产投资。除此之外,也会有因未来市场不景气或受政策变化影响无法达到要求而不得不进行的投资,这类偏向于更新、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为推进降本增效,装备制造业往往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并会将技改、技措、维修单列为固定资产投资下的专项投资活动。
装备制造业企业的股权投资主要可以分为3 类,即新设、增资、股权收购。其中,新设投资若投资各方均为货币出资则省去了资产评估环节,只需在投资合作协议及公司章程中做好注册资本及股比、出资事宜约定即可,主要针对的是创新性、专业化业务或被母公司剥离的标的,整体较为简单;增资和股权收购相对更为复杂,一般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审计、尽调等前期工作,增资主要针对的处于成长期或转型期的投资标的,而股权收购则主要针对的是处于成熟期的投资标的。对于装备制造业而言,股权投资可能会存在行业布局不合理、不符合自身战略定位和主业经营要求等问题。
考虑投资额度差异,绝大部分企业会设置投资决策层级,以期较好处理集权与放权之间的关系,从而在激发自身经营活力的同时,把握公司发展方向与速度。对于大部分项目投资而言,除了基于战略价值考量,是否投资的决策依据往往依赖经济指标,即通过对项目成本与效益的测定来判断项目的社会经济价值。
投资决策中定性和定量分析必须相辅相成,其中,定性把握方向,确保思路清晰;定量则瞄准收益,做好预案把握底线。在可研阶段进行收益测算前,还要关注技术方案的先进性与合理性,因为这涉及质量安全、环境生态、工期进度,最终会影响成本收益,这也是技术经济分析基本原则所在。
通常,项目投资决策关注的经济指标主要围绕反映项目盈利能力所对应的指标,但实际工作中还需做好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必要时开展模拟或情景分析,这样才能更精准定位投资决策面临的风险点,从而更好地从源头做好风险防控,提高决策科学性,确保投资效果。
国企的项目投资决策程序流程相对复杂,且对投资领域等方面有诸多限制,这就使得项目立项后最终能够进入决策阶段的投资项目数进一步缩减,但由于前期调研不足、可行性分析不充分、主要决策者个人因素、资金筹集和预算不到位、决策责任不明确等原因[3],投资后出现了项目收益未达预期,乃至投资失败的情形。
对于国企而言,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党组织主要是从政治路线、方针政策、战略部署、程序等角度出发,合理行使决定权、审议权和建议权。但由于某些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相关业务部门在决策阶段提报信息时存在单一性和片面性,这就对当前的投资决策机制带来了不小的冲击和挑战。因此,国企成立由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投审委员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加凸显。
在投资决策阶段,国企为了提高自身风险应对能力,还会采取反推方式确定某些自变量的可接受范围,即结合自身风险应对能力确定足以负荷的上下阈值,一旦未来技术、市场、政策等重要变量存在变动风向,依据不同情形下的盈利能力指标决定是当下投资还是继续观望更为合适。
因此,国企主要依赖可研阶段的经济性分析作为决策基础,需借助相关成本费用、利润、现金流量表格进行模型测算,其中,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关注的评价指标主要是全投资内部收益率、资本金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股权投资项目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还需额外关注分红比率及分红占初始投资金额比率两项指标。
在好项目相对短缺,现有项目总有各自短板限制的前提下,适度的投资决策程序既可以避免因过于烦琐导致错失机会,也能够因严谨筛选剔除不具备条件的投资项目。对于装备制造业企业,聚焦主业为根本,同时要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也必须做好新兴产业布局。
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物料供应及资源消耗、市场需求预测是重点论证项,因为这决定了投入在质、量、价方面存在保障,且产出能顺利变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为了再生产活动,包括购置、新建、更新、改造等形式,要参照已有同类项目考虑折旧摊销情况,并充分做好到期后可能报废和不可回收的资产的估算统计。在基于未来现金流折现基础上构建的实际模型中,不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始投资和内部收益率口径并不完全一致。
5.1.1 普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测算
对于普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通过资产抵押、要求母公司等关联人提供担保使被投资项目能够还本付息。该类项目在测算时如无需考虑资本结构,应将项目总投资作为初始投资,以自由现金流作为投资收益,在内部收益率测算时选用全投资内部收益率。
5.1.2 采取无追索权项目融资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测算
对于采取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被投资项目以其所获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唯一来源,在测算时不再以项目总投资作为初始投资,而是以自身实际出资作为初始投资,在扣除还本付息导致的现金流出后,以权益现金流作为投资收益,在内部收益率测算时选用资本金内部收益率。
5.1.3 新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处理
“十四五”以来,涉及数字化、智能化等与新基建相关的项目投资成为国企转型发展布局的热点内容。装备制造业要实现智能化转型发展受多重因素影响,其中,智能管理平台影响突出,互联互通、智能制造技术和研发投入也具有各自影响,但具有彼此替代性[4]。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相比,新基建类项目具有前瞻性、技术复杂性,也更强调间接收益[5]。因此,对于装备制造业企业而言,新基建相关的项目投资决策还应额外关注其推动自身产业协同,打造智能供应链、数字化产业模式,探索智慧能源管理、远程运维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可以尝试从产出角度将其量化为效益指标为决策提供参考。在决策标准不变的情况下,采取融入项目自身特点的方式对决策模型“标准化处理”,可进一步完善经济性分析结论。
对于股权投资项目,则应注重保障投资权益和分红,重点论证公司运营方案及退出机制。股权投资对于快速进入相关行业、占领相关市场有重要意义。在基于未来现金流折现基础上构建的实际模型中,控股与否都是以自身实际出资作为初始投资,但对投资收益的测算口径则出现差异,主要表现为控股项目以权益现金流作为投资收益来计算股东方内部收益率,而参股项目仅以收到的股利作为投资收益来计算股东方内部收益率。因此,在进行股权投资决策时,需要着重关注以下内容。
5.2.1 自身经济实力
自身经济实力要足以负担项目初始投资,不能好高骛远,切忌盲目瞄准初始投资较大、收益较好项目,否则现金流一旦断裂会影响后续存续发展。若因项目确实较好选择立项,如有经评审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要对其进一步核实,否则必须做深做实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对项目的总投资中将全部问题收口,否则后期一旦出现未考虑问题,项目整体投资测算基本失去参考性。
5.2.2 未来收益测算
未来收益测算要考虑未来可能影响项目运营结果的因素,如原材料采购成本、回款账期、政策(如补贴退税延迟甚至取消)等变化导致的现金流改变,在具体测算时根据现金流实现时点、规模等差异形成不同测算结果,从而做好项目收益最差情形下的预案准备,一旦触发相应条件则启动退出。
5.2.3 项目管理水平
考虑项目管理团队整体能力水平及信息化管理质量,做好周报、月报数据分析及预警,若涉及项目建设,则要对项目建设质量、项目拖期等问题量化后纳入敏感性分析,自建则强调了项目计划管理节点设置,若外包则要在此基础上,务必在合同中做好质量及拖期罚则规定。
5.2.4 合作伙伴考察
如若引进其他合作伙伴共同投资,前期尽职调查、审计、资产评估(如以实物出资情形)则务必选定相应专业机构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尽职调查环节务必关注所投项目现在及未来是否会存在特殊的政策管制及对投资方相应资质限制,核心业务与资产匹配程度,避免因对方“爆雷”导致项目陷入停滞,乃至投资失败。
5.2.5 传统能源及新能源相关股权投资项目决策处理
“十四五”以来,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代替传统能源是大势所趋,装备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新能源板块的布局绝不仅仅剑指“碳中和”,更是把握未来能源革命发展主动权的良机。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不稳定性也使得叠加储能成为建设“源网荷储”新型电力系统的必然选择,这也使得传统能源在当下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保持相当比重,因此,对传统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也成为实现能源安全的必要辅助手段。因新能源全产业链较长,且技术方向杂,细分领域多,对于装备制造业而言,在开展新能源开发及储能利用等相关股权投资时,优先选择与自身业务同属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作为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更有针对性,具体表现为布局上游原材料或零部件,绑定下游用户或使用端;而对于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开展的股权投资,因涉及改进技术及产品,关注点在投资对象或合作伙伴的核心部件设计研发能力及量产能力,可考虑水平一体化模式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研发成本及投资风险。
国有装备制造业企业要想真正做好项目投资决策,关键在于统筹投前和投后管理,将精细化管理贯彻项目全生命周期。国家和企业战略发展方向决定了所能投资的项目类别及可以接受的收益底线,在此基础上,以目标为导向进一步细化锁定投资测算过程。一旦决定投资则必须依赖高质量投后管理,这样才能确保项目的实施能按投资估算确定的价格和时间节点实现投前测算预期指标。项目投资决策后更需要跟进后续现金流实际情况,尤其对于非控股类股权投资项目,可能会因对参股股权管控不够,无法取得参股企业财务数据等问题导致后续监管不力,那预期项目收益必然也就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