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容
(上海师范大学 人文学院,上海 200030)
大学“university”一词在牛津词典中意为:你可以在那里攻读学位或做研究的高等教育机构。从其本质上来说,大学是“一种功能独特的文化机构,是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既相互关联又鼎足而立的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术的高等学府。”[1]现代大学起源于西欧中世纪,中世纪大学的诞生和发展离不开教权与王权的帮助。为教会培养神职人员和为政府提供专业的知识人才是教会和王权支持大学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14世纪末,英国只有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12世纪中期时,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与法兰西国王发生冲突事件,英王一气之下,让巴黎大学的英国学者返回祖国,并且禁止英国学者再去巴黎大学进行学习、研读。后因各种因素,返回的英国学者聚集牛津城,1168年牛津大学正式成立。40年后,“由于牛津大学与当地城市居民的矛盾逐年增加,因此,牛津大学一部分师生被迫于1209年迁往伦敦北部的剑桥城,”[2]促使剑桥大学的建立。两所大学在成立之初是作为教会教育地,受教会保护和管理,为教会培养优秀有一定知识的教士。
大学成立初期,在课程设置上首先带有明显的古典色彩,主要学习拉丁文知识,课程围绕古希腊“七艺”文法、修辞、逻辑、算术、音乐、几何展开。其次也具有浓厚的神学色彩,神学是中世纪大学普遍开设的课程,主要教授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阿奎那的思想及其他经院哲学著作。并且早期大学职业导向性明显,培养神职、法律、医学人才,带有功利主义色彩。后来王权不断加强,国王也对大学教育表现充足的关心,想让大学培养优秀官员,为国王效劳。
都铎王朝时期,英王集行政、司法、军事等大权于一身,明确地提出“主权在王”的概念。在各方面不断强化打击、压制教权,表现出强硬的控制力。在大学教育方面也是如此,与教会争夺大学管辖权,拉拢大学为王权服务以对抗教会势力。
1455—1485年英国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为争夺王位进行了长达30年的战争,因两大家族以红蔷薇、白蔷薇为族徽,所以,也被称为“玫瑰战争”或“蔷薇战争”。这场战争使两大家族精疲力竭、地方贵族遭到严重打击。战争给人们留下破败的经济、无尽灾难的同时,也使英国社会方面发生着巨大变化。红白玫瑰战争使英国封建领地军事贵族被消灭,为一个强大的专制王朝——都铎王朝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再加上城市经济发展,新兴资产阶级与国王相联合,打击各方面势力,促进王权不断强化。
1485—1603年的都铎王朝是英国君主专制制度的黄金阶段,王朝几任国王通过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改革不断加强王权。在政治方面,英王通过枢密院控制国家的行政大权。枢密院由国王的亲信和心腹组成,办事效率高且忠贞不二,只对国王负责。尽管在有的问题上,枢密院不赞同国王的行为,但最终仍服从国王的旨意。为方便对地方政府的管理,国王扩大了各郡治安法官的职权,在郡以下,权力集中于小型教区会议手中。国王的这种从中央到地方管理的政治体制都带有明显的专制主义倾向。
在司法领域,王权的强化也很突出。国王通过对法庭中大法官的控制及建立一系列特权法庭来影响审判进程和结果,特别是星室法庭、宗教特权法庭、衡平法庭等特权法庭。国王经常利用这些特权法庭以“案情特殊”或“无先例可循”为借口,把握案件裁决权,做出有利于国王个人利益的判决。此外,严酷刑法成为国王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法宝。宗教改革时期,亨利八世实行火刑、断肢等刑法打击天主教徒,加强英国国教的权威。
15、16世纪的英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经历着人口的快速增长、价格革命、农业革命、宗教改革及工商业扩展等不同领域的变化。面对这一转型时期的经济、社会变革,“都铎王朝的统治者意识到,要‘使国家富强,使自己显赫的必要条件’就是迅速发展工商业。”[3]因此,英王加强了对经济的控制。一方面,英王凭借其在处理国家安全事务中的绝对权利,掌控战时税收政策,控制了国家的财政权利,促进君主权力的强化和集中;另一方面,都铎王朝历代君主都实行重商主义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航运业和造船业、保护本国商业利益,英国资本主义在这一时期得到迅猛发展,加速瓦解封建经济。此外,重商主义政策也对农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英国重商主义政策的影响下,英国羊毛纺织业迅速发展,国内外市场对羊毛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使得羊毛的价格与日俱增,推动不少贵族和乡绅将农民的土地圈占起来发展养羊草场,促进英国农村土地所有制的变革。
16世纪中后期,英国商人为呢绒产业寻找世界市场拉开英国海外扩张的序幕。随着不断扩大的对外贸易,都铎王朝的统治者开始放眼世界,把本国经济纳入世界经济范畴,以海外市场作为导向,建立外向型经济模式,积极推动英国经济面向世界、走向世界,不断开拓世界市场。
都铎王朝时期明确提出了“主权在王”来反对中世纪的“主权在神”的理念。为掌握彻底的主权,“国家还必须控制宗教,否则就不能控制整个国家,这就是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的真实历史含义。”[4]
1529年,英国议会的召开引发英国的宗教改革,议会通过法案,禁止教会随意征税,打破天主教的独断姿态。随后在亨利八世的离婚案中议会颁布的《禁止上诉法》中明确提出:坎特伯雷大主教或约克大主教法庭不得将有关遗产继承与婚姻方面的案件呈到罗马教皇法庭。这实际上废除了罗马教皇对英国国内事务的干涉权,由英国人自己处理自己内部事务。1534年,议会通过《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至高无上的首脑,拥有纠正错误,镇压异端和处理教会事务的一切权力,拒绝接受这一法案者以叛国罪处死。宗教改革的实质是用王权取代神权的最高统治权,即否定中世纪国王的神权合法性。改革后的英国教会摆脱罗马教皇的控制,称安立甘教会或英格兰圣公会。
1547年,新教徒爱德华六世继位,在位之时采用较为温和的方式进一步推动英国国教信仰:要求神职人员在进行宗教仪式时使用克莱默的《公祷书》,书中规定了新的宗教仪式、教义教规等,这样的方式也有利于凝聚民族意识。爱德华六世死后,信奉天主教的血腥玛丽通过战争坐稳王位,上台后大肆迫害新教徒,颁行种种措施企图恢复天主教在英格兰的主导地位。但当时英国国教思想已较为稳固,所以,玛丽的设想并没有如其所愿。都铎王朝时期的最后一位君主——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是英国历史上最辉煌的君主之一。伊丽莎白一世上台后,颁布了一系列法令、措施来恢复和巩固英国宗教改革的成果,1573年,通过了《三十九条信纲》,进一步完善英国国教教义。
这场一波三折的宗教改革运动最终以英国国教的胜利而告终,其不仅沉重打击罗马天主教权威,而且使国王的角色发生了转变。国王既是世俗领袖,又是宗教领袖,掌握宗教权力,推动王权不断强化。
在亨利七世结束内乱、稳定政局后,文艺复兴的春风进一步吹入英国。这时“新学术”兴起,即人文主义思潮,其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主张追求快乐,摆脱束缚,这些思想上的变化对英国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都铎时期的戏剧是英国文艺复兴的文学主流。著名代表人物莎士比亚,其著名代表作《亨利四世》、四大悲剧《哈姆雷特》《奥赛罗》《麦克白》《李尔王》、喜剧《仲夏夜之梦》《皆大欢喜》等,直至今日仍然是戏剧演出的登台佳作。这一时期的诗歌、散文也是光彩夺目,涌现了许多杰出作家,如埃德蒙·斯宾塞、穆塞尔·丹尼尔、弗兰西斯·培根等,这些作家创作出许多优秀的作品,流传至今。同时政治思想与哲学也到达了一个新的水平,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不断涌现,其提出的新观点、撰写的新著作,对英国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如,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查理·胡克的《论教会体制的法则》等著作。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走出传统的新史学也彰显着英国灿烂的文化,而繁荣文化的背后离不开王权的支持,国王对文学艺术的奖励及宽松的创造环境都大大推动了英国文化的发展。
历经118年,共经历5代君主的都铎王朝是英国封建君主专制发展的黄金时期,英王伊丽莎白在位时期发展到顶峰。1603年,终生未婚的伊丽莎白一世女王去世,其的死意味着辉煌的都铎时代的结束。一百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是英国历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伊丽莎白一世为巩固王权所采取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变革对大学教育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
亨利七世开启都铎时代后,在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致力于恢复君主专制,颁行各种措施防止约克分子在背后进行阴谋活动。在宗教事务上,采取与教会和平共处进一步维护政权,所以,此时的大学管辖权仍掌握在教会手中。“亨利八世宗教改革后,王权取代教权成为大学的管辖者”[5],并采取种种措施,加强对大学的控制、干预,较为典型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中世纪大学从诞生之日起,就受到教会保护。教廷通过颁行相关的特许令和许可状,赋予大学各种特权,保证大学的利益不受侵犯。1209年,牛津城的骚乱事件发生后,教会的干涉手段促使牛津大学享有廉价住房权利,甚至有凌驾于牛津城的特权。后教会也不断颁发文件和特许状,为大学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好处,如住房减半、罢课权、迁徙权等。王权的护佑促使大学进一步健康成长。在英王亨利三世统治期间,大学重要性日益突出,国王曾三次颁发“皇家特许状,进一步加强了大学校长的管辖权。例如,大学校长拥有处理学生和市民的债务和合同、审判和惩罚市民的权力。”[6]同时,亨利三世也授予大学教师广泛的司法权力,以及拥有食品监督权。1319年,英王亨利二世给与某些大学教授可以力携带武器的权利。封建君主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承认了教会以前给与大学的种种特权,如居住权、司法自治权和罢课权等,而且在教权和王权斗争之下,大学又获得新的特权。例如,1534年颁布的皇家特许状,授予剑桥大学指定三个印刷商印刷和出版其同意授权出版的书籍。
王室也肯定了教师享有的某些特权,如教师享有居住自由权、生活以及教学秩序不受干扰、甚至有免税免役权等。王室所给予的种种特权和颁发的特许状,促进了大学教育的自由发展,在宽松的环境下,更加有利于学术思想的活跃。但过多的特权也让某些市民不满,引发市民暴动要求限制大学权力。
都铎王朝时期,英王亨利八世离婚案诱发英国宗教改革,对英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教育中,英王逐渐取代教皇成为教育方面的管控者,特别是加紧对大学教育的控制。从亨利八世起,后历代都铎王朝君主亲自或建立巡视委员会对大学进行巡视督察大学。亨利八世时,组建皇家委员会对大学进行巡视,旨在消除罗马天主教对大学教育的管控,并颁布新的规定来加强对大学的控制。巡视中规定:经院哲学家的著作被禁止学习,督办大学开设希腊语和希伯来语讲座。英王爱德华六世期间,牛津大学出现危机,大学管理一片混乱。爱德华六世亲自巡视牛津大学并且任命委员会对牛津大学教学内容、选举章程进行整顿,其主要目的是监督牛津大学师生继续为王权效忠。
血腥玛丽执政期间的巡视,主要是想重新恢复旧的宗教仪式和天主教的权威,打击异端教徒。其在对剑桥大学进行巡视时,颁布相应的法令恢复天主教仪式,“收集并当众焚烧英文《圣经》,其他的异端著作也从图书馆中清除,同时禁止学者私藏这些书籍。”[7]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期间,进一步加紧对大学的控制,其不仅组织皇家委员会对大学进行巡视,而且在1564和1566年曾分别亲自巡视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听演讲、看演出及参与其他学院活动。此外,巡视期间,伊丽莎白一世还对大学学风、课程、甚至是着装方面做了评价和要求。
都铎时期的皇家巡视,不仅具有督察的作用,而且其行为还会提高大学在王朝中的地位,同时还保留了大学享有已久的自治和特权。
都铎王朝时期封建君主不仅通过特权、巡视等方式来控制大学教育,而且还有财产资助,确保其为王权统治服务。亨利七世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夫人向剑桥大学捐赠一个教授职位和捐建了基督学院、圣约翰学院。英王亨利八世发动宗教改革后,下令关闭修道院、没收教会财产。1546年,亨利八世将部分没收的财产资助牛津大学,重新组建基督堂学院和剑桥的神学院,并在牛津大学新设希腊语、希伯菜语、神学、医学和民法五个钦定教授职位。血腥玛丽女王更为清楚的认识到,金钱对大学的作用。1554年,玛丽向大学提供修复公共学校的资金,其最主要的目的是想拉拢大学成为恢复天主教的前沿阵地。牛津大学在金钱的诱惑下,成为玛丽恢复天主教的重要帮手。
其实,历代都铎王室都会向大学提供资金,保证大学的基本运作。当然,除了想帮助大学重建或新建学院、不断完善其基础设施建设之外,最主要的目的是想让大学站在王权一边,为王权服务;为政府培养可靠的人才,以及提供有利于世俗王权和新兴资产阶级的社会舆论。
培养人才是大学的主要功能之一,中世纪大学的主要目标是培养神职人员。英国宗教改革后,王权控制大学,要求大学培养有知识、有才能的人员为政府和社会服务,从而不断干预大学内部事务。
随着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的影响,英国大学课程设置方面更多的带有世俗政治的影响,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和科学发展紧密相连。亨利八世曾任命托马斯·克伦克尔对大学课程进行改革,促使英国大学课程发生了较大变化。亨利八世要求以《圣经》为教材并废除与之相左的传统做法,大学中教授教会法和颁发相应学位的行为被禁止。1565年,英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的《伊丽莎白法令》,对大学在辩论、阅读书目、课程内容和学位授予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此外,王室还积极把控大学的财政,学院的收入受王室保护。王室颁行《谷物法》保障学院的基本收入;王室掌握对学院财政的审计权,防止工作人员的贪腐;对大学实行免税。同时,王权控制大学各级管理权,对大学内部选举进行干涉,任命大学校长及其他重要管理者。并对教师提出严格的要求,想要成为大学教师,除了有良好的品行、道德修养外,还需要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许可证。伊丽莎白一世时期,教师必须向王权宣誓效忠,认真实行《三十九条信纲》。除了以上涉及的几个方面,国王还颁布法令推动大学出台一系列新规定。如1581年,牛津大学法令规定:“每个年龄超过16岁的大学生都必须对着《三十九条信纲》和《至尊法案》宣誓,导师必须与罗马天主教划清界限,否则不许招生。”[6]这旨在巩固王权统治,让大学效忠于王权。但王权的部分干预措施并没有取得很好的成效,有的政策操作价值很低,仅通过宣誓不可能改变人们的信仰,还有的政策本身就没有很好地被执行。
自亨利八世起的几任都铎王朝君主对大学都采取了干预和监督措施,改变了过去大学由教会独立控制的场面。大学管辖权落入王权手中,凭借着王权的保护和支持,都铎时期的大学教育得以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
宗教改革后,王权夺取了教会对大学的控制权,通过巡视、给与特权、干预内部事务和资助等方式,控制大学为其服务。这一过程推动了英国大学教育的世俗性、民族化、独立性的发展。
教育的世俗化是指其逐渐摆脱宗教的控制,转向世俗社会。中世纪大学属于教会的管辖范围,其所教授的课程、毕业后从事的职业等方面都与教会有密不可分的联系。1534年,颁布的《至尊法案》确立了亨利八世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教会首脑,把大学纳入王权统治之下,这一关系使得大学带有世俗化的色彩。
都铎时期大学课程的设置逐渐世俗化。中世纪大学为教会效劳,课程设置方面主要偏向教授神学家和经院哲学家的思想体系。都铎王朝时期受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等思想的影响,大学课程内容神学色彩逐渐淡化,引进了带有人文主义色彩的新学科及聘请人文主义者教学。几何学、地理学、天文学、笛卡尔和洛克的思想也相继进入大学学习课程中,伊拉斯谟、托马斯·莫尔等人文主义学者被聘请大学教授课程,并把人文主义“新知识”带到大学之中。
王权是促进大学课程世俗化的重要推力。1549年,王室委员会规定大学在校生的课程,第一年要学习数学,第二年要学习逻辑学,第三年和第四年要学习哲学。并且这一时期导师制为培养绅士人才提出的学习课程,更加具有现代化。如历史、地理、文学等。随着时间的推移,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虽然都注重世俗化的课程和学科,但侧重点已有不同。牛津大学相比于剑桥大学更为保守,强调人文学科,注重绅士和学者的培养,而剑桥大学则主张引进近代自然学科并愿意接受马丁·路德的新教思想,旨在培养科学工作者。
此外,都铎王朝时期大学规模不断扩大,学院不断增加,在校学生人数也不断攀升,毕业后大学生从事的职业更多地带有世俗特征。中世纪的大学,知识学问掌握在少数高级神职人员手中,其主要教授的是经院哲学的神学理论,招收的学生来自教堂或教区,毕业后基本上都回到教会任职。宗教改革后,修道院被强制关闭使得神职人员就业需求减少,更多的大学生面向社会其他岗位进行工作。除了担任神职人员、医学家及其他方面的社会人员,毕业生更加趋向于在政界中大放光彩。有数据表明“1563年的下院议员有420人,其中67人在牛津或剑桥学习过。1584年的议会中,在牛津和剑桥学习过的人数增加到145人,而到了1593年,增加到161人。十七世纪上半叶议会中恰有一半以上的下院议员受过大学教育。”[8]
这一时期大学学生成分也发生了显著变化。大学成立之初主要的学习者是僧侣。16世纪后,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有土地的贵族和绅士、城市资产阶级、城市手工业者,以及大量来自农村的佃农,都涌进了大学。”[9]大学学习者的多样化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大学教育拥有的价值在社会上已表现明显,人们对大学有新的认知。下层人士学习者可以找到一份好工作,或有可能完成阶层上升。上层人士认为,对人文学科知识的学习,不仅可以获得学问与教养,而且还能赢得尊重和社会地位,这样的社会观念使越来越多的求学者进入大学学习。
都铎王朝是英国民族国家兴起和绝对主义王权建设的重要阶段,这一时期英国大学逐步接受王权的监督管控,促使大学民族化的发展。中世纪英国大学呈现着“非英国化”的特征,是作为欧洲教会机构的一部分。但到近代早期,大学不断成为“英国化”的大学,渐渐走出“欧洲化”的状态。
英国化的大学不仅表现在摆脱罗马教会的控制,更为重要的是语言的民族化。中世纪强调拉丁语,英语被认为是方言而存在。宗教改革后,英王为英国国教最高首脑,拒绝承认罗马教廷的权威。拉丁语在政治生活中地位不断下降,而英语在经济交流中逐渐取得主导地位,成为英国民族语言。英王亨利八世要求用英文翻译《圣经》并要求学生学习,以及部分人文主义者用英文著书,并在大学中用以教学,有利于英语的推广,逐渐推动英语作为民族语言的地位。伊丽莎白一世要求各地教堂用英文宣读祷告,当然这其中也包含牛津和剑桥的教堂。语言的民族化可以进一步增强民族认同感,促进民族国家的建立。可以说,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作为英国文化的两个重要先锋,在唤醒民族国家意识及提升民族认同感等方面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这里的“独立性”并不是大学完全不受某些势力的控制、干预,也不是像国家一样独立地存在。本文所提及的“独立性”是指大学享有的特权以及逐渐摆脱教会控制、出现的导师制及学院制管理和大学的反叛精神使得大学越来越走上独立的道路。
大学从一诞生,就享有一定的独立性。显著的表现是拥有自治地和特权,这里想重点提及特权方面,因为大学所享有的特权后来逐渐演化成为独立性的重要象征。都铎王朝时期国王不仅在很大程度上承认了教会给予大学的罢课、居住等特权,而且在王权与教权斗争之下,大学又获得了新的权利。大学拥有了独揽大学学位的权利,“获得了介绍教学候选人给教会而不需要其批准的权利,即是大学而不是教会成为证明一个人是否适合教学的权威。”[10]教会所掌握的教育权利被夺走了,也使大多数学者从宗教世界中解放出来,进入一个自由、充满争论、科学的世界。
都铎王朝时期逐渐形成的导师制与学院制也是大学独立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学院制作为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独特的管理体制,两个大学奉行独立学院制。学院属于大学,但并不由大学管理,学院拥有自己的财产和土地,并且由学院自己管理。这使得即使是王权也很少干预到学院本身的政策,因为其经济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自负盈亏。学院制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被官方颁布章程认定,学院的兴起对学生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市民与大学之间的冲突。伴随着学院制的发展,导师制逐渐形成。1565年,《伊丽莎白法令》规定,住在学院以外的学生必须归属某个学院并住进学院和学堂,以便接受导师的监管。17世纪,导师制得到发展《劳德规约》首次将导师制确定为牛津大学体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导师制要求导师不仅要指导学生的学习,也要指导学生的生活。其目的旨在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养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及理性的思辨能力,从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是导师在学院培养准则下对学生进行管理,尽管王权会对培养人才要求有所干预,但导师是更为直接的教导者,使培养人才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皇室的巡视、干预尽管可以提升大学的地位及使其在培养高级人才方面处于垄断地位。但大学对皇室旨意的反叛似乎也从没有停止。直到16世纪末,英国大学中仍存在许多天主教徒,拒绝宣誓效忠、继续攻读教会法和反对穿统一服装等。后斯图亚特王朝时期,詹姆斯二世试图将大学置于罗马天主教控制之下,引发大学的反抗。经1688年“光荣革命”,王权被置于议会之下,大学逐步摆脱了王权的控制。
王权对大学的干预措施,虽然给大学带来很多好处,宽松的社会环境、学术思想多样发展。但有所获必有所牺牲,王权控制下的大学,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自由与民主。英王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时,下令解散修道院,没收其财产。其中也包括牛津大学与剑桥大学的修道院,同时焚烧其书籍。爱德华六世进一步清除大学中天主教势力,加强王权。玛丽一世继位后,企图恢复罗马天主教权威。在大学中,对异教徒进行打击和迫害及焚烧相关书籍,使得大批信奉新教的学者和学生逃往欧洲。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确定英国国教,颁布法令和相关的信仰条例,要求王国所有人都必须信奉盎格鲁教会,这使大部分非国教的优秀学者与渴望知识的学生被排斥在大学门外。此外,大学所享有的特权也会引起市民不满。如所有涉及大学成员的案件都由校长法庭审理,市民与学生经常爆发利益纠葛。但在处理案件中,多数是对学生有袒护而引发市民的不满,造成城市与大学之间爆发冲突事件。
尽管如此,英国都铎王朝时期王权对大学的发展仍是一个积极的推动者。都铎王朝几任君主对大学的干预和控制措施,很大一部分无疑迎合了大学本身的要求,给大学带来了很多好处,促进大学教育世俗化、民族性发展。只是大学也有自身的利益诉求,不可能真的对王权命令言听计从,在利益冲突下,斗争成为必然,推动大学独立性的发展。
英国都铎王朝是在红白玫瑰战争的废墟上所建立起来的,王朝历任统治者都通过不同的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王权的强化伴随着教会被不断打压,曾经为教会服务的大学也在王权的影响下变得为世俗服务。为更好地让大学为世俗社会提供更多的人才,王权对大学进行了各种支持和帮助,虽然说某些时候王权过度干预有损大学利益,但总的来说,王权对大学发展是有利的,在王权庇护下大学得到了持续健康的发展。
都铎时期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多种思想的碰撞,牛津和剑桥大学拥有充足的知识浇灌求学者,为社会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哲学家、历史学家、科学家、政治精英、商人,他们对英国甚至欧洲的历史进程有着推动作用。在英国文艺复兴、新航路开辟等重大历史事件里,都可以看见他们的身影。目前,牛津和剑桥大学作为两所世界一流大学,每个阶段都能够培养出优秀且适应时代发展的人才,取得令世人瞩目的学术成就为世人所称赞。对于当代大学而言,我们可以从牛桥两院的发展中学到很多东西,如两所大学在保持自身自由与民主的同时,很好的处理与政府、城市、教会和王权之间的关系,其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