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完善药品召回处理措施

2022-12-21 13:37
法人 2022年11期
关键词:国家药监局持有人监管部门

新版《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于11月1日起施行。按照新版办法规定,明确持有人是控制风险和消除隐患的责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协助。持有人应当依法主动公布药品召回信息,对实施一级、二级召回的,还应当申请在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依法发布召回信息,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药品召回信息应当与国家药监局网站链接。

猜你喜欢
国家药监局持有人监管部门
国家药监局批准七蕊胃舒胶囊上市
国家药监局公布2022年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
国家药监局公布2022年医疗器械注册管理重点工作
浅谈市场监管部门在儿童青少年肥胖中的防控措施
国家药监局关于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澳门特区护照持有人新增三国入境便利待遇
谈“魏则西”事件背后的制度问题
P2P网络借贷的风险与监管研究解析
基于完全信息静态博弈的二手车市场中监管部门与卖家的博弈
居住证持有人可享住房养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