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祥帅/江苏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
江苏省近年来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农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农业生产自动化、可控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根据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发布的《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报告》,江苏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达42.6%、居全国首位,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总体水平名列全国第二。
聚焦目标导向,工作推动“力度大”。一是抓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互联网+”农业发展规划》《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意见,明确数字农业发展目标任务和实现路径。编制印发《“十四五”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谋划确定发展目标、路径和举措。二是抓任务落实。印发全省数字农业农村工作要点,扎实推进数字农业建设。连续多年将设施农业物联网技术纳入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在省级财政支农专项中,持续将数字农业建设列为支持方向。成立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推进农业数字化发展暨厅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大工作统筹推动力度。三是抓督查考核推进。不断突出“数字强”导向,连续两年将农业数字化纳入全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涵盖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应用,有效发挥“指挥棒”作用。
聚焦创新合作,协作协同“亮点多”。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围绕大田种植、设施栽培、水产养殖等重点领域,加强与省农科院、南农大、江苏大学等合作,采取共建创新团队、产业联盟、研究中心等形式,强化协作研究,取得显著进展。二是搭建“聚才引智”平台。发挥南京国家农创中心、南京国家农高区两个国家级平台载体优势,汇聚了一批全国知名智慧农业专家团队,初步打造国内领先智慧农业产业创新中心。各地也积极开展智慧农业园区、物联网小镇建设,无锡、南京、泰州等地聚集一批智慧农业研发机构和试验示范平台。三是汇聚社会力量。专门成立江苏省智慧农业研究会,汇聚全省智慧农业创新研发、示范推广等多方力量,打造智慧农业发展高端智库。
聚焦示范推广,载体建设“水平高”。一是建成一批高水平示范基地。创建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14家,数量居全国前列。积极开展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建设,挖掘一批发展理念先进、技术水平领先、建设规模突出、应用成效显著的数字农业典型,累计建成174个。二是实施一批数字农业重大项目。完成国家农业物联网区域试验工程试点省建设,在南京、泰州、宿迁打造3个高水平的数字农业应用基地。组织市县申报国家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先后实施常州枫华牧业畜禽养殖、南通龙洋水产数字渔业、镇江新区数字大田、泗阳数字水产、射阳数字种植业、金坛数字渔业等6个项目。三是积极开展社会化服务。建成省级农业物联网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各类农业生产主体开展对接,提供数据采集管理、数据决策分析和技术支持服务,累计接入农业物联网应用主体3800多家、采集物联网数据2.2亿条。
聚焦数字管理,数据应用“进展快”。一是基本建成“苏农云”平台。包括大数据标准体系、大数据管理平台、农业农村时空一张图、大数据辅助决策平台、大数据指挥中心等在内的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基本建成,形成8大类38个子类标准规范,数据项22亿条。二是推进农业农村业务系统整合优化。加快推进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政务服务等“十大板块”建设,一批特色业务模块已投入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已覆盖19.5万家生产经营主体,累计打印追溯标签1.16亿张。三是探索开展大数据应用。加强全省数据资源汇聚融合,指导各地开展大数据主题应用试点示范,开展全省涉农数据与“苏农云”对接,加快建立以“苏农云”为纽带的全省农业农村大数据工作和数据共享体系。
瓶颈堵点突出。受制于“芯片”“模型”等卡脖子问题,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传感器、智能装备及动植物生长模型匮乏,部分设备稳定性、精度、可靠性有待提升。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设施化程度不高,农村数字化基础设施不健全,发展数字农业条件有待加强。农业生产领域缺乏面向全链条的数字化服务解决方案,专业化服务平台和服务团队匮乏,数字技术应用连贯性不强。数字农业建设一次性投入较大,后续运行维护成本较高,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可持续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
面临挑战较大。与数字经济排头兵浙江相比,江苏农牧渔业总产值远高于浙江,粮食、蔬菜和肉类产量分别是浙江的6.1倍、2.9倍和3倍,但据《2021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报告》显示,江苏农业农村信息化的县均财政投入不及浙江省三分之一。同时,全省县域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十分突出,最大差距高达35个百分点。不同领域间数字化发展也存在明显差异,设施栽培、畜禽养殖等领域应用较多、水平较高,大田种植相对较少,水产养殖总体水平不高。
锚定总体目标任务,细化实化扎实推进。围绕相关建设任务落实,一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建立涵盖省有关部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的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发挥工作专班作用等。另一方面强化任务分解落实,挂图作战,提出分年度详细的“路线图”和“任务表”,并将相关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处室(单位)和市县。发挥乡村振兴考核“指挥棒”作用,督促市县千方百计谋发展、一着不让抓落实。
强化创新研发协作,打造推广应用生态。围绕推进农业数字化建设梳理一批重大需求清单,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广泛集聚科研院所、涉农高校、创新企业、创新平台、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规模化农业种养殖基地、智慧农业社会团体等各类资源,针对不同需求构建若干个“1+N”模式的农业数字化创新联合体,从农业数字技术装备创新研发、中试、熟化、推广应用等全链条,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紧密协作,促进“研发端”“生产端”与“需求端”“应用端”精准衔接,输出一批先进产品,推介一批优秀应用案例和服务“资源池”,构建创新研发推广应用全链条生态圈。
优化财政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扶持创新。统筹各类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渠道,创新优化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注重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和撬动作用,对智慧农业园区、数字化农场(牧场、渔场)建设等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予以支持,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对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建设等公益性较强的建设任务,宜采取财政直接投资方式进行推动。同时,积极发挥省级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联盟作用,进一步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以“苏农云”平台汇聚的海量“数据”吸引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支持农业数字化建设的产品和服务。
持续开展监测评价,构建良性发展机制。深入开展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评价,从发展环境、基础支撑、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等方面客观采集县域基础数据,并对数据进行分类、清洗和对比分析,按年度编制全省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评价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客观反映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情况,推动各地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加强监测评价结果运用,增强地方党委、政府对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的重视程度,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的热情,吸引更多政策和社会资源向农业数字化建设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