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涉税风险分析及防控策略研究*

2022-12-18 17:02韩莹莹言梅雪齐鲁医药学院山东淄博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22年3期
关键词: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筹划

韩莹莹 刘 静 言梅雪齐鲁医药学院 山东 淄博

一、引言

根据2017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民办高校举办者可以自主决定民办高校办学性质,包括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或非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因此,对民办高校税收政策及税务风险等方面的研究,必须结合民办高校办学性质来开展。根据国家有关部委颁布的《民促法》及其配套文件和实施细则,如《民办高校分类登记实施细则》等,表明了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并鼓励创办民办非营利性高校,民办非营利性高校享有与公办院校同等待遇。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这两类性质的民办高校执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无较大差别。此外,由于民办高校税收政策方面不太完善,民办高校税收政策缺乏更加明晰的细则和解释,加之地方税务部门及基层税务工作者对民办高校税收政策的关注度不高等原因,导致民办高校在执行税收政策时承担着较高税务风险,也影响了民办高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民办高校涉税业务现状

合理评估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能够有效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规避民办高校税收风险,合理减税降费,将税收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对于民办高校发展至关重要。然而,民办高校在涉税业务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民办高校税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方面,以及民办高校自身税务管理方面。

(1)在税收政策方面,由于民办高校的办学性质较为特殊,民办高校税收政策执行及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还不太完善,民办高校在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缺乏更加细致的解释和操作细则。在此情况下,地方税务机关对民办高校税收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无法统一,使得地方税务机关与民办高校在理解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存在分歧,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效果和力度往往取决于民办高校与税务机关的博弈,影响了民办高校税务筹划的效率。

(2)在民办高校税务管理方面,由于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教育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除横向科研事业收入外,以上经常发生的收入都属于免税收入,而应税收入较少且发生频次较低,导致高校财务工作者对涉税收入的关注度不高,不能及时分辨涉税收入的征税要求,且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了解有限,高校无法准确判断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即使明确某些涉税业务可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但往往由于对减免条款的理解不全面、减免税资料不足等种种原因,在具体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重重困难。

三、民办高校主要涉税风险分析

民办高校涉税风险分析要根据民办高校的涉税业务,即收入组成和类型,具体分析民办高校适用的不同税种。民办高校收入主要分为教育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类型收入,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附加费等。一般情况下,民办高校为一般纳税人,对于民办高校的经济业务,除学历教育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纵向科研收入外,其他收入都需要缴纳增值税。

1.增值税涉税风险

民办高校的教育事业收入分为学历教育收入和非学历教育收入。学历教育收入是为在籍学生提供学历教育而获得的劳务收入,如学费、住宿费、书本费、考试报名费等。根据高校税收政策,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内,学历教育收入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免税政策仅针对学历教育收入,诸如民办高校举办的培训班等非学历教育收入仍然需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工作中,某些民办高校将非学历教育收入与学历教育收入混淆,将本应缴纳增值税的非学历教育收入也并入免税范围,比如将培训班或进修班的考试费当作学历教育收入的考试报名费来处理。

此外,民办高校的科研事业收入主要包括纵向科研收入和横向科研收入。纵向科研收入来源于财政拨款科研经费根据税收政策相关规定,民办高校的纵向课题经费不征收增值税。而民办高校获得的横向课题经费主要来源于非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税法相关规定,民办高校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必须取得科技部门的相关认证,经过备案可免征增值税,否则一律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在实务工作中,很多高校对横向课题经费的处理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能分辨横向课题是否取得相关部门认证和备案,便按照免征增值税处理;二是当横向课题经费到账时,默认横向课题经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没有询问经费支持方是否可以开具收据,降低了民办高校横向课题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效率。

在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方面,民办高校为取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高校在提供同等业务时发生的应税劳务销项税额。因此,民办高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必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准予抵扣。在民办高校实际工作中,由于增值税涉税业务较多,日常报销工作繁忙,民办高校财务人员较少且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财务工作较为烦琐,耗费时间精力较多,财务人员无法在增值税发票种类问题上做到精准把关。除此之外,由于各院系、部门增值税涉税业务经办及报销人员并非财务专业人员,没有很好地掌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及功能并不了解,因此在经办相关业务时并未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民办高校的相关业务销项税无法抵扣,增加了民办高校增值税税负和风险。

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来看,由于目前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民办高校对税收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有限,在不了解有关政策的情况下获取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信息存在困难。另外,由于民办高校与税务机关沟通联系较少,高校管理人员对涉税业务重视不足,缺乏专业人员进行纳税筹划,增加了民办高校的运营成本。

民办高校可以享受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多种。其中,为鼓励科技发展,高校因开展科研和教学活动而采购国产仪器设备,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办理退税。而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调查了解,高校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在部分高校的落实还较为滞后,尤其是民办高校,能够精准落实的更是少之又少。高校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早在2009年就已经开始实行,但无法在高校全面落实。一方面,税务部门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缺乏积极有效的宣传,很多高校对这一政策并不了解,因此无法真正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的红利。另一方面,国家税务机关缺乏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仅导致政策宣传不到位,还给高校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了难度。

2.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

民办高校相较于公办院校来说,教学资源投入不足,资源分配不均,教师权益保障不够,职工薪酬增长速度较慢,因此不少民办高校教师除在学校取得的工资收入外,还可能获取其他劳务报酬,并且由于民办高校工资收入分类不明确,存在个税缴纳不清楚的情况。

一方面,在新个税法背景下,高校教职工个税纳税筹划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作,并非仅由财务部门就可完成,这需要结合教职工的年度综合所得情况进行分析。由于民办高校教师并非财务管理专业人员,很多教师对于自己的全部收入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了解得并不细致,因为个人收入分类不同,适用的个税计征方法和税率也不同。劳务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存在较大差异,有些教师在领取收入的时候,往往因为不了解政策,误把劳务收入当作工资薪金收入,错误地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去计算个人所得税。另外,教职工在校外获得的劳务收入涉及个人隐私,往往不愿意透露给财务部门,高校教职工的纳税遵从度和纳税意识不强,这种现象不利于高校开展个税筹划工作。

另一方面,由于负责代扣代缴的工作人员自身知识和业务能力的限制,对纳税筹划认识不足,认为替教师进行个税筹划是一项复杂、耗费时间精力较多且很难执行的工作。由于民办高校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业务性质往往有多种,既有公益性质的,也有营利性的,而各个高校执行的会计制度不统一,导致税收筹划工作较为复杂,所以部分民办高校并不重视个税筹划,把握税收政策的能力较弱,为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很多民办高校也不愿意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个税筹划。

四、民办高校涉税风险防控措施

结合民办高校面临的主要涉税风险分析情况来看,从宏观角度,民办高校涉税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当前税收政策体系不完善,缺乏针对民办高校的明确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税收政策规定。民办高校在实际税务管理过程中缺乏详细的指导性文件,大多数税收政策只指明政策导向而缺乏实施细则,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立法层级较低,且缺少系统性和规范性。因此,民办高校税收政策体系应从制度顶层设计着手,整合现行税收政策和民办教育行业管理政策,单独制定民办高校税收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由上至下地推动相关政策执行。

从微观角度,民办高校为规避主要涉税风险,应该做好这些工作:一是从学校管理层到普通教职工都应增强税收风险防控意识,重视并配合税务工作开展,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交流与协商,使经办业务规范化,规避不必要的税收风险及损失,财务部门要加强财务自查,定期评估风险并及时查缺补漏;二是要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增强专业胜任能力,财务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及时关注和学习最新的税收政策;三是财务人员应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定期接受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辅导,应经常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民办高校税收政策;四是民办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收规划,合理进行税收筹划,从财务管理制度及流程入手,制定税控风险预案,使纳税筹划越来越规范化、合理化、专业化。

民办高校不同税种的税收风险防控策略,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增值税风险防控

(1)厘清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民办高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高校财务管理人员应厘清民办高校涉税收入类型,重点关注涉税风险较高的收入项目。在实务操作中,财务人员不仅要分析收入类型,还要根据业务实质来判断是否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不是按高校的发票使用情况来界定纳税义务。

(2)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在民办高校增值税税收风险及税收筹划方面,最为关键的是要注意增值税发票的规范性、合理性及专业性。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不仅能够规范发票的开具、使用和管理,还要能够有效规避税收风险,为高校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指导。在发票管理和操作过程中,财务人员要注意区分可抵扣与不可抵扣进项税项目,熟悉高校日常涉税经济业务类型,梳理日常业务。对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项目,必须协调相关经办部门,尽可能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销售方,相关业务必须签订独立合同,单独结算,并向对方提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要求。例如,民办高校为了能够享受采购国产教学仪器设备的退税优惠政策,就必须保证采购的国产教学仪器设备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每一项业务都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

2.个人所得税风险防控

(1)加强财务部门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增强教职工纳税意识。财务部门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校内教职工的沟通交流,及时分享相关个税政策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等,传达个税筹划工作要求和细节,提高广大教职工对个税代扣代缴的理解、认同和重视程度,使教职工能够准确把握自己的收入构成,了解不同收入类型所适用的个税计征方法不同,让广大教职工更加配合财务部门进行个税计算和代扣代缴工作。

(2)民办高校要增强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意识。民办高校应加强对个税税务筹划的重视,加强相关业务研究,积极开展个税纳税筹划工作。民办高校应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分析学校教职工年收入构成,针对不同收入类型制定相关个税筹划方案,找准收入临界点,采用合理的方法计算个税,为广大教职工及学校合理避税,减轻税负。

五、结语

民办高校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随着收入种类越来越多样,涉及的税种不断增加,面临的涉税风险也随之增长。产生涉税风险的主要原因是民办高校税收政策及实施细则较为模糊,民办高校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不足,民办高校的财务制度不够完善。因此,民办高校为防控涉税风险,必须仔细研究相关税法及政策文件,包括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进行纳税筹划,才能在减轻税负的同时降低税收风险,另外还要关注财务管理团队建设,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加强专业胜任能力,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加强财务自查、风险评估及问题整改,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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