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琳丽
(榆林学院,陕西 榆林 719000)
近年来,我国政府关注的重点一直聚焦在“三农”问题上,将战略目标定位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村全新发展的关键,离不开农村金融服务的支持。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突出强调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2022年全国两会调查结果显示,“乡村振兴”关注度位居第八位。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推进,对金融支农广度和深度要求越来越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化与创新发展势不可挡。陕西省地处我国西北地区,南北狭长,地域和气候类型多样,农业资源丰富。为统筹金融机构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提速,陕西省委印发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金融供给,用金融活水为乡村振兴输血供氧。目前,陕西省农村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还处于探索阶段,金融服务的产品、手段、风险防范机制有待完善,金融支持与农业经营主体的实际金融需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基于此,本文针对陕西省现阶段金融支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发展的建议,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提供参考。
2021年,中共中央发布了自21世纪以来第18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着力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才能打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由此可见,我国政府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的决心,以及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地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的创新发展,丰富农村金融产品的种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信用环境。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先后与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的陕西省分行、陕西信合等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政银行合作,加强金融创新,携手加大信贷授信,聚焦农村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生态环境,携手推动陕西乡村全面振兴。其中,农村农业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银行,自2017年乡村振兴实施以来,对陕累计发放涉农贷款800余亿元,为陕西“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村金融服务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地区运用货币交易手段,向农业企业、农户、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农村金融需求主体提供包括存款、贷款、结算、保险、期货、证券等在内的各种金融服务。陕西信合属于陕西省辖内农村合作(商业)金融机构的集体,对全省农村金融机构行驶管理职能。2021年,陕西信合出台了《陕西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关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2021年-2025年)》,明确了未来五年累计发放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信贷资金不低于5 000亿元,足见金融支农力度之大。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联合陕西省农村农业厅、陕西银保监局,对省内107县(市、区)上一年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各参评地区积极助推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其中13个县(区)评为优秀。下一步,人行西安分行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推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1.陕北地区不断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化,开辟了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新途径。延安市金融机构针对农村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和特点,重点围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思路,因地制宜,创新推出了“企业帮扶贷”“产业富农贷”“惠农贷”等支农信贷产品,同时推出了“果农之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家”等主题银行,全方位满足农业发展的各类资金需求。榆林市银保监分局指导辖区各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产品,如生猪“期货+保险+财政贴息+担保+银行”五位一体帮扶项目、红枣“保险+政府贴息+担保+银行”四位一体帮扶项目、“乡村振兴保”等金融创新产品,促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
2.关中地区不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化,为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指明了新方向。关中地区立足农村各地经营特色,持续优化金融供给,发挥农村金融领先优势,将大数据与农村金融相结合,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西安市数字人民币金融服务主要解决农村偏远地区移动支付不变的问题,搭建“三农”应用场景,促进特色农产品的网络化销售,助推农业产业发展。铜川市“‘四贷促进’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站”重点服务县域、镇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可远程讲解贷款需求和申贷资料,为资金需求者提供便捷。宝鸡市积极推进“3+X农业特色产业工程”,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打造“供应链+”模式,为产业链上下游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渭南市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开办“惠农e贷”,通过线上操作、批量作业、自动审批,让农户申贷更高效,从根源上解决农户贷款基数大、分布散、额度小、信用信息不对称等难题。咸阳市以“云税贷”“商户云贷”“账户云贷”等一系列线上信贷产品为抓手,加大小微快贷信用类贷款投放,以金融力量赋能乡村振兴。
3.陕南地区不断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范。乡村振兴的不断深化,为农业保险的发展设立了新目标。陕西南部的汉中、安康、商洛三市农村生态优越,茶产业兴旺。陕南三市银保监分局积极引导保险机构对其金融支持,优化产业生态,推动特色农业产业体系发展。目前,陕南地区的金融机构专门设有普惠金融服务部,部分涉农银行还成立了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银行保险机构乡村振兴专业化机制。同时,陕南金融机构推出“茶企贷”“茶农贷”等涉农金融产品,用于支持茶产业的快速发展;此外,还构建了“保灾害、保病害、保价格、保指数”的保险保障体系。陕南地区2021年茶产业保险累计保费收入1 580万元,赔付1 061万元,提供风险保障4.45亿元,全面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
由此可见,陕西省农村金融多项重要举措并行,致力于打通政银合作“最后一公里”,支持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虽然农村金融服务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视,但由于处于探索阶段,农村金融服务能力相对薄弱,有待进一步完善。
全方位的农村金融服务可以为农户提供储蓄、信贷、结算、证券、债券、保险、风险投资等多种金融服务,以满足农业经营主体不同的需求。但目前陕西金融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农村金融服务产品种类相对单一,无法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此外,由于县域以下农村地区多为零散的农户,农业企业数量不多、规模偏小,资金外流现象严重,导致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成本高、收益低,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因此,乡镇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营业网点相对较少,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有效开展。
随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支付宝、微信支付、电子银行快速推广,基于网络平台的金融服务体系逐渐形成,电子化金融工具取代传统金融工具已成为金融服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陕西省农村地区的金融交易仍以现金居多,由于偏远地区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对新兴的金融工具接受度不高,导致线上金融服务利用率偏低,无法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此外,陕西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推出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服务手续简单,但贷款额度低,对农户的信用资质要求较高。如果农户贷款需求大,则需要逐级上报审批,耗时长、环节多,与农业“短、频、快”的资金需求不匹配,而且贷款可抵押范围有限,致使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很小。农村金融贷款服务效率不高,直接影响了乡村振兴的快速发展。
农业受自然灾害、市场因素影响较大,具有弱质性特征,出现经济损失的风险性随之增高。一方面,农村地区的农业经营主体由于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缺乏对金融知识的了解,一旦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容易出现无法按时还款的现象,破坏农村金融信用环境,也打击农村金融服务发展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缺少规范的法治环境,政府未制定完善的监管条例,正规金融机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存在无序竞争情况,同时对农民群众的金融知识、法律知识、诚信教育宣传也不到位。加之农业保险类型单一,保险险种覆盖率低,政府财政补贴后续乏力,优惠政策力度不大,风险补偿机制、风险分散机制有待改进。诸如此类问题,降低了农村金融服务的抗风险能力。
陕西省地域广阔,农业资源丰富,但陕北、关中、陕南差异较大。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农村金融机构应结合当地特色农业,依据农产品季节性的资金需求,创新发展农村金融产品,扶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为其提供优质信贷资源。二是加大金融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根据农村地区的不同情况,增加金融服务网点数量。金融服务空白的乡镇地区应作为金融服务“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重点实施对象,实现金融资源的全覆盖。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还应逐步强化线上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开设多种金融产品,满足不同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弥补线下金融服务产品的不足。四是积极推动绿色金融的发展,有效引导农村资金流向绿色产业,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循环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一是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应创新金融服务理念,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积极开拓风险投资、证券期货等新兴金融服务手段,并结合互联网金融,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多层次、高质量的金融服务。二是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应构建农村金融信用平台,使农业经营主体信贷信息透明化,缩短信贷审批环节,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批量审批、批量放贷”,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满足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资金需求。三是陕西省农村金融机构应发展“信贷+”金融服务合作模式。如“信贷+政府”合作模式,政府制定扩大信贷抵押担保范围的政策,解决农业经营主体由于抵押物不足导致贷款难的问题,间接为农户取得贷款提供保障。再如“信贷+保险”合作模式,确保农户能获得贷款的基础上,配以再保险补贴制度,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支持涉农贷款的循环投放,提高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一是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信用平台建设。确保金融数据信息全面覆盖,并推动平台在信贷、保险领域的应用。加强对农民群众金融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诚信融资意识;同时,建立失信惩戒预警机制,坚决抵制恶意欠债行为,降低农村金融机构服务风险。二是提高农业保险险种覆盖率。将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范围,推行“保险+期货”模式,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方位的经济保障,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三是建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金融机构+政府”的风险防范体系。政府应出台规范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办法,填补非正规金融机构监管的真空地带,杜绝非法融资活动,维护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正常运行,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