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游戏精神引领下的音乐活动应是全视域的,一切与幼儿经验和发展相关的内容都可以成为音乐活动的内容;音乐活动的预设与生成也应是和谐相生的,应形成教师与幼儿的互动、互补和互惠。教师应明确音乐活动的教育目标不仅是提升幼儿的音乐素养,而且应是借助多样态的音乐活动让幼儿获得全面的发展。音乐活动应纳入幼儿园园本课程的建设与开发体系中,幼兒园应有效地将音乐活动与幼儿日常生活以及其他领域教学相融合,建立音乐课程资源,创设音乐育人环境,丰富幼儿园的文化内涵建设。
【关键词】幼儿园;音乐活动;游戏性
【基金项目】本文系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游戏精神引领下的幼儿园音乐活动组织的实践研究”(课题批准号:D/2020/02/408)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刘爱萍(1979—),女,江苏省昆山市实验幼儿园。
随着幼儿园课程改革的推进,游戏化已是当下幼儿园课程建设的核心课程理念。音乐活动作为领域教学,其研究价值日益凸显。
一、音乐活动的游戏性特征
音乐活动是幼儿喜欢参与的活动,幼儿对于音乐有一种本能的热爱,这种本能的热爱源于音乐本身具有的游戏性。对幼儿来说,音乐的基本要素如旋律、节奏、速度等都是抽象的,但当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时,又会给幼儿带来一种美妙的感觉。以节奏为例,不同节奏的编排和组合给幼儿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些不同的感觉会吸引幼儿更投入地去体验,去感知,去发现。因此,音乐对幼儿来说本身就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当幼儿参与其中时,这种音乐体验又会带给幼儿积极、愉悦的情绪,不管是歌唱、律动还是欣赏等不同的音乐活动,幼儿都能从中获得音乐技能和素养的提升,也能获得语言、情感、社会性等多方面的发展。
首先,从音乐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来看,游戏性的体现不是会唱一首歌,会跳一段律动,会打一段鼓乐,而是在音乐活动中激发幼儿参与的兴趣,强调幼儿的主体地位,让幼儿在音乐活动中体验音乐要素,获得丰富的音乐经验,继而促进幼儿对音乐美的欣赏,推动幼儿自由地表达、表现与创造。目前的音乐领域教学偏重幼儿音乐技能的获得,忽视幼儿在音乐活动过程中的感知与体验。因此,教师在音乐活动目标的定位上,除了让幼儿初步了解一些音乐要素,还要重视幼儿对音乐的自主体验及音乐对幼儿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培养。
其次,从音乐活动的设计来看,它可以是教师预设的音乐活动,也可以是幼儿自发生成的音乐活动,还可以是教师与幼儿共同生发的音乐活动。音乐活动的设计从原先的教师单一维度拓展到教师及幼儿两个维度,形成教师与幼儿的互动、互补和互惠,并在课程游戏化的引领下形成幼儿自我组织、自我评价的互动机制。除此之外,音乐活动设计还应体现游戏的开放性与动态性,任何时间与空间都有可能成为开展音乐活动的条件,教师应善于捕捉幼儿自发生成的音乐活动。
再次,从音乐活动的组织内容来看,课程游戏化引领下的音乐活动不仅指向音乐集体教学、日常生活中音乐的运用、游戏活动中音乐的运用等,一切与幼儿经验和发展相关的内容都可以成为音乐活动的组织内容。当音乐与幼儿的日常生活或者语言、数学等领域教学相结合形成多样态的音乐活动时,能让幼儿在全方位、沉浸式的体验中全面深入地理解与感悟音乐。尤其是当幼儿体验游戏化的音乐活动内容时,更能引发深度学习。
最后,从音乐活动的表达方式来看,幼儿喜欢在音乐活动中进行即兴表演,但受集体教学模式的禁锢,幼儿基本都是跟随教师设计的情境与环节进行学习,被动地接受音乐活动。在这样的状态下,幼儿参与音乐活动的主动性就不能充分地体现,对音乐活动也不能很好地产生共鸣,难以体会音乐所表达的思想与情感。因此,在音乐活动中,教师要发挥音乐活动表达方式的游戏性,提供幼儿自主表现的机会,肯定幼儿个性化的表达,让幼儿在游戏中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
二、音乐活动游戏化的实践路径
幼儿视角下的游戏是自由、自主以及愉悦的,因此教师应该着眼于幼儿参与的自主性,以自主体验为基本原则,将音乐活动与幼儿的日常生活以及其他领域的教学相融合,开发与运用音乐教育资源,构建园本化的音乐课程体系,丰富幼儿园的文化建设,以此来实现音乐的育人目的。
首先,音乐活动的组织应以幼儿的自主体验为前提,确保幼儿的主体地位,通过激发幼儿的自主性来增强其对音乐活动的参与性。幼儿在主动参与音乐活动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迁移、内化不同的音乐知识与经验。例如,在以《值日生之歌》为主题曲的大班音乐活动中,大班幼儿对于值日生的工作充满兴趣,在音乐活动中他们不仅能亲身感受到服务班集体的劳动乐趣,更能体验到归属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满足感。教师将音乐活动与幼儿的日常生活紧密结合,从值日生的小任务入手,结合课程游戏化理念,让幼儿在唱、编、玩中体验音乐创编的成就感,体验合作游戏的快乐,从而激发幼儿热爱劳动的情感和争当值日生的小主人翁意识。
其次,音乐活动的组织应是融合性、全视域的,教师要打破以往局限于集体音乐教学的单一格局,将音乐活动拓展延伸至户外大区域,建构户外音乐小舞台、班级共享音乐游戏区等,将音乐活动融入幼儿的生活、游戏,让幼儿沉浸式体验音乐,享受音乐带来的快乐与美好。例如,大班户外活动“露天音乐会”中,幼儿在户外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经验,自主组成小组,然后分组讨论、设计,分工协作搭建舞台。从节目的编排到材料的搜集、试用等各环节,幼儿都全情地投入。这样的音乐活动虽然不能全面展现幼儿的音乐技能和素养,但可以肯定的是,幼儿的情绪是饱满的,心情是愉悦的,而且幼儿的合作能力、策划能力、组织能力、舞台演出能力、开放性材料的再利用能力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些隐性的、潜在的能力势必会带给幼儿积极的影响,也会对幼儿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起促进作用。
再次,应把音乐活动的设计与组织纳入园本课程的建设体系中,以音乐为活资源,为幼儿建构丰富的音乐环境。音乐活动的预设与生成是和谐相生的,而且音乐活动的生成从原先的以教师预设为主,转变到如今的师幼共同生成,这个转变的过程更突显了幼儿的主体地位。例如,大班音乐课程《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的课程背景是幼儿园组织的建党百年主题红歌赛,当幼儿看到自己的老师穿着漂亮的演出服、化着和平时不一样的妆容时,好奇心一下子被激发了。教师及时捕捉到了这个教育契机,设计关于“什么是大合唱”“我来当小指挥”“我们一起唱红歌”等一系列游戏化音乐课程。在游戏化音乐课程的实施过程中,教师没有刻意地传授专业性很强的合唱技能,也没有说教式地讲述红歌的意义与价值,而是在课程的推进过程中,让幼儿在游戏中自然地建立起对历史的认识,激发热爱祖国的美好情感。
最后,音乐活动应与幼儿园文化建设相结合。音乐在文化建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幼儿的生活中存在着各种不同的音乐,因此,教师可以充分利用音乐来助推幼儿园的文化建设。例如,本园从“幸福实幼”的文化建设入手,聚焦课程游戏化的发展理念,以红色文化和地域文化来助力幼儿园的音乐特色发展。其一是在音乐活动中弘扬红色文化。教师甄选适合幼儿的红色歌曲、红色电影等,以适宜幼儿表演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特色亲子活动等游戏化音乐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将红色文化精神与幼儿的已有经验建立连接,激发幼儿的民族自豪感和幸福感。其二是地域文化助力音乐活动的开展。教师充分挖掘地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教育元素和独特教育价值,以“大美昆曲、大好昆山”的昆山城市形象广告语为引导,结合富有童趣的方言游戏、民间游戏,多渠道地将昆区文化渗透到音乐活动中。如教师带领幼儿参观昆山当代昆剧院,聆听昆曲演员的表演,让幼儿近距离地体验昆曲艺术。如此,不仅渗透了美育,更把地域文化的种子播种在了幼儿的心田,突显了音乐教育的地域性和游戏性。
三、音乐活动游戏性的教师支持
奥尔夫认为音乐是和动作、舞蹈、语言等结合在一起的,音乐活动来自幼儿的内在需要[1]。因此,教师在组织音乐活动的过程中,要善于发现幼儿内心对音乐的需要,用恰当的语言与动作来支持幼儿对音乐的理解与反应。另外,教师在组织音乐活动的过程中不宜过多地去干预和介入,应给予幼儿更多自由的游戏空间。
首先,教师应明确音乐活动的教育目标是推动幼儿的全面发展,音乐活动虽然是艺术领域的教学,但它的组织目标不仅是提升幼儿的音乐素养,更要让幼儿通过音乐活动获得语言、情感、认知等方面的综合发展[2]。在目标取向上,教师要深入分析音乐内容,充分挖掘其多方面的教育价值,以此引领音乐活动的顺利开展。在目标定位上,教师既要面向全体幼儿,又要注意幼儿的个体差异。相同的音乐带给每个幼儿的体验和感受可能是不一样的,教师应根据幼儿的学习规律与发展水平,注意目标的个性化和适宜性。除此之外,教师应充分创造条件和机会,带领幼儿在大自然和社会文化生活中用心去感受美和发现美,并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现美和创造美[3],真正体现出音乐活动的内在核心价值。
其次,教师应与幼儿建立平等和谐的互动式关系,并从游戏的本质出發来优化音乐活动的过程。教师在组织开展音乐活动时,一般会用心设计游戏方案,精心准备游戏材料,细心布置游戏环境,但是这种用心、精心与细心有时未必能取得预期效果。因此,教师需要调整与幼儿的关系,让幼儿真正参与到音乐活动中来,与幼儿一起建构音乐活动,让音乐本身与幼儿的发展产生内在联系。另外,在环境的创设和材料的提供上,教师应联合幼儿、家庭甚至是社区,共同整合音乐活动的资源,这个过程对幼儿来说也是一种游戏化的音乐学习体验。
再次,教师应注重音乐活动的开放性和动态性,不拘泥于预设好的音乐活动。在目前音乐课程的建设中,借助不同的方式来实现音乐与其他领域间的有效融合的主题式音乐活动,能够取得较明显的成效。因此,教师应积极探索户外游戏区与音乐活动的融合。教师可以利用生活材料如锅碗瓢盆等物品代替常见的响板、铃鼓等乐器,利用自然材料如树枝、石头等物品代替鼓槌等乐器,以此激发幼儿的参与兴趣。户外音乐活动的形式虽然是开放的,但幼儿在户外区域活动中的能力与品质还需要进一步发展。教师应把握好户外音乐活动的组织方式,不应仅流于表面地唱唱跳跳、敲敲打打。此外,教师应积极探索家长、社区对幼儿园音乐活动的参与方式,让家长、社区成为幼儿园开展音乐活动的坚实后盾。如教师可通过乐享传统游戏、亲子游戏嘉年华等丰富的家园共育游戏来深化家长对音乐活动的价值认同,让幼儿在家—幼儿—社区的立体网络里得到更好的发展。
最后,教师应给予幼儿想象与创造的空间,不以统一和固定的标准评价幼儿。《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提出,成人不能用自己的审美标准去评判幼儿,应对幼儿独特的艺术表现给予充分的理解和尊重[3]。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音乐活动的组织同样也需要教师作出一些有效性的评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调整和改进工作,使音乐活动的开展更适宜幼儿的发展。当前幼儿音乐活动的组织评价更多地表现为总结性评价,如目标达成度、环节的衔接、层次的递进、游戏化的体现等,但对幼儿在活动中的感受、幼儿对活动的评价等形成性评价较少。教师要警惕将音乐活动的组织变成一种高控的表演,忽视幼儿在活动中的体验与感知、想象与创造。教师在组织音乐活动的过程中,要捕捉幼儿随乐而唱、随乐而动的游戏性表现,接受并肯定幼儿这般无痕的自然流露。幼儿的发展是具有潜力的,是具有很多可能性的,教师要给予幼儿自主探索和想象的音乐空间,力求最大限度地发挥音乐的教育价值。
结语
在深化课程改革的进程中,音乐课程也在不断地转变教学模式。面对这些转变,教师一方面要转变教学理念,以正确的儿童观、游戏观和课程观,将课程改革与建设的理念渗透到幼儿园音乐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要重新审视和思考音乐活动的内涵和特征,创设更适宜的音乐环境,提供更优质的资源,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许卓娅.幼儿园音乐教学游戏化设计[M].南京: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17
[2]陈鹏.幼儿园渗透式音乐主题课程的建构与实施[J].学前教育研究,2021(08):83-86.
[3]李季湄,冯晓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解读[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