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智慧与伦理学的命运*
——基于实践智慧发展嬗变的考源

2022-12-16 16:10:00
中州学刊 2022年10期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理智伦理学

郦 平

古往今来,实践智慧对人类的日常生活和公共交往产生着重要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以来,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也掀起实践智慧的诠释热潮①。积极心理学尤为重视实践智慧以及特定美德和品格特征对个人和社区繁荣的积极影响。在管理学领域,实践智慧被视为有美德的领导者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使正确的思维、正确的欲望和正确的行动保持一致,并在理性、情感和行为之间创造和谐。但因心理学领域中的实践智慧是一个晚近概念,且是从哲学领域的实践智慧发展而来,那么,在哲学伦理学领域②,探寻“实践智慧”的出场及其嬗变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厘清“实践智慧”由Phronesis到providentia再到prudence,进而到practical wisdom的发展演变,以此阐释“实践智慧的出场、嬗变和际遇”引发的伦理学的突破、转向及其命运成为必要。

一、“实践智慧的出场”:伦理学突破的重要标识

实践智慧既是古希腊伦理学家对伦理生活探索的结晶,也是对人类智慧的最早阐释和洞见。实践智慧使得古希腊人实现了从原始神话巫术思维到自然主义思维再到人文主义思维转变的新突破,即不再诉诸巫术、祈祷等超自然力量,也不再囿于用水、火、气等自然现象应对人为的生活困境,而是以伦理观照反观人自身,基于实践并走向实践。早期希腊哲学蕴含着实践智慧的精神文化遗产,但一直到亚里士多德,实践智慧才得到哲学上的系统说明。“Phronesis(实践智慧)的出场”成为伦理学突破的重要标识,原因在于,实践智慧动摇了智慧至上的传统本体论,使得伦理学获得了(区别于理论科学和技艺科学)实践科学上的突破,重塑了伦理学的题材和使命,扭转了伦理学的关注点,实现了从“认识你自己”到“实现你自己”的突破。

1.“实践智慧的出场”动摇了智慧至上的传统本体论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实践智慧的出场”源于亚里士多德对人运用理智力量的三种划分,即理论、实践和技艺[1]3。与此相应,理智分为理论理智、实践理智和技艺理智。理论理智上的德性为理论智慧,实践理智上的德性为实践智慧,技艺理智上的德性为技艺智慧。理论理智是追问事物的本源和本质,探索生活世界的普遍规律;理论智慧关涉对事物确定性、普遍性、规律性的真实把握,尽管因人自身的有限性不能穷尽它,但其接近真。技艺理智是使制作活动合乎逻各斯即正确的理智力量,其依赖于外部材料,指向外在目的;技艺智慧是理智的“与真实的制作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品质”[1]172,虚假的制作活动与技艺没有积极关系。然而,因理论智慧关注普遍,无力应对具体事件,而技艺智慧指向外在产品的生成之真,无助于人的自我实现尤其是德性的实现,这为实践智慧的出场留下了空间。

如果说实践理智是“按照正确的逻各斯去做”[1]37,是探索我们怎样对待自身以及怎样同他人交往事务方面的理智力量,那么,实践理智上的德性即实践智慧,就是“一种同人的善相关的、合乎逻各斯的、求真的实践品质”,其关涉我们实践思考、判断及决定的善,它不以某个具体方面的善或有益为指向,而是考虑如何做对于一种好生活总体上有益[1]172抑或有助于美好生活的实现。实践智慧作为思考和决定实践事务上求得正确与善的实践理智德性,其远超于技术或战术上的聪明。

“实践智慧的出场”揭示了基于有限偶然性本体理解具体事件的可能性,动摇了智慧至上的传统本体论。按照Christopher P.Long的理解,柏拉图语境中的希腊人对存在意义的理解是基于对永恒的崇拜,这使智慧(sophia)在早期希腊思想中占据统治地位。然而,以智慧或理论智慧为范型的哲学本体论是被知识决定的,忽视了具体事件以及具体情境的历史、伦理和政治等因素,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的出场”打开了基于实践智慧的有限偶然性本体的可能性。这种本体论由其所关涉的具体个体所指导,也对其保有责任,所以它的核心是道德的[2]。本体论不应该只是理论上的,还产生于或决定于其发展的历史、伦理和政治条件,不能因对永恒确定性的崇拜而遮蔽本体论产生的具体条件。相比奠基于智慧的传统本体论对永恒、普遍、确定性的崇拜,奠基于实践智慧的本体论则以批评性反思知识形态探寻本体论生成的条件与可能,其重视变动的、可更改、可塑造的事物。

2.“实践智慧的出场”使得伦理学成为真正的实践科学

伦理学作为实践科学主要应对的是我们的实践事务(即我们同自身关系和同他人交往的有关事务)。相应于理论科学,理论智慧力图寻求普遍、把握规律,具有超越性,不直接影响人的感情。相应于技艺科学,技艺智慧指向外在产品的生成,其具有对外在目的的从属性或工具性,对人的感情和生命没有直接性影响。相应于实践科学,实践智慧则追问变动生活世界中的差别的性质,其通过比较、权衡,力图从差别中把握正确。实践智慧直接影响人的感情和行为,其将目的与目的相权衡,比较哪种目的对人更善;将手段与手段相权衡,比较运用哪种手段不仅好而且正当。相比而言,聚焦于实践智慧的伦理学,其题材和使命指向真实,但它指向的是人之情感和人际交往的真实,摒弃欺骗和虚假;其追求正确,但它追求的是做人做事的正当和适度;其寻求善,但其寻求的善或目的是实践者完善自身所需要的。

因实践理智作为技艺理智和理论理智的中间环节,其与二者相区别却未完全分离[3]59-61,那么,实践智慧虽不同于理论智慧和技艺智慧,却因具有理论智慧的真实性和技艺智慧的技巧性也未与此两者彻底分离。一方面,实践智慧比理论智慧更有助于人类生活事务的完善,因为理论理智过于缥缈而似乎离开人们的实际关切。但实践智慧也依赖于理论智慧,因为其需要从理论理智的探究中得到思考实践事务的启发。另一方面,实践智慧比技艺智慧更关注人的总体的善,但也需要考虑技巧性和实用性。技艺智慧关乎实现外在目的的手段的技巧性,在难于抓住技巧性的地方,便不得已而求次之,以手段当下的有用性作为尺度和标准。实践智慧着眼于实践总体的内在善来引导我们做出判断,却不排除技巧性与实用性。当然,实践理智在其基本的方面虽同技巧因而也同运气或偶然性有关,却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实践智慧作为一种人特有的品格,其生成与发展是在我们的自愿控制之下的,我们对能否拥有它、如何使用它负有责任。作为获得道德德性所必需的品格特征,虽然实践智慧不是获得道德德性的充分条件,因为道德德性的获得除了依赖于实践智慧,还需要其他心理能力的协助,但是,“实践智慧的出场”与伦理学的命运依然可表述为,实践智慧既是“一种实践理智德性,抑或是一种与每个品格相关联的慎思德性(与自然美德相反)”[4]142,也是美德生成与发展的必要条件。

3.“实践智慧的出场”规定了伦理学的题材和使命

伦理学的题材源于实践又指向实践,这使其不同于科学、努斯和技艺等。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六卷中,亚里士多德将Phronesis(实践智慧)作为五种理智德性之一,其中科学、努斯、智慧(Sophia/theoretical wisdom)是思考那些其始因不变事物的理论理智德性,这些理论智慧因超脱世俗不能直接作用于人的实践与行为。实践智慧和技艺因关注可变、可更改的事物,尤其是与人类事务、特定环境或具体事件相关的事物,且这些事物可以被控制、选择、构建、改变或发展。因此,亚里士多德特别强调实践智慧(Phronesis)和技艺(techne)的重要性。但因技艺指向外在的产品,关注原因链和预期结果,实践智慧不仅考虑具体的特殊性,更考虑总体目的,考虑什么样的事情总体上有助于自己和自己社区的美好生活,所以说“实践智慧的出场”规定了伦理学的题材和使命,使其成为“实践的和可以通过实践获得的善的研究”[3]14。

伦理学的使命指向自我和共同体的美好生活的实现,其依赖于实践活动的完善和实践智慧的发展。亚里士多德语境中的实践活动因两种原因发生:一种是我们的欲望和情感,另一种是我们的实践理智的发展③。欲望和情感部分的德性即道德德性,在一定意义上听从实践理智的指导,选择做正确的事。要获得自我和共同体的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依赖于德性和实践理智(明智),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德性使得我们的目的正确,明智则使我们采取实现那个目的的正确的手段。”[1]187实践理智能使我们判断的正确在于理论之光的指示,亚里士多德常把实践理智德性理解为由理论理智即积极的努斯投射在实践事务上的那束光④。这束光虽然是因对象材料的刺激才投过来的,但它却能给人以行动指令。因作为灵魂中的这束光离人的实践事务比较远,亚里士多德便承认实践提供重要的出发点,承认一个人有知识未必能做得正确,这更凸显了实践智慧在伦理学中的重要性。

4.“实践智慧的出场”扭转了伦理学的关注点

“实践智慧的出场”使得伦理学实现了从“认识你自己”到“实现你自己”的突破。如果说“认识你自己”聚焦于伦理之知,“实现你自己”聚焦于伦理之行,实践智慧便成为架起伦理之知走向伦理之行的桥梁。当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基于“认识你自己”探寻勇敢、正义、节制、智慧四主德时,关于智慧的传统观点就提出应“在哲学上‘知道是什么’和教学上‘知道如何做’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前者指的是行为过程的规范有效,后者指的是如何实现它。在这两种情况下,实践智慧通过协调不同的道德推理方式(综合特征)来体现道德上的卓越”[5]161。到了亚里士多德,Phronesis(实践智慧)开始成为其伦理生活探索的核心概念,围绕“实现你自己”,亚里士多德着力塑造了以实践智慧为主轴的实践伦理学而非自然主义伦理学的新传统。

“实现你自己”不限于单纯的知识认知或认识自我,而是指向自我实现,且这种实现是德性的实现。实践智慧正以其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场合、对于适当的人、出于适当的原因、以适当的方式、做出适当的行为[1]47而推动自我实现。实践智慧作为将知识、信念、经验和决定转化为行动的实践理智德性,其不仅蕴含着认知和行动,还包含规范,因其不仅考虑如何实现目的,而且考虑选择什么样的目的以及什么目的是值得追求的,其可为自己和社区获得美好生活提供规范性指导。

概言之,“实践智慧的出场”成为伦理学突破的重要标识,使伦理学成为对人类交往事务有着重大且直接影响的实践科学。实践智慧因其不仅考虑具体的特殊性,还考虑总体目的,从而远超出技艺智慧(如战术上的聪明)和理论智慧(如宇宙的运行)对人类事务的影响。奠基于实践智慧的伦理学以其开放地接受和理解每个特殊情境,运用理论知识和经验选择以及应用合适的手段,以卓越的品格定位正确的目标[5]153突破了柏拉图式的永恒知识范式的束缚。当然,尽管在亚里士多德语境中,实践智慧是属人的、最重要的品质,“实践智慧的出场”动摇了智慧至上的传统本体论,但理论智慧仍然是最高的,对奠基于实践智慧的本体论与奠基于智慧的本体论在何种意义上可媲美,直到海德格尔,实践智慧才获得一种本体论的证明。

二、“实践智慧的嬗变”:伦理学多元转向的标志之一

自古希腊“实践智慧的出场”,经中世纪基督教的洗礼,再注入近代文艺复兴时期的启蒙实践观念,实践智慧被赋予更为世俗的观点,更多地与符合自然、自我认识、世界知识和自我管理等实际生活相关联。然而,伴随着现代性危机的出现,实践智慧在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麦金泰尔等哲学家这里获得了复兴,这形成了一副实践智慧发展的主脉,同时折射出伦理学理论的多元化转向。

古希腊时期,基于实践智慧的美德论备受瞩目。因为,实践智慧关注的是为自己和社区考虑“什么类型的事情有助于总体上的美好生活”[6]405-432,这与为达到预期结果而计算出预期原因链的技艺智慧形成鲜明对比。亚里士多德将实践智慧视为五种理智德性之一[1]。相比于科学、努斯、智慧对普遍事物的追问,实践智慧更关注可变的、可修改的事物。因这些事物与人类事务、特定环境或具体事件相关,且可以被合德性的选择、改变或发展,基于实践智慧的美德论便受到重视。然而,到了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这里,“亚里士多德语境中的Phronesis(实践智慧)被翻译为providentia,且被理解为与智力和记忆力相关联的远见”[7]。至此,实践智慧乃至伦理学上的美德论的丰富意蕴被弱化。

经中世纪基督教的洗礼,古希腊语境中的Phronesis和古罗马语境中的providentia被书写为新的术语prudence[6]420,这一嬗变在阿奎那的著作中得到呈现,他将古希腊哲学与基督教信仰和传统相结合来理解prudence[8]。阿奎那语境中的人的完善性(如自我的保存、理智的运用、与他者的共存以及认识神)的实现,依赖于实践智慧[9]。这里,实践智慧被理解为将普遍知识应用于特殊情境的“行动中的正确理性”,其可引发意志上的抉择,促成行动,故其与意志紧密关联[10]。但是,因实践智慧包含着不确定性,审慎或谨慎并不能完全消除偶然和焦虑,所以实践智慧需要直觉,而直觉能力是由神圣指引的恩典所赐。因此,尽管实践智慧指向人的自我完善,以实现自我、他者和国家的目的,但实践智慧的施行在神意之中,神的“预见”和人的预见(实践智慧)都源于神[11],此时的伦理学便具有浓厚的神学伦理学色彩。当然,在阿奎那这里,因其强调欲望的正确性对人的自我完善的影响,这依然保留了亚里士多德语境中的善目的与实践智慧不可分离的联系。

到了文艺复兴时期,一批思想家如蒙田开始赋予实践智慧以更为世俗的理解,将其与符合自然、自我认识、世界知识和自我管理等实际生活相关联[12]。尤其到康德这里,因其排出情感、经验、情境等可变因素对德性的影响,传统亚里士多德意义中的实践智慧逐渐演变为一种世俗审慎的概念,甚至被简化为一种技术智慧[13],并逐步被理性所取代,理性而非实践智慧成为人类卓越的主要参照点。进而,到了19世纪末,实践智慧不再是主导性的哲学思想[14]。

然而,伴随着20世纪现代技术的高速发展,海德格尔在追问技术、探寻现代人“无家可归”的危机根源及病因时,再次认识到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Phronesis)的重要性,并发起实践智慧概念的复兴且赋予其本体论含义[2]。在海德格尔看来,尽管智慧提供了揭示真理的可能性,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Phronesis)在结构上与智慧(sophia)非常相似,其可被视为最高可能性的“此在”[15]。当实践智慧隐含的规范性被描述出来,实践智慧就会作为智慧的真正替代者而出现,因为它指出了在有限世界中发展出一种批判性的自我反思的本体论知识模型的可能性[2]。沿此道路,伽达默尔也将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作为其“诠释学方法”的参照范型。舍勒在其《论美德的复兴》中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美德伦理学的兴趣。麦金泰尔的《追寻美德》进一步掀起了美德伦理学的复兴热潮,恢复了美德伦理在英语世界的哲学舞台上的中心地位。在此过程中,实践智慧经历了显著的复兴[16]。

但是,自罗纳海默倡导一种完全基于实践智慧的规范理论的现代美德伦理学方法始,对传统亚里士多德式实践智慧的巩固和辩护开始转向对实践智慧的多元化理解[17]。譬如,艾略特试图从职业维度恢复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Phronesis),将其视为一种社会实践美德,以此拒绝动机享乐主义和理性利己主义,强调其对一般与细节之间的复杂互动进行审慎判断的能力[18]16-19。当然,艾略特也指出,在今天的后启蒙环境中,需要重新建构古老的实践智慧观念,其反对亚里士多德的“道德本质主义”假设,即所有人都有一个确定的、独特的和最终的目标[18]20-21,他认为现代版的实践智慧应该承认并允许个体有多种不同的合理生活方式。

概言之,伴随着“实践智慧的嬗变”,伦理学理论自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阿奎那到康德、海德格尔、伽达默尔、麦金泰尔等展现出多元化的转向。在此基础上,有的学者将实践智慧在既存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指导行动、调节美德的多样性、情感管理以及对人生整体的反思[4]71。有的学者将实践智慧视为五种不同的实践理智德性的集合,即理解、意识、理智、深思熟虑的卓越和聪明[19]。有的学者将实践智慧的核心元素理解为合理性判断、情境感知力和洞察力以及道德品格释析[4]143。有的学者将实践智慧理解为一种元美德(meta-virtue),即一种能实施和管理其他美德的美德⑤。在西方传统中,尽管哲学家们已注意到实践智慧关涉的三个重要原则,“首先是对每个特定情境展现出接受和理解的开放态度;其次是运用理论知识和经验,以选择和应用合适的手段;第三是以优秀的品格定位正确的目标”[5]153,但是,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伦理学却不断受到情境主义、反理性主义和自动化理论的挑战。

三、“实践智慧的际遇”:伦理学所遇挑战及应对

面对认知科学和社会心理学的冲击,聚焦于实践智慧且历史最悠久的伦理学理论即美德伦理学遇到了重大挑战。一是情境主义者引用经验数据,以表明情境因素对我们的选择和行为的影响要比稳定的和跨情境的品格(如道德德性)影响更大[20],此观点提出美德品格无法派生道德行为,这从根本上否定了传统伦理学的功能和使命。二是反理性主义者引入当代认知科学和神经科学,表明情感和其他非认知因素对我们精神生活的影响远超于理性和认知,此观点反对美德论主张的实践智慧的优先性,并将其视为一种过时的“心智观”,这从根基上质疑了美德乃至伦理学的重要性。三是自动化理论的挑战,即将“实践智慧视为一种技能”,这会消解美德的智慧性。

1.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对情境主义挑战的回应

要回应情境主义的挑战,需要对美德理论做出细分,即美德论可分为传统的美德原子论和美德分子论。按照学者的理解,美德原子论是一种美德本位的美德伦理,它以各种(尽可能多的)美德为中心,将道德行为视为一种派生的概念;与之相反,美德分子论则是一种以实践为导向的美德伦理,它在概念和本体论上优先考虑实践,而不是个人的美德。相比于传统的美德原子论,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可应对情境主义的挑战[21]。

首先,按照美德原子论的理解,美德可以派生出道德行为,情境主义对此的批评是面对新情境,美德会失效、无法派生出道德行为。而按照美德分子论的理解,美德的功能应该按照某种框架来理解,这种框架解释了一般美德(而不是个别美德)是如何起作用的。当稳定、可靠、跨情境的品格即实践智慧比偶然的情境因素更能影响我们的选择和行为时,这既使人们理解个别情境下偶然因素的出现会带来品格失效现象,也把人们的关注点引向实践智慧。美德分子论主张[4]29,一个有美德的道德行为者真正拥有的最佳特质是作为伦理专业知识的实践智慧,这一特质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尽管其终极本质是单一的,但可用传统美德的集群来表示。这既保留了美德的重要性,又注意到美德的可错性,使人能够理解具体情境下的美德失效现象。美德原子论则主张,尽管道德上的美德是相互联系的,但是在本体论意义上,美德作为和谐的品格特征,其存在与运行方式不同于全面的品格特征,个体美德可发挥稳定的和可靠的因果力量,使行为者能够做出适当的道德反应。由此,美德原子论主张,美德可以派生出道德行为。美德原子论的困境是无法解释特殊情境下品格失效现象,这也是遭受情境主义批评的主要原因。

其次,理解实践智慧的域限与有限可应对情境主义挑战,也有助于理解伦理学的边界及使命。实践智慧的域限表现为实践者具备特定道德领域的专业知识,如对美德的情感倾向;元认知道德知识即该领域内的高度陈述性、程序性或条件性知识;对该领域实际情境所强加的道德要求有良好的认识,这些专业知识使其不会轻易受情境的影响。相比于见风使舵者或随波逐流者,一个具有实践智慧的人具备这些美德技能更容易成为道德上的胜任者。实践智慧的有限又使实践者对新领域和新情况保持开放,他会承认自己在专门知识领域和其他领域的不足,在某个道德专业知识有所缺乏的情况下,他会通过追求全面的美德品格来提升自己[4]31。这既肯定了道德专业知识的普遍价值,其作为一种微妙且统一的对特定情况的道德判断,不是一套分散的技能即仅专注于某一封闭的道德领域;也承认了道德专业知识的有限,其作为对不同领域或情境的道德反映,不是固定僵化的,而是需要不断完善的。正如美德分子论所言,应将实践的元美德视为一种不断扩展的、微妙的技能,一种可以在每个领域和不同领域中得到改善的技能,但面对前所未有的情况时也可能缺乏这种技能[4]31-32。这既可回应情境主义的挑战,即面对特殊情境时品格失效的现象,也明晰了伦理学的边界及不断完善自身的使命。

最后,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避免美德唯一论,主张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专业知识,就需要拥有一组相互关联且相互支持的美德品格。如果一个人在某一道德领域表现出色(以尊重动物为例),但在其他领域却有显著缺陷(如对某些人表现残忍),此人不会被视为有道德的。当某人因缺乏相应领域的美德而做出一个不道德的行为,该行为者不会被称为本领域道德上的专家。其他不足可以归咎于某些领域的经验上的缺乏,这不会影响对行为者的整体品格的评价。一个人在某些方面有不足,只能说明他不是道德上的圣人,但缺乏某些经验,不足以否定一个人整体的道德心理健全程度。实践智慧关注到缺乏跨情境一致性的实验证据,同时又不把品格排除于道德—心理解释之外而为美德的发展完善留下空间。按照学者的观点,要理解美德,实践智慧(作为伦理上的专业技能ethical expertise)比表面行动或行为更值得参照[4]34。

2.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对反理性主义挑战的回应

反理性主义质疑美德的稳定性、可靠性,认为美德不能派生道德行为,情感才能直接诱发道德行为,主张人们不能坚持自己的道德信念,那些被环境因素引入歧途的人,恰恰证明了人的情感和行为容易受到外部条件的影响。反理性主义对情绪和非认知因素的重视,虽然得到了道德情感主义(主张情感高于理性)[22]和情境主义的支持,却受到了美德分子论的批判。

有学者基于美德分子论对反理性主义挑战做出回应,认为上述观点颠倒了“心灵认知的等级次序”,即将情绪、情感等非认知因素置于理性/认知因素之上[4]36。这种关于心灵等级观念的致命问题是错误地假定了一个非理性的心理领域,且主张此领域充斥着激情、本能和情感,这与理性意识领域划出了清晰的界限。这种心灵等级观念依赖于心灵认知的“双过程模型”。关于心灵认知的“双过程模型”被理解为:一种(T1)是快速的、自动的和无意识的;另一种(T2)是缓慢的、可控的和有意识的。与此相应,存在两种不同的神经认知系统,根据双系统理论,系统1(S1)是快速的、并行的、无意识的、不容易改变的、不受语言指令的影响,大部分方面与其他动物共享;相反,系统2(S2)是缓慢的、连续的、有意识的、可塑的、可变的(由文化和个人)、受语言指令和规范信念的影响[23]。

海德特作为反理性主义的重要代表,他引入了社会直觉主义论证情感等非认知因素对于理性的优先性[24]。他主张道德判断类似于审美判断,即当我们看到一个行为或听到一个故事时,会即刻产生赞同或反对情感,这种情感表现在道德陈述中可表达为充满情感的直觉,因其是自动出现于意识中的积极或消极情感反应,未经历搜索、权衡或推理,没有任何理性的参与。海德特在肯定S1的同时,提出S2不会产生有意识的道德判断,其只是为判断提供事后解释理由,且这种理由也是基于S1的道德直觉[25]。显然,海德特的模型也表现出理性和情感之间的矛盾,并将其按等级顺序排列,在颠覆传统心智等级观的同时,将情感置于理性之上。显然,反理性主义犯下了理性主义那样的错误,原因有:情感和理性的区别不是自然生成的;道德判断中的错误抑或美德品格没有派生出道德行为,不能简单地归因于情感或理性的干涉及影响;情感和理性之间没有明确的等级。因此,反理性主义基于心灵等级观念对美德分子论的挑战是很难成立的。

关于情感和理性的心理学文献也有力地证明,理性和情感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等级关系[4]37,这意味着理性主义和反理性主义关于心灵等级观念之争,以及由此引发的美德品格是否有效的质疑是没有意义的。从情感心理学和理性心理学视角看,情感包含着基本情绪和社会化熏染的情感,前者是非认识的,后者包含着认知元素;同样,理性趋向于反思性真理,其也是不同思维、秩序和能力的大杂烩。有学者研究认为,没有接受过正规训练的人不具备正确的推理和决策原则[26]。他们用更简单的原则(启发式)得到了正确的答案,而有时则未必如此,且启发式容易导致偏见,偏离了通过适当的规范标准所能达到的目标。在此意义上,实践智慧作为伦理专业知识是必要且重要的,虽然其不是形成伦理的个人与伦理的社会的充分条件,但却是重要且必要的条件。

理性和情感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协同作用的。有学者已令人信服地论证了在大脑结构中“情感”和“认知”相互交织,二者的区别是模糊的且依赖于相关情境[27]。传统持有的关于“情感大脑”和“认知大脑”的根本区分存在缺陷。情感和认知都在道德品质的形成过程中以及行为者对具体情况的协调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心理现象也提供了认知与情感的非等级且相互作用的例证,如记忆、注意力、控制、驱动力和动机等,越来越多地涉及神经精神性障碍如焦虑症、抑郁症、自闭症等[21]。这些都有力地证明,心灵的“等级模型”(无论是理性主义还是情感主义)已经过时,需要被一种非等级模型所取代。在这种非等级模型中,传统的自动性(情感)和理性(理由)之间的“纵向”区分,被一种新的“横向”区分所取代,一方面它是一系列直觉的、无意识的运作系统,另一方面它是一个有意识参与的反思系统[4]39。

3.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对自动化挑战的回应

自动化质疑美德的智慧性,也质疑美德品格培养过程的复杂性和困难性。因美德原子论对实践智慧生成发展的论证涉及一定程度的自动化问题,故实践智慧被简化为一种自动化倾向的技能。由于美德分子论也提出一种实践智慧技能上面的解释,自动化挑战就攻击了实践智慧被视为一种技能或专业知识的观点。

当代颇具影响的美德原子论者,同时也是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者Annas J等人,将美德视为技能,认为技能模型是解释美德生成的最合适模型,这个过程需要练习和重复,直至达到一定程度的自动化反应,据此表明它的拥有者已成为该领域专家⑥。从这个角度看,获得一种美德类似于培养一种实践技能,如演奏乐器、开车等。这些技能包括一个机械重复且被内化和吸收的训练阶段,以及一个可以自主、自动行动的专业阶段。在获得技能过程中,需要努力保持良好品格的行动变得不再复杂和困难。

也有学者从实践智慧的心理学范式将其视为一种技能,如“智慧的平衡理论”和“柏林智慧范式”。前者将智慧视为“战术知识”,以在家庭、社区或社会中平衡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28];后者将智慧理解为专家知识,涉及“生命的意义和行为相关的重要且困难以及不确定问题的判断”,其包括事实知识、程序性知识、终身语境主义、价值观的容忍或相对主义以及对不确定性的认识与管理[29]。管理学领域更是将实践智慧视为一位有美德的领导者的必要条件,因为它使正确的思维、正确的欲望和正确的行动保持一致,并在理性、情感和行为之间创造和谐。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心理学家致力于根据经验以确定智慧的性质和发展,对其控制、复制和预测的科学标准,这些努力更多地指向知识层面和决策过程,但对实践智慧的理解仍然受到亚里士多德等哲学家的启发。而且,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实践哲学传统中的实践智慧,其自身就具有内在价值,它不需要依赖外部或工具利益,而心理学和管理学中的实践智慧研究有明确的实用主义倾向,致力于寻求外在的、工具性的结果(尽管其不排除内在价值)[5]155。

根据“美德即技能”的说法,当一个孩子获得了一种美德如关爱,在初始阶段,这种美德的行使要求初学者遵循明确的指示,使其能够发现他人的需要,努力满足他人的需要。但是,一个成熟的完全有道德的行为者会表现出一种自主的、几乎是自动的能力,他们能够捕捉关爱所需情境的相关细节,并在没有明确反思的情况下采取关爱行动。换言之,有道德的人对道德理由有一种敏感性,以至于只有在特别未知或充满挑战性的情境下,他才需要考虑这些道德理由。美德原子论倾向于认为每种美德都是一种独立技能,这种理解除了无法解释道德能动性的统一,还将认知和情感划分为独立的领域。

相比而言,美德分子论主张的“技能即优点”,而非美德原子论主张的“技能即美德”。若将实践智慧视为一种优点,一种概念工具箱,就可以应对自动化的挑战。这样,实践的首要性就是掌握伦理上的专业知识[4]43,将实践智慧视为专业知识,意味着将美德的技能模型从个人美德延伸到传统上的phronesis。这种实践智慧被理解为一般的伦理专业知识,因为,作为一种需不断提升的统一技能,意味着需从受限的程序走向开放性和灵活性。我们不是应用不同的技能来鉴别每种美德,而是要把重点放在一般伦理专业知识上,以此说明实践智慧的性质和功能。而且,美德分子论倡导聚焦于实践智慧,“通过将语境和环境的具体特殊性整合到对善与价值的全面认识中,实践智慧更具有目的性的维度。实践智慧关心个体的行动是如何产生的(行动导向的特征),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社交关联的特征),以及由谁产生的(人格相关的特征)”[5]153。

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其优势在于,既可从复杂性表征、情感敏感性和一系列技能来回应情境主义、反理性主义和自动化理论的挑战[4]45,又强调真正的美德需要无处不在,需要整合并面向理性认可的生活计划。同样,有学者也坚持将理性和情感融入实践智慧,智慧是有“情感参与”的,这意味着实践智慧是由认知—情感机制共同构成的[30]。美德分子论强调普遍的伦理专业知识,并将其引向不同的新领域,而不像美德原子论注重单一领域的单一美德。而且,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既重视认知、理性在道德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强调元认知道德知识(道德领域的高度陈述性、程序性和条件性知识)的重要性,也注重关于美德目的的情感取向,以及在特定情况下对道德要求的认知和情感感知能力。按照美德分子论的观点,美德的获得是一种情感和认知深度整合的发展过程,而非简单的自动化反应[4]40。要具备道德专业知识,就必须对情境中的道德特征形成综合敏感性,这既需要认知技能,也需要情感技能。情感、行动和反思能力协调作用于更广泛的美德形成中,以采取正确的态度认识世界。美德之所以在我们的世界中必须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我们需要处理由于认知的局限性而导致的难以避免的品格的不完善性[4]20。

概言之,聚焦于实践智慧的美德分子论,不同于传统的美德原子论,其对实践智慧所关涉的不同领域、不同情境的解读,可回应情境主义所言的美德品格没能派生道德行为的挑战。同样,美德分子论虽强调实践智慧,却不意味着对美德获得和整个道德生活采取理性至上的立场。美德分子论对情境主义、反理性主义以及自动化挑战的应对,关乎伦理学的重要功能与使命,即塑造行为者稳定的、跨情境的美德品格是一个必要且漫长的过程,这也是人工智能时代伦理学成为显学的重要原因。

注释

①主要研究者及其成果有:Baltes P B, Kunzmann U.Wisdom.ThePsychologist.2003, No.3, pp.131-133。Hartmann E M.Virtueinbusiness.ConversationswithAristotle.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3.Sison A J G, Ferrero I.How different is neo-Aristotelian virtue from positive organizational virtuousness.Businessethics:AEuropeanReview, 2015, No.2, pp.78-98.②哲学伦理学与心理学、管理学等领域对实践智慧的理解尽管不同,却不能声称它们互不相容。心理学和管理学视角中的实践智慧研究成果可为古典哲学家遗留的问题带来新见解。经验主义方法具有美德伦理学所缺乏的实用性或实用主义倾向,而哲学伦理学方法却具有对“人性”“意义”和“终极目的”等实体问题、规范、原则的考虑。对实践智慧的不同研究方向做出调和,才能避免学科分裂,有助于克服纸上谈兵的哲学,也有助于消减实证科学的过度简单化,抑或以灵性为基础的伪科学。譬如:A.Bachmann C, Habisch A, Dierksmeier C.Practical Wisdom: Management’s No Longer Forgotten Virtue.JBusEthics155, 2018, pp.147-165.B.Sison A J G, Ferrero I.How different is neo-Aristotelian virtue from positive organizational virtuousness.Businessethics:AEuropeanReview, 2015, N0.2, pp.78-98.③此部分主要参考: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注,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页;廖申白:《尼各马可伦理学导读》,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④亚里士多德将理性中的理论理性即积极的努斯比喻为保存得好的光,这同希腊人对理性的理解有关。希腊人以光比喻理性,是要表明理性是人的最好的一种能力。光使事物显现出它潜在的颜色,使真实显现。但是,光又是发散的、无指向的:它自己运动,不依赖对象物的刺激而发生。而且,光似乎是静止的、不行动的,它的活动只是“照亮”。⑤实践智慧是一种元美德,还是一种元认知能力,知道何时以及如何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朝着正确的目标展现美德在心理学文献中已得到充分证实。Lapsley D.Phronesis, virtues and the developmental science of character.HumanDevelopment, 2019, No.62, pp.130-114.⑥代表学者及其主要成果是:Annas J.IntelligentVirtue.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1.Hacker-Wright J.Skill, practical wisdom, and ethical naturalism.EthicalTheoryandMoralPractice, 2015, No.18, pp.983-993.Stichter M.Ethical expertise: The skill model of virtue.EthicalTheoryandMoralPractice, 2007, No.2, pp.183-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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