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关系的伦理审视

2022-12-15 09:41何东铭
绥化学院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行为主体伦理主体

何东铭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图书馆 辽宁阜新 123000)

信息素养教育是高校图书馆开展育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是信息素养教育的拓展与延伸,科研活动中所应遵循的科学精神、科学原则和科研行为,是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价值趋向,科研过程中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是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之间关系的精神纽带,以信息素养教育为内在驱动,促进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同向同行,是推动科研信息素养教育全方位、全过程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创新与实践,实现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有机融合形成协同效应,审视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伦理的价值导向,反思科研不端行为,是确立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关系的伦理视角关键。

一、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认知

(一)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准则。信息素养教育要有意识地将信息文献检索方式的规则和要求融入科研活动之中,以信息检索技能为核心、以信息获取利用为体验、以伦理素养为价值目标,遵循客观严谨的科学精神、科学原则和科研行为,潜移默化地对知识准则、技能准则形成理性价值判断。知识准则是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认知和价值取向,是信息素养能力与科研能力有机结合,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关系的认知深化是伦理素养提升关键,信息素养能力培养具有能动的自觉意识,信息伦理与信息素养知识内容的相互作用是科研素养支撑要素。技能准则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活动的检索规则和操作运用,知识概念的技能转化,需要合理运用道德推理能力,培养符合道德要求的科研行为能力,是信息知识检索能力的行为甄别分析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信息素养教育以内在伦理素养实现与科研动机的思想共鸣,科研活动则以外在知识技能转化,形成道德准则与信息素养教育的正向协同驱动。信息素养教育将道德准则有机地融入贯穿于科研活动全过程,是信息工具使用能力的价值目标,能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对科研过程中的问题进行理性评价,是信息问题与处理的价值导向。信息素养教育要求能够准确的运用信息素养知识和检索技能对科研的道德范畴做出批判性分析,认识与识别可能遇到的各种伦理问题并做出理性分析与预判,是信息检索和评价能力的价值体现。培养信息获取和信息利用的科研素养,具有对可行实践范围主动鉴别的能力以及对道德问题和冲突自控、自律和自我调节能力,正面影响科研行为过程情感和认知,是信息利用与分析的价值认同。

(二)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规范。信息素养教育开展是科研主体实践伦理要求的重要保障,领会科研伦理价值观念、遵循科研伦理行为意识,是履行科研伦理规范的必然要求。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行为规范,要求科研行为主体具备道德立场的行为选择能力,运用科研理性对道德范畴具体情境做出判断的行为把控,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的伦理意识规范,立足机械化的外在科研行为体验内化为科研主体的主观意识,是精准获取信息批判性地思考能力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界定与理解科研行为主体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与意识规范,是形成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规范的本质要求。行为规范要求科研行为主体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控已经具备的知识经验,对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行为规范进行体验感悟,科研伦理的重视程度主要在于科研行为主体信息伦理水平和知识技能的有效提升,科研主体的行为规范具有道德层面的价值考量,践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理性的内在塑造。意识规范重视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素养内在本质规律的认知与深化,科研素养是信息素养教育的延伸与拓展,秉持科研诚信的严谨态度,遵循伦理规范为核心的科学精神,培养对科研伦理所应具备的道德敏感,能够运用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产生的情感共鸣,做出理性阐述有效进行道德推理分析。基于科研全程的信息素养教育,要时刻保持追求科研理性的价值诉求,有规律的对科研行为主体规范进行分析,坚守科研行为的道德底线,赋予伦理规范科学参与的必要性,准确认知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素养必须的行为操守与道德规范,是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规范的重要基石。

二、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评价标准

(一)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程序性标准。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是密切关联的有机整体,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程序性标准,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行为主体评价标准的操作行为认知、操作范围把控、操作标准程度的直观反馈。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操作行为认知,要求科研行为主体能够及时准确地领会信息检索内容的科学内涵,以积极的思维方式进行信息转换与交互操作,以科研诚信为价值导向拓宽评判视野、以内在的科研素养为实践理性坚守道德底线,在信息转换的操作过程中应遵循道德规范并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念,运用知识经验开展信息工具检索操作行为,合理构建科研信息需求。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操作范围把控,要求科研行为主体对信息获取渠道时刻保持高度敏感,能够以严谨的自律意识约束科研活动、以内在的道德观念规范科研行为、以科研诚信为价值准则有效把控操作范围,有意识的将机械化的外在动作以理性的科学精神进行应用实践,有效提升判断数据转换与交互操作的科研素养。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操作标准程度,要求科研行为主体应当主动参与并且有选择性地注意科研评价标准,科研行为主体对操作标准程度的体验一定是主观的意愿接受,符合伦理的操作标准程度应当具体量化,操作标准程度技术手段具体细节必须是可观察的、工具使用操作标准程度必须是可测量的、信息的操作标准加工处理程度必须是可控制的。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程序性标准是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的有机结合,以程序性标准评价现实伦理困惑、以高尚的科研品质进行批判性的分析,是信息素养与科研素养的融合发展。

(二)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体验性标准。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体验性标准,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行为主体所应具备伦理素养的全面审视,科研活动中对体验性标准的认同、体会、内化是关键维度,严格的科研伦理体验不断积累丰富的科研伦理经验,为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体验性标准提供探究逻辑起点。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情境化体验,有助于行为主体合理运用科研理性进行判断分析,情境化体验是对科研主体信息交互操作行为的抽象化解读,培养科研行为主体对信息需求规范和道德约束的识别意识,有利于行为主体依据具体科研情境对信息源进行合理评价。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价值性体验,是行为主体对科研伦理体验的理性认知,以信息素养教育为主线对行为主体科研体验进行衡量和评价,是科研态度的价值取向,有助于树立正确的科研诚信价值观念。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过程性体验,注重体会科研行为中的过程变量,能够有效唤起具有较强稳定性的科研伦理意识,科研主体合理认知与选取信息源进行信息评价是科研素质提升的内生动力,对检索信息查询与获取信息需求分析的可行实践范围,以及实施道德制约和伦理规诫的有序开展,是过程变量形成准确认知体验的质量效果直观反馈。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探究性体验,与科研行为主体对知识的探索和追求真理的行为密切相关,以科研精神探究信息的价值属性,以科研理性和道德自觉为甄选与评价要求,实现信息需求探究式研究体验,是科研主体探究性体验内化的必然要求。时刻保持对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体验的清醒和理性,自觉遵守和认同科研伦理要求,是体验性评价标准的科学内涵。

三、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关系

(一)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感知价值关系。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感知价值关系,将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伦理的感知价值归纳为行为主体借助道德理性力量,对潜在信息需求价值属性进行分析评价的科研体验。感知信息素养教育的重要性会正向影响科研主体伦理行为的主观认知和价值判断,信息素养教育是感知价值的前因,科研伦理是感知价值的行为结果,科研活动中,行为主体所应具备的科研理性、科研态度以及科研素质是影响感知价值的重要因素。科研主体基于科研理性对信息素养教育的价值感知,关注科研伦理的感知价值效用,透过科学精神的深层内涵,感知价值测量与识别信息交互操作,是遵循信息运动规律所采取的科研伦理行为的价值取向。立足于科学研究客观规律的科研态度,不以感知偏好认知潜在信息需求,实现信息资源价值选择甄别辨析,依托信息素养教育践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从信息获取利用到感知价值内化,信息素养教育为科研素质提升提供了更加直观明晰的感知价值,科研主体要时刻保持追求真理的科研热情,对科研素质提升实践理性的影响机理进行价值追问。有效衡量能动的自觉意识与主动的鉴别意识之间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准则关系,构建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行为主体感知价值体验,形成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行为感知价值的伦理认同。

(二)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赋能驱动关系。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赋能驱动关系,是科研主体自觉呈现信息资源获取的能动意识,基于对信息素养教育的理念认知、情感交互、行为体验的获能、获益涉入程度,运用道德敏感对科研范畴做出理性判断的能动效能。信息素养教育要科学合理地对科研伦理进行赋能驱动,能够及时准确把控科研伦理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行为主体赋能驱动的关键。驱动内因要求科研主体时刻保持科研理性,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将现有信息与已有观念分析结合,运用批判性的思维探究原始数据知识认同,透过信息素养教育围绕信息工具与平台为科研主体赋能,驱动科研主体突破批判性思维、元认知能力培育空间局限。驱动外因要求科研主体对行为抉择具备反思性道德推理能力,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行为的驱动程度,取决于信息交互操作体验的辐射传导效能,立足于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能动效能的升华,实现科研伦理赋能机理的不断进化,是科研主体伦理行为体验过程中能动效能的催化剂。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赋能,触发科研伦理诉求体验以唤醒行为主体科研伦理意识,驱动道德标准和伦理规范以指导和体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赋能驱动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伦理积淀而成的实践维度深化。

(三)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因果定向关系。因果定向关系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动机的内化过程,主要表现为一种干预和导向关系。科研主体信息获取意识和信息利用态度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由最初的认为科研伦理行为是自主选择结果到科研伦理动机受外部环境控制,以及部分科研主体对行为动机的无力掌控,都是科研任务中主体伦理行为动机的直观体验感受。科研主体基于对信息素养教育的深层涉入,选择以理性的科研意识和态度,判断与思考行为结果伦理操守的重要性,主观上具有更好的完成科研任务的伦理行为意识是自主性动机内化的体验过程。科研主体伦理行为容易受科研整体环境影响,科研主体伦理行为源于信息素养教育的伦理意识正向引导和行为意向不端干预,对于科研互动行为所产生的信息资源获取与信息利用效果评价的不确定性,要求主体从行为结果中找到并消除影响科研行为动机的不利因素,不断理解和吸收新的整体经验提升科研伦理素养。信息素养教育开启了科研能力与科研态度向道德理性的视角转换,科研行为主体伦理意识思维倾向的转换程度受时间与精力制约,扭转时间压力与能力不足诱发的懈怠情绪,必须以追求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及获取科研荣誉的科研诚信为理想诉求,助力科研主体伦理行为具体应用与能力转化实现延伸与拓展。

(四)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内生动力关系。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之间的内生动力,是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内在联系,内生动力是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伦理行为主体主观能动性产生的效能,是科研主体伦理意愿行为的传导过程。科研主体认可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行为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并且认为内生动力能够带来积极的科研情绪体验,科研主体会更有意愿的进行符合伦理行为的科研活动。积极的情绪体验为科研行为主体提供满足感和自信,能够有效提升行为主体的科研成果和科研效率,鉴于科研主体行为可信度、准确度的需要,衡量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之间的内生动力关系,要求科研主体在准确理解信息生成和评价的基础之上,能够利用主观信息需求有效进行加工处理创建新的知识内容。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行为主体意愿呈正相关关系,科研行为主体意愿较高时,信息素养教育对行为主体的科研伦理意识所产生的内生动力就愈发强烈,反之,科研行为主体意愿较低时,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所产生的内生动力会出现弱化。也就是说,内生动力对行为意愿的促进作用有助于科研主体研究成果转化,当科研主体感受到信息素养教育对自身伦理行为产生的内生动力,能够有效提升研究成果的质量和信度,科研主体会遵循诚实严谨的科学精神有序开展科研行为。

图1 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关系

四、科研信息素养教育的伦理审思

(一)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咨询嵌入。伦理咨询指通过交谈对所处道德状况做出分析以及对即将进行的道德选择提出建议的沟通过程[7]。科研需求与信息环境的不断变化,对科研主体信息素养教育有着更高的要求,科研主体不仅要有效把控多维度的信息资源甄选,还应具备批判性的思维和信息运用转换能力。伦理咨询嵌入对科研主体的信息素养教育,是一种满足个性化需求的科研体验,强调以科研活动为中心,注重信息交互环境参与,科研伦理咨询嵌入可通过特定互动平台如微信公众号、邮箱、微博、线上、线下交流,以精细化服务与科研个体有效沟通并对其所处道德状况提出建议,及时准确反馈科研个体的咨询体验是咨询效果把控关键。依托于高校图书馆开展信息素养教育提供科研主体的伦理咨询和远程服务,及时发现在线咨询服务中科研主体的伦理困惑,涉及可能存在的伦理共性问题,制作科研伦理咨询服务特色指南,渐进式的提升科研伦理咨询渠道和咨询方式。立足于负责任的科研态度和行为操守,嵌入伦理咨询的科研信息素养教育,贯穿于科研全程的各个环节,了解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咨询需求,帮助科研主体树立科研诚信意识,给予具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目的是为确保科研主体在研究过程中能够识别道德问题所在并做出有效的道德行为选择。

(二)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监管设置。科研信息素养教育要求科研主体对信息价值属性进行有效识别和判断,能够精准地选择和利用信息资源,认识并理解科学精神赋予个体运用科研理性对所需信息进行道德考量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针对科研失信与科研不端行为的伦理监管,其判定标准应具体量化,科研过程中对信息源的抄袭、剽窃行为是形式上还是内容上其衡量标准的可操控性、对伪造或篡改科研数据行为所涉负面影响及问题严重性的处理尺度、对信息加工转换边缘行为是否具有主观性的评判准则,有助于对灰色地带科研伦理问题界定、判断和处理上打破壁垒,避免因缺乏有效认定依据而无法设置涵盖科研活动全程的伦理监管。科研伦理监管设置的应对策略和方法选择由简单的“末端”治理、补漏措施开始逐渐转向“源头”预防与全程监管[8],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不但要从评判标准具体量化上去做末端的应对处理,更需要从根源上实现科研主体由他律向自律的转换,通过信息素养教育强化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的正向引导,助力其树立科研诚信意识,以积极的科研诚信意识理念,遏制科研失信与科研不端行为蔓延。信息素养教育要将科学精神、科学原则、科研行为内化为科研主体的伦理意识,设置科研信息素养教育的伦理监管进而践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

(三)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审查护航。信息素养教育覆盖不同层次的科研群体,基于科研主体存在多层次的维度差异,培养对科研主体在科学研究中有效地发现伦理问题,能够及时准确的把控伦理归因倾向,运用科研理性增强对科研活动中所涉伦理问题自主进行伦理审查所具备的科研素养。科研主体伦理审查是一种探究式过程体验,通过信息素养教育渗透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观念以及所应遵循原则,帮助科研主体准确认知参与科研信息活动的权利和义务,并选择适宜的自主伦理审查行为。深度认知伦理审查机制,依据科研需求恪守相关信息伦理规范,要求科研主体对信息来源方式和获取渠道进行伦理筛查,保持开放心态客观评判信息产品使用价值,打破信息需求传递与信息行为理解局限,转向注重相关伦理问题分析和演绎,理性梳理并指导正确的伦理行为。围绕提升科研实践过程中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知识技能和行为方式的伦理目标,避免因伦理知识缺失阻碍行为主体对科研活动工具运用的伦理跟进与审核,持续激发科研主体道德选择和道德判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科研主体灵活自主把控信息需求检索方向和检索途径,并做出正确的科研伦理决策。开展科研信息素养教育有利于科研主体全面理解伦理审查的本质内涵,产生对科研伦理审查自主参与的责任意识,能够有效破除科研主体伦理困惑,实现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审查护航。

五、结语

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关系的伦理审视,是信息素养教育赋予科研主体所应具备的伦理素养的理性审思。科研主体基于信息素养教育有效认知科研伦理行为并树立诚信的科研伦理意识,结合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的程序性标准和体验性标准,构筑科研主体伦理行为体验的根基意识。以信息素养教育与科研伦理之间的关系为重点,梳理了感知价值关系对科研主体感知体验价值取向形成的伦理认同,解读了赋能驱动关系对推动科研主体伦理意识的能动效能,阐述了因果定向关系对科研主体行为动机内化的干预与导向,诠释了内生动力关系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意愿的传导过程。依据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所应具备伦理素养的锻造机理,剖析了科研信息素养教育伦理咨询嵌入、伦理监管设置、伦理审查护航的重要基点,为实现高质量的科研创新以及践行负责任的科研行为,需进一步思考和探究信息素养教育对科研主体伦理行为的拓展与延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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