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有关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符合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并办理了相应手续的图斑或地块,怎么理解省政府批复建新区并在部系统备案是否合法?
咨询台答复:属于国家确定的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试点政策地区,省政府批复建新区并在部系统备案可以认定为合法。
市县自然资源局对部颁证的矿产资源是否有安全监管职责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由部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由于市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其采矿范围的数据,也没有相应的安全监管技术手段,市县自然资源局对其勘查和开采是否有安全监管的职责?如果有,该如何监管?
咨询台答复:依据《矿产资源法》第11条相关规定,包括市县自然资源局在内的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协同相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落实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向其他单位提供使用审批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导航电子地图数据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未经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保密技术处理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属机密级国家秘密资料。若此类数据需向其他单位提供使用,须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具体报哪个“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咨询台答复:未依法经保密技术处理的导航电子地图数据属于国家秘密,若需向其他单位提供使用,应报自然资源部批准。
地质工作的具体内容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三定方案中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地质工作,特自行基层部门需要管理的地质工作具体指需要执行哪些法规,管理哪些内容?
咨询台答复:地质工作是指运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地球化学等科学理论和踏勘、钻探、物化探、分析测试、遥感探测等各种技术方法对客观地质体进行调查研究,摸清地质情况、发现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活动。自然资源部负责管理的地质工作主要包含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科技创新、地质资料及古生物化石监督管理等,其中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主要承担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地质灾害防治等有关工作。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参照自然资源部权责范围并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地质工作,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地方性法规等。
地图审图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我所读专业为地理学,近期进行个人硕士学位论文时绘制了部分地图,涉及到湖北省地市行政边界,请问是否需要进行地图审核呢?相关矢量地图数据下载自全国地理信息资源目录服务系统1∶100万公众版基础地理信息数据(2021)。
咨询台答复:根据《地图审核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界、行政区域界线或者范围以及世界各国间边界、历史疆界在地图上的表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您所述绘制地图中包含内容属于应当进行审查的地图内容,需要进行地图审核。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进展问题咨询
读者询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就开始征求意见了,到目前为止部里一直没有出台最新的管理办法,请问这个管理办法什么时间能正式下发?
咨询台答复: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取消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丙级资质审批,我部正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有序推进资质管理办法修订。目前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需按照现行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有关资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据自然资源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