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青海省政府关于向同级人大报告有关资产管理情况的文件精神,2021年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林草等部门高质量完成了《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编制工作,顺利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亮出了青海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向全省人民交出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完整账”“明白账”“放心账”,青海省专项报告呈现亮点特色,得到了全国人大预工委的高度肯定。
第一,党建促业务。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引领作用,将编报《专项报告》纳入党史学习教育,按照“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总体要求,会同省人大财经委举办了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编制业务培训班,对专项报告的范围、数据来源、报告重点内容、统计报表等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为开展专项报告编制工作提高了认识,为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打牢了基础。同时,对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等地方的业务进行了手把手教、面对面讲,切实做到了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一盘棋、一本账。
第二,研究夯基础。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各类统计数据口径依然存在不统一、基准时间不一致等问题,2020年底在认真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的重点,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要求,开展详实的前期调研和关于报告内容框架、报表体系和报告制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确定了“资源+资产”“国有+集体”“管理报告+统计报表”的工作思路,并向省人大财经委、自然资源部进行了专题汇报,得到了充分肯定。
第三,率先建制度。在前期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在全国层面率先构建了“专项报告+子报告+报表”的报告制度,开创性构建了“1+2”(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和水利部门、林业草原部门编制的子报告)的报告体系和“1+1”(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和收益情况表)的报表体系,会同省发展改革、生态环境、水利、林业和草原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通知》(青自然资〔2021〕168号),首次实现了报告的全口径、全覆盖,为向青海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夯实了基础。
第四,切实摸家底。青海省自然资源厅不断完善自然资源统一调查体系,优化统计标准,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为契机,通过编制《专项报告》首次亮出了青海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向全省和全国人民报出了一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明白账”“放心账”。青海省自然资源丰富、类型齐全,截至2020年底,全省国有土地6841.40万公顷;共发现矿产种类137种,已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111种;水资源总量1011.91亿立方米;整合优化后共有自然保护地79个,总面积达26.61万平方公里;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142种。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价款152.36亿元,矿业权出让成交总收益24.14亿元,收缴水资源费3.29亿元。
第五,实干显成效。机构改革后,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扣“两统一”职责,有效发挥生态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构建了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国土空间规划、国有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所有者权益管理等制度体系,高质量完成“三调”,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逐步完善有偿使用,取得了良好成效。同时,我们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夯实工作基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时任青海省人大副主任张光荣、青海省人大副主任吴海昆给予了高度评价,相关人大代表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六,谋篇明思路。通过《专项报告》编制工作,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下一步将继续围绕构建统一高效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积极推动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启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和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科学布局、整体保护、系统修复、高效利用、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生态系统整体保护和一体化修复。不断加强和改进青海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更好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更深践行生态文明思想。
专项报告在形式上创新性地将青海省土地资源分布图、青海省矿产地分布图、青海省森林资源分布图、青海省草原资源分布图、青海省降水等值线图、青海省自然保护地分布图以及青海省国土空间总体格局图等图列入报告附件。同时,结合青海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现状,选取了28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2个三级指标,形成2020年主要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表和2020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配置收入情况表。专项报告在内容上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加大了青海省在作为“地球第三极”和“中华水塔”方面开展工作的相关描述,进一步凸显了青海省“生态大省”的地位和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