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岿然
贺钦(1437-1510),字克恭,号医闾山人,世称医闾先生,辽东广宁后屯卫义州(今辽宁省义县)人,明代理学家。永乐年间,其父贺孟员从军戍守辽东,遂定居义州。贺钦自幼聪颖勤奋,刻苦读书,二十岁时,参加山东承宣布政使司(当时辽东都司隶属于山东承宣布政使司)乡试,并中乡试第二名,成为义州首举。十年以后,成化二年(1466),贺钦进京赶考,再中进士。成化三年(1467)二月,贺钦被擢为户科给事中。贺钦刚入职就感到很失望,当时明宪宗时期的官风不正,新入职的官要拉关系、攀权势,于是贺钦萌生退意,发出了“至性不显,宝藏犹霾,世即用我,而我奚以为用?”的感慨。成化四年(1468),因春旱无雨,农事废弃,贺钦又上书,指出朝廷“徒务虚文”,主张“当以实心行实政”,结果其意见未被采纳,于是贺钦主动辞职回到家乡义州。贺钦离开京城后,便隐居在风景秀丽的医巫闾山,四十年再未离开辽东。其间弘治元年(1488),内阁大学士刘吉举荐贺钦为陕西布政司右参议,抚治商洛等处,贺钦辞而不受。
在明代众多的理学家中,贺钦的地位并不很高,名声也远不及陈献章。和其他理学家不同,贺钦的理学教育避免空洞的说教,而是强调实践的作用,贺钦在闾巷乡间用各种机会去弘扬他的理学思想,把实践行为融入理学学习之中,从规范日常的个人行为,到帮助人们确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别人评价贺钦“其为教,一以躬行实践为主,文章、政事次之,磨碧淬厉,成其器业,故及门者,咸知有为己之学,学在有用,而不惑于他歧矣”。贺钦的努力也取得良好效果,有人评价“医闾先生教化乡闾者四十年,异端之教不行焉”。
一、儒典为基,循道不悖
贺钦作为一名理学的践行者,他认为学习理学必须从学习《小学》开始,因为《小学》实践性强,详细讲解做人的日常礼仪和行为规范,如何待人接物、洒扫应对,是做人、做学问的基础。贺钦说:“故《小学》之教必日隆师亲友……于师长之礼怠乎如此,则家庭之间,事亲事兄之道,从可知矣。”如果《小学》中的要求都做不到,以后的学习就无法继续,所以不管求学者年龄多大,贺钦要求一律从《小学》开始,否则不予收留。在其诗作《俗不读〈小学〉以科举不用故尔,诗以纪之》中,贺钦就阐释了《小学》对学习理学的重要作用:
紫阳小学人谁读,
祭酒居然教不行。
念念只归官禄上,
谩言父母与神明。
诗作首句中的“紫阳”即为宋代大儒朱熹,朱熹所作的《小學》被贺钦认为是教学的基础,但贺钦发现,应该是基础教育的“小学”却普读率不高,所以用反问的语气去质问“人谁读”。第二句中“祭酒”即国子监祭酒,是明代主管教育的官员,这些官员,身居“祭酒”之位,却不重视《小学》,这令贺钦十分不满,他指出这些主管教育的官员只关心“官禄”,不务实际。尾句贺钦谴责“祭酒”们既无视父母的教诲,也无视头顶上的上天神明,毫无敬畏之心。全诗体现了贺钦对朝廷教育官员渎职的愤慨和对教学现状的失望,在贺钦看来,《小学》是做人的基础之学,《小学》的内容包含了对人、对己的态度,以及个人日常行为规范礼仪等,可以说涵盖了一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可行性强,按照《小学》的规范行事,每个人就都会成为君子,社会就会和谐。
值得注意的是,贺钦弘扬理学以实践为宗,对求仙占卜这一类虚无缥缈于实践无功的活动持坚决反对态度。明代扶乩问仙盛行,从明宪宗到明世宗,都崇信道教,迷信方士。上行下效,全国迷信盛行,辽东亦不例外,每逢干旱无雨,辽东民间就流传旱魃的迷信,有人就要去刨他人坟墓打旱魃,甚至官府也屈从这种迷信,默许民间实施。贺钦对此坚决反对,不止一次在当地上书官方禁止这种行为,贺钦反复“论其妄诞,且干国典”,终于制止住这一不道德行为。又有南方人彭某到辽东来搞迷信惑众,贺钦言“王参戎杖其人,火其书”,制止了迷信传播。贺钦也反对滥建庙宇,盲目崇拜。对辽东之地建东岳行祠,贺钦上书朝廷指出其荒诞之处,“夫山为至静之物,其神安有巡行之理?”对各地建真武(玄武)庙,贺钦也很反感,他说:“玄武为龟蛇,北方虚危星宿之形似之,故因而名之,今各处立为庙宇,塑为人形,别做龟蛇名为二将。凡此等惑世诬民,理当拆毁。”贺钦指出,所谓真武(玄武)不过是天上的星星形状排列像龟蛇而已,完全没必要塑成人形来崇拜,这种徒劳无功的盲目崇拜,必须禁止。
贺钦自己以身作则,从无涉及问仙迷信活动,他曾作诗《人有以命状呈者书一绝于后》,表达他反对求仙的思想:
一卧云山三十年,
饥餐粝饭渴清泉。
此生自信能知命,
莫把行藏更问仙。
诗作首句“一卧云山”意为远离尘世,第二句“饥餐粝饭渴清泉”表示自己安贫乐道,不羡慕红尘富贵的生活,第三句汇中“自信能知命”,是典型的儒家顺其自然思想的体现,第四句贺钦明确表示不会去“问仙”。在贺钦的理学思想中,首先是“为己”,做好自己,连功名都是不必要考虑的,更别提问仙占卜这一类的事情,在贺钦看来,远离问仙扶乩,是儒者恪守本分,也是儒者的底线。
二、教做一体,耕读兼行
(一)以“静”明理,躬身劳作
对于如何明理,贺钦学习实践的方法是以“静坐”来涵养。静,是要排除一切杂念,心无杂念才能领会圣人之道。而要达到静的境界,则须“居敬”,以“收敛这身心”,不胡思乱想。贺钦说:“敬以涵养此心,使其常主于中,不驰于外。”贺钦以陈献章为师,隐居在医间山下,悬陈献章像,静坐达十余年之久而足不出户,终于有所成就。在贺钦的诗作《读书》中,贺钦阐释了“静坐”和促进学理的关系。
清晨起坐小茅堂,万事无关一炷香。
展卷细观前圣奥,驰名敢学世人狂。
也知老病年光促,争奈诗书意味长。
但愿桑榆粗有得,肯随流俗叹斜阳。
诗作首句展现了一个清静的场所“小茅堂”,这是一个“起坐”的好场所,诗人端坐其中,凝神养气,下句中的“万事无关”,体现了一个“静”的氛围,此刻诗人超然物外,没有俗事来打扰。颔联承接上句,也只有在这样的清静的环境下,诗人才能静下心来仔细研读圣贤的著作,去“展卷细观前圣奥”,体会其中的哲理妙处,才能不管不顾俗世人的眼光与评价,哪怕留下一个“狂”的名声。颈联感叹时光短暂,人们不经意间就老去了,在有限的时间里领会诗书中的圣贤之道是很难的事情,尾联要求人们更加珍惜时间,即使在“桑榆”之年也要有所收获,莫要把大好时间荒废在俗事俗物“流俗”之中,要抓紧时间领会圣贤诗书中的思想真谛,让自己的修为达到更理想的层次。
值得肯定的是,贺钦不是一味地“静坐”明理,而是要求不唯读书,读书与劳动生产相结合。在古代,读书人一般鄙视体力劳动,贺钦却认为无衣食便不能读书,他说:“男耕女织,此正当为之事。今有不会种田者乎?不为耳。”强调了田间劳作的重要性。贺钦虽有功名在身,但以身垂范,自己也是耕地自给。
(二)教授弟子,点滴规范
贺钦自己以“静”来涵养,但能否到以“静”来涵养因人悟性而异,贺钦对学生并不做强制要求,但贺钦要求学生们必须言行恪守儒家理学要求,日常行为一定要遵守儒家理学规范。向贺钦求学的众多,只要态度诚恳,贺钦不论出身,一概全收,但收徒后就严格要求,绝不敷衍。贺钦说:“易一世、一方、一州,一邑之俗,‘固当自一家始。”学生陆湛曾经是僧人,后改投贺钦门下后仍免不了佛家的习惯,贺钦努力纠正,终于使之成为一名合格的儒生。有的乡人年老后才来学习,如史六丈,贺钦以长辈待之,但也严谨教学,不因其年岁大而降低要求,从《小学》教起,然后才教授《春秋》《左传》等儒家经典书目,史六丈后来成为乡里贤达,史六丈的侄孫等也跟随贺钦读书。对学生的日常行为,贺钦时时督察,有问题便及时纠正。有的学生行走时仪容不整,贺钦责备:“为学须躬行,躬行须谨隐微。”有的学生戏谑别人,贺钦告诫:“好戏谑者,薄德者也,恭敬敦厚之德,戏谑轻浮非薄德而何?”学生中有的交友滥而无则,贺钦批评说:“是废朋友之伦矣,夫君臣,父子、夫妇、长幼,皆赖友以规敲切磨,朋友之伦可废乎?”有学生在国丧期间杀猪吃肉,贺钦“怒而责之”。贺钦认为,道德的修养,人格的完善,不能在静坐中全部完成,静,只是收放心以专心领会圣贤之道而已。明白道理之后,还须躬行实践,贺钦说:“为学须躬行,故曰‘学者将以行之也,不行,岂谓之学?”躬行实践要从小事做起,从脚下眼前做起。
贺钦还在诗作《自警四首》其四中强调实践的重要性:
圣贤典训六经中,一本流来万不同。
片语未曾精着力,此生不觉遂成翁。
始知口舌空谈病,难及身心实践功。
莫咎回辀已迟暮,勉旃直欲造崆峒。
首联点出人生的哲理都蕴含在圣贤经典的“六经”之中,第二句说明圣贤的每一部著作对社会、对人生都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颔联指出圣贤书中的尽是精华,如果没有经过仔细研读、实践,一生便匆匆而过,直到老年徒而无功。颈联作者感慨“空谈”误人误事,必须“身心实践”才能有所成就。尾联提出勉励,不要因为岁月“迟暮”就放弃,经过“勉旃”(努力),还是能够到达“崆峒”(目标)的。全诗通篇强调的都是实践的重要作用,反对空谈或是流于形式,这也是贺钦强调实践的理学思想的又一体现。
(三)耕读兼行,不相偏废
贺钦自己耕读兼做,对学生也是要求耕读并举。当得知学生们不会种地后,贺钦很是不满,他教导学生说:“若曰无闲工夫,吾乡未尝以无闲工夫不种田也。”贺钦把体力劳动看作实践的一部分,要求学生既读书又种田,若自己不能供养自己,就不能读书。
三、移风易俗,教化乡民
与陈献章等理学家所在的书香之地不同,贺钦所在的辽东义州,地处边陲,胡汉杂居。当地人民生产、生活方式原始,民风剽悍,对教育不重视,甚至视为负担,“是以读书为重役也”。《医闾先生集》中记载,曾有当地汉民男子的妻子和财务被抢,该男子便深入建州女真营地杀死了女真抢掠者,夺回了妻子并夺取了建州女真人的财物,震慑了建州女真。不光是当地汉族男子强悍,女子也不遑多让。《医闾先生集》还记载,有一次男子不在家时,几个妇女连发弓箭,硬是用弓箭射跑了来犯匪徒。辽东民风崇尚武力,兼之和蒙古、女真等少数民族的长期交往,很多汉民随了少数民族风俗,有的汉人改土葬而随女真的火葬,葬礼也从简,有的在居丧期间不禁忌酒肉,有的不重视男女伦常之别,兄殁嫂易弟的情形时常发生,更有弃养女婴的恶俗……在这种环境下,贺钦推行理学,难度可想而知。但贺钦没有畏缩,而是利用一切机会和条件,通过自身模范和人格力量教化乡里,努力移风易俗。对于兄殁嫂易弟,贺钦说:“凡人家义男物故,即以其妻为其他义男之妻者,殊非道理,今后吾家或遇此事,待其守服满日,欲嫁者嫁之。”表明婚嫁要遵循儒家伦理。对于弃养女婴的,贺钦甚为痛恨,他告诫家人:“吾家子妇敢有效尤者,必出之。”贺钦长期教化实践,说行合一,人格力量颇为强大,无论官民都敬贺钦几分。明正德四年(1509),太监刘瑾巧取豪夺辽东田地,激起民变,城里气氛紧张,贺钦前往劝阻,百姓相顾曰:“贺黄门无嫚语。”遂止杀以待命。镇兵前来镇压,贺钦极力为老百姓开脱,一场大祸消弭于无形。当时有边将诱杀边民冒领军功的恶习,但边将一见钦即惭伏地曰:“他人可欺,吾敢欺贺先生耶?”贺钦至诚感人如此,使得社会重新安定。
贺钦本人一生力主躬行实践,没有进行过大规模异地巡回讲学,自己也不注意著作整理,《医闾先生集》九卷还是其子搜集追忆而成。尽管如此,在明代理学家中,贺钦能够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地在落后地区传播宋明理学,并取得良好效果,这种躬身实践的精神,直到今天仍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值得我们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