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世凯
(山东体育学院 山东济南 250100)
2012年8月,国家卫生部发布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指出,中国人正遭遇亚健康的威胁,出现了肥胖、富贵病等一系列问题,过去15 年间国民的患病人次数增加了20%,由1993 年的43.6 亿人次增加到2008 年的52.5 亿人次。该报告显示,有83.8%的成年人从不锻炼身体,其中城市居民有73.2%从不锻炼;经常锻炼的居民为11.9%。在运动场所普遍缺乏的农村,更是难得有锻炼的现象存在。
在当前社会中,生活条件的改善和余暇时间的延长,使得体育锻炼已经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随着《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全民健身计划》《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出台,体育场馆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健康第一、生命质量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但是目前来看,到体育场馆参与锻炼的人并不多,尤其是在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更加落后,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更少,我国体育场馆的供给情况仍有待改善。
此外,随着近几届全运会、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以及人们健康生活品质需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对于体育休闲的需求也逐渐发生改变,开始认识到了体育场馆的健身休闲价值。体育场馆作为一项基础设施建设,不仅可以有效开展各项体育教学,进行运动训练,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还可以满足周边居民在健身、休闲和体育娱乐方面的需要。
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共有体育场馆169.46 万个,但我国人均运动场地面积仅为1.03m2,仍不足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运动需求。因此,对体育场馆供给状况进行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不同的划分依据可以将体育场馆划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类型的划分具体如下。
按照城市行政区划分,主要有居住社区级、城市行政区级、城市中心级3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居住社区级。服务范畴主要是基础社区,由街道、体育社区进行管理。其规模和设施基本符合社区居民的活动特点、整体取向和收入。主要有简易的健身娱乐设施、室内的小型体育场馆、游泳池、小型操场和健身房等。
第二层次为城市行政区级。服务范畴主要是区级体育赛事活动,由行政区和体育系统对其管理。其具有相应功能的场馆设施来满足人们的健身需求,如具有一定规模的中小型场馆,带有观众席的体育场,网球场、篮球场等。
第三层次为城市中心级。主要是指可以满足城市级开展各种大型群体活动或者体育赛事的中大型体育中心、综合休闲娱乐中心等,一般都设有较大的观众容量。
主要以观众的活动规模、用地面积等来进行划分,体育场馆设施可以大致分为以下4 种,分别为超大型体育中心或大型体育场馆、中型体育场馆、小型体育场馆和简易体育设施(见表1)。
表1 根据体育场馆设施的观众规模及用地面积的划分[1]
按照场馆的使用用途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两类:专用性体育场馆和综合性体育场馆。
专用性体育场馆,是指那些只适用于一类或一个项目的场馆,如崇礼万龙滑雪场、黑龙江滑冰馆等。这一类型的体育场馆大多在名称上就已经标注了用途,如黑龙江省滑冰馆主要用于举办冰上项目的比赛。
综合性体育场馆,是指那些能适用几个不同类别运动项目的场馆。如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可以用于举办游泳、跳水、花样游泳、水球等比赛;北京工人体育场可用于田径、足球等运动项目的比赛。
根据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截至2013 年底,从全国体育场馆的数量来看,全国共有体育场馆169.46 万个,其中室内体育场馆16.91 万个,室外场馆152.55 万个。从体育场馆的占地面积来看,整体性的占地面积为39.82 亿平方米,其中场馆面积为19.92 亿平方米,建筑面积2.59亿平方米(见表2)。从全国体育场馆的基本情况来看,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国内体育场馆的供给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
表2 全国体育场馆情况统计
3.1.1 根据不同系统划分
从不同系统的角度,可以对体育场馆进行一定的划分,并且各个系统在体育场馆的个数、面积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体育系统共有体育场馆2.43 万个,场馆面积为0.95 亿平方米。教育系统共有体育场馆66.05 万个,场馆面积为10.56 亿平方米,其中高校体育场馆共有4.97万个,场馆面积为0.82亿平方米;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共有58.49 万个,场馆面积为9.29 亿平方米;而其他教育单位体育场馆共有2.59 万个,场馆面积为0.45亿平方米。军队系统的体育场馆个数为5.22 万个,场馆面积为0.43 亿平方米。其他系统共有体育场馆95.76万个,场馆面积7.98亿平方米(见表3)。
表3 不同系统体育场馆供应情况
3.1.2 根据不同单位划分
结合各个单位的性质,可以对体育场馆进行划分。行政机关的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8.39 万个,体育场馆面积为0.86亿平方米。事业单位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68.66 万个,体育场馆面积为11.45 亿平方米。企业的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13.77万个,体育场馆面积为4.11亿平方米,其中大陆企业体育场馆个数为12.94 万个,体育场馆面积为3.4亿平方米;港澳台企业体育场馆个数为0.46万个,场馆面积为0.39亿平方米;外资企业场馆个数为0.37 万个,场馆面积为0.32 亿平方米。而其他性质的单位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73.42万个,体育场馆面积为3.07亿平方米(见表4)。
表4 不同单位体育场馆统计情况
3.1.3 根据不同供给类型划分
从不同的城镇与乡村来看,全国体育场馆供给在划分上具有一定的差异。从室内的角度来看,城镇拥有体育场馆12.87 万个,场馆面积为0.54 亿平方米;而乡村拥有体育场馆个数2.73 万个;场馆面积为0.05 亿平方米。从室外的角度来看,城镇体育场馆个数为83.40万个,场馆面积为12.83亿平方米;而乡村体育场馆个数为65.24 万个,场馆面积为6.07 亿平方米(见表5)。
表5 不同城乡体育场馆供给情况
3.1.4 根据不同地区划分
从不同的地区来划分,我国体育场馆供给上存在一定的区别。东部地区共有10个省份,体育场馆的供给数量为71.10万个,场馆面积为9.38亿平方米。中部地区共有6各省份,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40.39万个,场馆面积为4.18亿平方米。西部地区省份为12个,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42.63 万个,场馆面积为4.28 亿平方米。东北地区共有3 个省份,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为10.12 万个,场馆面积为1.65 亿平方米。而从整体来看,体育场馆供给个数与面积最多的地区为东部地区(见表6)。
表6 不同地区体育场馆供给情况
3.1.5 根据不同场馆数量划分
从不同场馆的个数来看,在诸多类型体育场馆中,排名较为靠前的体育场馆,主要有篮球馆、全民健身路径、乒乓球场馆、小运动场等。根据表7可知,排名第1的是篮球场馆,供给个数为59.64万个;排名第2的是全民健身路径,供给个数为36.81万个;排名第3的是乒乓球场馆,供给个数为14.57 万个;排名第4 的是小运动场,供给个数为8.91万个。
表7 体育场馆数量排名靠前的场馆统计
3.1.6 根据不同体育场馆面积划分
可以说由于受到体育场馆自身面积的影响,其在划分中存在较大的不同。根据表8 可知,小运动场的面积相对较大,排名位居第一,其次分别为篮球场、田径场、体育场、城市健身步道,其中城市健身步道的面积最小。
表8 体育场馆面积前五排名统计
我国体育场馆的供给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特点。在进行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的体育场馆大多由政府直接进行资金扶持建设,普遍为大型的比赛型体育场馆,场馆服务功能单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国第二、三产业的比重明显提高,体育场馆的建设数量在这一历史时期大幅度增长,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任务开始纳入城市发展规划中,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大部分体育场馆都已开始具有举办大型赛事的能力。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体育场馆供给的不再单单是政府部门,而开始向社会体育组织开放。这一历史时期体育事业发展迅速,体育场馆的供给数量和场地面积大幅度增长。体育场馆的供给随着大量西方体育运动项目的引进,场地项目类型变得丰富多彩,体育场地的建设位置也不再仅仅局限于校园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开始向各个街道、社区、乡镇分散(见表9)。
表9 不同时期我国体育场地的发展情况
体育场馆的运营模式反映出体育场馆在保障社会效益的前提下,更好地发挥其经济功能,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的情况。2013年我国合作运营的场馆数量最少为6771个,占场馆总数比例为0.41%;其次是委托运营的体育场馆,数量有14060 个,占场馆总数比例为0.86%;自主运营的场馆数量最多,为1617974个,占场馆总数比例为98.73%。可以清楚地看出,合作运营和委托运营目前只能作为自主运营的补充,这与我国的体育管理体制有很大的关系。我国绝大部分的体育场馆由政府进行资金扶持,导致体育场馆的经营自主权严重受限,成为目前我国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的主要政策障碍(见表10)。
表10 体育场馆不同运营模式数量与比例
在不同系统、不同单位类型的体育场馆分布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数量居多,占有较大比例,因此对教育系统和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进行分析。
3.4.1 教育系统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
陈华[2]对广州市12 个区48 所中小学所做的研究表明,截至2002年8月,广州市中小学体育设施开放总数占学校全部设施的20%左右。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发展不平衡。一般来说,小学比不上中学,老城区比不上新城区。
王冰俏[3]对北京市中小学对社会开放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室外场馆开放情况优于室内场馆,开放时间主要集中于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以及工作日的非教学时间。面向民众开放的体育场馆仅占30%,做到面向民众开放的学校也在一定程度上缩短了开放时间,提前关闭开放通道,在对外开放模式上,以学校自主管理开放模式为主。
韩宝等人[4]对天津、上海、广州、武汉4座城市的40所学校进行了研究,发现试点学校的体育场馆基本都能对外开放,场馆开放类型主要是羽毛球场、篮球场、足球场;对外开放的时间安排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非工作日对外开放,另一种是在工作日的闲暇时间对外开放。目前大部分试点学校开放场馆收费,但没有所有开放场馆都收费的学校。
高冲[5]对北京大兴区高校体育场馆的智能化对外开放进行了研究,发现高校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开放项目主要集中为室外体育场地,开放时间主要集中于没有教学安排的节假日、早晨和晚上,在开放对象上也存在差异,部分高校仅是对企事业单位的社会团体开放,而不针对个人开放。
谢晶[6]对重庆市高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得出高校体育场馆中,全部场馆对外开放的占22.3%,部分场馆对外开放的占75.8%;常年开放的占59.6%,非工作日开放的占38.2%。平均开放时间为2h。
根据以上文献资料的统计发现,高校的国家财政拨款相对比较充裕,对于体育场馆的建设也更加完善,场馆的质量也更加优异,开放的条件也明显优于普通中学,中学的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情况又优于小学面向社会开放体育场馆的情况。整体来看,中小学的体育场馆设施面向社会公共资源的开放情况远远落后于高校体育场馆公共资源开放情况,并普遍持有谨慎态度。各地中小学体育场馆仍然没有办法完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各地中小学体育场馆的开放时间大多集中于非工作日以及工作日的早晨和下午,但具体开放方式、开放率都有所差异。
3.4.2 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
陈永记[7]对晋江市体育场馆的开放情况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晋江市各单位体育场馆中,事业单位的场馆数量占总场馆数量的37.71%,事业单位不开放的体育场馆数量最多,占到不开放场馆数量的77.73%。
张伟等人[8]对辽宁省14 座城市的14586 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馆供给状况进行了研究,发现事业单位体育场馆的全天开放率仅为24.11%,影响辽宁省体育公共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体育场馆的开放供给与健身人群的自身需求导致的供给矛盾问题。
根据以上文献资料的统计发现,目前大多数机关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在各种多方社会因素的直接影响和政策制约下,不能够实现有效对外开放。体育场馆可以在充分保证场馆的公益性,政府加大公共资金和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状况进行管理和改革,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公共体育服务机构的转型。
成立于1953 年的江苏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占地面积达到220亩,曾举办过中国啦啦操公开赛和中国保龄球冠军赛等大型赛事。
五台山体育中心每年举办、承办各类文体活动超过200 场,年人流总量达到400 万人次。2017 年,五台山体育中心实现营业收入10410.31 万元,与2013 年的收入情况对比来看,增加了44.58%,实现利润总额162.94 万元,纳税总额239.13 万元,带动了361 人就业(见表11)。
表11 2013—2017五台山体育中心营业收入情况
1999年正式成立宜春体育中心。宜春体育中心曾举办过1998 年江西省第十届运动会和2004 年第五届全国农民运动会。
宜春体育中心的经营模式主要有自主经营、场地租赁经营和合作经营3 种模式,经营收入主要来自场馆经营和房租租赁,经济效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营业收入逐年递增,2018年营业额为883万元,同比增长率为5.12%,同比增长最多。对于财政补助的依赖性逐年下降,从2015 年的330 万元下降到2018 年的220 万元(见表12)。
表12 宜春体育中心2015—2018年收入对比
江苏省苏州市笠泽文体广场前身为吴江体育馆,于2001 年9 月建成投用,扩建后,场馆更名为笠泽文体,是吴江地区最大的体育服务综合体。
场馆的经营性业务除传统运动项目外,还引入了蹦床、攀岩等时尚运动项目。每年举办国家级比赛3场以上,其他大型比赛7~8场,群众性比赛上百场。根据协议,场馆每年8 月8 日室内外全部免费对外开放,对残疾人、吴江消防中队全年免费开放,对学生全年8折优惠,室外场馆全年免费开放。目前,场馆每年开展公益性活动6次左右,开展公益性讲座、展览8次左右,公益性培训400人次,有一个月的时间为体育局对外免费开放。
目前,关于体育场馆供给存在问题的研究有:何启安[9]对我国体育场馆的建设和开发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发现场馆的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初始建设过度投资,投资主体单一,选址不合理,场馆功能单一等;李梦园[10]从供给侧视角下对我国体育场馆供给结构失衡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有“供给不足”和“供给过剩”并存、资源要素配置不合理、供给效率低下、场馆数量规模分布不均衡等主要问题;李佳颖等人[11]对我国体育场馆的供给问题进行了研究,发现体育场馆存在场馆供给不足与大量闲置,运营成本高,功能单一,场馆定位失衡等问题。根据以上文献资料,笔者得出体育场馆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2001 年,北京申奥成功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体育场地建设的步伐,一大批体育场馆应运而生,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转变以及全国各类大型体育赛事的举办,地方政府也逐渐认识到了大型赛事以及场馆设施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为了满足承办赛事的要求,当前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多是为大型竞技体育赛事服务,导致场馆的供给内容不够丰富,服务产品不够多样,相关业态不够齐全,很多活动都不能够在场馆内进行,场馆建成后没有办法满足人们的实际使用需求。此外,对赛后体育场馆的运营考虑欠佳,导致体育场馆设施在供大型的体育赛事使用后,普遍由于后期较高的维护费而选择不向群众开放,造成了大量体育场馆的闲置。
我国的体育场馆很大一部分都属于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在其经营方面的主体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在地的行政机关、体育系统中的企事业性的单位及其租赁性的经营企业。在运营管理中,职责重叠,体育场馆出现政企不分的现象,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和领导,导致场馆无法自主运营,满足不了市场的需要,制约和束缚了体育场馆的发展。体育场馆的从业人员缺乏主观探索市场需求的能动性,此外体育场馆面向的主体由社会和市场转变为政府,限制了体育场馆满足群众健身休闲需求的作用。
在我国社会制度和经济体制的影响下,我国的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大多是从属型,受到上级部门的监督和领导,具有较少的经营自主权,主要服务对象是国内外的大型体育竞赛活动,大多可以容纳上万人。体育场馆运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存在矛盾,体育场馆的建设资金和运营成本大多依赖于国家各级财政拨款,后期的运营资金供给不足。设备老化折旧快,服务类型以场地租赁为主,比较单一,呈现出闲置状态,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见表13)。
表13 我国体育场馆(部分)维护经费投入情况[12]
体育场馆在具备基本的赛事服务功能外,更应该充分考虑到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城市发展、大众体育、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坚持绿色体育,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居民的体质健康为根本,明确好场馆的功能定位[13]。同时,应该做好服务的反馈工作,市民享受健康休闲服务后,有权反映其体验、优缺点和自己未获得的利益。相关部门应利用互联网技术努力搭建相关平台,实现有效互动,必要时还应安排现场工作人员对访问人员和消费者进行回访,听取他们的使用意见。对各行各业进行问卷调查,以更加广泛的客观数据为基础,优化和改善自身的服务供给。
各个体育场馆都要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改革途径。对大部分体育场馆来说,从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可能不是最好的选择途径,转型也可能面临一定的阻力和困难。可以在保留事业单位主管权利的同时,设立经营公司,由事业单位授予一定的权力给经营公司,使其有权对体育场馆进行经营管理。政府应明确职能和分工,严格避免“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现象,政府与企业间要构建起相互协调的管理结构,真正做到“管办分离”,从而确保可以提供更好的体育公共服务产品。
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出台更加科学有效的资金补贴政策,同时将补贴的对象由体系内部门转变为社会系统。由于场馆的资金压力来源,一大部分是能源费用支出,主管体育场馆的体育系统部门可以更多地与当地的能源机构或企业进行沟通,给能源机构或企业一定的回报,从而缓解场馆的经费压力。此外,体育场馆还应与场馆附近的餐饮、酒店、购物中心等进行合作,努力开发或注册场馆的无形资产,如冠名权、场馆品牌、运营手册、专利技术等,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