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钦钦
(首都师范大学,北京 100048)
“价”这个概念最早是由法国语言学家泰尼埃尔(Lucien Tesnière,1893—1954)从化学领域引入到语言学领域中。“配价”用来解释词与词之间的搭配能力和搭配关系。起初配价的概念只用于动词,后来经过发展,研究者们发现名词与动词的某些属性均可以使用“配价”来诠释。配价不仅引起了学者对语义和句法关系的思考,它也为后来的格语法、转换生成语法的产生奠定了基础。莫斯科语义学派认为,语义配价是语义的,它和词汇语义是从属关系,语义配价实质上是词汇语义的组成部分。
在语言学发展的进程中,泰尼埃尔在自己的著作《结构句法概要》中首次提出并使用动词“配价”:一个动词可以支配多少种性质的名词,这个动词就被称作几价动词。但是,根据“支配名词性质的数量”来决定一个动词是几价动词这种认知方法,随着语言学科的细化和发展,逐渐不能满足语言学研究者的需要[1]。
在此我们以俄语中常用动词为例,简单解释关于“几价动词”的概念。
1.1.1 есть
在语义中,该动词只需要搭配一个行为主体,就可以形成一个语义完整的句子,那我们就可以把该动词划分到“一价动词”的行列中,并把与该动词相同的、 可以通过单一搭配能力就能在语义上形成完整句子的动词都称作 “一价动词”[2]。如заболеть. .остановить 等。
1.1.2 потерять
在语义中,该动词搭配一个行为主体不能满足形成一个语义完整句子的条件(口语除外),在现代俄语标准书面语中,该动词还必须搭配一个行为客体才能形成一个语义完整的句子,如Я потеряла книгу. 我们称这种至少搭配一个行为主体和行为客体才能在句子中保障基本语义完整性的动词为 “二价动词”。可归为 “二价动词” 的还有любить、ненавидеть.
1.1.3 научить
我们发现,在一个句子当中,该动词搭配一个行为主体和行为客体已经不能构成完整语义,还需加上一个客体,句子的语义才通顺、 完整。如Он научил меня русскому языку. 我们称该类动词为“三价动词”,相似的还有дать、 сказать.
综上,除了搭配行为主体和不同客体外,有的动词还需要其他条件才能构成其所在句子的语义完整性,我们可以把他们称之为“四价动词”“五价动词”等。并且我们可以在对动词价的数量进行划分的时候发现,“价”和语义关系紧密。“配价”本质上属于语义范畴,是语义层面的概念[3]。配价是由语义决定的,“价”发生变化的时候,不论是“价”的属性还是数目的变化,该词的词义一定会发生变化,组合关系也会相应发生变化。从句子的结构来说,一个句子如果存在空位的变化,这个空位一定需要一个东西来填补,我们模拟并给它下了一个定义,叫做“题元”。
“配价”这个概念在泰尼埃尔的早期著作《句法结构基础》中被广泛讨论,但他并未在此书中明确地指出配价在性质上是句法的还是语义的。在泰尼埃尔逝世后以其名出版的著作《结构句法基础》 一书中,从属关系句法被提了出来,在该语法观下,词与词之间的联系,尤其是动词对名词的支配关系,即配价,是一个句子的关键[4]。
20 世纪60年代,在泰尼埃尔的配价语法基础上,德国学者们先后发展了以动词语义支配能力为基础的配价语法学说,并且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德国语言学家们对“配价”作了多层级的处理,语义价和句法价的对应关系是研究的重点。从法国起源,在德国进一步发展的配价理论,承载了西方人“解构”的思想,更多的是一种偏向于定形、定量的研究,研究材料最后多偏向于词典和教学,所作研究展现出描写的特点。随着乔姆斯基的转换生成语法学兴起,语言学研究者们对“动词中心论”的认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5]。
生成语法学派主要是从句法和语义的关系角度来看待动词中心地位,这是与配价语法学派不同的地方,配价语法学派更多的是在研究动词支配名词能力的基础上主张动词中心说。1965年,英国学者格鲁伯提出了题元关系,表现了他对于句法、语义关系的关注。1968年,美国语言学家菲尔默关于格语法的提出进一步促进了学界对名词、 动词间语义关系的关注。简而言之,就是格语法的提出者菲尔默将一个句子中具有名词属性的句子成分与核心动词之间通过语义关系划分为各种“语义格”,语义格成了一种在配价语法中对一个动词语义价进行描写的手段和方式[6]。
格语法的提出也使乔姆斯基深刻地意识到语义在句法体系中的作用,根据菲尔默语义格的定义,他进一步提出了“题元角色”的概念,并把此理论模块迁移到自己的研究中,进一步提出了“题元理论”[7]。我们可以从题元理论知道的是,该理论连接了句法和语义,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如题元角色和角色等级的界限不明等问题,甚至后来引起了学界对题元理论的存废之争。
俄罗斯语言学界一直有自己的传统,对外界的新语言学思想持谨慎态度。当生成语法在欧美乃至整个世界流行的时候,以俄罗斯为代表的苏联语言学界是世界上在20 世纪60—70年代受生成语法学思想影响最小的国家。莫斯科语义学派重视语义研究,用自己独特的思想和研究方法来决定句法。概括性地说,该学派的核心思想是语义决定句法,句法描写语义。莫斯科语义学派的语义研究和词典学研究有密切联系。目前面向俄语且较有代表性的书籍有《现代俄语详解组合词典》《意思·文本》《词汇信息库》等。
前文提到,一个动词的“价”发生变化的时候,除了动词本身在语义层面发生变化以外;相应地,此现象会引起它所带动的组合关系的变化,这个句子会出现空位,填补这个空位的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题元”,也叫“句法题元”。
1965年英国语言学者格鲁伯提出了题元关系,他也是题元关系理论的提出者。他认为题元关系不仅是一种句法结构,也表现一种语义关系,动词是核心成分,动词根据语义赋予句子中其他成分角色。题元关系是句法结构的基础,同时也标明句子各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乔姆斯基吸收相关理论的思想以后,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题元理论:题元角色(thetarole)是动词分配给论元(argument)的语义角色。在句法结构中,参与动词所表达事件的句子成分叫论元。与动词匹配的最大论元数目是确定动词类型的依据和标准,而动词类型的划分能够为语义角色的句法映射提供准确的制约条件。简而言之,题元角色在语义层面,论元在语法层面。
题元理论也可以这样理解: 句子的基本结构是由“谓词”(这里包含动词和形容词)的语义属性投射而成的。一个句子中存在的题元结构对一个动词有限制要求,动词本身对题元数量再进行要求。在一个句子当中,只有题元填充空位的数量不多不少,恰好符合“要求”,且必须符合动词本身要求的所有语义类型,这个句子才能被称作是“合理”的句子[8]。
动词中心论依旧是题元理论的核心思想: 动词是句子结构的中心,不同的动词自带支配不同词的能力,使词以不同的组合关系呈现,这就是词本身的特性。动词中心论把动词视为句子构建的核心,从动词入手研究句法结构。把动词的意义作为句义核心的依据是:动词谓语,往往是句子的语义和语法组织中心,其他词的语义句法功能基本围绕它实现;动词谓语作为句子标志的述语性范畴,其情态、时间、人称意义都是通过谓词实现。所以我们可以简单地说,一个动词的特性决定了句子的基本结构。
动词与填充动词题元的词语之间的这种语义关系叫“题元关系”。题元关系把各个词的语义连接起来,构成句子。动词自带的支配能力在语义层面上产生了语义空位。去填充这个空位的词一定要有语义的角色,我们称之为“语义题元”,这是在语义层面。语义层面往下走是被句法层面的东西体现出来的,那我们把句法层面存在的这个东西称之为“句法题元”。“句法题元”在句法层面,它被表现在语义层后叫“语义题元”[9]。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东西,我们一定要加以区分,注意不能混淆概念。句法题元是语言单位,句法题元不一定是一个词,它也有可能是词组或者句子。
句法题元和语义配价的关系通常是不对应的,表现为数量上和配位方式的不对应。数量上的不对应表现在配价的分裂上、语义配价的合并上、出现新的语义配价、语义配价句法上的不实现,以及说话人交际目的和当时所处语境等因素导致的动词语义配价隐现。体现在配位方式上的不对应通常指语义位在句法结构中有不同位置变化,占据不同位置的词语形成不同的句法题元,进而体现为不同的句法成分。
句法题元是填充语义配价的具体语言单位。句法题元为了突破自身上升到语义层,它必须依靠一定的表达形式。句法题元在句法层到达语义层的过程中,依靠的是动词的支配能力,这种能力既是句法的,也是语义的,并且句法题元在上升的过程中还受着动词词汇语义的各种制约。
举例:хлестать。
(1)Хлестать по спине 抽打背部。
(2)Хлеспить лошадь кнутом 用鞭子抽马。
以动词хлестать 我们可以看出,句法题元到达语义层面的时候,受该动词语义的制约,表现形式有所变化。动词хлестать 语义所指人的时候用的是动词+по чему,所指是动物时用的是хлестать + что чем。по спине 和лошадь кнутом 都是由一个句法题元在受了动词语义的不同制约后呈现出来的不同语义题元。他们是由同一个东西变化而来。
此例是在俄语的语言框架下做的探讨,模拟出的框架是人为归纳和演绎、总结出的变化形式。实际情况,根据各语种自身特性的不同,动词的语义空位在数量、句法题元的填充方式,以及后来呈现的语义题元都各不相同,有所变化。
配价(Валентность)指词汇的搭配能力,一个词的价越高,它的搭配能力越大。题元是句子深层结构,句法层面的一个元素。配价和题元,一个是能力,一个是元素。如果我们把这种元素理解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物质,那么一种物质向另一种物质进行转换的时候需要借助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我们称之为валентность(配价),即动词本身自带的,仿佛是天生的一种词汇搭配能力。
为了加深理解,我们打一个比方,假设题元是在物质世界真实存在的、有形的,那么配价只是支配它运动的一种无形的存在。如果把这种无形的能力也具化,就好似一条皮鞭子去抽打一个旋转的陀螺。
二者有着质的不同,我们打各种比方一直是为了去接近这个原点,因为实在是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去描述它们。
“配价” 在20 世纪50年代被提出来,“题元理论”在20 世纪80年代被乔姆斯基提出来,在随后的学科发展中,配价—题元理论对于语言的语义研究展现了自己强大的解释力。该理论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对句子语义与结构中元素之间的关系做恰当且合理的解释,对句法学中的语言现象做出相对精确的描述和分类。此理论可以解释世界上不同民族语言中的许多现象,但势必不能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也出现了一些理论上的危机。
配价和题元这两个专业术语依旧是在传统语言学“动词中心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在“动词中心论”中,依旧存在有待商榷的问题。动词中心论是认为的一种假设,落实到文本上的时候,也就是进入语言实践之后,以俄语语种为例,我们发现,在一个完整的句子中,除了动词,还有很多非动词扮演着和动词相似的语义角色。动词句和大量的非动词句都存在于俄语中。对于“动词”的界定就是我们遇到并被广泛讨论的难题。从普遍认知的现象来看,动词并不等同于扮演具有和动词一样或相似角色的句子成分,如谓词。“动词”在我们的惯有思维中,是一个被模糊了的概念。其次,配价—题元理论可不可以在逻辑学中做到真假值的判断也是它的局限性所在。句子结构本身不具备真假值,只有在语义范畴内才有机会讨论与现实相关的真假问题,但我们对配价—题元理论的普遍认知默认了它并不只在句子的结构层面成立[10]。
配价的本质是语义的,指一个动词支配其他词的能力。题元可以分裂成句法题元和语义题元,分别处在一个句子的结构层面和语义层面,二者相互转化、映射。配价—题元理论及相关概念的运用,在句法语义、动词相关的课程教学中发挥着强大的效力。
配价—题元理论不仅是一种对句子进行描写的手段,也是在句法学中具有强大解释力的假说,但放在语言现实中,还有各种各样的难关需要克服,许多模糊的思维需要利用语言这门工具,找到一个合适的“符号”去标记它,诠释它。简单化、单边化的处理不利于学科的发展,精细化、精确化是我们工作的基本理念,这种思想无论是在语言的教学还是理论化处理中都发挥着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