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分析与对策研究

2022-12-07 06:35赵红美
天津科技 2022年1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专业化成果

赵红美,林 瑞

(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天津 300011)

0 引言

2015 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各部委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法规与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权属、奖评等多项体制机制改革。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明确提出“要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增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天津市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的指引下,一直致力于建立健全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在成果转化过程中取得可观成绩。

1 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方式

1.1 完善政策体系,推动落实落地

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先后出台激发科研人员活力、增加知识价值导向等相关政策的12 项配套政策,将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全部下放到法人单位。同时成立政策服务组,面向全市高校院所、企业开展服务,打通在成果转化实践过程中存在的收益分配、尽职免责、税收优惠等方面的难点、堵点,为高校及院所解决各类“细绳子”问题百余个,激发了科研单位和人员活力,让科技成果堂堂正正地走出“深闺”,与经济对接,与市场共舞。随着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完善,科技创富效应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亿元教授”,大幅提升了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1.2 优化服务体系,活跃技术市场

以市级科技成果交易平台为核心,建立武清、南开、东丽3 个市级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培育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0 家、市级示范机构24 家,打造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4 个中试平台,发展技术转移机构180 余家[1]。合作机制市场化促进了技术市场不断活跃。2020 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 112.98 亿元,位居全国第十,占GDP 比重达到7.90%,位居全国第二。

1.3 创新转移机制,加速要素流动

加强成果供需双方对接,形成线上“科研众包”常态化机制,“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能者破题”。中介服务方为供需双方提供需求挖掘、技术咨询、政策服务、合同谈判等全方位服务。线下制定需求挖掘、技术对接、合同执行、收益分配等服务指引,引导建立供需双方和技术转移机构间协同服务和收益共享机制,以市场化、可持续的方式共同解决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需求[2]。加强成果供给方与金融机构的对接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俏津门”品牌活动,发挥金融资本在成果转化中的重要推动作用。“众包平台”设立2 年来,挖掘企业技术需求800 余项,征集解决方案300 余项。

1.4 完善培养体系,强化人才供给

一是在服务侧建立信息化、模块化、系统化的技术经理人培训体系,以理论授课与案例分析的方式开展授课,提高技术经理人业务素质。二是在需求侧培训创新工程师,采用集中授课、交流研讨和案例解析相结合的方式,培训企业科研人员应用创新方法,精准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和解决技术难题。三是在供给侧培训科技评估师,为成果交易、成果投资等工作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满足市场多样化评价需求。同时,设立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畅通技术经理人职称晋升通道,形成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目前,已培养技术经理人900 多名,创新工程师400 余名,科技评估师100 余名[3]。

2 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的堵点

2.1 高质量成果供给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是成果供给端与市场需求端紧密结合,但目前“供需”双方有效匹配度较低,没有做到科技成果与“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天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中,缺少“真正突破性成果”产出,究其原因:一是科研人员与企业缺乏联系与交流的渠道;二是高校及院所“指挥棒”导致的研究成果只重论文、专利数量,轻质量和转化效率[4]。

2.2 专业机构和人才短缺,难以提供高效服务

成果转移转化的基本障碍是成果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核心是对企业需求的“精准挖掘和描述”。根据上海一家知名技术转移机构统计,在300 家有需求的企业中,50%以上的企业不能“说”清楚自己的需求,有15%的企业可以“说”出自己的需求但不能通过文字准确表达,仅有5%的企业可以准确提出自己的技术需求。该统计数据客观反映出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大幅抬高了技术经纪人的门槛。目前我市现实情况是大多技术经纪人经过简单培训便持证上岗,在学历、经历上难以胜任工作。

2.3 成果评价标准不成熟,难以实现准确估值

2016 年科技部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后,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尚未完全建立。2020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完善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机制。2021 年8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作用,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目前,天津市对于科技成果评价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形成统一的评价标准体系,市场化评价机制还不成熟[5]。

3 先进省市的经验借鉴

3.1 招法一致化

当前,各地破解成果转化难题有一套共同招法,其中一个重要趋势是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技术交易与成果转化网络体系的构建,成为当前国家和各地破解成果转化难题的一致性关键招法。例如:国家正在积极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网络体系,浙江省建立了科技大市场,实施成果竞价拍卖;上海市成立了科技成果转化东部中心,建立技术转移的“金黄牛”队伍;江苏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充分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成果转移转化的桥头堡作用等。同时,市场上涌现出了科易网、114 等一批民营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运营商,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线上线下结合做出了有益探索和尝试。

3.2 转化链条化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一个涉及多主体、多环节的链条,一个基于线上线下网络的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应该包括:有效成果供给与需求描述和展示(依靠专业化机构和技术经纪人)—线上平台运营(依靠运营商)和实现初步对接(依靠网站访问量)—线下撮合(依靠专业化队伍)—双方达成意向后网上签约(依靠运营商)。

3.3 运营市场化

市场化是成果转移转化链条运作的重要要求(必然选择)。在“成果供给”环节,应以市场为导向开展研发,避免科研和产品“两张皮”现象;在“线上展示和线下撮合”环节,构建成果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为成果价值评估提供支撑;在“线上平台运营和实现初步对接”环节,市场化运作机制是成果转移转化网络建立利益机制和实现自我造血能力的关键,增加线上平台用户黏性、保证足够的关注度和访问量。

3.4 服务专业化

成果转移转化网络的基本功能是解决成果供需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该项功能实现的核心是专业化的机构和经纪人对企业的需求进行精准挖掘和描述。上海市对技术转移“金黄牛”的要求是:“理工科博士毕业,本行业3 年工作经验;并且学习过专利法,懂知识产权,更需要能把技术卖出去的高情商”。因此,专业化的服务机构、团队和人才将成为未来成果转移转化链条中的重要元素。

3.5 供给源头化

增强创新源头供给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网络运作的根基,其中:企业是成果转化的主力军,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已经逐渐成为集聚创新资源、开展核心共性技术研发、前沿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高校是成果转化的策源地,是基础理论研究、技术创新和人才供给的基础来源,也是构建区域竞争实力的重要战略资源;产业研究院是成果转化的中坚力量,是产学研合作最紧密的平台,尤其是新型研发机构,将逐渐成为破解科技与经济发展“两张皮”的新探索,是有效弥补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缺失环节的有效举措。

4 促进天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对策

4.1 供需两端双向发力,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产出

一是企业牵头组织产业链协同攻关。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联合体,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重大需求,组织创新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攻关,在科研投入上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核心技术成果研发和转化。二是改革项目形成机制。采用“揭榜挂帅”方式破除现阶段应用型研究的项目形成机制,从“政府立项、企业申报”改革为“企业出题、能者破题、政府支持”的方式,增强研发的靶向性,引导各类创新主体找准市场最佳切入点和需求点。三是大力发展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发挥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灵活和产学研合作紧密的特点,作为增强科技成果供给的重要抓手,鼓励机构建立人才(团队)持有多数股份,政府科技创新基金、投资平台和社会资本等多方参股的股权结构,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四是鼓励行业协会发布行业急需成果清单,建立科技成果需求库、信息库以及应用场景清单,向全社会进行需求征集。

4.2 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积极推进指导高校及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打通技术转移人员在编制、岗位设置、职称晋升方面的通道。同时推动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打造行业类、区域类、服务类技术转移机构,以市场化机制推动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流动。二是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以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建立健全“大纲+基地+教材+师资”四位一体的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多层次的技术市场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将科研人员从日常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心科研工作。

4.3 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实施科技成果评价工程

一是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评价准则研究及发布工作,推动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评估规范,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的科技成果评价制度。二是建立成果转化导向的评价机制,在高校院所等主体绩效评价中强化成果转化导向,或增加技术合同交易额的评价指标权重,推动各类机构评价由注重成果产出向注重成果转化转变。三是建立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组织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成果融资大数据,以标准化的方式评价科技成果,建立高质量成果库。线上进行智能对接,线下推动各类机构开展成果路演和对接,并形成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真正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成果落地。

5 结语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关键环节。站在“十四五”新的历史时期,必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成为科技体制改革与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本文分析天津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采取的做法与方式,借鉴先进省市促进成果转化的经验,提出从供需两端双向发力、培育专业化机构和人才、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标准体系入手,推动高质量科技成果持续产出、专业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形成“科研人员专心科研、转化人员专职转化”的局面,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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