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川河
(海南广播电影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海南 海口 570000)
在当前互联网与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媒体融合与媒介革新进一步加快艺术传播领域的数字化变革,利用数字图像处理、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多种数字化技术进行艺术作品资源、呈现方式、储存形式与传播媒介的创新,致力于提升艺术作品的传播效果,引导受众打破时空局限,以近距离、多角度、多感官接触并欣赏艺术作品,从而依托当代艺术传播媒介的创新为艺术产业化发展提供现实借鉴意义。
数字化传播主要依赖于多媒体媒介记录形式,利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实体艺术品的数据化呈现,并存储于数据库、上传至信息化平台中,基于一定权限或免费开放模式向公众进行资源供给,借此有效拉近艺术与大众间的审美及心理距离,有利于艺术数字化、大众化传播。
传统艺术品的传播媒介多依赖于线下实体作品展览或复制品展出,需由用户消耗一定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进行艺术作品的欣赏,导致艺术传播面临较多限制条件[1]。而基于“线上+线下”的混合式传播模式进行艺术数字化产品的宣传,可供参观者自主选择时间登录相关平台获取艺术品的图像等信息,配合3D模拟技术及虚拟现实设备的应用,帮助受众有效打破时空局限,更加直观、便捷、低成本地参与到艺术品欣赏过程中,并形成多感官、沉浸式观赏体验。同时,依托线上传播模式的补充,有助于最大限度降低以往线下传播环节面临的艺术品消耗、意外损坏等风险,发挥对艺术作品宣传与保护作用。
在互联网时代,线上平台新媒体运营、线上直播等多种媒介传播形式不断创新,并集成线上展览、展出、拍卖、预售、推广等服务形式于一体,为艺术数字化传播的产业化、商业化运营提供良好契机[2]。通过基于大数据与云平台获取关于用户对艺术品的兴趣偏好、日常消费行为习惯与互动需求等信息,能够有效辅助宣传方案的策划与编制,为线上平台引流与线下消费转化提供关键技术支持,服务于艺术领域的产业化发展。
在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浪潮的席卷下,国内外各大美术馆、博物馆均开始引入“互联网+”与数字化手段进行“云上”参观模式与艺术作品展览模式的创新,在此过程中数据收集与存储子系统体现出其重要功能。
1.1数字化存储功能。由于艺术作品在线下展览环节的核心要求在于高保真性,引入数字化展览方式将艺术作品数据迁移至线上平台进行电子化转型,使大众能够依托互联网平台获取与艺术作品线下实际参观相近的观赏体验,同时引导大众能够更加直观、近距离观察到艺术品的纹理与细节信息,并提供关于艺术作品创作背景、创作者身份、作品规格尺寸及材质等档案信息,更好地丰富艺术作品数字化存储功能。
1.2资源共享功能。在将实体艺术品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于线上平台的基础上,面向艺术作品展览与传播维度进行艺术作品传播目标分析,主要为满足艺术家、艺术爱好者及公众的学术研究、审美鉴赏与精神文化需求,依托资源共享机制的建构进一步提升艺术传播效果。当前国内外在艺术作品资源共享机制建构上已取得一系列成果,以巴黎卢浮宫、纽约大都会艺术博物馆、伦敦大英博物馆为代表的博物馆,陆续将部分馆藏资源以线上形式对公众进行开放展览,在此过程中互联网企业、艺术研究机构纷纷加入艺术作品线上传播环节。
例如,谷歌公司与全球范围内200余家艺术馆、博物馆共同开发“艺术计划”,成立谷歌文化学院,并利用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构建线上虚拟博物馆平台,不仅在平台上展出超过45000件艺术品图像资料,同时还在平台界面与视觉效果建构上追求最大限度还原实体博物馆的内部场景,致力于最大限度还原观众的真实参展体验;Wikipedia与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建立资源共享关系,博物馆在其官网中专门开设“collection”模块,用于将超过37万件艺术品的高清图像资源对公众进行免费开放,并在Wikipedia平台的数字化作品保存模块中进行艺术品高清图像及档案资源的共享,供公众免费浏览及下载;再如PHAROS艺术研究会与Frick收藏馆共同创建艺术品数字化项目,召集来自全球14家艺术机构及专业院校共同参与,将2500件艺术品图像、艺术史档案等资源进行收集、整合、分类及处理,建立在线艺术史数据库并向公众进行免费开放,当前已收录相关图像超过10万幅,为大众提供丰富的艺术资源。与此同时,国内以故宫博物院、上海博物馆为代表的文博机构先后参与到艺术品数字化保护项目建设进程中,利用信息化技术进行馆藏历史文物的数字影像处理,运用BIM等建模工具进行三维立体模型建构,并建成专门的数据库,为艺术品保护及传播做出重要贡献。
1.3数字化再创作功能。艺术传播不应局限于保留艺术作品原有价值,而需面向时代特征在传播过程中进行价值的再创造,借助传播媒介的创新挖掘出艺术作品的附加价值[3]。在再创作功能实现上,应在现有艺术作品的基础上融入文化、科学等其他价值属性,细化数字化艺术品开发设计方案的编制,同时兼顾大众化传播规律与成本等要素,既要使艺术品在改造过程中保留原有形态及特征,也应注重培养、激活大众对于艺术审美的认知及兴趣,保证艺术品再创作成果具备多元价值。
以台北故宫博物院为例,该馆率先确立藏品的数字化展览方案,将馆藏超过7万件艺术品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平台中,向公众进行免费开放,并基于数字化、产业化思维进行艺术文创产品开发策略的建构,于2013年7月推出一款“朕知道了”创意纸胶带,以典藏文物康熙朱批为灵感进行产品元素设计,与生产商、电商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形成产品供应链条,获得良好的市场反响,由此开启国内文创产品开发市场先河,成为艺术品再创作领域具有典型现实借鉴意义的案例。通过借鉴上述艺术文创产品开发案例,启示当代艺术传播领域在引入数字化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品形式创新的同时,也应面向市场需求、受众兴趣偏好进行传播路线的策划与定位,但在此过程中还需注重建立严格的审查、核对与授权流程,融合创新营销策略提升数字化艺术品的再创作价值。
在数字化传播媒介系统中,数字化艺术作品的展示效果作为重要功能模块,其设计效果将直接影响到内容传播及曝光度。在关键技术支持方面,除需引入数字化技术进行艺术品的最大限度还原,也可充分运用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艺术品展示效果的丰富,围绕可视化、听觉、嗅觉、触觉等多种感官系统赋予受众多元交互体验与沉浸式欣赏氛围,借助展示形态的变革打破原有艺术传播在专业性与学术领域方面的局限,更好地推动公众群体参与到艺术数字化传播队伍中、降低艺术传播门槛,并基于跨时空、低成本特征进行艺术作品展览服务体系的完善,从而提升艺术数字化传播效果。
在国外艺术数字化展陈领域,以2015年举办的“不朽的梵高”艺术展最具代表性意义,该艺术展览活动由创作团队Grande Exhibition组织实施,运用当时最新的SENSORY4感映技术以多屏幕投影形式展示梵高的300余幅作品,同时运用多媒体、增强现实等多种技术手段进行虚拟画廊及展厅情境的创设,依托无人机航拍与连环巨幕使梵高的画作以三维立体动态形式呈现,搭配交响乐作为背景音乐,赋予受众沉浸式、立体式观赏体验,借此有效发挥艺术普及与推广效应,吸引更多普通大众群体参与到梵高画作的赏析中,为数字化传播与展示效果的创新提供示范思路。
与此同时,在国内艺术传播领域,以国家博物馆、辽宁博物馆为代表的机构相继开展艺术数字化展示领域的探索与创新。例如,敦煌研究院依托软硬件方面的协同创新成立莫高窟数字展示中心,在中心内为游客滚动播放《千年莫高》《梦幻佛宫》等影像资料,利用多媒体视频向参观者介绍有关敦煌莫高窟的相关背景知识,以高清图像、视频形式供游客直观欣赏洞窟彩塑、壁画等艺术品,在缓解文物保护压力的同时,更好地优化受众的观赏体验,发挥对艺术数字化传播的积极效应;再如故宫博物院于2017年上线“数字多宝阁”板块,利用图像数字化处理技术将馆藏文物、展出艺术品以高清图像进行展示,当用户登录平台点击展品缩略图或名称时,即可自动弹出关于展品局部放大图、尺寸等细节信息,并且该模块中利用3D动画技术对展品艺术创作过程进行模拟还原,借助短视频形式引领受众了解文物的制作步骤、工艺方法及背景资料,进一步巩固艺术数字化展示及传播效果。
当前媒体深度融合加强媒介传播过程中的互动属性,受众交流与反馈作为艺术数字化传播媒介系统的末端环节,其实现要点主要体现在线上与线下交互、互联网跨平台传播与反馈数据收集等方面。在传统艺术传播环节,受制于艺术学科专业性、学术性等特征的影响,导致大众与艺术间往往存在一定距离、难以在艺术传播过程中取得良好关注度与讨论度,无形中加剧大众与艺术传播领域的隔阂及距离感。而数字化传播媒介系统的建构能够有效发挥“破圈”效应,降低艺术理念交流与传播门槛,为大众提供与艺术作品及艺术家直接接触与交流的机会,从而为艺术文化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在艺术交流系统建构上,主要表现为艺术类社交平台,例如Pinterest这一社交网站的开发,召集大量艺术家、艺术收藏家及爱好者入驻平台中进行艺术作品、内容产品的上传与共享,由用户将自己感兴趣的图片借助图钉工具钉在Pin Board上进行分享,配合搜索引擎与大数据分析工具进行用户感兴趣内容的分析与专项推送,不仅可供艺术爱好者登录平台进行资源获取与免费下载,同时也能够为艺术家进行作品展示及宣传提供有效载体支持,更好地提升艺术交流效果。在受众反馈系统建构上,主要体现为APP应用产品的开发,例如,故宫博物院于2015年起先后在iOS与Android系统中上线《每日故宫》手机应用,从馆藏超过180万件展品中随机抽选一款艺术品以日历形式进行可视化呈现,用户在应用界面中点击相应关键字即可获取关于馆藏艺术品的高清图像、传统制作工艺、背后历史故事等知识内容,同时该APP为用户开辟专门的心情点滴记录、图片标签制作等应用模块,供用户将自身心情、感受进行记录与上传,也为艺术爱好者及普通大众进行艺术品位、艺术欣赏理念的交流提供平台支持,进一步深化艺术数字化二次传播效果。
基于大众化传播理论,互动性是增强媒介传播效果的重要依据,因此未来在数字化媒介系统建设中应加强互动性关系的营造。例如,引入可穿戴式设备进行数字化艺术作品呈现形式的创新,引导受众融入艺术作品建构的场景中深化直观欣赏体验、增进对艺术作品的理解,并整合科技、人文、社会等多个元素进行艺术价值的丰富,融合行为艺术等全新呈现方式,更好地提升数字化艺术作品创造价值。
在艺术表现形式的丰富上,可利用VR技术提供一种虚拟性媒介传播方式,利用VR眼镜、航拍无人机、脖戴式气味器、虚拟骑行设备等技术工具对受众的艺术观赏体验形式进行创新,使受众在虚拟场景中充分调动视觉、听觉、触觉、嗅觉等感知觉系统生成对于数字化艺术品的复合式观赏体验,在此过程中既有助于增强艺术传播效果,也能够为配套娱乐产业、旅游产业及心灵疗愈类产品的开发提供有效借鉴思路。
当前艺术数字化媒介传播应面向市场寻求产业化发展路径,在此过程中可借鉴市场营销、新闻传播等多学科领域的成功案例进行艺术作品开发形式的创新。例如,参考H5移动交互广告的设计思路,对敦煌壁画一类艺术品进行宣传方案的设计,利用H5移动交互技术进行壁画的数字化再现,赋予作品更具历史感与真实性的色彩选择而,并通过推出用户DIY制作板块进行敦煌壁画元素的提取与再加工,配合后续壁画产品打印、包装等配套加工链条的延伸,更好地服务于数字化艺术产品的再创造与产业化发展。
总体来看,数字化媒介系统的建构为艺术传播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在拓宽艺术交流维度、丰富传播媒介功能、扩大传播影响范围、提升艺术传播效果等方面具有良好示范意义。但在媒介系统建构与数字化传播策略设计的过程中,仍需注意平衡艺术表达与数字化设计间的关系,建立严格的信息审核与内容把关机制,避免在艺术作品传播过程中出现篡改信息或曲解原意等情况,进一步健全艺术数字化传播标准、完善媒介系统运行机制,更好地将大众纳入美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参与美学经济与产业化建设,推动当代艺术传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