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冰倩
(临沂市文化馆,山东 临沂 276000)
声乐艺术是众多艺术文化中较为主流的艺术文化形式,在人民群众中的普及程度很高,人民群众都听过音乐并且能够哼唱。在我国推行文化建设以后,各类型的文化馆建设、文化活动的举办成为各个地区文化单位的重点工作,在文化活动中声乐类型的艺术文化活动占有着主要的地位。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举办声乐艺术活动可以有效提高大众的参与度,并且可以让更多的受众感受到声乐艺术活动的乐趣,从而参与到声乐艺术活动中来,提高声乐艺术活动在民众中的普及程度,有效做到提高民众的声乐素养。在举办声乐活动的时候,需要给予普通群众一定的参与感,活动需要依照能力进行划分,尽可能地让更多的民众可以有表演的机会,在其有较高参与感的时候自然而然会产生对活动的认可,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
1.1 声乐艺术受众群体的多样性
声乐艺术相较于其他艺术类型来说,门槛较低,绝大部分的人民群众都能够参与到声乐艺术文化活动中,能够听懂活动中所演奏的曲目。声乐艺术不受性别、地域、年龄和学历的限制,其面向的是所有的人民群众,虽然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人会有不同的声乐喜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些人都能够通过聆听来了解声乐艺术文化,通过歌唱来展示声乐艺术文化。
1.2 声乐艺术表演的多样性
声乐艺术表演可以分为独唱、齐唱、合唱、重唱、领唱和对唱等,不同的歌曲适合的表演形式也不尽相同。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合唱、齐唱都是较为常见的表演形式,这两种表演形式参与的人数较多,并且对个人的声乐水平要求相对较低,也是大众都能够参与的声乐艺术表演形式[1]。
2.1 声乐艺术的起源地域差别
在不同的地区内会存在不同的声乐艺术文化,比如在北方有乌苏里民歌;在陕西有陕西的民谣;在四川地区有山歌等,这些声乐艺术都具有较强的地域性,当地特有的演奏形式在其他地区并不常见,甚至部分声乐种类只有当地或是特定民族的群众才会。
2.2 声乐艺术表演场所的地域性
声乐艺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也会受到地域的限制,倘若在一个较为简陋的社区表演台上表演艺术感较强的美声,就很难让社区的群众都能够关注到活动中的表演,这是由于美声本就不是大众化的声乐形式,在这种居民化的场所内,大部分的群众都没有对美声的深刻认知。在声乐艺术融入群众文化活动中,应该根据文化活动的主题、承办场地,将乐曲的曲风与场地进行完美融合,需要充分重视声乐艺术的形式,根据活动的场地和参与活动的受众类型选择适宜的声乐形式。
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融入声乐文化是较为常见的活动举办形式,但是在其具体呈现声乐艺术的时候,没有做到从受众需求的角度出发,忽视了受众对文化活动的需求,也没有调查群众对声乐艺术的具体喜好,全都依照活动策划人员及承办人员对声乐的剪接和看法开展活动。声乐艺术本就是普遍被大众接受的一种艺术形式,其在传播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传播力,但是,受到诸多条件的影响,不同的受众喜欢的声乐艺术形式也有较大的差异,目前,在部地区举办的文化活动中,体现出对群众需求的不了解[2]。比如,在一些社区单位内的群众文化活动中会出现一些西方歌剧或是其他地区的民族乐曲,作为文化的普及来说,这样形式能够促进文化的融合和大众对声乐艺术形式的了解,但是作为声乐艺术类型的文化活动来说,这种受众面不广、受众接受程度不高的声乐形式必然会导致参与人数减少、受众共鸣性降低的结果,这对群众文化活动的举办效果有很大的影响。
除此之外,在部分群众文化活动中有不少组织群众进行的声乐艺术表演,但是表演所用的曲目并不由群众决定,而是由文化馆的老师或是活动的承办方决定,没有给予群众选择的权利。文化馆的老师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应该扮演的是教育者的身份,教给群众进行声乐演唱的方式和技巧,可以根据群众的音色、声乐水平给出歌曲的建议,但是不能直接帮群众决定演唱的歌曲,打消了群众的参与积极性。
群众文化活动基本上都由文化馆或是文化馆联合其他单位举办,声乐艺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呈现形式也较为单一,大部分都是通过表演的形式存在,对部分参演的群众进行声乐的教学也会忽视乐理知识的教育,更多的都是进行声乐技巧和发声技巧的教学,导致在文化活动中呈现出了缺乏乐理知识指导的现象。
首先,从参演群众学习的角度上来说,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声乐表演的群众的声乐水平各不相同,并且其中存在着专业以及业余的群众,对于一些了解专业声乐知识的群众来说,基础乐理知识的教学没有较大的提升效果,教师为了满足所有人的学习需求,就会忽视乐理知识的教学。其次,从声乐艺术表演效果上来说,对参演群众进行声乐培训是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前的必要环节,但是给予教师和群众的培训时间并不多,文化馆倘若从乐理知识开始进行教学,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并且乐理知识的教学远远没有声乐技巧教学有效,声乐技巧的教学能够在短时间内提升参演群众的声乐表演水平。最后,从活动举办的现场效果上来说,乐理知识是较为专业的声乐艺术知识,在活动中进行乐理知识的宣传会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听不懂的现象,对于大部分的群众来说,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是放松的行为,再进行专业知识的学习就没有达到自身参与活动的目的,导致在活动举办的现场也鲜少会出乐理知识的宣传和教学[3]。
群众文化活动的主体是普通群众,大部分的群众都没有经过声乐艺术相关的专业培训,也不具备专业演唱的技术和水平,但是并不代表其对群众文化活动没有参与的欲望。当下所举办的群众文化活动中,声乐艺术的表现形式都是歌曲表演,参与表演的大部分都是专业性较强的歌曲演唱团队,普通的群众由于专业性过低,基本上不会被文化馆选中参与表演,导致群众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参与性较低,其只能作为观看者参与活动,没有适宜的展示平台。
在群众的需求和活动的举办效果中,大部分地区的文化馆都会选择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举办效果,导致不少地区都存在忽视受众需求的情况。群众性的声乐艺术表演的专业性不高,群众没有接受过系统性的训练,甚至连声乐的不同唱法都没有相应的了解,即使其具有良好的个人演唱能力,也只给予了个别群众参与活动表演的机会,大部分的民众依旧没有参与感。
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声乐艺术存在的形式单一,直接造成了群众参与性、群众积极性降低的结果,长期在单一活动形式的影响下,群众对声乐艺术产生枯燥、乏味的看法,导致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力不断下降,因此,需要做到不断丰富声乐艺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形式,激发群众的参与兴趣,满足更多群众的需求。
1.1 声乐艺术可以以理论讲解的形式出现在群众文化活动中
大部分的群众都没有专业化的乐理知识,这是群众声乐水平不高的根本原因,可以在群众文化活动中适当加入理论知识普及的内容,通过一次次的活动来拓展群众的知识面,提高其对声乐艺术的理解。
1.2 在群众文化活动中举办声乐艺术性质的比赛
群众参与性低的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群众参与的机会,活动的承办形式多为表演的形式,导致一些专业能力较低的群众无法参与,部分专业能力较强的群众也没有渠道向文化馆展现自己。通过承办声乐艺术类的比赛,可以让地区内的群众都有参与和表演的机会,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影响力[4]。
1.3 组织群众性质的声乐艺术文化活动
这种类型的群众文化活动中,群众作为主要的表演参演人群,可以邀请部分专业人士作为表演指导,但是实际的表演行为由群众完成。虽然活动的效果很难达到专业演唱者的水平,但是充分体现了群众文化活动的活动主体,也尊重了群众的切实需求。
在群众中普及声乐艺术文化知识可以提高声乐艺术的影响力,让更多的群众关注声乐艺术、了解声乐艺术、喜爱声乐艺术,并且也为后期声乐艺术类型的群众文化活动的参与人数做出了更高的保障。
2.1 分层普及
不同群众的声乐水平不尽相同,有部分群众以往从事过声乐艺术相关行业,对声乐艺术的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也存在部分群众从未来接触过专业知识,不具备专业能力。因此,在普及声乐艺术文化的时候进行分层普及可以更好地把握普及知识的难度,满足各个层次群众的切实需求。
2.2 邀请专业人士答疑解惑
在长期普及声乐艺术文化的过程中,自然会有群众对自身了解的文化内容会产生疑惑,其需要有专业人士为其解答从而提高对声乐艺术文化知识的理解。可以在声乐艺术普及活动中邀请一些声乐专业的专家进行答疑解惑,回答群众的问题,给予群众正确的帮助。
2.3 拓展声乐艺术文化的普及范围
目前,艺术类的文化范围往往限制在城市区域中,因为大部分农村都存在着文化水平低于城市地区民众文化水平的状况,导致这种文化知识在农村的传播程度较低。作为文化馆的管理人员应该积极地改善这一现象,开展声乐艺术文化下乡活动,让农村的群众也能够了解到艺术文化,得到精神方面的滋养。
群众人才的培养可以提高声乐艺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表现效果,也能够提高群众的参与欲望,是促进声乐艺术应用和推广的有效办法。首先,文化馆应该提高对群众声乐艺术水平培养的重视程度,文化馆作为具有社会公益性的组织,其承载着传播艺术文化、开展艺术文化培训的社会责任,现如今,部分文化馆重视文化的传播,忽视了艺术文化的培养,应该及时地转变观念,对群众开展有效的声乐艺术培养。其次,专业艺术院校应该承担自身的社会责任,在音乐艺术院校中,大部分的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专业意识和专业能力,其在培养艺术人才的时候应该拓展到社会责任的承担,鼓励学生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在其中给予一些不具备声乐基础的群众有效的帮助,拓展教学老师的数量,能够让更多的群众接受声乐艺术的培养和熏陶。
声乐艺术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形式单一,只有专业性的声乐表演团队才能够在群众文化活动中进行声乐艺术表演,对于普通的群众来说,其参与感较弱,没有适宜的表现平台,会打击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因此,作为文化馆及相关政府单位,需要积极的搭建完善的声乐活动平台,给予普通群众参与的机会。一是文化馆声乐活动平台的搭建。文化馆在群众文化活动中作为主要的声乐艺术表现平台,其不应该只承办专业性的群众文化活动,应该积极了解群众的声乐喜好,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举办更多群众性质的声乐艺术活动。另外,文化馆还应该建设相应的声乐设施,比如练歌房、听歌设备等,让普通群众也可以在文化馆做到提升自身的声乐艺术水平,以此来满足参与声乐艺术文化活动的标准[5]。二是建设信息化的声乐活动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化馆也应该意识到信息化平台建设的重要性,为地区内的群众建设信息化的活动平台,在平台中,可以对线下的群众文化活动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线上平台举办声乐活动,比如,抢歌接唱、你唱我猜等,这些活动也可以激发普通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拓展声乐艺术文化的传播效果。
综上所述,声乐艺术是群众文化活动中较为常见的艺术元素,也是大众较为喜爱的艺术形式,但是根据文化馆所承办的群众文化活动状况来看,声乐艺术在文化活动中的表现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对受众需求的了解、没有给予受众合适的表演平台,导致声乐艺术文化传播的效果受到了较大的限制。作为文化馆的工作人员,需要对这些现象进行深入调查,制定一系列的解决策略,让声乐艺术与群众文化活动能够有更好的结合形式,提高声乐艺术的传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