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青,张健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江苏张家港 215600)
课程思政作为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德育育人”目标背景下的崭新教育理念,于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被重点提及。2017年12月,教育部发布的《高校思政工作质量提升实施纲要》正式拉开了全国高校课程思政工作的帷幕。同年,以复旦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为代表的上海高校围绕课程思政教育先行试点,并取得不错的成效和社会影响,课程思政随即成了各大院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内容。2020年6月,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高校课程思政教育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1]。
从实践维度来看,课程思政需要完成“课程思政理念内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迭代、课程思政方式方法创新、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优化”四大主体内容的闭环。通过对已有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梳理分析不难发现,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既是课程思政实施效果的重要评判,又是课程思政实施的方向指引,更是课程思政推进的动力源泉。但实际上在课程思政四大主体内容中,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恰恰是研究最不充分的一环,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及相关研究的缺失在某种意义上使课程思政教育实践呈现出本末倒置的盲目窘境[2]。因此在课程思政推进过程中,充分结合新时代高校“立德树人、德育育人”目标,靶向人才培养效果,正确认识课程思政评价的主体、客体,尝试构建“基于人才培养效果的课程思政多维质量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新时代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立德树人”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根本任务。“立德树人”不仅要培养具有特别之能的专业人才,更要培养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立德树人,以人为本,以德为先”要求新时代的高等教育必须站在协同课程体系的“大思政”格局下,有效实现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在把紧握牢思政课程育人“主渠道”“主阵地”的同时,其他各类课程都守好自己的一段渠,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同向同行,共同将新时代“德育育人”历史使命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时代命题落到实处[3-4]。
课程思政简而言之就是教学体系内所有课程都要以“立德树人”为目标,所有课程任课教师都应该在课程育人层面履职尽责。课程思政的内涵本质从方法论层面讲是一种教学理念的转变和带有创新性的教育方法,它迭代了传统德育育人单一寄托于思政课程的毕其功于一役的做法,使各类课程都成为价值观教育的多元载体。课程思政的内涵本质从价值论层面讲是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有力保证,是实现“立德树人”目标的有效支撑,蕴含着崭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责任。课程思政的内涵本质从实践论层面讲是整个教育系统统一打造的育人体系,是对校地育人资源的有效整合,是对专业课程育人体系的整体塑造。课程思政是对思政课程与非思政课程育人教育资源的全面开掘,试图通过搭建共生共振的育人机制,最终实现课程育人的最佳效果[5]。
高校课程教学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随着教育部“四个回归”的提出和强化,高校对课程教学工作日益重视,各级各类考评也不断完善和加强。面对课程思政,许多基层教师面临的困惑和问题是“课程教学做到什么程度才能达到课程思政的要求”“如何评价任课教师有没有真正在做课程思政”,上述两个关键问题的回应都需要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作为基础支撑。只有构建出相对科学的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才能够有效衡量任课教师是否真正意义上启动了课程思政,才能全面论证任课教师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是否科学,才能客观评判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是否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最终形成对课程思政建设的科学评判,促进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的不断提升。
课程思政的实质是“德育育人、立德树人”,这一目标既是课程思政的核心要义,也是各级各类高校制定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人才培养效果的前提和基础,这也印证了课程思政与人才培养的目标耦合[6-7]。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课程思政的方向指引必须通过科学的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予以落实和反馈。
课程思政有效推进的关键在于认知升级和角色转换,在课程思政实践过程中,许多师生都存在“不想、不愿、不懂”的认知障碍,而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恰恰是帮助师生主体进一步明确课堂教学作为高校教育的基本环节,是知识与技能、方法与过程、情感与价值的多维融合。课程思政对教师而言是要完成从“知识搬运工”到“灵魂工程师”的回归,对学生而言是成长为德才兼备、各方面都十分优异的“卓越人才”。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从规范约束、教育反馈、综合评价多个层面为课程思政提供了动力源泉[8-9]。
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构建的首要问题是明确评价的主体和客体,从评价主体维度来看,按照在评价过程中的功能定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管理主体(教学管理部门)、实施主体(任课教师)、受教主体(学生主体)、社会主体(用人单位等);从评价客体的维度来看,主要包括专业评价、课程评价、教学效果评价3 个层面。课程思政评价主体主要围绕课程思政相关政策精神的贯彻执行,课程思政建设的检查、监督、指导,课程思政实施教师的自我评价和同行评价,学生在课程思政实施中的参与度与获得感评价,课程思政实施下人才培养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评价展开[10]。评价客体主要围绕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是否符合课程思政要求;专业建设和课程思政是否实现融合发展;课程的教学设计是否符合课程思政的理念,体现课程思政内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是否得到有效提升展开。整个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要实现主体评价和客体评价的有机结合[11]。
所谓量化评价是指通过数据指标体系的构建和分值权重的分配形成对课程思政主要内容的量化评估。课程思政是一个涵盖教育教学诸多要素和维度的复合型命题,如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资源、理论成果等完全可以实现量化的考核,但对于教学认知、价值内化、课程效能、情感表达等则无法简单地进行量化评价,因此需要引入质性评价。所谓质性评价是指在课程思政实施过程中,通过课程思政主体对教学过程的跟踪、观察、记录、感受借助非数据化的信息要素,完成对课程思政实施过程及实施效果的描述。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的结合有助于克服课程思政评价的碎片化、短期化和行政化,有助于多元评价主体关系的协调和从过程与结果两个层面全方位完成评价[12-13]。
在师生主体践行课程思政过程中势必遇到不同的问题和反馈,部分师生会较快地理解课程思政的意义和精神意涵,主动融入和探索课程思政实践,而有的师生也会对课程思政不理解、不参与或被动接受、被动参与,因此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必须通盘兼顾不同主体情况,实行批判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14]。批判性评价重在针对课程思政基础性工作内容如教学大纲修订、教学内容迭代、教学方式转变等进行查遗补缺,督促师生重视课程思政,推进课程思政;发展性评价则放眼课程思政的实效与人才培养质量,运用科学的评价技术和方法,对学生发展进行科学研判,促使学生认知自我、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高校党委对学校工作实施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课程思政建设作为新时代高校教育教学的重要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教育主管部门的方向引领和顶层设计。围绕组织管理指标可以初步设计领导责任、运行机制、保障措施三个二级指标,重点督促考评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是否深入贯彻党中央和教育部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学校是否将课程思政纳入学校发展规划,课程思政建设是否有相应的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15]。
课程思政建设的核心和最终落脚点是课程思政理念与专业课程及专业人才培养的有机融合。围绕专业建设指标可以初步设计人才培养、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三个二级指标,重点督促考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材选用、教学计划、课程标准是否按照课程思政要求完成更新迭代;专业教师和学生主体是否具备了课程思政的相关能力及在课程思政科研成果、学术交流领域的量化考评;利用专业和思政相融合的优势,面向行业、企事业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及成果推广情况。
教师是课程思政的实施主体和信息源,教师除去专业知识的传授,其行为示范、情感传递、人格魅力都会对学生产生重要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某种意义上对学生成长成才具有决定性意义[16]。围绕教师主体指标可以初步设计意识内化、专业背景、学术水平、教学态度、教学认知五个二级指标,在评价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相关领导、专家、同行、学生可以通过现场听课、查阅佐证材料、交流访谈、综合评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对教师主体课程思政开展情况进行评价。
学生是课程思政建设的最终服务对象和检验对象,课程思政的目的是促进学生德与才的协同发展,努力培养学生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引导和启发学生服务他人、奉献社会,争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围绕学生主体指标可以初步设计学习过程、学习成果、实际表现三个二级指标,重点督促考评学生对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认可度和学习行为表现;学生在课程思政实施前后情感、价值变化及量化成果;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职业精神职业规范;学生对党的科学理论成果的认同及坚定“四个自信”状况[17-18]。
综上所述,该文从本源、内涵阐述了课程思政的重要性,而更好地实现课程思政,构建课程思政多维质量评价体系必不可少。如何构建基于人才培养效果的课程思政多维质量评价体系,从原则、意义及途径展开论证,以期为课程思政质量评价体系的建设提供建议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