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磊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马克思主义教研部, 上海 201418)
劳动教育是重大的实践议题,是当前形势下“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的现实解答,它因切合人和社会的发展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今劳动教育领域内显现出若干薄弱环节,并产生了诸多令人困惑的社会问题,如“躺平”“内卷”等现象的热议,有悖于劳动教育的初衷,为劳动教育的发展提出了难题。《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将劳动教育概括为“发挥劳动的育人功能,对学生进行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教育活动”。强调要通过“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让学生进行锻炼和实践,培养良好的劳动价值观和劳动品质。可见,劳动教育既不是建立在劳动课程上的理论教育,也不是纯粹的体力劳动教育,要克服劳动教育过程中“劳动等同于教育”“以劳动为目的而教育”等的片面理解,在内容上凸显其鲜明的思想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纲要》围绕学生的全面发展,明确从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劳动精神四个维度提出了劳动教育的总体目标,为劳动教育的内容建构提供了框架性指导。但各维度下应包含哪些具体的劳动教育内容?其学理性依据是什么?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明晰劳动教育到底“教什么”并厘清其内在的结构和逻辑联系,对劳动教育的有效性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
劳动观念是在劳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对劳动、劳动者、劳动成果等方面的认知和总体看法,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本态度和情感。劳动观念对劳动行为具有直接的决定性影响,是劳动教育的首要内容。如马克思所言:“劳动过程结束时所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的表象存在着,即已经观念性的存在着。”[1]这表明,人的劳动首先是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在具体劳动以前,人就已经在头脑中形成了对行为结果的判断和评价,形成了先导性的观念。从另一个角度说,劳动的具体行为实质上是主体劳动观念的现实化。因此,劳动观念教育具有基础性作用,有助于学生形成科学、正确的认知,激发其劳动情感,形成正确的劳动态度,体现为认识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遵循个体知、情、意的认识发展规律。教育学意义上的劳动观念教育内容应遵从知识、情感、价值观三维目标的逻辑构成,因此,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基础的知识系统,尊重劳动及劳动人民的情感,“四最”劳动价值观构成了劳动观念维度的重要教育内容。
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劳动理论基础上的劳动认知是当前劳动观念教育的内容要素,构成了劳动情感和劳动态度的前提条件。深刻理解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视阈中的劳动概念范畴、发展形态、功能作用,为正确认识劳动,获取劳动的知识,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劳动观奠定了基础。
第一,劳动自然观。自然是劳动的对象,人通过改造自然获取所需的物质资料,人类依靠自然而生活。同时,人作为劳动的主体又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作为直接的自然的存在物与自然紧密联系,进行劳动实践时就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2]158要帮助学生感受自然、初识规律,认识到人和自然的劳动统一性,人的劳动始终离不开自然界,同样离开劳动的自然也不能成为真正的自然;要培养学生科学的劳动自然观,通过自然正确认识生命、认识人;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共存性,懂得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
第二,劳动社会历史观。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还是社会存在物。人类通过劳动摆脱了最初的动物状态,揖别于动物的人正是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来确证自身。这种活动构成了社会庞大的关系网,从而构成了人类社会,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交织下,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一定的历史阶段就是一定的生产水平和劳动性质所决定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历史什么都没有做……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531从劳动主体看,每一位劳动者都缔造了历史,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帮助学生形成科学的劳动社会历史观,明晰劳动创造了整个社会和人类社会发展史;明确劳动主体在整个社会进程中的作用,历史要靠劳动创造。
第三,劳动幸福观。“美好生活的核心是劳动的幸福。”[3]劳动的幸福要基于“劳动是目的,而不仅仅是手段”,劳动幸福不仅是感官的体验,而且是确证自身类本质的过程。美好生活是劳动走向幸福的过程,是个人和社会不断全面发展的过程。要引导学生认同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明白“美好生活”所包含的物质和精神内容都由人民创造,它离不开劳动人民的主体性和积极性;要让学生认识到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必须靠辛勤劳动,靠“撸起袖子加油干”才能获得,劳动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动因。
“劳动情感是劳动者的个性心理特征的反映,是个体在一定劳动价值观的支配下、在长期劳动情感体验基础上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对待劳动的心理倾向。”[4]劳动情感能够引发劳动情绪和劳动兴趣,激发劳动活力。基于已有的劳动认知,通过观察、感受、实践等身体力行的参与劳动,产生了正向积极或负向消极的情感体验,劳动主体由此形成偏好和判断,进而做出亲近或排斥的行为。所以,劳动情感具备了劳动认知调节和动力功能,是劳动观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认为,劳动作为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表征着人的本质力量,人只有通过在劳动过程中外在的需要的实现和内在的力量的确证才能真正得到满足,这种满足感才是劳动主体真实而深刻的愉悦,从而可以表现为真正的热爱劳动。而现实社会中,异化劳动导致了人与物的对抗,表现为人对劳动持消极态度,甚至是排斥和反抗,自由自觉的劳动受到了那种物化的资本的影响甚至控制,劳动之于人的那种强烈的情感被遮蔽了,劳动主体不会感受到劳动的快乐,也不会有兴趣去劳动,经常会把劳动与“辛苦”“疲劳”等同起来,谈“劳动”色变,就更谈不上热爱劳动了。积极劳动、热爱劳动的情感有助于劳动主体破除囿于消极劳动的困惑,使其真正理解劳动之于劳动主体的实践力量。“在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始终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根本力量。”[5]当今的发展是劳动人民以自己的劳动智慧和辛勤努力所造就的,任何财富的创造、任何技术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和人的劳动。强化学生的劳动情感,一要帮助他们加深对劳动的感性认识,培养学生尊重劳动和劳动成果,能意识到劳动成果的来之不易,形成“人人都热爱劳动”的劳动情感指向;二要加深学生对人民群众这一劳动主体的积极认同,教育学生尊重劳动人民,不能看不起劳动人民,深刻认识到自己是劳动集体中的一分子,强化劳动归属感。
劳动价值观是劳动观念教育内容的核心,它包含两层含义。第一,从政治经济学语境出发,劳动创造了价值。劳动创造了社会的一切物质和精神财富,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分析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范畴。《资本论》中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理论,“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整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整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6]60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统一于劳动的整个过程,马克思在劳动价值论中将“价值”剥离出来,解惑了当今资本充斥的市场蕴含的实质和规律性,充分肯定了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同时也承认了人的劳动价值。第二,从内在的功能和作用看,劳动价值观是以内在价值为标准,形成的对劳动的根本观点和看法。它对劳动行为与习惯起重要作用,对学生将来自身的发展、就业择业、责任担当、社会奉献行为有重要影响,因而要牢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思想观念并以此为指导。“劳动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7],这表明劳动本身就具有崇高性,劳动者因而光荣。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社会价值的多元化不断消解劳动价值观,存在诸多劳动价值认知异化偏向的现象,表现为极端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他们不爱劳动,宁愿“躺平”,而“一夜暴富、投机取巧”等畸变的价值观对学生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他们甚至对劳动产生偏见,认为劳动非但不能创造美好,反而加剧了痛苦,进而导致其就业观和价值观的扭曲。因此,劳动价值观是劳动观念教育内容的核心。一要帮助学生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和财富,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认知,掌握现代社会经济运行的相关经济理论。二要帮助学生领会“劳动正义”“劳动公平”,树立“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劳动分配观等。三要对学生讲清劳动“为何光荣,因何崇高,何以伟大,如何美丽”,使之正确践行劳动价值观。
劳动能力是顺利完成劳动任务所需的胜任力,是个体的劳动知识、技能、行为方式等在劳动实践中的综合表现。劳动能力决定了劳动成果的呈现,能对劳动认知、劳动情感起到正向或负向的反哺作用,是劳动教育的关键内容。能力是人本质力量的集中体现,“我们把劳动力或者劳动能力,理解为一个人的身体,即活的人体中存在的,每当他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6]195劳动能力即在劳动过程中展现的本质能力。劳动能力不能等同于劳动技能,技能只是实用性的操作,而不具有一般意义上的人的全面发展性,劳动能力应是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并举的本质展现。劳动能力的实现和发展必须全面且丰富,因为人的需要的满足具备全面性和丰富性,并且随着社会进步发展不断改变,人的劳动能力必然地扩充和提升。从个体来看,不同的劳动者因劳动意识、观念的不同存在个体差异,他满足自身所需的劳动能力也因此而不同,劳动能力教育的内容应为其提供劳动能力发展的选择性可能,这也是人实现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的前提条件。劳动能力教育涵盖的内容以实践为导向,集家庭、学校和社会之合力,涉及日常生活、物质生产和社会创新三个方面。
为了满足自身生存的需要,人必须从事改造自然的劳动,只有通过劳动,人类才能繁衍下去。人能够在自然中生存,为人的发展提供先在条件。人通过“感性对象性的活动”改造客观世界,获取生存资料,形成了主客观的统一。人与动物的区别不仅在于劳动工具的科学使用,还在于人能通过有意识的自觉劳动展现人的生命表征。因此,生活化劳动能力关涉劳动者的生存,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条件,确保劳动者生理性的满足,是劳动者应掌握的最基本的能力。这意味着劳动能力教育首先要关注学生的基本生存性的技能,以维持生命存在,深化劳动认知,丰富劳动情感,主要表现为:劳动主体具备基本的知识和生活劳动技能,能正确使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劳动工具,能在劳动实践中增强体力、智力和审美能力。家庭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单位,在生活化的劳动能力培养中起到了最初的支持和教育作用,劳动主体最初是通过模仿,后来便发展为自理、自立。家长要通过行为示范、情感关怀等方式发挥生活化劳动能力教育的主导作用。
生活化劳动能力的培养。一要让学生获取并掌握基本的生活劳动知识,如对食物的认识,淡水空气等自然、生命要素的认识等。二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生活劳动技能,会使用生活劳动工具,如能使用家庭中的电工、木工、烹饪、家务工具等,能够具备基本的动手能力,能够照料自己和他人;能通过家庭户外体验教育接触感受改造自然,如通过种花植树、手工园艺等学习生活相关技艺的能力。三要让学生掌握获取生活劳动能力的方法和原理。如教育学生能够学会观察模仿、反思回顾、总结归纳、推演分析等方法,能够明白工具的构造、形态、原理等;如对学生开展植物养成教育,从种子的选取、种植方式和工具使用、浇水施肥、湿度温度等方面开展生活劳动能力教育,让学生“知其所以然”。同时,引导学生发现植物的生命力,“美”的元素,进行审美教育。因此,生活化劳动能力是一种综合性的能力,需要家庭主导,并在这个过程中让学生体悟生存的价值。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马克思劳动教育观的主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原则。马克思曾指出:“教育要使儿童和少年了解生产各个过程的基本原理,同时使他们获得运用各种生产的最简单的工具的技能。”[8]他主张要对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技能和原理的综合技术教育。现代生产的飞速发展,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决定了劳动者必须具备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劳动能力。生产性劳动能力的提升主要以生产性劳动、服务性劳动为载体。劳动者要掌握与职业相关的生产性劳动能力,具备完成一定劳动任务所需要的设计能力、操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学校是生产性劳动能力教育的重要场域,学生在学校中能培养职业兴趣,为步入社会开展职业生涯做准备。学校教育是从家庭生活化的“识”劳动转变为适应社会的“能”劳动的重要衔接环节,为劳动主体进一步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能力基础条件。
生产性劳动能力的培养,一要通过学校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关于职业的相关知识,要让学生对工农业生产、现代服务行业等有基本的认识,清楚自己将来可能从事职业的能力需求、来源、沿革、未来发展等情况,具备获取劳动生产理论知识的能力。二要通过学校的劳动能力教育课程、课外实践资源等让学生完成初步的职业体验,如项目教学、企业参观、企业实习、工厂实践、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为职业选择打好基础。三要通过校企合作让学生直接经历生产劳动和服务过程,提升生产劳动专业能力。通过实习、实训等参与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不断提升使用专业劳动工具的能力,能使用专业的劳动技术和方法解决问题和实现需求。四要教育学生在劳动过程中自觉反思,进行生产性劳动能力的自我教育,学习诸如领导、决策管理、操作控制、团队协作等非物质性生产能力。生产性劳动能力的发展是正向的动态过程,需要个体不断地反思和自我学习,也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过程。
人通过生产性的实践活动与自然交互,在这个过程中发挥着主体的能动特性,劳动者自觉地把对世界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掌握客观规律,再把规律运用于实践,如此往复,创新性劳动的能力不断生成,劳动成果因此不断得到突破。创新性劳动一开始表现在劳动工具的使用上,后来则表现在技术、服务、管理等要素上,并不断延深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推动社会和历史的进步。虽然这个过程也产生了重复性劳动、异化劳动等消极因素,但不可否认的是,创新性劳动始终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因。当今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的急速发展打破了传统劳动的固有范式,在提供满足需要的物质产品的同时,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给劳动者以更多的闲暇,为创新提供了时间保障。与此同时,机器的替代使得既有的劳动形态、劳动关系也发生转变,出现了人与人、人与物、人与智能等多重复杂的新型社会关系。社会时刻检验着创新性劳动的成果,也时刻提供创新的环境和教育资源,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教育支撑。
创新性劳动能力应以社会教育为主导,加强对学生创新性劳动能力的培养。一要搭建好社会教育创新平台,提供满足学生各具特色、各有专长的创新性劳动需求的实践场所,开拓学生视野,启发学生创新思维。二要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的联动机制,造就利于创新的优质劳动环境和风气,如社区、企业、机构、大众传媒等的创新实践和宣传支持等,帮助学生树立劳动创新意识和创新情怀。三要将科技创新作为社会创新教育的关键内容,如针对5G技术、人工智能、云技术、区块链等新科技的教育。四要打造共建共享的学习资源库,如建设劳动资源数据库,建构新技术劳动创新能力框架,帮助学生掌握新知识、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
劳动习惯和品质是通过经常性劳动实践形成的稳定行为倾向和品格特征,好的劳动习惯是劳动个体积极性的展现。劳动品质教育蕴含着道德教育的属性,展现了劳动者的劳动人格、劳动习惯和品质教育,既可以磨炼意志,提升劳动抗挫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又可以为整个社会的有序生产、和谐劳动提供保障。因此,劳动习惯和品质是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从个体道德生成的角度来看,劳动习惯和品质的养成遵从外部到内部再到外部的逻辑范式,即从外显性的积极劳动习惯的养成内化为良好的劳动意识,再从劳动意识外化为体现良好劳动品格的劳动行为,这是一个有序地塑造德育行为的循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主体的习惯和品格养成后,可能会因环境等影响因素的变化而导致习惯、品格的转变,由积极的一面转变为消极的一面。因此,以劳动习惯和品质为内容的劳动教育应该具备时间上的持续性和空间上的全面性。劳动习惯和品质教育的内容可以从劳动个体行为的养成、服务他人的意识、内心品格塑造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积极的劳动习惯培养是劳动教育最显性的目标,即通过对个体劳动行为的指导、训练、矫正、内化,使其身体力行,具备劳动自主、积极劳动的意志。这种劳动习惯就是把劳动当作一种常态,变成一种固定的生活方式,它通常具有稳定性、自动化等特征。积极劳动是劳动者个体自由自愿、自觉主动地参加劳动实践,只有实现了个体的自觉,才能激活个人身上的劳动创造。人通过劳动满足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体悟到快乐感和幸福感,继而会产生新的需求,再通过激发积极的劳动行为满足并实现深一层次的幸福感,每一阶段的主观感受成为积极劳动的动因,此时就产生了一个越积极劳动越幸福快乐的良性循环,劳动主体的积极劳动习惯也因此而固化成型。从家庭劳动的角度看,家长出于心疼、爱护孩子的理由,从小就以代劳的方式剥夺了孩子的劳动权利,孩子逐渐形成了不爱劳动、依赖他人的习惯,进而养成了轻视劳动的消极价值观,不能体认劳动价值和自我实现的统一,也就不会形成积极的劳动习惯。一些家长“好好学习,否则就要去劳动”“只要考得好,什么都可以买”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言行,制造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紧张对立,使孩子养成错误的劳动观,也湮灭了积极劳动习惯养成的可能性。部分学校的劳动教育也仅限于走过场,“体验式”,或者干脆把劳动当作惩罚性手段,亦对积极劳动习惯的养成造成影响。积极劳动习惯的培养,一要诱发学生的劳动兴趣,将兴趣作为重要的培养内容。兴趣是自觉劳动的源发动力,要让学生在手脑兼用的过程中感受快乐劳动,对劳动结果产生满足感,进而激发他们积极劳动的意愿。二要设计好家庭、学校劳动教育活动内容。如编制相关劳动指南或手册等,启发自觉劳动意识,及时纠正懒惰、拖延等不良劳动习惯,鼓励他们提升自信,从而促进其积极劳动。
以服务他人为导向的权责意识包含劳动权利意识和劳动责任担当两个方面。在社会实践劳动过程中,劳动权责表现为劳动者能够正确认识和行使劳动权利,承担劳动责任,具备劳动法权意识,可以规范劳动、安全劳动、合法劳动;具备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实际上,劳动权利的含义不止于此,在帮助学生意识到劳动是一种权利的同时,要明确劳动权利不完全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更深层的含义是劳动人权。劳动人权的原则是“劳赋人权”,因为劳动,劳动者才具备了权利,劳动是评判社会一切合理性的依据。社会之所以公平、正义、人人平等,是因为人人参与劳动所具有始源性的劳动权,也就是说“劳动是社会主义自由、平等和人的价值与尊严之根本。”[9]它不同于资本主义以“天赋人权”为最高法则来评判劳动权责,不同于资本主义那种带有宗教“赎罪”意义上的个人劳动。社会主义劳动权责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以服务他人为导向的集体主义的原则,是社会主义劳动权对资本主义劳动权的超越。在现实的劳动过程中,要确保社会主义劳动权责的优越性,防止出现理论说明和实践现象趋于反向的悖论,就要着重强调健全劳动权责意识教育内容,以劳动法权、劳动责任为重要内容培养好学生的劳动权责意识。一要注重教育学生在劳动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遵守规章制度;掌握劳动程序的规则、原理、流程、正确规范使用工具,做到规范劳动;具有安全劳动的意识,安全操作、注意保护,做到安全劳动;教育学生形成劳动法权意识,具备法律思维,在劳动实践中要遵照劳动合同法行使劳动权利,做到合法劳动;在自身合法劳动权利遭到侵害时,能捍卫自己的劳动权。二要唤起学生的劳动责任感,认识到全体劳动者构建了劳动共同体,每个人都是集体中的一员,服务他人和服务社会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要通过公益服务活动、志愿实践活动、社会公共服务等各种形式的劳动实践磨炼劳动意志和责任,强化学生为他人、为社会、为家国的担当。
“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打上了勤劳、善良的烙印,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和现代文明成果都积蓄了人民的辛勤劳动和智慧,辛勤劳动是中国劳动人民最朴素的劳动品质。辛勤劳动是劳动主体积极劳动意识下的进一步深化,它可以创造生活本身和精神意境。辛勤劳动是一种“实干”劳动态度和方法的现实体现,体现的是脚踏实地、吃苦耐劳的道德品质,是自古以来劳动之所以被尊重的缘由;诚实守信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的一环,是重要的劳动品质,保证了社会劳动生产秩序的规范和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10]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看,诚实劳动的直接现实性凸显了唯物主义原则。劳动是能动地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表明了其客观实在性,人充分发挥能动性创造事物的过程中要充分遵循客观规律,违背客观规律进行的劳动实践终归要损害自然的利益,“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的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2]161损害自然即损害自我;从人与人的关系角度看,诚实劳动实质上是人在劳动过程中,不侵犯公共利益,不损害可能有益于他人的劳动。因为劳动是每个人的初始权利,人人都居于平等地位,个人不能因自我权益的获取而损害他人的劳动成果,只有这样的劳动才是诚实劳动。诚实劳动现实表现为学生养成尊重劳动职业,遵守职业规则和工作要求,知行合一的行为,是最基本的劳动道德和职业操守,是解决当前社会众多“失信”现实问题的“预防针”和“清醒剂”。因此,要以德性为导向引导学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一要将辛勤劳动观纳入教育内容中,让学生坚定劳动品格,做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二要通过专项教育、通识教育、思政教育将诚实劳动教育内容融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全过程和全范围,催发学生诚实守信。
“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是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11]因此,劳动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在生产物质世界的同时,也产生了起支配作用的精神力量。“劳动精神是每一位劳动者为创造美好生活而在劳动过程中秉持的劳动态度、劳动理念及其展现出的劳动精神风貌。”[12]劳动精神是在劳动观念、劳动能力、劳动习惯和品质的培养过程中形成的,劳动精神要具象化为劳动主体的观念、能力、习惯和品质,实现精神属性从无形到有形的转化,才能体现。因此,劳动过程中,劳动精神具备了决定性的作用,是劳动教育最核心的内容。
社会主义劳动精神延续了中华优秀传统,凸显着历史和时代价值,积蓄了树德铸魂育人的现实力量。“社会主义劳动精神本质上是依据因劳称义原则建构的整体精神系统。”[13]区别于诸如马丁·路德宗教改革“因信称义”,加尔文“天职伦理”等思想将劳动美德升华为信仰的“神性劳动”,劳动精神是以“劳动”而不是“资本”“强权”为核心建构全新的社会文化价值系统,劳动精神教育能抵制多元价值文化、社会思潮盛行对现实世界社会主义劳动精神的消解,防止物化逻辑支配人的精神力量所导致的人的本质力量的遮蔽,因而具有现实意义和价值意义。开展劳动精神教育,其内容应从个体主体自觉、社会辅助支持、劳动伦理人格三个角度来考量。
劳动精神在根本上是属人的精神,即通过劳动使得人更趋向于人的真实存在。从劳动精神的个体意义上讲,奋斗精神是劳动个体的主体行为显现,而自觉又赋予了主体以能动性,因此,以奋斗精神为内容进行劳动教育是个体实现属人属性的完善,使得个体克服异己的力量,摆脱异化、物化的羁绊而丰富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自我的塑造过程。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劳动具备了自觉性特征,人与动物之间的显著性区别在于,“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2]163,人则把自身的生命活动变成了意志和意识的对象,这种有意识的自由活动展现了人与动物的类差别。同时,人通过这种类特性超越了动物那种依靠本能适应自然的生存活动,在自由自觉劳动的过程中,确证了人的类本质。人通过这种自觉积极性,把劳动观念、能力、品德等对象化到自然界,将人的本质力量发挥出来。因此,劳动精神的培养,首先要以奋斗精神在劳动个体上体现,奋斗精神要纳入全社会成员的培养中,是人人都要培养和养成的精神,是一种普遍性的劳动精神。习近平指出:“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新时代是奋斗出来的。”[14]当今时代,只有通过奋斗才能实现梦想,奋斗精神是劳动者秉承时代要求,为奋力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景所展现出来的精神状态和精神面貌,它以劳动价值的创造为根本取向,以全部劳动者的自由自觉性为根本动力。奋斗精神就是敢想敢闯敢干,是不断推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社会历史不断发展向前的精神要素。培育奋斗精神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奋斗观,领会“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塑造“奋斗最幸福”的价值观念,激发学生主体的自由自觉性;要帮助学生明确奋斗目标,将家国情怀自觉注入奋斗历程,实现个人全面发展。
奉献意味着付出,意味着对他人和社会的贡献,体现了劳动的最高境界和对劳动价值的判断。奉献精神是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特征的劳动精神,具有利他性。社会主义的劳动精神主张在于集体主义精神,即每个个体不仅要创造、完善自我,还要为集体创造价值,才具有人之为人的意义。因为劳动创造了人和人类社会,通过人化的自然提供物质资料,是整个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劳动不仅是一种自然力,还具备社会性,是社会的劳动。马克思指出,“人们必定是在社会关系中才会形成与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人与自然的关系反映了社会关系。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家庭关系就变成了从属关系。”[2]532黑格尔通过对市民社会的考察,强调分工导致的人与人互相依赖的“需要的体系”;马克思关注到分工造成的劳动主体囿于劳动的有限范围而被异己的力量所掌控,进而强调要通过社会、和他人的联合劳动来处理与自然的关系,并完成向人的本质的复归,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所以,在以劳动为原则的整体社会精神系统中,劳动个体不是单独存在的,它需要社会关系中其他劳动者的支持。劳动个体在帮助自己的同时也帮助他人,通过社会的辅助支持减少社会压力,劳动过程不能只考虑到我,还要考虑到他人,这就是社会主义精神系统的因劳称义基本法则在社会层面所表现出来的利他性,蕴含了奉献的道义准则。雷锋精神、焦裕禄精神、时代楷模都完美地诠释了这种富含道义准则的奉献精神。要涵养学生的奉献精神,一要激发学生对奉献精神的情感共鸣,让学生明确要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明确服务人民、报效国家、奉献社会的宗旨。二要陶冶学生“淡泊名利、敢于牺牲、甘于奉献”的奉献情怀。三要鼓励学生积极投身于支援西部开发建设、脱贫攻坚、支医支教等,在实践中讲求奉献,“舍小家顾大家”,不断弘扬奉献精神。
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就是以劳动为美德追求的伦理人格精神,工匠、劳模精神都是以热爱劳动、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等美德特质进行理想人格化而展现出来的一些共同特征。劳动精神是无形的,只能通过现实的物或者劳动个体行为才能展现,换句话说,工匠精神、劳模精神是劳动精神的现实化表征,这些表征在现实层面是为劳动典范和榜样,是可视的,可模仿的,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和作用。与奋斗精神、奉献精神等普遍性的劳动精神所不同的是,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并不是每一个劳动个体都能具备的。工匠精神更讲求专业化,在职业领域范围内讲求术业专攻、精益求精,是劳动者不断自我超越、自我完善中表达出的工作态度、习惯和精神风貌,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劳动中展现出的“执着专注、坚持创新、追求卓越”,体现了敬业之美、创造之美、追求之美。“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2]163人不断地按照内在所需自由地对待劳动产品,通过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工匠“尺度”创新创造生活世界,工匠精神真正做到了自由的、生命个性的彰显。
劳模是劳动美德典型人物的独特人格魅力展现,工人、教师、科学家等群体都可以在自己的领域造就劳模精神,这部分劳动群体能够坚定地秉持劳动精神,把通过劳动确证人的类本质作为自己的幸福追求。中国人民走向强起来的历史进程中,劳模群体成为重要的依靠力量和精神力量。因此,劳模、工匠精神是劳动精神教育中的重要内容。一要分阶段培养学生工匠、劳模精神,依据小学、初中、高中、高职、大学的学段特点和学生能力发展要求循序渐进纳入专业精神教育内容,建立健全工匠、劳模培养机制。二要分类型培养工匠、劳模精神,针对不同群体进行不同类型的劳模示范教育,如在师范类学校开展好教书育人的劳模精神教育等,让学生了解劳模,通过多种教育方式切身感受劳模精神。三要在家庭、学校、全社会范围内厚植劳模、工匠文化,不断创造尊崇工匠精神、劳模精神的内生动力,切实开展工匠、劳模精神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