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根,钟荣志,彭妙莲,谭实勇,王声会
(广东中芯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生猪种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 新兴 527400)
后备母猪是种猪场的基础和未来,后备母猪的培育目标是在配种时实现体成熟和性成熟的同步,期间保证骨骼、生殖系统的充分发育和健全的肢蹄结构,最终达到终身繁殖性能的提高,而肥育猪则是以生长速度最大化为目的。通常认为后备母猪培育期间生长速度过快会使猪的骨骼发育跟不上肌肉、脂肪等组织的生长,导致肢蹄病的发生,缩短种猪利用年限;同时性成熟跟不上体成熟,对后续胎次的繁殖性能也有不利影响。托佩克、丹育和PIC等国外后备母猪的培育过程均要求控制其生长速度,以达到合理的初配体重,从而提高母猪的生产力。为此,本试验通过研究法系后备母猪初生至配种期间的生长速度对后续繁殖性能和留存率的影响,为后备母猪的饲喂策略提供依据。
2016—2019年在温氏集团中芯种业下属清远区域种猪场进行试验。
本试验选取1 258头法系初胎分娩母猪,根据其初生到配种期间的生长速度进行分组,生长速度GR=(配种体重-初生重)×1 000/(配种日龄-1),共分为5个组,A组生长速度为GR≤650 g/d,B组生长速度为650 g/d<GR≤680 g/d,C组生长速度为680 g/d<GR≤710 g/d,D组生长速度为710 g/d<GR≤740 g/d,E组生长速度为GR>740 g/d,A~E组初胎分娩母猪数量分别为263、258、267、285、185头。所有母猪在相同的饲养管理条件下进行饲养,日常饲养管理遵照公司《猪场批次生产标准化管理作业指导书》进行。
记录母猪在1~5胎次的窝产总仔数,并计算1~5胎次窝产总仔数之和(仅包含分娩母猪的窝产总仔数,未分娩母猪总仔数记为0);母猪死亡或淘汰时做好记录,计算各个胎次母猪的留存率。2胎留存率=2胎分娩母猪数/1胎分娩母猪数,3胎留存率=3胎分娩母猪数/1胎分娩母猪数,4胎留存率=4胎分娩母猪数/1胎分娩母猪数,5胎留存率=5胎分娩母猪数/1胎分娩母猪数。
用Excel 2020初步整理数据,采用SAS 9.2统计软件对繁殖性能数据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留存率数据进行卡方检验,结果用平均值±标准误表示,SEM为平均标准误,以P<0.05作为差异显著性判定标准。
由表1可知,各组后备母猪初生重无显著差异,配种体重各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中E组最高,A组最低;后备母猪初生至30 kg生长速度:E组显著高于其它各组,C组、D组显著高于A组和B组;后备母猪30~115 kg生长速度:E组显著高于其它各组,A、B、C、D 4个组之间差异不显著;后备母猪115 kg至配种生长速度:各组之间存在显著差异,其中E组最高,A组最低。
表1 各组后备母猪在不同节点的生长速度
由表2可知,后备母猪生长速度不影响2胎、4胎的窝产总仔数和1~5胎窝产总仔数之和。1胎窝产总仔数:B组显著高于E组,其它各组间均差异不显著;3胎窝产总仔数:A、B、C组显著高于E组,D组与E组差异不显著;5胎窝产总仔数:E组显著高于A组、B组,D组显著高于A组,A、B、C 3组之间差异不显著。
表2 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对后续繁殖性能的影响 头
由表3可知,后备母猪生长速度不影响各个胎次的留存率。
表3 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对母猪留存率的影响
本研究表明,法系后备母猪初生到配种期间的生长速度对各个胎次的留存率没有显著影响,也不影响2胎、4胎的窝产总仔数和1~5胎窝产总仔数之和。这与Kummer等[1]、Faccin等[2]研究结论类似,Kummer等[1]研究发现1~3胎平均总仔数和3胎淘汰率不受150 d至配种期间生长速度的影响,Faccin等[2]评估了二元杂种(PIC23)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对1~3胎次生产性能和留存率的影响,结果表明生长速度不影响1~3胎累计总仔数和3胎留存率。本研究结论与Filha等[3]、Roongsitthichai等[4]研究结果不一致,本研究表明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对1胎、3胎和5胎的窝产总仔数有显著影响,同时E组生长速度最快,1胎总仔数最低,而Filha等[3]对二元杂种(PIC22)后备母猪研究表明,初生到配种生长速度较快的1胎窝产总仔数显著高于长速较慢的母猪,Roongsitthichai等[4]对长大二元杂种母猪研究发现,后备母猪生长速度不影响1胎和3胎以上的窝产总仔数,研究结论的不一致可能是品种差异导致。虽然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在1胎、3胎和5胎的窝产总仔数中有显著差异,但以终身繁殖性能为考量的1~5胎窝产总仔数之和未表现出显著差异。1~5胎窝产总仔数之和是衡量母猪在各个胎次的窝产总仔数及留存率的综合指标,显然,在本场饲养管理条件下后备母猪初生到配种期间生长速度保持在622~762 g/d不会对终身繁殖性能产生影响。
后备母猪培育过程中需要适当的生长速度以确保合理的肌肉生长、生殖系统发育、骨骼和健壮的肢蹄结构发育,为长期的高产性能做准备[5]。20年前就有专家指出,后备母猪从初生到第1次配种的生长速度控制在550~650 g/d内较好,如果生长速度过快,则会过渡消耗遗传生长潜力使猪的骨骼发育跟不上肌肉、脂肪等组织的生长,导致关节软骨和骨干软骨不成熟,承受不了快速增长的体重,从而导致各种肢蹄病的发生,同时配种体重提前到生理上的早期阶段,对以后繁殖力也有不利影响[6]。随着遗传潜力的进展,后备母猪的生长速度和繁殖性能相较于20年前已经有了大幅提高,初生至初配期间的生长速度标准应相应提高。丹麦猪场非常重视后备母猪的培育,为保证后备母猪正常生长发育、减少软骨病和延长使用年限,丹系后备母猪在50~130 kg期间生长速度控制在700 g/d以内,期间实行定量饲喂,最高采食量为2.9 kg/d[7]。PIC建议后备母猪初生至配种期间生长速度在610~770 g/d,生长速度低于590 g/d会显著影响繁殖表现,而高于820 g/d则会降低终生的整体生产性能[8]。而法系后备母猪通过定量供应饲料和缓慢的生长速度来确保健壮的骨架和良好的膘情,为繁殖生涯做准备,30~115 kg猪的日增重在750~850 g,期间最高饲喂量为2.5 kg/d[9]。
本研究中法系后备母猪初生至配种期间平均生长速度为690 g/d,长速范围为622~762 g/d,与PIC建议长速区间接近;本试验30~115 kg长速为987 g/d,远高于法系推荐标准的800 g/d,主要是试验猪群均是核心群种猪,30~115 kg为种猪测定阶段,为取得良好的测定性能,测定期间采取自由采食。本研究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在各个组间的终生繁殖性能是没有显著差异的,说明从终生繁殖性能角度来说,法系后备母猪生长速度在622~762 g/d区间都是合理的。生长速度的差异本质就是配种体重的差异,A组配种体重为157 kg,E组配种体重为182 kg,配种体重差异达到了25 kg之多,配种体重过大并未对留存率造成负面影响,也就是说对于本场母猪来说,157~182 kg配种是适合的。从饲料投入来说,生长速度较快的后备母猪在初生至配种期间的饲料消耗量更多,大体重后备母猪在配种后的维持需要量也会相对增加,生长速度过快虽然对终身繁殖性能和留存率没有不利影响,但会造成饲料成本的增加,所以对于法系后备猪而言,在622~762 g/d区间保持较低的日增重水平是适宜的。
基于上述结果,本场法系后备母猪配种体重控制在157~170 kg经济效益较好,对应日增重为622~696 g/d。后备母猪应在不同阶段实施差异化饲喂,初生至115 kg期间自由采食,115 kg至配种期间限制饲喂,最高采食量为3.2 kg/d,母猪发情后采取优限饲管理,发情期间采食量控制在2~2.5 kg/d,配种前5~7 d进行短期优饲,优饲采食量为3.5 kg/d。
综上所述,在本场条件下,法系后备母猪初生到配种期间的生长速度不影响2胎、4胎的窝产总仔数和1~5胎窝产总仔数之和,也不影响各个胎次的留存率,法系后备母猪生长速度的适宜区间是622~762 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