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辉
(安徽省萧县农机安全监理站,安徽 萧县 235200)
农业机械是现代科技与农业紧密结合的产物,可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农机安全生产是全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部分,做好基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可以减少农机事故隐患,确保农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对推动农机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农机安全监理所属于农机安全监理职能部门,该部门的工作具有法制性、公共性、专业性以及服务性的特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当前基层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变化,有必要将农机安全监理职能下放到乡镇。农业机械质量监督所是我国农业机械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农村基层农业监督管理工作出现了新的变革,实行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1]。
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是对各种农具的运行、使用和保养进行监管,以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目前,我国大部分的乡村都已设立了农业机械监督管理部门,该部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技术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技术人员的专业培训,指导基层的农机作业,及时改正违规作业,防范操作农机具发生意外,确保农业生产的安全。
农村基层农业机械监督管理工作有以下亮点:其一,农业机械的安全运行是必要的。在使用农用机械设备前,应进行针对性的操作培训,使操作者具备基本的农业机械操作知识和技术水平,利用农机设备,改变传统的、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其二,农业机械设备的安全性。基层农机监督部门与作业单位需保持紧密的交流,通过良好的交流可以促进作业的顺利进行,如作业过程中发生问题,作业人员可以与监督部门取得联络,了解农业机械操作出现问题的原因,并请求协助帮忙解决。
第一,以前从事农机具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较多,但在改制后,由于人员配置不合理,农机具监督功能未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仍然停留在“单打独斗”的阶段,尤其是农村基层的农机监督协调机制还不完善。第二,目前部分基层农机监督管理状况不佳,体制不完善,致使乡镇无专职监管,造成了基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错位,我国农业机械行业的监管体系还不健全。第三,现有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不相匹配,未能切实贯彻和执行农村基层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农机的监管有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乡镇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农机生产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农机作用,以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农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2]。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农村基层农机安全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乡镇(街道)的农机安全监察职责,改正过去存在的缺失,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强化县级农机安全监理所的管理;推行国家公务员管理体制,督促其在农业机械行业中发挥其行政执法作用,确保农机监理人员的权力,并切实发挥其监管作用。各乡镇(街道)要有一位以上监督管理员,并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试,确保农机具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农村地区农业机械的保障,是加强农村农业机械监管工作的基础。如通过下发政策通知,促使农机监督部门更多地关注农村基层农机安全工作,增加财政投资,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提供财政专项资金,在基层建立农机安全协管员制度;建立乡镇和村庄协调统一的监督管理网络,依托农业机械监督职能的转型,加强对农村农业机械的监督管理[3]。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机具的应用领域广、市场需求量大,因此,农机的安全工作需要从各个角度进行。农机管理工作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要做好农村的农机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农村的综合管理。例如,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田、园地、合作社等,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公路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加大对牵引车的处罚力度。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加强对基层农机的监管,并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保证农机安全的运行。
将农业机械化的内容列入到县级财政的评估之中,同时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评价指标,对其进行评估,以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评估体系,提高农机安全监督工作人员的素质,对监督人员实行标准化的管理,并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为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农机安全工作要积极提倡“教育先行”,把这项工作融入田间路查、农机年度检审等活动中,强化农机驾驶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为农机使用营造良好的环境。坚持“六月份安全生产”的思想,抓住时间节点,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媒介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公共网络,定期宣传农业机械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预警,使农民在不知不觉中了解农业机械的安全知识。监理人员需协同农机驾驶员注册、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其签署《安全责任状》《安全生产手册》等。有关部门制定《农业机械作业人员及司机作业规程》,规定作业人员必须阅读《作业规程》,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开始作业。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与作业人员加强沟通,纠正错误的农机使用观念,定期维修机械设备,从而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年限。要强化农机的应急管理工作,对其进行及时、适当的处理,确保农机具能够安全生产。要创新监管方法,积极探索由乡(街)牵头、第三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动农机技术检测[4]。
在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中应用信息技术,可以有效地改善农业机械监管工作,并能有效地解决过去存在的不足。本文从以下几个角度对信息技术的运用进行了探讨:①将信息技术运用于农机安全生产。信息化资料包括辖区内农机设备型号、登记牌号、购进年份等;将使用情况、维修记录和机主资料输入到信息系统中,员工可以在任何时候查阅机械的相关资料,并将GPS装置与数据库结合起来;建立农机资料库,通过终端实时了解机械的位置和每日工作量,确保了机械的配置均匀,便于操作人员操作,同时便于管理。当发生农业机械安全事件时,监理人员能及时了解机械具体部位发生的各种故障,从而为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②将信息技术用于工程管理。我国各地相继开展了农机深翻、秸秆还田等工程,这些都是以具体作业的形式进行农业技术的普及,而要确保作业的质量,必须加强对信息技术的运用。例如,在深翻工程中,根据数据库将GPS定位到农用拖拉机上,这样既能实时掌握机械的具体位置,又能记录耕种的面积和行进路径,在电力装置上设置感应器,可以对机器的运行状况进行即时监测,便于对机器进行监督,若操作的品质不合格,系统会自动启动警报,使故障得到纠正和恢复。
随着各地农机化程度的提高、农机具数量的增多,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此,农机监理部门应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掌握目前的工作形势;加强责任意识,定期召开会议,联合相关部门执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交流,强化农机的安全监管,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