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博
职业教育社会认同是一国或者地区职业教育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国或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成效的重要衡量指标。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程表明,职业教育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与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具有高度的相关性,而国家制度、社会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是影响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的核心因素。21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面临着职业教育定位模糊、社会认同度偏低的窘境。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明文规定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从法律层面上为提升职业教育地位、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要改变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认知偏见,仍需积极探索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的举措。为此,从国际比较视野出发研究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的影响因素和提升路径,可以为职业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个新的视角,用以审视和寻找提高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质量和水平的有效策略。
美国的职业教育历史悠久,教育质量优良,教育水平较高,这些都得益于美国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高度认同,得益于社会各层面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美国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高主要缘于国家政策的强有力支持,以及政府层面普遍开设的社区学院。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制造业一度出现“空心化”的问题,其世界制造业“领头羊”的地位受到严峻挑战。为掌握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美国政府推出了“再工业化”战略。其中,为强化人才支撑,美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2012年4月,美国教育部发布了《致力未来:重塑美国职业生涯与专业技术教育的改革蓝图》,文件要求“联邦政府重新定位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提出投入10亿美元用于扩大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并就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做出了具体规划”。201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加强21世纪的职业与技术教育法》,规定联邦政府在未来六年内,每年拨款12亿美元,用于建设各州的职业教育。此外,法律同时要求受资助的计划和项目与企业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强化了职业教育机构与合作企业的互动。2021年,美国总统签署了多项行政命令,与职业教育发展直接相关的举措包括实施重返工作岗位的计划、放松基于工作学习的限制、延长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贷款偿还期、废除职业教育和培训方面的限制性政策等。美国各届政府通过对职业教育连续性的政策支持,有力增强了职业教育发展后劲,巩固了职业教育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地位。
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外,美国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较高的另一原因在于职业教育的高度普及化,保障了社会大众对于职业教育的获得度和受教育权。社区学院作为美国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主要承担培养劳动力市场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的责任,在美国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担当着极为重要的角色。美国的社区学院有两大特点:一是高度普及。社区是美国现代公民社会中民众聚居生活的基本形态,从美国的职业教育机构被冠以“社区学院”的名称就可得知,美国社区学院具有数量多、分布广、普及性高的特点。美国几乎每一个大型社区,都拥有独立办学的社区学院,而较小的社区,通常是两三个社区共同举办学院。二是收费低廉。美国的社区学院是由政府扶持的公益性职业教育机构,由国家及州政府拨付经费资助办学,学院仅向学生收取少量学费,加之社区学院有学制较短、培养方式灵活、入学门槛低等优势,进一步提高了美国职业教育的普及程度。
自20世纪下半叶至今,德国一直是全球制造业强国,主要得益于自身高度发达的职业教育。德国的职业教育之所以能够在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巨大作用,除了其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成效斐然,还与其在全社会的高普及度密切相关。德国职业教育在完备的法律支持下,形成了高度发达的“双元制”育人模式,得到了德国民众和全球的一致认同。
长期以来,德国联邦政府、各州政府不断加强职业教育及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早在1969年,德国政府就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并于2005、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订,同时还颁布了《联邦劳动促进法》,加强了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1981年,德国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促进法》,进一步加强了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在德国的法律体系内,职业学校的办学行为主要遵循《州学校法》,相关办学事务由州教育部管理;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则遵循《联邦职业教育法》,校企合作事务归联邦教育部管理。通过持续多年的立法工作,德国联邦建立起了高度发达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为本国职业教育的普及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在法律的保障下,德国形成了成熟发达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是以职业培训为主的实用型职业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熟练的操作人才。在校期间,受教育者40%的时间在学校学习,60%的时间到企业进行实训,毕业时会获得德国IHK或者HEK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也就是说受教育者既在职业学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又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实训的人才培养,同时具有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并通过授课与实训时长保障专业理论与实践操作的学习。近年来,德国联邦政府为保持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出台了新的举措,增加了企业面向职业学校学生开展职业培训的席位,保障了学生在企业的实践时间,进一步完善了“双元制”教育模式。“双元制”教育模式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模式,契合了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规律,促进了教育供给与市场需求的对接,取得了卓越成效,是职业教育成功实践的典范。
英国的职业教育是工业革命的产物,从最初的师徒制教育,逐步发展为制度化、规模化的学校教育,整个职业教育体系经过几百年的历史积累,为英国提升制造业水平、建立雄厚的工业基础提供了基础人才支持。目前,英国已经建立了高效有序的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也获得了英国社会和国际的高度认同。深究其因,主要得益于健全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
英国职业教育发展历史悠久,职业教育制度也不断得到完善。英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典型代表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英国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NVQ)和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General National Vocational Qualification,GNVQ)。NVQ是由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鉴定,并授予鉴定合格者证书。NVQ按照职业技能的难度,由低到高分为五级。GNVQ是英国政府与三个行业组织联合制定和推出的证书体系,其特点是兼顾了就业与升学的需要,介于普通教育资历和国家职业资格之间,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NVQ与GNVQ的等级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如NVQ1级与GNVQ初级相当,NVQ2级与GNVQ中级相当,均对应中等教育证书;NVQ3级与GNVQ高级相当,对应大学预科。NVQ4级对应学士学位,NVQ5级对应硕士学位。根据NVQ、GNVQ与普通教育学历的对应关系,受教育者能够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之间进行自由转换。通过建立健全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英国实现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地位对等,不仅给受教育者提供了多元的成长发展机会,而且有效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与社会认同度。
除了建立健全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以外,英国在职业教育领域还注重实施广泛深入的校企合作,形成了稳固的校企合作关系。第一,企业人员在职业教育管理机构中任职。英国联邦职业资格委员会、产业发展指导机构、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站等重要的职业教育管理部门中,负责人以及骨干工作人员均由行业企业界人士担任,以确保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在产业人员参与管理和指导下,有效实现职业教育供给与需求的良好匹配。第二,企业人员在职业教育一线岗位中任职。英国职业学校中的专业教师群体中,约有2/3的教师来自企业,教师良好的企业工作经历,保障了实践教学水平。同时,英国的职业学校普遍采用工学交替的“三明治”式教育模式,即学生入校的第一年在学校学习专业理论知识,第二年则在企业接受技术技能实训,第三年又回到学校学习。这种教育模式一方面遵循了“认识—实践—再认识”这种循环往复的认知规律,另一方面契合了工学结合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是使得英国职业教育保持较高水平的重要因素。
“二战”后,日本在高质量的职业教育支持下,培养了大批熟练的技术工人,迅速发展为制造业强国。日本建立了高阶化的职业教育学历层次,为受教育者获得高福利待遇提供了有力支撑,由此得到民众的高度认同,有效支撑了日本产业的振兴。早在1976年,日本就着力发展高学历层次职业教育,设立了丰桥技术科学大学和长冈技术科学大学这两所国立技术科学大学,并在建立之初就将其教育目标界定为“培育有实践能力、创造力的领导型技术人才”。技术科学大学的招生对象,主要是高等专门学校毕业生,即相当于我国专科学校毕业生,由此明确了技术科学大学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定位。1986年,技术科学大学开设了博士课程,标志着日本把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提升至博士研究生阶段。日本通过搭建“中—高—本—硕—博”相衔接的职业教育学历层次体系,建立起与普通教育等同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由此提升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性。即使与欧美资本主义强国相比,日本的职业教育学历体系也是十分完善的,尤其在高层次学历上。
日本在建立高阶化职业教育学历层次的基础上,从多方面保障技术技能人才高福利待遇。20世纪50年代,日本政府相继颁布了《劳动关系调整法》《劳动基准法》《劳动组合法》三部法律,合称“劳动三法”,法条涵盖了几乎所有与劳资关系相关的内容。此后,“劳动三法”历经多次修改、补充和完善,与《劳动安全卫生法》《男女雇佣机会均等法》等配套法律共同构成了日本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完善法律体系,确保了技术工人拥有良好的从业环境。此外,日本技术工人通常也能享受良好的福利待遇,如雇主提供的住房津贴、双休、年终奖金以及各类社会保险等福利保障,并且每年享有两次调薪机会。拥有较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者资格证书的高级技术工人,还可享受旅行津贴、婚姻津贴、子女抚养费、家庭津贴等超额待遇。在日本国内劳动力市场中,高级技工的占比高达40%,技术工人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手艺出众的技工被日本人尊称为“匠人”,深受大众的尊重,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日本技术劳动者属于中等以上收入人群,收入普遍高于白领。同时,日本技术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率高达98%以上,远超普通高校毕业生。日本技术技能人才优厚的待遇和社会地位,为职业教育的高认同度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特点来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政策是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同的重要保证。政策和法律法规是国家意志的体现,从宏观方面对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会产生巨大的引导效应,在影响职业教育社会认同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具体来讲,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政策影响教育资源投向和民众认知。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政府扮演着公共事务治理权威主体的角色,政府出台的政策则是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职业教育是跨界型教育,一头连着教育,一头连着产业,正因如此,举办职业教育需要多方协调,投入大量的资金资源,客观上使得职业教育成为高成本教育。职业教育的高成本,需要调动和投入远超普通教育的社会资源。作为公共事务治理权威主体的政府,应充分发挥资源配置的职能,通过政策引导整合职业教育办学和育人资源,这对于社会各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此外,因为政府行为的权威性,民众对国家意志的信任,政府出台职业教育支持政策不仅能影响行业企业界的资源投向,也能影响民众认知,促进民众更加关注和重视职业教育。另一方面,国家法律影响民众对待职业教育的态度。法律彰显了政府的意志和威严,立法工作的动向对民众的心理和社会认知具有直接的影响,这是国家法律影响民众对待职业教育态度的首要体现。除此以外,法律条文的内容本身就具有价值引导功能,法律规范通过禁止和倡导两个相反方向上的指引,明确了一个社会所提倡的价值取向。在职业教育领域,国家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可以提升社会对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视程度,并向所有民众昭示国家重视和支持职业教育建设发展的意愿,将对民众的价值认同形成引导,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
世界各国或地区因政治体制、历史沿革、社情民情不同,职业教育办学和育人模式各有特色,而这也直接影响该国家或地区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程度。一方面,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尽管各国或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各不相同,但高便利性和多元参与是各国职业教育办学的主要特点。其中,高便利性的办学模式,以美国的社区学院为代表,美国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发展职业教育时,充分考虑到民众接受教育便捷性的需求,把职业学校开设在社区里,营造出职业教育与民众生活紧密相连、融为一体的社会氛围。社区居民能够随时随地接受职业教育,这种办学模式为美国职业教育获得社会认同奠定了非常坚实的基础。多元化的办学经费来源是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办学的共性特征。各国的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以及行业企业界参与办学,有效纾解了职业学校的办学压力,职业学校自身承担较低成本,也使得职业学校有条件向受教育者提供低价优质的教育服务,从而赢得较高的社会认同度。另一方面,职业教育育人模式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评价。培养人才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而某一种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教育所采用的人才培养模式。职业教育育人模式直接影响人才培养质量,而人才培养质量直接影响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民众通过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评价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而形成民众对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
技术技能人才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的待遇如何,是社会民众从微观视角上衡量职业教育价值的主要标准之一。概括来讲,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从两个方面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认同度。一方面,技术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价值判断。追求幸福生活是现代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公民的目标。幸福生活需要良好的物质条件来保障,加强生活物质条件保障的核心途径是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纵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状况,拥有熟练技术技能的产业工人,劳动所得收入普遍高于公民平均收入水平。从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举措也可以看出,各国政府非常重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制定了规范劳动关系的完备法律体系,还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以确保技术技能人才拥有良好的物质生活保障。换言之,主要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可以获得广大民众的高度认同主要是因为给予了技术技能人才优越的薪资水平和福利待遇。另一方面,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的信心。社会地位属于广义的待遇的一部分,较高的社会地位是个体精神世界的重要部分,同时也是幸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本质也是给予了公民个体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更充分的保障。技术技能人才走上工作岗位以后社会地位的高低,彰显了国家、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价值判断和重视程度,将对职业教育在民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印象产生重大影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大都注重提升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不仅通过立法充分保障技术技能人才能享受众多福利和社会保障,还通过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工会建设等措施帮助技术工人增强与雇主的议价能力,强化保护技术工人在企业中的合法权益。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不仅直接影响民众对接受职业教育前途的评价,还直接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信心。
职业教育办学层次是影响民众对职业教育认同程度的重要因素。职业教育学历层次及学历通用性对民众认同度的影响,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职业教育学历层次影响职业教育的整体社会形象。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按照受教育程度,普遍将学历由低到高地划分为若干个层次,形成一个阶梯式的人才培养和人才成长通道。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民众之所以对职业教育有着较高的认同度,一定程度上就是因为这些国家的职业教育拥有跟普通教育相对等的高学历层次。日本早在20世纪下半叶就把职业教育的学历层次提升至博士层次,这对日本职业教育的高社会认同度有着重要作用。二是职业教育学历的通用性直接影响职业教育发展空间。职业教育学历的通用性是指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能否作为持有者转换教育类型、提升教育层次的凭证。显而易见,若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缺乏通用性,不仅会大大缩小相关证书的覆盖面,减少职业教育受众,还会造成受教育者选择职业教育时顾虑重重。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用多层次的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了不同级别的职业教育学习成果,还能够作为学习经历和学习成果的凭证,供持有者自由转换教育类型,切换成长通道,为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创造了有利条件。
我国应加强顶层设计,从国家层面完善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法律体系。近年来,随着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支撑作用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国务院加大了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建设发展的政策供给力度,相关政策涵盖了产教融合、职业教育改革、标准建设等许多方面。然而,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供给仍存在不足。为加快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我国应持续深化职业教育政策建设。一是要加大政策供给的力度,出台更加细化、针对性更强的政策,扩大国家政策在职业教育事务上的覆盖面,更加全面地规范职业教育办学主体的行为。二是要提高政策供给的频率,根据职业教育实践探索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研究、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给予职业教育办学主体更及时的政策指引。通过强化职业教育的政策供给,有效引导并增进各行各业的市场主体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发展事业的了解,提高职业教育认同度。
在夯实政策供给的基础上,我国还要不断完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这是实现职业教育良性治理,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的基本立足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历程充分表明,完善的法律体系是提升职业教育社会认同的关键举措。我国应大力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持续加强职业教育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教”改革、国家资历框架等方面的建设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专门法律,促进职业教育办学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相关法律的动态修订工作,缩短职业教育相关法律的修订周期,保障各类职业教育相关法律的条文内容与职业教育办学实践相适应。
从全球范围看,以产教融合为抓手,推动职业教育供给与需求相匹配,对于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要深化产教融合,创新社会化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首先,我国应扩大产教融合的规模,在全国范围内推动更多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开展合作办学,鼓励地方积极组建职教集团、职教联盟,建设更多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快形成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其次,我国要着力提升产教融合层次,深化产教融合程度,推动产教融合提质增效,如搭建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合一”融合平台;调动行业企业优势资源,带动职业学校校校联通、校企合作,打造校企命运共同体等。
另一方面,要深化“双元”育人,创新社会化职业教育育人模式。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探索适应我国国情的现代学徒制,打破现阶段依然存在的职业学校学生在“学生”和“学徒”双重身份管理上的制度机制障碍。通过引入企业等主体参与办学,推进产教融合试点、实训基地和书证融通试点示范,打破校企合作“学校热、企业冷”的状态,探索解决产教融合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等问题。同时,加快完善“岗课赛证”相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鼓励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同针对岗位技能需求、工作任务开发课程,共同举办职业技能大赛,共同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通过构建学校和企业一体化开展教育活动的“双元”育人新模式,推动校企合作育人走向深入,实现人才、技术和产业共同驱动经济发展。
目前,我国崇尚技术技能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技术技能人才群体的社会地位还不够高,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职业教育的社会认同度。面对这一局面,我国应强化用人激励,从提升薪资待遇入手,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以优良的就业前景提升社会大众对职业教育的接受度和认同度,从而吸引更多的人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形成良性循环。当前,我国技术技能人才群体的薪资收入不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尚未建立起与技能水平和技能等级挂钩的工资机制。对此,我国首先应建立与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机制。2021年人社部印发了《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强化工资分配中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完善收入分配政策,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使得技术技能人才的薪资待遇在市场环境下得到了适度提升。同时,建立针对技术工人的企业用工最低薪资标准的专门制度。凡是拥有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者,都应享受地方政府划定的技术工人最低薪资标准,通过行政干预的手段,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群体的基本薪资水平。除此以外,要使高技能人才的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彰显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关怀;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毕业生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
我国还应加大现代媒体的宣传引导力度,发挥其积极的舆论导向作用,使公众转变对职业教育的刻板认知,宣扬正确的成才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为技能人才成长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随着现代产业生产技术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企业技术岗位对人才的专业能力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新时代,学历的高层次化和强通用性已经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趋势。我国需要加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学历制度,大力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加快推进普职融通,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近年来,我国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办学探索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较于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发展的期待仍有差距,还需进一步扩大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规模,积极探索发展硕士、博士等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一方面,教育部应牵头组织职业教育界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界资深人士,尽快确定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的定位、规格、标准和目标,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方向性指引与政策性支持,国家还应加快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试点范围扩容,增加职业本科院校建设的经费和资源投入,推动职业本科教育办学工作加快落实,早见成效。另一方面,我国要实施探索硕士、博士研究生层次的职业教育,在逐步形成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办学成熟模式的基础上,以职业本科教育理论和经验积累为出发点,加强硕士、博士层次职业教育办学的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为我国开设更高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办学做准备。
在我国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本科层次的基础上,还要深入推进普职融通,促进不同教育类型的学习成果互相转换。首先,应加大教育体制改革创新力度,把普职融通从高中教育阶段迅速推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形成完整的普职融通教育体制,带动普职融通教育实践向前推进。其次,应在普职融通过程中的课程设置、学分互认以及学籍转换等方面细化政策指导,增强普职融通教育实践的可操作性,促进学生横向和纵向甚至跨界的流动,有效保证普职融通的推进。最后,要加快推进国家学分银行、国家资历框架等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各级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搭建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相互转换的顺畅通道。
当前,我国正处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给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与机遇。为此,提升职业教育认同度,需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在结合自身办学实际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各方利益主体,抓住机遇,主动作为,从强化职业教育制度设计、办学模式改革、环境优化以及提升办学层次等多方面入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职教理念,真正让职业教育为民服务、为国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