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态性的影响研究
——以永州市勾蓝瑶寨为例

2022-12-01 09:07郑梦秋刘沛林
资源开发与市场 2022年12期
关键词:活态村落活化

曾 婷,邹 君,2,郑梦秋,刘沛林

(1.衡阳师范学院 地理与旅游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2;2.“传统村镇文化数字化与创意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湖南 衡阳 421002;3.长沙学院 乡村振兴研究院,湖南 长沙 410022)

0 引言

我国十分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2008 年颁布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强调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法制化保护,并于2012 年开始对传统村落进行摸底调查并认定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名录,至今已有6819个传统村落列入其中。在社会急剧变迁背景下,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现状仍不容乐观,出现的物质、人口与文化空心化[1-6]、生态环境恶化[7,8]、文化断承[9,10]、过度商业化[11,12]等失活问题,影响了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如何活化传统村落,使其从内到外焕发生机成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旅游开发是保护、复兴传统村落发展的重要途径。关于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学者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有:传统村落资源价值[13,14]、传统村落旅游资源的评价与保护[15,16]、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文化的影响[17,18]、旅游与传统村落 更 新[19,20]、传 统 村 落 旅 游 开 发 模 式[21,22]等。既有研究发现,适度的旅游开发能够有效促进传统村落的物质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更新与产业复兴,促进村落主体文化意识的觉醒[23],一定程度上起到活化传统村落的作用。但是,有关旅游开发同传统村落活化关系的现有成果大多集中在旅游活化的意义[24-28]、旅游活化的问题与困境[7,29,30]、旅游活化的路径[31,32]等定性研究,鲜少出现关于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化影响的定量研究成果。

基于此,本文结合传统村落活态性的概念内涵,构建传统村落活态性评价指标,以湖南省永州市勾蓝瑶寨这一典型的旅游传统村落为研究对象,定量分析旅游开发对村落的活化影响,提出以村落活化为目标的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建议,以期为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和活化保护提供参考。

1 研究案例村落

本文选择湖南省永州市勾蓝瑶寨为研究案例村落。勾蓝瑶寨由黄家村、上村、大兴村3 个村合并而成,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的西南部(图1),是江永“四大民瑶”勾蓝居聚地之一,先后被列入《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与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典型的旅游型传统村落。

图1 案例村位置Figure 1 Location of the village

2005年,勾蓝瑶寨因湖南日报一篇名为《兰溪勾蓝瑶的“桃源”》的文章进入公众视野。借此东风,该村寨最具传统特色的“洗泥节”被搬上舞台,吸引了众多游客,自此寨走上了旅游开发之路。在十多年的旅游开发过程中,勾蓝瑶寨从村民自发组织探索旅游开发逐渐转变为在市贫困小组对口帮扶、乡政府组织引导下的“政府引导、集体经营、公司运作、村民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2015 年成立以村寨自主建设,村委为中心,村民成股民的兰溪勾蓝瑶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村委集体股占80%,所得旅游收入用于旅游发展,确保村寨旅游发展可持续;村民占股20%,每年分红到户[33]。同年,勾蓝瑶寨被评为3A旅游景区。村寨陆续于2014—2017 年完成村寨大门、停车场、旅游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公共厕所也改造完毕并投入使用,风雨桥、盘王庙等古建筑修缮工作基本完成,2017 年接待游客约36 万人,获得经济收入1200 万元。随着《永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 年)》和《江永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6 年)》将勾蓝瑶寨定位为民俗风情重点项目和瑶族风情特色乡村旅游村,勾蓝瑶寨的旅游开发结构愈加合理化,已成功升级为永州市第6 个4A 级景区。目前,寨内有近10 家民宿,部分民宿可通过网络平台提前预订入住,“江永勾蓝瑶寨”公众号也正式运营,提供导航、攻略、百科讲解及网上订购等全套服务。在宣传和推广村寨旅游中,勾蓝瑶寨旅游公司实时结合节庆和季节特点推出各类旅游政策,如2019 年以“洗泥狂欢,为爱彩跑”为主题,推出“深化瑶汉一家亲,爱为永恒”的彩跑亮点;2020 年推出“探秘瑶寨”和“静品瑶寨”两条深度体验民俗文化的旅游路线;2022 年6 月推出勾蓝瑶寨毕业旅行文化体验活动,9 月联动上甘棠古村组织推出“勾栏·甘棠中秋双点体验游”活动等,旅游开发服务愈加成熟。

2 传统村落活态性内涵与评价体系

传统村落活态性,是指传统村落正常发挥传统聚落农耕生产、族聚生活、人地协调的生态和文化传承的传承性、延续性和发展性功能的量度[34]。其实质是在人气旺盛的前提下,发挥传统村落的价值优势,在保护的基础上更新功能,使自身能在社会时代变迁中延续发展的量度。因此,本文依据传统村落活态性的内涵,在参考《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基础上,借鉴文化传承度评价[35]、传统村落保护度评价[36]、传统村落脆弱性评价[37]中对传统村落的缀述和传统村落评价体系,尝试从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村落居民3 个方面选择指标来构建传统村落活态性指标体系。首先,基于指标构建的系统性、可行性、可比性和综合性原则,运用综合理论分析法初步拟定具有普适性、可操作性的传统村落活态性指标,指标数量共计45 个;其次,结合运用专家咨询法,就指标重要性发放专家咨询表,咨询专家组由比例构成为5 ∶3 ∶2 的传统聚落保护研究领域专家、传统聚落管理者和当地居民3 部分组成;最后,回收咨询表,统计遴选得分靠前的25 个指标因子,结果如图2 所示。

图2 传统村落活态性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Figure 2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and weight of traditional village activity

物质遗产层活态性指标选择:选择历史建筑(C1)、格局和肌理(C2)、自然生态环境(C3)、人文历史环境(C4)4 个方面对传统村落物质遗产活态性进行表征。其中:历史建筑选择民居损毁率(D1)、民居使用率(D2)、公共建筑损毁率(D3)、公共建筑使用率(D4)、公共建筑使用频率(D5)5 个指标,从传统建筑保存现状和利用延续情况来表征活态性;格局和肌理选择古街巷通行比(D6)和传统交通系统延续性(D7)2 个指标,从古街道的通行状况和传统交通使用延续性来表征活态性;自然生态环境选择山地植被覆盖指数(D8)和农田抛荒指数(D9)2 个指标,主要从自然环境影响人地协调发展和传统农耕功能延续两方面来表征活态性;人文历史环境选择新建比率(D10)和超高建筑数量(D11)2 个指标,从村落内整体建筑历史氛围协调角度表征活态性。

非物质遗产活态性指标选择:从民俗传统文化(C5)、传统技能技艺(C6)、居民行为文化(C7)3 个方面表征传统村落非物质遗产活态性。其中:民俗传统文化(C5)选择民俗文化多样性(D12)、活跃民俗指数(D13)和民俗活动参与频率(D14)3 个指标,分别从传统民俗文化数量及其传承发展状况来表征活态性;传统技能技艺(C6)选择传统技艺多样性(D15)、传承人数量(D16)和传承人平均年龄(D17)3个指标,从现存传统技艺数量和传承人数量及年龄结构方面来表征活态性;居民行为文化(C7)从方言延续性(D18)、传统服饰延续性(D19)、传统礼仪延续性(D20)、传统信仰延续性(D21)和故事传唱度(D22)5 个指标表征活态性。

村落居民活态性指标选择:从人口数量(C8)、人口结构(C9)两方面对传统村落居民活态性进行表征。一般来说,村落人口越旺盛、老龄人口比例越低,村落越年轻越有活力,传统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会越大,但随着居民中外来人口比例越大,传统文化、习俗等受到的冲击与破坏会更大。因此,在评价体系中选择人口密度(D23)、老龄化指数(D24)、外来人口指数(D25)3 个具体指标来表征村落居民活态性。

3 研究方法

3.1 数据获取

依据所构建的活态性评价指标体系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内容由两部分构成,共30 个问题。第一部分为被调查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受访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民族与家庭总人数5 个问题。第二部分用于调查旅游开发前后传统村落活态性各项指标的变化,每个指标对应1 个问题,共25 个问题。设计问题时,增加“旅游开发后”这个时间状语,限定调查对象的评价范围,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具体指标进行修饰来达到调查目的。例如第13 题:“旅游开发后,村内的民俗文化(如洗泥节、盘王节、每节必戏,每节必舞等)延续到现在的数量变化?”的设问。每个问题设置5 个答案,每个答案均从“明显减少”“较为减少”“基本无变化”“较为增加”“明显增加”这5 个等级来表达旅游开发对该项指标活态性的影响,并结合李克特五级量表对其进行赋值,具体设置为:1 =明显减少、2 =较为减少、3 =基本无变化、4 =较为增加、5 =明显增加。

课题组于2021 年3 月与2022 年3—4 月共3 次前往勾蓝瑶寨的上村、下村、新村进行实地调查,并随机寻找村中居民进行问卷填写。为了提高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将调查对象聚焦于相对了解村内旅游情况的中老年村民,即年龄在30 岁及以上的村民,以确保调查区域的全覆盖和调查对象选择的随机性。本次实地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300 份,回收有效问卷292 份,有效率为97.33%。问卷样本的基本信息如表1 所示。利用SPSS 对25 个量表评价问题进行信效度检验,得到问卷因子有效,且问卷信度值为0.742,说明量表一致性与可靠性强,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分析研究。

表1 受访村民基本信息统计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statistics of the villagers interviewed

3.2 分析方法

在专家打分法和层次分析法(AHP)确定传统村落活态性指标权重的基础上,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问卷数据进行处理,并结合李克特五级量表法对数据进行赋值,来说明传统村落旅游发展前后各项指标活态性的变化。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确定评价集。首先,确定评价因素集U。根据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对象的影响因素集U ={u1,u2,…,um}(m 为评价指标数量),如目标层的因素集A ={B1,B2,B3},系统层物质遗产B1的因素集为B1={C1,C2,C3,C4}等。其次,确定评语集V。定义评价等级集合V ={v1,v2,…,v5},根据问卷设计中对每个指标因素设定的5 个级别评语作为评语集,其中评语集V ={v1,v2,v3,v4,v5}={明显减少,较为减少,基本无变化,较为增加,明显增加}。

第四步,计算模糊评价结果。根据由评价指标隶属度表确定的模糊关系矩阵与各评价指标权重,依次建立要素层、系统层、目标层的模糊综合评价集,定义模糊综合评价集G =W × R ={g1,g2,…,gm}。然后按前述的李克特五级量表赋值设置对评价集G 进行模糊计算,则各指标评价值F =G × H(H 为评价集V 各等级对应分值)。

4 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态性的影响

4.1 总体影响

从目标层结果可知(表2),旅游开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传统村落的整体活态性。由系统层结果可知,旅游开发有利于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的活化,其中,物质遗产受到的活化效果最为明显,但对传统村落居民的活化方面却有微弱负面影响。

表2 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态性目标层和系统层指标的影响评价结果Table 2 Evaluation results of the impact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target level and system level indicators of the living stat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究其原因:以物质形态呈现的显性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易被开发者和游客感知而最先被修缮与再利用,从而有利于其活化保护;以非物质形态呈现的隐性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的初级阶段一般难以得到广大游客的青睐,从而不会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传统村落中的非物质遗产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保护难度本来很大,加之旅游开发活动带来的外来“先进”文化的影响,导致这些非物质遗产难以得到原生态的传承、发展和保护。由此可见,非物质遗产的其活化影响效果必然没有物质遗产明显。传统村落居民是促进村落社会自然环境和谐共存、可持续发展的主体。旅游开发在为传统村落带来经济效益的过程中,也使传统村落由封闭性空间转变为开放性空间,一定程度上能够吸引本地外出打工人员回流和外来人员的聚集。但面对城市现代化发展环境与旅游收入波动性特征导致的城市“虹吸效应”对村民的拉动效应也更为显著,使村民易被城市高质量生活的拉力吸引,村内人口外流态势仍难以得到实质性扭转,因此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居民的活化方面有微弱负面影响,人口活化效果有限。

4.2 物质遗产活态性的影响

旅游开发对物质遗产的活化作用最为明显。由表3 可知,物质遗产(B1)系统层中所有要素指标都得到了活化提高。其中,格局与肌理(C2)和人文历史环境(C4)的活化效果最明显,评价值达4.3 以上,历史建筑(C1)的活化效果最不明显,评价值小于4。格局与肌理(C2)和人文历史环境(C4)不仅是乡村风景的基础,也是旅游开发的核心吸引物。游客去传统村落旅游,主要就是为了更方便地体会整体的、一致性的历史氛围,因此传统村落的可达性和人文传统景观外观的整体协调性将直接影响其旅游价值。开发商在投资传统村落旅游时,会优先和重点修缮传统村落的格局肌理和人文历史环境,以达到吸引游客的目的,二者也会得到更好的活化效果。与之相反,历史建筑内部的使用者多为当地居民,游客涉及机会小,所以开发者对历史建筑的内部维护关注少,间接漠视了外部环境、人为对建筑使用功能的破坏,影响了历史建筑的活化效果。

表3 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态性要素层和具体指标层活态性影响评价结果Table 3 Evaluation results of tourism development on the living state element layer and the specific indicator layer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在具体指标层D1—D11的活态性影响评价结果中,新建比率(D10)和传统交通系统延续性(D7)两个指标的评价值最高,评价值均大于4.3,民居使用率(D2)的评价值最低,仅为3.1952。这说明旅游开发对限制新建建筑有较强的管控作用,也能明显增强传统交通系统的延续性,但对传统民居使用率的活化作用不大。且无论是从历史建筑的损毁率还是使用率来看,公共建筑的活态性评价值均高于传统民居。虽然有法律表明严禁在传统村落保护范围内新建建筑,但由于传统村落的数量多,政府并不能时时关注每一个传统村落新建建筑的情况。当传统村落发展旅游时,相关旅游制度也能适用于传统村落中,监管部门会更多,新建建筑行为也会受到更多约束。对于传统交通系统而言,它是连接各景点的通道,也是营造历史氛围的基础,传统交通系统的完善是游客开展旅游活动的前提,所以开发商会着重关注传统交通系统的修复。另一方面,公共建筑的使用权具有公共性,使用者包括当地居民、游客等多元主体,经开发商修缮后,休憩和娱乐功能得到强化,能提升游客使用观赏的体验感。而传统民居的使用权多归私人所有,民居主人关注其居住功能与经济价值,有权且乐于在内部进行修缮改造,便于自己生活工作。但开发商的关注重点更多在于提升游客的感官体验以促进消费,即使在征询屋主意愿进行修缮改造时,也会更关注民居外观,而不是民居内部,因此民居使用率的活化并不会得到开发商的较多关注,导致民居使用率的活化效果得不到明显提高。

4.3 非物质遗产活态性的影响

在非物质遗产系统的要素层中,民俗传统文化(C5)和传统技能技艺(C6)的评价值大于3,居民行为文化(C7)的评价值接近但小于3,说明旅游开发有利于民俗传统文化和传统技能技艺的活化,对民俗传统文化的活化最明显,但对居民行为文化基本没有激活作用。民俗传统文化是展示传统村落特色文化最直接的资源,最吸引游客。在旅游开发过程中,民俗传统文化最易被开发者作为文化要素融入游客的吃住行游娱购中,以物质实体或表演形态展现在游客视野中,因此旅游开发对民俗传统文化的活化效果最为明显。与之相反,居民行为文化体现在村民主体的行为活动中,较难被开发者挖掘利用,也更易与游客自身的外来“先进”文化产生冲突,出现文化“排斥”或“同化”现象。因此,旅游开发对居民行为文化活化效果不明显,甚至可能会对其活化产生负面影响。

具体指标层D12—D22的活态性影响评价结果中,活跃民俗指数(D13)和民俗活动参与率(D14)的评价值大于4,传统礼仪延续性(D20)、民俗文化多样性(D12)、传统信仰延续性(D21)、方言延续性(D18)的评价值小于3,且D18评价值远小于3,说明旅游开发有利于特色民俗文化的发扬与传承,但对民俗文化的多样性活化、居民传统礼仪信仰,特别是对方言的传承活化有负面影响。究其原因:一方面,特色旅游的市场需求大,是旅游开发的重点,而独特的文化民俗恰恰是传统村落旅游的特色。因此,特色民俗文化、民俗活动和文化活动氛围的营造是开发商关注的重点,既能活化文化,又能吸引游客,达到开发目的。但这种特色文化发展的同时也抑制了民俗文化多样性发展。开发商的关注重点与资金有限,长期在村内营造某种特色文化氛围和提高特色文化的活跃度的同时,也易使居民在该氛围中丧失对其他传统文化的感知,影响传统村落的多样民俗传承。这与案例地勾蓝瑶寨“洗泥节”民俗节日活跃,得到很好传承与发扬,而古老的“盘王节”“敬鸟节”活动等近乎消失的现状相符。另一方面,在旅游开发中,游客是主体,村民依附其获得收入。随着游客的进入,游客的行为举止、语言、思想观等都会对当地居民产生较大影响,这种影响在语言中表现最为明显。因为语言是人类沟通的桥梁,传统村落想要进行旅游发展,输出资源价值,与游客的沟通必不可少,学说普通话逐渐成为沟通的必备条件。日复一日,方言逐渐被普通话取代,方言延续性难以保证,旅游开发对方言文化活化的负面影响加深。

4.4 传统村落居民活态性的影响

在传统村落居民系统的要素层中,人口结构(C9)的评价值为3.1918、人口数量(C8)的评价值为2.7363,表明旅游开发活化村落村民的效果有限。虽然传统村落旅游开发能促进人口结构平衡,缓解老龄化,但村落人口流动态势仍处于流出大于流入状态。其次,具体指标层中,老龄化指数(D24)和外来人口指数(D25)的评价值在3.2 左右,人口密度(D23)评价值为2.7363,进一步说明旅游开发环境下,村内外来人口数量增加,但村内人口外流态势未得到实质性扭转。

经实地调研发现:一方面,为提高景区专业化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开发者在打造、维护传统村落旅游景区时会为居民提供相关就业岗位与创业机会,吸引外来投资人才的定居和土著居民的回流。青年劳动者或外来人才相比于老年人或土著居民而言,教育水平更高,专业性知识与创业热情、积极性更强,在争夺岗位时优势更大。且旅游开发使传统村落由封闭性空间转变为开放性空间,旅游收益提高了村内的生活水平,村落与外界交流更加频繁、便捷,村民交往和择偶范围扩大,外地人或外地郎婿、媳妇更愿意在村内定居。另一方面,相较于城市,乡村生活水平低、就业岗位类型较少和旅游收入不稳定等因素成为人口回流的阻碍。通过访谈了解到,在传统村落进一步的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专业能力要求小的就业岗位趋于饱和。同时,游客数量和旅游市场不稳定、淡旺季收入差距明显等现象难以给村民足够的生活安全感,使得部分村民更愿意在生活水平质量高、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的城市中务工,以此获得更有保障的经济收入,享受更现代化的生活。综上,旅游开发能提高传统村落经济收入、创造就业岗位与创业机会,但在旅游市场收益波动性特点和城市“虹吸效应”的影响下,村内人口回流现象不明显,仍以人口外流现象为主,人口活化效果有限。

5 结论与对策建议

5.1 结论

基于传统村落活态性的概念内涵,从传统村落物质遗产、非物质遗产和村落居民3 个方面构建传统村落活态性评价指标体系,以勾蓝瑶寨为研究案例村落,获取村内居民对旅游开发前后村落活态性变化感知的评价数据,并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AHP)对进行定量研究,得出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活态性的影响。主要结论如下:①旅游开发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传统村落整体的活态性。其中,显性物质遗产因最易被开发者感知,活化效果最为明显,隐性非物质遗产的活化则相对有限。旅游开发能吸引村落居民回流聚集,但就目前而言,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村落人口外流的总趋势,人口活化效果有限。②物质遗产中格和局肌理和人文历史环境活化效果最为明显,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建筑的活化效果次之。其中,传统交通、巷道的修缮活化效果强于传统建筑,而单就传统建筑遗产而言,传统民居的活化效果不如公共建筑。③非物质遗产中特色民俗文化的发扬与传承活化效果最为明显,但游客的进入会使外来“先进”文化冲击性强于当地传统文化,出现文化“同化”现象,对民俗文化多样性、居民传统礼仪信仰和方言的传承活化有负面影响。④旅游开发对村落人口活化有微弱负面影响,旅游开发带来的经济效益与就业、创业等机会能吸引人口回流聚集,但相对而,言村落居民受就业岗位的有限性、旅游收入的波动性和城市现代化的“虹吸性”影响也更大,使旅游开发难以实质性扭转村内人口外流态势。

5.2 对策建议

首先,地方政府在传统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主要承担着调控、监管、招商等责任,重点关注基于保护传统村落原则上的宏观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政策法律不仅能指导和约束旅游开发者,提高传统村落旅游竞争力,还能保护村民权利不受侵犯,提高村民对村落旅游保护发展的热情与积极性。因此,在旅游发展中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旅游开发环境下的传统村落活化:出台与传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市场规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旅游开发程度与规划进行强制约束与监管;邀请涉农专家定期为村民传播传统农业耕植价值,树立村民身份自信,激发务农热情,活化村内生产自足机制;开设传统歌舞、手工编制技艺、民宿管理等文化技能培训班,培养艺高、善营的人才,提高村民的文化自信和参与旅游发展的能力。

其次,旅游开发者(企业)作为传统村落旅游的经营者,通过旅游获得盈利收入是其根本目的。这种自利性开发思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使开发者不得不对传统村落内各要素遗产进行活化,发挥其价值以吸引游客,但更易引起以牺牲传统村落内及周边的自然与人文景观和文化为“必要代价”的过度开发后果,甚至为了独占旅游收益孤立或排斥当地村民,使村落丧失“人气”。因此,开发者应摆正可持续开发的旅游态度,在尊重和联合村民的前提下对村落进行合理开发。例如,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商议旅游收益分配制度,与村民共享旅游发展成果,激发村民旅游参与积极性;在传统节日时期开展全村参与的系列耕种、婚庆、庙会等活动,最大限度地延续传统民俗氛围,提高村民文化自信;统一管理村内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收费区间,规范旅游收费服务;统一收购村内农产品、经济作物进行二次加工销售或组织村民制作手工艺品,在给予村民就业的同时延伸旅游产业,使村落发展不局限于和依赖于旅游服务。

第三,村民是传统技能、文化和价值观的“活态”载体,是传统村落的主人和继承人,传统村落旅游开发因其参与而变得更加鲜活。因此,村民应成为旅游参与者和受益者,既有享受旅游收益、监督开发、正常生活的权利,也有参与经营开发、保护文化、习俗、环境的义务。当村民给予政府、开发商对村落旅游开发支持及建议的同时,也应适时进行监督。如建立村民监事组织,对村内旅游开发环境、利益公平分配等问题进行监督,对开发决策不合理的地方提出调整意见,并代表全村村民与开发者进行沟通改正,确保在提高村内旅游环境质量与竞争力的同时,促进各主体间的权益公平;规范自身主动学习线上销售特产、线下民宿管理,建立可持续的竞争体系,提高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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