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 芸
(湛江科技学院,广东 湛江 524094)
建筑是历史的见证者,记录了一个地区的发展历程,作为地区和民族文化的物质载体,历史建筑往往具有独特的艺术特点和文化内涵,承载了一个地区人民的情感与价值观。针对粤西地区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古村落再生工作需要结合其特点,大胆进行创新,从而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宣传。在开展保护与开发的实践工作中,也发现当前存在着许多问题:居民保护意识日趋薄弱,人口严重外流导致的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缺乏保护的财政支撑、缺乏专业机构入驻引导等,这些都是限制当前粤西古村落再生与活化利用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更好地更新、充分发挥历史建筑与古村落文化资源的社会作用,传承粤西文化精神,延续粤西人民民族风貌,必须从理论与实践方面作出努力,主动探讨开发进程中村落与建筑的保护办法,要扎根技术与政策层面,从保护历史建筑地标、再生当地民俗文化场景的角度来开展古村落特色文化保护与产业构建的工作,为粤西地区古村落发展在当代赢得一席之地。
作为民生建设领域的重点,农村的经济社会建设受到普遍重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的发展活力,充分开发农村地区文化资源,发挥历史文化资源对乡村建设的促进作用,大量地区都开展了有关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关于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我国早有经验,并形成了中央战略带领,地方政策落实保障的大格局。古村落是在历史发展中,由地区家族聚居或其他社会因素导致自发形成的自然村落类型,21世纪初我国的自然村数量超过360万个,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村落的数量大量减少,而各种分布在黄河流域、西南山区、长江中下游地区与东南地区的古村落具有深刻的历史研究意义,更代表了不同地区的独特建筑风格和人文环境。经济社会建设中许多古村落因为更新和缺乏规划而消亡了。而为了保护好特色历史建筑与古村落,在加快建设的过程中要做好保护工作,凸显地区古村落的文化特色,构建文化自信。
从粤西地区的区域发展现状来看,当地有着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和古村落资源,适宜进行相应的开发活动,从而盘活区域经济,实现粤西广大农村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全方位发展。古村落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根基,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淳朴自然的乡土生活,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同时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古村落形成了特有的文化生态系统。广东省大力开展了有关古村落保护与开放的工作,当前古村落的数量已经超过350个,粤西地区的古村落有着保存良好的古建筑群,历史悠久,有着珍贵的文化价值,为中国纪录传统的岭南乡村生活和传统村落建筑格局提供了良好的范本。这些古村落散布在粤西大地上,其布局与当地的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紧密结合,并巧妙利用本地的自然资源建设而成,形成了大量具有乡村特色和历史文化内涵的村落民居与建筑形态。随着现代经济建设的推进,粤西地区古村落的历史遗存正面临着严峻的发展态势,数量的减少和建筑的衰败、特色民俗文化的消亡等问题不断出现,当地政府和文物保护部门应及时展开行动,以挽救和保存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资源。同时,在寻求经济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如何发展经济,为当地居民创造幸福生活,带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发展更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重点问题。
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由来已久并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其中,著名的建筑学家梁思成先生作出了重要贡献,梁思成夫妇对国内历史建筑进行了深入的考察,收集了大量珍贵的历史建筑信息,在抗日战争时期对国内许多地区的历史建筑进行了测绘采样,在战火纷争的年代留下了宝贵的图纸和资料。而随着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通过大量先辈的探索,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制度被建立起来并愈发完善。但同时可以发现,国外关于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再利用工作相较于国内更为成熟先进。自15世纪文艺复兴以来,西方的许多国家就出台了有关保护历史建筑的法典与文件,对具体的实践工作提供科学的指引,今天,我们仍能发现西方有着十分灿烂的建筑文明。当前,在追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历程中,对我国传统历史建筑的保护和活化再利用也受到普遍的重视与发展,不仅形成了多层次的保护机制,更对大量历史建筑展开了活化利用工作,以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为起点的古村落活化刺激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更为构建文化秩序提供了良好范本。粤西地区的历史建筑数量十分庞大,其在粤西民居文化和乡土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更是不容忽视。在日益全面的立法和政策支持下,我国的历史建筑保护与古村落开发保护工作有着光明的发展前景。
粤西地区位于我国广东省的西南部,因其地区的特殊性,当地的文化类型大体可以分为广府、客家和潮汕文化等多个部分,充分展现了岭南人民生活的历史风貌。因粤西地区自然地理与气候条件上的特殊性,当地的自然村落建设展现出独特的地域特性,形成了不同文化交流融合、多种要素相互影响的文化格局。在具体的村落建筑和布局方面,也因文化的交融与靠山或靠海的独特环境而有所不同。当地居民根据相应的生产生活需求来构造生活空间和建筑布局,依照山地、盆地、平原、沿海等不同的地区和地理分布建设形成了多种村落类型。在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粤西传统村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特色和建筑特征。就其结构特色来看,古代的风水理论对当地村落布局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在具体的建筑布局和搭配上往往与周围的山、水和土地呈现出紧密结合的态势,同时为了承载大量的劳动人口,为满足自然生产需求,村落在构造公共空间时更多考虑农业生产的需求,靠丘陵山地,留出平缓肥沃的耕地,并合理结合当地水资源分布条件来安排布局。而在古村落建筑的具体布局上,则与粤西地区的民系分布有着联系,如广府文化区域多采用三间两廊、四合一加天井的空间结构,而客家文化地区则多采用围龙屋、杠屋形式的空间结构(见图1)。不同的空间秩序满足了不同民系居民对生产生活和家族祭祀的文化需求,具有高度灵活和多样化的特点。在粤西地区独特的文化背景与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形成了大批历史悠久且具有当地自然特色的古村落及建筑群。
图1 苏二村的布局
1.保护意识薄弱
虽然当前粤西地区的古村落保护和开发工作正在大力进行,但是随着开发的持续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其中一方面就是保护意识的薄弱。对本地村民来说,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大量村民都未能认识到古村落历史建筑的重要意义,认为这些古老的建筑不利于当地社会进步发展,对现代生活的追求也使得许多村民在拥有良好的经济条件后选择离开农村,或是推翻古建筑以建设现代化的民居建筑。这些意识和行为都导致许多古老的历史建筑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没落和消亡,其原有的历史风貌和文化价值随着时间一同流逝。同时许多村民在建设村落时未能认识到当地特色民居的独特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导致古村落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逐渐弱化,出现了严重的意识不足、发展动力弱化的问题。
2.基础设施改建困难
制约古村落现代化发展和活化利用的一大因素就是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导致的改建困难问题。许多古村落地处偏远,经济社会的发展程度较为落后,古村落的建筑更是呈现出较为原始的构造和布局,虽然历史风貌保存较好,但是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其在引入现代化改造的过程中常常面临各种困难,如对村落排水系统、电力系统和交通系统的改建难度较大。通过具体走访来看,村落的居民数量随着时代发展大幅度增加,而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跟上,部分民居在空间结构上的特殊性导致许多家庭甚至是几代人生活在一起,人均居住面积小,生活质量低下。而在具体的改造过程中,又产生了新旧建筑混合、各种违规建筑出现的现象。为了满足居民的现代化生活需求,常常需要对建筑原有的设施进行改造,而这又会对当地的建筑造成严重的破坏,如何科学地开展施工活动,以保障当地居民的生活是需要考虑的重点。
3.缺乏资金
当前,国家对传统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相应的财政拨款资金量大幅提升,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支持下,对大量古村落提供了相应的补贴资金,这些资金主要用于对村落本地基础设施的改造与建设工作、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修缮与维护工作。但总体来看,资金缺口大、缺乏资金的现象仍然十分常见。虽然政府对部分重点历史建筑提供了专项财政补贴,但大量的建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败,其维修难度大,少量的资金支持无法维持其大额支出。同时,古村落在维修后还面临着活化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上的压力,而本村居民显然难以提供相应的资金,这就导致许多古村落缺乏发展活力。为解决这一问题,完善古村落保护与建设的资金投入机制、引入更多社会企业和组织机构支持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4.缺失专业机构
在保护古村落特色历史建设和民俗文化时,除了要引入政府部门的力量,还要坚持引入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从实践来看,许多古村落在保护和开发利用时都存在缺失专业机构支持的问题。就其管理体制来看,主要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纵向管理体制,其涉及的主体主要有政府工作人员、村民、当地文化部门职能人员等,多方主体在政府的引领下开展建设工作,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资源,但同时也导致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职能划分不明确、工作效率降低、建设工作开展缓慢的问题。而缺乏社会专业机构和企业的力量支持,也会导致古村落的建设动力不足,各方利益与地位之间的不协调最终将会影响对古村落历史建筑和文化的保护工作。
5.公众参与不足
就大部分古村落历史建筑和民居来看,其产权主要归农民个人所有,极少部分建筑归宗族、企业或是村集体所有,这就表明村民在保护和活化利用古村落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其既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肩负着发展家乡、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要职责,但公众参与不足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一方面,许多古村落呈现出严重的“空心村”现象,即本地居民流失严重,仅靠留守的老人和部分劳动人口保护古村落建筑无法实现活化继承。另一方面,在活化利用时,政府工作人员和相关专家学者也未充分重视本地居民的参与作用,其在开展保护工作时更多是对当地的文物资源进行收集整理,并开展相应的维护工作,在开发时更多是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思考,而未全面考虑本地居民的诉求,使得本地居民对古村落保护的认识并不深入,无法参与公共决策。
粤西古村落的建筑和村落布局具有鲜明的地域特点和空间布局特点,文化内涵丰富,记录了粤西地区人民丰富多彩的生活,因此,其活化再生工作也必须深刻把握当地建筑和民族的美术特点和文化内涵,从而帮助传统历史建筑在当代焕发生机,为本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动力和支持。对建筑的活化利用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筑遗存,在对其功能进行现代化改造的同时提升其性能,并使之与村落的产业布局相适应。如将村中的宗祠等进行扩大和修缮改造,拓展其功能,让其在承载传统宗族文化和祭祀功能的基础上,改造成为游客服务中心或是古村落村文化工作站,或是对村落中的滨水空间进行改造,使之成为游客有限娱乐的地方,并沿河修建更多民居,在满足本地居民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发展民宿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同时,要对本地特有的文化习俗进行活化改造,在保持其基本形态的基础上,让传统的文化习俗、生活习惯与现代文明相适应。如让村民参与村落管理与保护事务,并制定共同遵守的乡规乡约,发扬传统美德对居民的精神约束作用,并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古村落精神特质。另一方面,在继承传统民俗习惯的基础上,可以对其进行适当的改进和完善,并将之开发成特色民俗活动。如厚植本地文化传统,开展民俗体验活动,如参与捕鱼、划龙舟、采茶等各种类型的活动,让游客在欣赏古村落的特色历史建筑与文化风貌的基础上感受本地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发展特色旅游项目。要构建生活体验性旅游服务产业模式,借助本村特色实现文化传承与旅游产业发展的共同进步,在活态继承传统生活方式与习俗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古村落产业体系,并将之转化为各种旅游周边产品,如特色农业产品、各类工艺美术产品等。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粤西地区古村落的保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一大批特色古村落如苏二村、上岳古村的保护与开发工作正在开展,区域内保存良好的历史建筑和特色民居摇身一变,成了当地的特色名片,为粤西地区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良好的范本。为了提高保护工作的实效性,必须主动采取措施。首先,要坚持树立保护意识,引导当地居民参与保护工作,重新激发古村落的精神凝聚力与向心力。保护工作不要只局限于简单的建筑修缮与维护,还要在村民群体中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激发村民主动参与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积极性。对一些重要的历史建筑和特色民俗文化,更要加强历史价值的教育与宣传工作,帮助当地居民掌握其发展历史和蕴含的文化价值,从而形成全民参与保护的氛围。同时,为了保护好当地的特色建筑与文化,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坚持在结合本地建筑特色与布局的基础上对当地基础设施进行合理改造,不断完善生活基础设施,从而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并为相关的开发建设活动提供良好的条件(见图2)。其次,要坚持引入更多社会力量,提高保护工作质量,倡导对古村落及其文化的共同保护。除了政府保护以外,还要坚持引入公众保护与社会机构、组织保护。在制定保护方案时,除了考察当地的实际情况,还要主动了解居民的现实诉求,从而落实公众参与,发挥本地居民在决策和保护工作落实中的重要作用。而引入社会组织和机构的力量也有助于丰富保护主题,通过不断完善相应的保护工作机制,合理划分各部门和主体之间的保护职责,最终形成良好的历史建筑与古村落保护氛围。随着粤西地区古村落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相应的保障措施也会同步更新,为各村落的活态继承创造良好的条件。
图2 上岳村的特色民居
在总体策略上,文章坚持“保护为主、创新发展”的理念,充分肯定了粤西古村落文化在具体建设中的根基地位。当前,为活化粤西广大农村地区的优秀历史建筑与古村落文化群,必须坚持在整合现有历史文化资源与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对其发展前景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法进行设计。要坚持构建科学的开发体系,对粤西地区的建筑与村落的文化背景、审美特性与发展需求进行综合的考量,以人性化的设计开发为主,兼顾文化效益与经济社会效益。在寻求创新的过程中,要坚持借助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建设理念来搭建发展平台,不断优化古村落文化保护与开发的工作策略,形成整齐有序的开发秩序,最终实现对文化资源的活化、保护与利用。粤西地区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有关其历史建筑和古村落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还在持续进行,在巨大的风险和挑战中,相关责任主体与工作人员要主动迎难而上,从而构建起粤西地区独特的文化脉络与产业体系,打造地区古村落建设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