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桢(安徽省动物卫生监督所)
生猪养殖行业是我国肉制品的主要来源,也是安徽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指标,生猪屠宰作为生猪养殖的配套产业在省内具有重要的地位。
1.安徽省生猪养殖业。安徽省是全国十大生猪主产省之一,生猪养殖业在全省畜牧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2018年,安徽省年猪出栏数量稳定在2700万~3000万头,在全国范围内的占比为4.2%左右,对保障全国猪肉供应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自2021年5月8日起,由山东省牵头,安徽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上海市等六个省、直辖市共同组建东部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区域化防控工作机制,安徽省作为东部区生猪养殖大省,不仅实现了自给自足,还承担了部分东部区猪肉供应的需求。
2.安徽省交通运输环境。安徽周边有六个相邻的省份分别是: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与河南省。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发展迅速,高速公路2228千米,新增高速里程658千米,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904千米,路网密度3.5千米/百平方千米,“五纵十横”主骨架加速形成,对接长三角地区、衔接中部地区的省际出口分别达到15个、17个,基本形成了省际互通、市市连通的高速公路网络。这些条件也让安徽省畜禽产品的出境更加便利,推动了安徽省畜禽产品的生产与二次加工,为安徽省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硬件基础。
3.安徽人民的饮食习惯。安徽人民喜食猪肉的生活习惯由来已久,除了日常餐桌上对猪肉产品的消费,在冬季还有腌腊肉、灌香肠等习俗,进一步扩大了安徽省内对猪肉产品的需求。同时安徽省作为人口大省,2020年安徽省拥有6100多万人口,位居全国第九。在庞大的消费群体基础上,为满足每年安徽省内对猪肉产品的需求,保障公共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数量。自2018年以来我国第一次出现了非洲猪瘟疫情,随后全国多地区均报道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其中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池州市青阳县相继排查出非洲猪瘟疫情,对安徽省的生猪养殖和屠宰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畜禽产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都受到一定的冲击。2019年3月25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农医〔2019〕46号)中明确要求,各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科学布局、相对集中、提高标准、压点升级、整合资源”的原则,每个县(市、区)可建设1家符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质等级要求》(NYT3348-2018)规定的3A级及以上标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年出栏超过30万头的县(市、区)可依据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增设1家。据此,安徽省正规经营的屠宰企业由原先424家压缩至现在142家。生猪屠宰企业数量的减少并不意味着安徽省对生猪产品需求的减退,相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猪肉产品的需求仍在进一步增加。因此,生猪屠宰企业的高质量、高效率生产仍需成为今后发展的目标。
2.生猪定点屠宰场的分布。安徽省地理环境南北差异巨大,南方多丘陵,北方多平原,这也导致安徽省的养殖业分布存在不同,北方以规模化养殖场居多,南方以散养户为主。屠宰企业同样也以北方地区分布较为密集,设计与利用产能均较大;南方地区屠宰企业设计产能普遍较小,资源利用率低。同时南方多山区,导致部分屠宰企业位置偏远,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难度大。
1.生猪屠宰工艺陈旧。安徽省生猪屠宰具有悠久的历史,同时也存在屠宰方式落后、设备陈旧、经营场所不当等历史性问题,对安徽省屠宰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造成阻碍。根据实地调研结果来看,安徽省大部分地区屠宰企业仍采用国家已经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生猪手工屠宰工艺,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生猪屠宰设施设备),使用传统工艺进行生猪屠宰的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难以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从而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也为安全生产带来了风险。
2.屠宰产能过剩。目前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逐渐规范化、现代化,传统的屠宰要素构成企业已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报备。在这种趋势下,新建屠宰企业的设计产能也在逐步提升,2021年安徽省新建屠宰企业设计产能均在百万头/年以上,代表着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新台阶。但是在目前非洲猪瘟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波及的不利条件影响下,安徽省屠宰行业很多企业都出现了生产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部分屠宰企业日生产产能甚至不足设计产能的1%,浪费了大量的生产资源和行政资源。同时行业内竞争严重,平均利润率低,导致机械化程度相对高、屠宰工艺水平较为先进的屠宰场由于运行成本高,常难以获得更多的畜源,造成企业“吃不饱”。
3.屠宰企业布局不合理。根据安徽省屠宰行业发展规划,一县(市、区)一家屠宰企业作为布局原则,从数量上进一步规范了地区屠宰行业的发展趋势。但是由于地区间地理、人文、环境、发展等各种因素的差异,导致很多地区屠宰企业的设址布局存在不合理,如不能很好地覆盖全区域居民对猪肉产品的需求,与所在区域未来发展规划不兼容,对当地市容环境产生污染等一系列影响,导致屠宰企业内部空间布局也可能因此受到挤压,使应当具备的设施设备车间空间缩小甚至没有配备。
1.龙头企业带动。近年来在牧原、双汇等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迅速,年屠宰量稳定增长,以辐射带动的区域为范围,围绕畜牧相关联产业发展养殖、种植、加工和物流,形成多行业紧密协作、产业链相对完整、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综合效益较好的一体化经营体系,对于提高畜牧产业化经营质量和效益、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推进现代畜牧业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牧原股份在投资者调研活动中表示,该公司目前已有河南内乡、正阳两个屠宰场投入运营,合计产能为400万头/年。未来,新建的屠宰产能将陆续投产,屠宰板块运营的屠宰产能或将超过2000万头/年。而双汇发展在2022年1月对投资者表示,目前公司的年屠宰生猪产能为2300多万头。龙头企业的大力引领不仅充分带动了本行业发展,还兼顾了生猪产业链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集饲料加工、生猪养殖、生猪屠宰和生鲜猪肉食品销售等业务为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同时有效带动就业促进增收,为安徽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2.政策保障。安徽省作为生猪及猪肉产品输出大省,相关部门对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尤为重视,自2018年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开始,国家层面和安徽省地方都针对生猪屠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起到了决定性作用。2019年8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了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会议确定,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地方要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等。随着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新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正式实施,安徽省地方性法规也相继完成配套《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这些都为安徽省生猪养殖与屠宰行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1.集中定点屠宰制度。目前生猪屠宰是我国畜禽屠宰行业中惟一要求实行定点屠宰的,同时,针对生猪定点屠宰,我国与各省(直辖市)相应出台了各种实施细则,生猪屠宰“两项制度”、瘦肉精自检制度、指定通道签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相继落实,使得生猪屠宰将处于越来越规范、严格的监管环境中,以保障生猪定点屠宰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健康的生猪产品。未来家禽、牛羊等畜禽的屠宰可以参考生猪定点屠宰模式进行革新升级,这也要求了生猪定点屠宰模式需要有更加完善的制度和具备可推广的价值,这在对其他畜禽屠宰模式输出优势的同时,也能够反哺自身,使生猪定点屠宰形成更加专业化的发展模式。
2.合理建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当前安徽省生猪屠宰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未来生猪屠宰行业的健康发展,新型生猪屠宰企业的设立则需要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与设计。未来新生屠宰企业的设立需要综合考虑布局、产能、环保、工艺等多方面因素,布局方面既需要充分考虑区域内居民对猪肉产品的需求,也需要承担起一家企业对当地市容环境带来的影响。2019年《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删去了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与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的具体距离限制,修改为“场所的选址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这表明未来屠宰企业的选址不再刻板的根据条例距离进行选择,而是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实行动态监管,既避免了城市区域发展带来的场址违规,也提高了屠宰企业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疫和环保要求。
3.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根据安徽省“十四五”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意见,安徽省将持续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着力提升屠宰企业生产设备、工艺技术水平。目前已有5家生猪屠宰企业获评“全国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起到了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方政府也将继续大力支持生猪屠宰加速改造升级,创建企业品牌。同时安徽省继续积极推动“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模式,配合大区防控要求,将目前道路运输由“运猪”向“运肉”转变。这也对屠宰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屠宰企业在设施设备、检疫检验、质量追溯、冷链运输等方面的标准化升级改造。
自非洲猪瘟发生以来,多数省份、直辖市对入境生猪等动物及产品生产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备案推荐工作,要求企业推行质量管理模式,进行ISO900、ISO22000、HACCP等管理体系认证,这既提高了安徽省内生猪屠宰企业进行产品输出的门槛,也是帮助企业实行自我革新和完善的助力,进一步适应市场需求,跟上消费变化。
4.违法行为整治不放松。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我国生猪屠宰行业同样遭受了重大打击,同时一些生猪屠宰领域的违法行为也层出不穷,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屠宰市场,给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巨大的威胁。为此安徽省进行了一系列措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狠抓行业整顿和治理,确保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不断规范,肉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持续向好,为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提高生活质量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自2015年进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以来,安徽省严格遵循改革总体要求,全面整合农业执法队伍,成立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力求消除多头重复执法,明确层级职责分工,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执法合力和效能,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对于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贩卖加工病死猪肉等可能存在的严重危害食品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安徽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和完善专项整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格屠宰检疫规程,提高生鲜猪肉和猪肉制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引导提升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保障肉品消费安全。针对这些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在全省范围内都将是一个长期的、有目标性的行动、是一个坚持不懈、持续开展的工作。在专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安徽省畅通了基层举报渠道,务求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反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五不得”规定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生猪屠宰是安徽省畜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作。在生猪屠宰行业发展中,企业和政府部门都需要充分发挥自身能动力,企业要充分谋划、全面设计、强化管理、自规自律,有关部门进行宏观调控、建设队伍、加强监管、完善机制,使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充分形成合力,在已有的诸多优势条件下解决问题、创新思路,保障生猪屠宰行业平稳有序前进,为人们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