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实施精准扶贫,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农村贫困人口都过上了“两不愁三保障”的生活,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務依然艰巨。当前,脱贫户收入整体水平仍然不高,脱贫地区防止返贫的任务还很重。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乡村振兴的前提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持续抓紧抓好,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坚决守住不能发生规模性的返贫底线,并作出具体安排。脱贫地区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当做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响鼓重槌地抓好脱贫工作,坚决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历史成就。“胜非其难也,持之者其难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这是乡村全面振兴的基础和前提,同是也是脱贫地区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
一些脱贫群众长期发展的基础还比较薄弱,自我发展能力不是很强,一场大病、一次天灾、一次意外,都有可能使他们又滑向贫困的深渊。如何及早发现出现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群众,进行帮扶,使他们避免再次陷入贫困之中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是要完善监测帮扶机制,精准确定监测对象,把有返贫致贫风险以及突发严重困难的农户纳入监测范围,并且及时落实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帮扶措施。其中的关键又在于早发现,这样才能早干预早帮扶。二是健全大数据监测平台,进一步强化数据的共享共用,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为载体,不断地拓展各类的数据信息来源,并进一步健全数据乡村治理的工作,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拓展农业多种功能”。首先,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农业。特色优势农业是要把区域中独特的第一产业资源变为当地具有自身优势的产物,使其变为具有自身优势的现代化第一产业。特色优势农业发展的关键点在于“特”,要因地制宜,使市场、资源、技术等地区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逐渐确定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重视科技的进步,加大对农业品种、质量和技术的开发力度,利用特色优势,发挥农村品牌效应。发挥渠道优势,利用电商平台运营模式,增强需求和市场的良好衔接。其次,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地方产业链支持政策,加强脱贫地区的农产品以及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的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电商与地方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培育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性农产品,打造区域公共品牌,推动品种配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再次,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农旅一体”化的发展思路,将“旅游”与“扶贫”进行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开发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带动贫困地区人民持续增收。
一是推进因灾返贫型人口的增收能力。要提高生态资金的投入数量,改善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工具,既要依靠“输血”生态补偿方式帮助脱贫群众避免生态危机,也要依靠“造血”的生态补偿方式。改变单一的种植业的生产方式,增加农民的收入,防止返贫,健全农业保险救助制度,通过财政补贴来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保险,使其覆盖面变广,大大降低自然灾害对农业带来的伤害。二是推进因学返贫型人口的增收能力。加强教育经费的投入及基础教育设施建设,对落后学校和贫困学生进行补贴,加大职业教育,鼓励脱贫家庭的未完成学业的子女和具有劳动能力的青年引导其进行技能学习,已经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要进行技能传授和就业指导,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为失业而再次返贫。三是推进因残返贫型人口的增收能力。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导致再次返贫的现象要更加重视。产业的发展有利于贫困残疾人发展合适的项目,恢复自身的“造血能力”。各个地区要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提高残疾学生参与教学的普及率,为残疾学生制定专门的职业技能学习。四是完善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优势的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让脱贫户以及群众能享受先进的医疗水平和服务。鼓励引导农村医疗脱贫户加大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与度,对新型合作医疗的补助力度要加大。脱贫户中有劳动能力但是患有疾病的人群,要提供给他们力所能及的工作,鼓励他们就业或者自己创业,从根本上防止再次返贫。
一是保留并调整优化专项扶贫资金,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用好城乡建设用地的挂钩政策对农村低息收入人口的帮扶,积极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支持脱贫地区开展企业上市的绿色通道政策。二是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建设和管护方面,采取以工代赈的方式。对贫困地区提升村容村貌,因地制宜,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路加强连接,加强农村产业路、旅游路的建设力度。加强脱贫地区的灌溉和防洪等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推进脱贫地区县乡村的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脱贫地区的电网建设和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等。三是继续脱贫攻坚期内的各项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持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的国家级培训计划,对乡村教师进行生活补助,开展银龄讲学计划,返聘退休老教师讲学。探索“县管乡用、下沉到村”的科技推广人员的管理的新机制。
(作者单位:中共滨州市委党校 李硕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