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长沙市委编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视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强省会战略,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服务中心大局、落实主责主业、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持续推进长沙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作为党的机关、政治机关,长沙市委编办坚持“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机构编制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切实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面工作汇报,审定机构编制工作计划,将《条例》及配套法规政策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校培训内容;调整优化市委编委领导体制和市委编办管理体制,修订完善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市委编办工作细则;市委编委主任对体制机制设计和重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亲自研究、全程指导,确保将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编办归口组织部管理要求,建立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机构编制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党委、编委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党的各级组织实现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有效管理和监督。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党的组织领导体系。围绕加强党对经济、教育、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的部门归口协调、统筹相关领域工作的职能。围绕市委实施的“党建聚合力”工程,统筹原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党建工作职责,调整设置市委党建工作机构,构建了“一套体系、一个标准、一抓到底”的党建工作格局。围绕强化“两新”组织和开发区党建领导,统一配备行业党委专职领导职数,完善开发区党建工作机构领导职数配备,进一步巩固经济领域的组织基础,强化党的引领作用。
三是着力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湖南省委、长沙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高标准做好湖南湘江新区管理体制优化、自贸区长沙片区体制机制设计,努力构建以湖南湘江新区、自贸区长沙片区为主体的一体两翼发展重大战略平台;全面清理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精简比例达42.5%,持续扩大园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着力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组建市推进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组织部挂牌成立市委人才工作局,为长沙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长沙市委编办聚焦主责主业,在深化机构改革、优化体制机制、科学配置资源、创新服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精准施策,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拓展工作“深度”,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持续优化市县乡三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市级层面,着眼完善机构改革后体制机制责任链条,加强市直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估,对市委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单位的职责、内设机构进行微调,研究解决应急物资储备、住建领域执法等方面的职责问题,推动部门高效履职。区县(市)层面,分类统一机构设置,城区街道按照“5+2+1”模式统一设置5个党政机构、2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其他乡镇和街道按照“6+3+1”模式统一设置6个党政机构、3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执法机构。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专项体制改革。纵深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确保“规定动作”到位、“自选动作”出彩。聚焦城市安全运行,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体制改革,进一步细化城区违法建设执法的职责分工,优化防汛抗旱、城区排水管理体制。聚焦发展环境改善,扎实开展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实施文物保护和考古体制改革,优化城市照明管理体制。聚焦基层管理创新,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出台基层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破解基层执法中的突出问题;浏阳市探索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事项、厘清执法边界、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确保严格规范执法。
三是提高工作“精度”,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着力解决严控总量与满足编制刚需间的矛盾。市本级建立行政、事业编制两个“周转池”,各区县(市)分别建立“人才编制池”,解决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引进难和部分单位人员结构优化难的问题。省级跨区域统筹,调剂增加长沙市教职工编制2万多名,并从市本级统筹调剂1147名事业编制用于保障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需求。建立机构编制评估论证机制,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测算,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不断加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保、医疗急救、劳动仲裁、政务热线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是提升工作“温度”,优化机构编制审批服务。简化细化机构编制审批和服务流程,实行线上线下联动审批,建立人员上销编预约机制,92%用编事项实现当场办结。开发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分析研判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和模拟测算,为科学配置编制资源提供支撑。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管理办法,强化业务数据比对、联合检查等措施,探索建立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与经费预算联动管理、闭环运行的工作机制。党政机关群团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全面推行网上办理、只跑一次,中文域名注册和网站挂标实现全覆盖。
五是增强工作“硬度”,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长沙市区县(市)机构编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市一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规范管理。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和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督促各区县(市)、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进入新发展阶段,机构编制工作领域更宽、任务更重、要求更高。长沙市委编办坚持政治建办、能力立办、作风强办、从严治办,强化“组织口”意识、对标“组织口”标准、培育“组织口”作风,切实履行好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职责使命。
一是高站位抓牢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室务会的第一定位、第一议题、第一功能、第一规矩、第一任务,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常学常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做到谋划工作体现政治站位,推进工作体现政治担当,检验工作体现政治标准。
二是高标准抓优能力建设。注重提升调查研究能力,坚持案头调研与实地调研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加强基础性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当好党委和编委的参谋助手。注重提升改革攻坚能力,对涉及长沙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强审核论证,因地制宜拿方案、先行先试促改革。注重提升执行力,对于集体决策事项,纳入限时办结事项清单,实行销号制度,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
三是高要求抓严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三转”,高标准落实归口组织部管理要求,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融机构编制管理于服务之中,让部门办事高效舒心。注重团队建设,健全完善督查督办、协调配合等制度机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处室和个人绩效考核,形成彼此协同、相互促进的工作氛围。持续反对“四风”,经常性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作风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