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军
(吉林大学 古籍研究所,吉林 长春 130012)
出土墓志是研究北魏历史的重要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书写范式均反映时代风貌。不少北魏河洛墓志存在一个特殊现象,即在志文末尾不厌其烦地罗列曾祖、祖父、父亲三代双亲的家世履历,尽管相关内容正文已有所交待。这绝对是时人有意为之,迎合现世体制与社会的某种理念与程式。在《明清社会史论》[1]134和《读史阅世六十年》[2]26,301中,美籍华裔学者何炳棣先生反复强调并贯彻社会学的基本法则:三代履历是衡量社会循环对流状况的最佳指标。非但明清科举考试的试卷、登科录、同年齿录均须标明;中古门阀社会的史传、谱牒、行状、碑志亦翔实记录。标榜三代背景在士族制成型固化的北魏尤为显著,出于时人之手的墓志铭乃真实、生动的体现。笔者以此为题,对其缘由和意义展开集中探讨,揭开阀阅贵族主义的面纱,呈现门第社会独特的历史景致。学界现有成果尚不理想①,仍有深入拓展的空间。需要说明的是,本文选取的墓志素材(表1),全部出自王连龙先生新近整理出版的《南北朝墓志集成》[3]。
表1 北魏墓志文末附录志主三代家世履历③
北魏墓志铭的撰写一般遵循严格的规范,主体部分的顺序依次是排摆官职的结衔题名,标榜出身、记叙生平的志铭,歌功颂德、寄托哀思的颂词。梳理发现,还有很多作品在文末颂词之后补记三代家世履历,以叙述奠定士族根基的婚媾、仕宦为主,文字镌刻在志石正面的最左侧或背面,内容与志铭叠床架屋,本应惜字如金却显得画蛇添足。该现象在北魏士族化浪潮狂飙疾进的洛阳时代晚期相当盛行,迄今所知最早的例证是刻于宣武帝延昌二年(513)的《□②伯超墓志》:“曾祖钊,征西大将军,妣博陵方氏。祖敬,秦州大中正,妣□□□氏。考持节、征虏将军、恒州刺史,妣上谷任氏。”[3]113此后愈发普遍。为明确其范式体例,兹举两条典型例证予以说明。先看《高道悦墓志》,志铭已交待家世:“曾祖尚书仆射,才辉龙部,翼范后燕。祖齐郡,清猷孤远,名播二国。考平州,珪璋夙树,腾声早年。”文末又详细补述:“曾祖策,后燕吏部尚书、右仆射。曾祖母辽东李氏,父超,燕太府卿。
祖育,燕大司马从事中郎,归国除建中将军,齐郡、建德二郡太守,肥如子。祖母昌黎孙氏,父道,后燕廷尉卿。父起,清、冀二州治中,武邑郡都,早亡,追赠平远将军、平州刺史。母辽西李氏,父才,后燕给事中。”[3]159-160再看《李璧墓志》,志铭已交待家世:“曾祖尚书,操履清白,鉴同水镜,铨品燕朝,声光龙部。祖东莞,乘荣违世。考齐郡,养性颐年。”文末又详细补述:“曾祖祐,燕吏部尚书。曾祖亲广平游氏。祖雄,东莞太守。祖亲北平阳氏,父璆,御史中丞。父景仲,州主簿、齐郡太守。母辽东公孙氏,字佛仁,父楚,秘书著作郎。”[3]186-187两者书写模式如出一辙,有共同规律可循:首先,文末补记的家世信息远比正文志铭翔实、具体,除官爵世资外还增添了婚媾关系和配偶出身;其次,补记和志铭都追溯先世至曾祖辈;再次,补记和志铭罗列先世官爵或有出入,但综合计算世资均值的结果差别不大;复次,志铭夹杂文学化的渲染笔调,上下文格式对仗且声韵协和,补记近乎平铺直叙,表达形式上对辞藻、格式、韵律没有苛求,充分保证记载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总之,补记是对志铭的补充和完善,对判断志主身世等级、认识门第形成机制至关重要,乃墓志中史料价值最高的部分,应当引起研究者的足够注意。
如何挖掘这些宝贵资料的潜在价值,是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处理办法和分析导向必须明确。首先,累计三代官爵世资,以晋品令为基准求取平均数,套用北魏士族门第等级的划分公式(世资官品超品者门第超品,为天潢贵胄;世资官品一至三品者门第一品,为一流高门“膏腴”;世资官品四、五品者门第二品,为一般高门“四姓”),即可大致获知其阀阅等级[4]。如上引两例,高道悦曾祖三品尚书仆射、祖五品郡太守、父五品州治中,世资均值约为五品,门第即为二品,系一般高门“四姓”;李璧曾祖三品吏部尚书、父祖皆五品郡太守,世资均值为四品,门第亦为二品,同系一般高门“四姓”。这些结论初步获得其他成果的证实[5],说明体制特性浓重的北魏士族制可以通过量化统计的方式衡量比较。
其次,三代配偶出自多门,综合各自父辈官资,整体平均数亦能笼统反映择偶标准,根据士族门第婚家世对等之原则,逆推志主门第未尝不可。如高道悦曾祖母、祖母之父俱三品诸卿、外祖父为五品给事中,均值四品,即一般高门“四姓”的水准,与高氏通过世资均值直接解算的门第等级恰好符合。同理,李璧曾祖母之父为五品郡太守、祖母之父为四品御史中丞、外祖父为六品秘书著作郎,均值五品,同为一般高门“四姓”的水准,亦契合李氏门第。此法虽非精准,但不失为有效的佐证。
再次,有理由相信,由世资均值推算出的门第等级在量级上与志主释褐起家和仕途终点存在某种比例对应关系,惟此方能贯彻士族流品社会唯门第是从的利益分配准则。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最先考察门第与仕进的匹配联动,提出起家官品与象征门第之乡品(即门品)相差四级、乡品预示仕进终点的著名论断[6]72,374。意即理想状态下,一品乡品,例由五品官登仕,准许晋升至一品官;二品乡品,例由六品官登仕,准许晋升至二品官,彼此拉开了差距,森严的壁垒赖以建立。不过,这只是魏晋时的一般情况,北魏是否照搬延续,留待后文继续探查。
总之,墓志文末附录三代家世履历,乃古人置身士族语境下标榜门第出身的惯常思维,它一定蕴含原始的历史信息,真实展现时代的精神风貌,为后世留下无限遐想的空间,启发我们思考中古门阀制度的架构机理。如何破解这些看似平淡、实则暗藏玄机的身世密码,是对学者的中古体制与社会认知程度及研究水平综合考验,“世资门第”这把密钥至关紧要。
墓志文末附录的三代家世履历,特别是父祖的官资品秩,一定与核算门第相关。案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厘定胡汉姓族的标准:胡人“原出朔土,旧为部落大人,而自皇始已来,有三世官在给事已上,及州刺史、镇大将,及品登王公者为姓。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职官三世尚书已上,及品登王公而中间不降官绪,亦为姓。诸部落大人之后,而皇始已来官不及前列,而有三世为中散、监已上,外为太守、子都,品登子男者为族。若本非大人,而皇始已来,三世有令已上,外为副将、子都、太守,品登侯以上者,亦为族”[7]3014;汉人“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8]5678。尽管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然归总起来,士族无非划分两个档次:胡人若不考虑部落背景,则以尚书所代表的三品官以上入姓,以太守所代表的五品官以上入族;汉人以尚书令、仆所代表的三品官以上为“膏腴”,以吏部正员郎为代表的五品官以上为“四姓”。仿佛古代日本的堂上贵族,三品以上称“贵”,五品以上称“通贵”。无论中日,世资官品三品乃“一流”的高级士族与“一般”的普通士族的界限,两者分授门第一品和二品,享受的资源境遇大相径庭。过去学界纠结乡品有九,士族上品缘何只占两等,理由就在于此。此外,皇族中帝王三世以内的骨肉至亲超越寻常的流品等级,单独划为超品,凌驾异姓臣僚之上[9]。所以,北魏士族的等级序列是由皇族、异姓二等和超品、一品、二品三级共同构成的。
计算世资必备三代官资履历,量化遴选不会逐项比较,势必要像体育比赛和学生考试一样,用总数除以基项求取平均分,即所谓世资均值,上述门第的划分,就是把这个数值对号入座得出的结果。世资均值若有余数,暂作四舍五入处理,除法运算后的细微误差对最终结论无关大碍。据此分析附表中的例证,世资均值超品者有元琛、元倪、元昭、元举、元液,俱为北魏皇族近宗。世资均值一品者有□伯超、元鉴之,前者姓氏不详,先世官爵却非同小可;后者是皇族的边缘人物。世资均值二品者有高道悦、寇演、郭翼、辛祥、李璧、韩震,其中高道悦和韩震是从属辽东政治圈的内徙东夷族裔,仰赖与文明冯太后的故国君臣情谊攀上北魏士族化的快车,实乃后权的忠实附庸;寇演、郭翼、辛祥、李璧虽为中原旧族,然缺乏魏晋的底蕴根基,属于十六国趁势崛起的后门新贵。由此管窥北魏阀阅体系的总体格局,拓跋皇宗高高在上,异姓臣僚屈居其下、论功行赏再依次落座。政治秩序的尊卑贵贱被原样复制到全新的门第序列中来,基于行政力量的体制特性完全碾轧源于传承积淀的社会属性,这是北朝门阀贵族制有别于江南汉族王朝的鲜明特色。
宫崎市定对此现象早有论断:“鲜卑族和汉族民族相异,相互对立,要实现共存,现实上是有困难的。如果可能的话,让二者融合为一个民族最为理想。而此时要让文化先进的汉族被文化落后的鲜卑族同化,几乎是不可能的。相反,如果让鲜卑族同化于汉族,不但是可能的,而且,事实上已经在进行之中。通观历史,可知北方民族如果同汉族接触,就无法避免在不知不觉中被同化的命运。如果这是宿命的话,那么,与其被时势所迫,以丧失民族尊严的形式被同化,还不如保持本民族的自豪感,有意识地推进同化,更属上策。所谓保持本民族自豪感的同化,就是在自觉进行同化的同时,把自己变为汉族的贵族。特别是帝室必须高踞于由此产生的新贵族之上,通过贵族,确确实实地控制整个汉民族。”[6]26-27他把拓跋皇族的士族化嫁接到中古民族融合的问题上,指明汉化以胡族上流的士族化为先导,民族关系之实质是阶级关系。如此说来,拓跋皇族高踞贵族金字塔的尖顶就顺理成章了,其余的家门族系自然在下面各居其位、各安其分,形成和谐畅达的流品格局。附表中门第的核定结果完全契合这个结论,应该是可靠的。
笔者核算世资援引的是晋品令,这是因为墓志文末补记家世的现象盛行于北魏洛阳时代,志主父祖的仕途肯定开启于孝文帝汉化改革之前,那时尚未颁行改良版的太和前令和后令,只能按照五胡十六国的惯例照搬晋制。在处理此问题上,日本学者漥添庆文使用太和前令[10]137,宫崎市定采用太和后令[6]284,都违背了法律条款“即时从旧”的时间适用原则,何况太和前、后令品分正、从、上、下,无疑会给计算带来一定麻烦,影响结果的准确性。基于三世官资履历的门第定位,是研究北朝门阀士族制度的先决条件,士族制赖以成立的婚姻、仕宦据此深入前景无限。北魏墓志之所以要在文末繁琐堆砌先世官爵,正是迎合国家厘定姓族的行政评比体制,也就间接反映出该制度的具体标准和操作办法,这是墓志文末补录家世引起关注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中古婚配格外注重门当户对,是谓阶层内婚制,以保证家门血统的高贵纯正、文化修养的连续传承和利益网络的夯实巩固。非但良贱不婚、士庶不婚,即便士族内部择偶亦须严辨姓族等第。与南齐御史中丞沈约弹劾东海王源贪图嫁资联姻富阳满璋、落魄的太原士族孩童王元规拒绝临海富豪刘瑱提亲等典型事例不同,北朝门第婚的达成由于贵族制的速成特性,始终缺少历史底蕴和社会声望的辨识,于是更讲究配偶双方父祖官爵权势的大致对等,说白了就是祖先有无任官、任何种官、官品几何的经历,赤裸裸地显露利益输送之功利主义本质,否则就要承担“非类”的罪责风险[6]161。而且,简单地攀附名族地籍郡望丝毫不起作用,如京兆王元愉欲扶正出身东郡寒素的爱妾杨氏,即便假称赵郡李恃显养女或冒认弘农地望,仍然遭受皇族的歧视和排挤[11]。既然宣示姻戚的势力背景更加直接、有效,也就成为志文附录家世不可或缺的环节,从中折射出北朝士族门第婚的实质及操作原则。
北魏墓志附录家世包含的婚媾信息,同样溯及三代至曾祖母,内容包括配偶的族系郡望,但官爵世资大多仅保留父辈一代。所以,概略计算三代母系的世资均值并按照前述门第标准归类,就成为衡量择偶标准,进而逆推志主家门等第的有效办法。据此处理附表信息,姻戚集团整体门第一品者有元琛、元倪、元昭、元举,其中频见归降的十六国旧王室,如元琛曾祖母后燕慕容氏、元倪祖母后秦姚氏、元昭祖母夏赫连氏、元举母北燕冯氏,北魏给予他们本朝准皇室的身份,享受门第超品的礼遇[12],带动配偶集团整体地位的提升,然母系三代毕竟存在未及超品者,故折中定其等第为一品,此乃异姓勋贵所及的最高层位。如此看来,整体一品水准的母系固定搭配门第超品的皇族。形成这种关系并非全然自觉,而是硬性规章使然。北魏皇帝三令五申,规范皇族婚配。如文成帝诏:“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7]122孝文帝又诏:“皇族贵戚及士民之家,不惟氏族,下与非类婚偶。先帝亲发明诏,为之科禁,而百姓习常,仍不肃改。朕今宪章旧典,祗案先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犯者以违制论。”[7]145明确把婚配由自由的习俗升格为严肃的法律问题。孝文帝亲自为皇弟择偶:咸阳王元禧、彭城王元勰娶陇西李氏,赵郡王干娶代郡穆氏,高阳王雍娶范阳卢氏,北海王元详娶荥阳郑氏[7]535。超品皇族联姻对象俱一品高门,不是胡人勋臣八姓,就是汉人五姓七家,门第婚政令督导之雷厉由此可见一斑。计算母系整体门第水准为二品者有□伯超、高道悦、寇演、郭翼、辛祥、李璧、元鉴之、元液、韩震。其中仅元液门第超品,□伯超、元鉴之门第一品为低娶,但尚在士族群体内择偶,尚未构成“非类”。余下皆与母系门第匹配。凡此种种,表明北朝门第婚其实就是婚配双方政治地位与权势资源的等位交换,是根本不考虑两情相悦的政治行为。
婚媾对维护门第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校验婚宦俨然辨别贵族成色的标尺。宫崎市定指出:
在当时的汉人贵族社会中,和南朝一样,通婚是个重大问题。亦即婚姻原则上在对等的门户之间进行,所以,婚姻成为确定门地④的重要标准。家族的履历主要看祖先的任官经历,而任官经历受个人情况,例如寿命、幸运与否等因素左右。此时,姻家的门地成为重要的弥补。得以同汉族名门通婚,表明其已经被汉人贵族社会所接纳,获得很高的地位……要根据各家祖先的任官履历以及婚姻关系来确定门地,再依门地定任官的上下先后。在南朝,婚姻关系固然也是确定门地的重要条件,然而,南朝大部分门地在漫长的历史中已经自然形成,同等门地之间相互通婚,因此,只要不是特殊情况一般不成为问题。但是,北魏的汉人社会遭遇特殊的情况,即处于异族的统治之下,因此,其官场荣显与否受到运气的左右,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决定门地。反而是婚姻关系更能够正确地反映门地,所以特别受到重视。无论多么有名望的族人,如果错误地和寒族通婚,门地都会骤然下降,连累整个家族,因此,如果出现和寒族通婚者,全族人都会与之断交……虐待与寒族通婚者,无非是族人自防的手段。[6]255,281-282
简言之,个人的门第是由父系和母系世资共同决定的,因此志文附录家世履历就不能缺少母系的部分。从这个角度说,志文附录配偶家世乃透视北朝士族婚姻观与门阀运作机制的绝佳素材。
中古门阀社会,政治资源的分配基本取决于门第,朝廷铨叙必先“访第”,官员从释褐起家到仕途终点的整个历程难逃家世出身的摆布,基于家世的种种“限格”和“止法”如同无形的绳索约束士人的前程。这是人尽皆知的事实,问题在于门第等级与仕途升迁之间是否存在特定关联,以使官僚机器和贵族体制得以有序运转,难点就出在两者的比例对应上,需要排查大量有关家世履历的资料,个中艰辛可想而知。所幸宫崎市定迈出了坚定的第一步,他揭示了代表门第的乡品与起家官品之间的对应规律:“获得乡品二、三品者,可以从六、七品的上士身份起家。其次,获得乡品四、五品者,可以从八、九品的下士身份起家……要言之,制定了起家的官品大概比乡品低四等,当起家官品晋升四等时,官品与乡品等级一致的原则。然而,在实施过程中,想来会允许在上下浮动一个品级的范围内酌情调整。”[6]71-72以此作为解剖六朝贵族制的切口,尽管饱受学界争议,然其合理性不断地被证实[13]。不过,他的乡品论尚存难解的矛盾,一方面坚信乡品对仕途终点和仕进通道的决定作用,另一方面又对此能否顺利展开心存疑虑。他说:“中正评定的乡品如何实现或者没有实现,这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然而,此项研究困难甚大。因为正史记载不以普通人为对象,而是以记录特殊人物的经历为目的。在起家之前,任何人都必须经历一次洗礼,所以,可以把它当作一般现象来处理。可是,此后的前程经常被境遇、个性和意外事件左右,要从这些特殊性中总结出一般规律,并不容易。而且,随着官位的提升,特殊条件的作用日益突出。所以,我内心虽然积极筹划对起家之后的官职晋升做一定程度的考察,但最终因为缺乏自信而不得不中途放弃。”[6]369实际上,越是资源垄断、对流停滞、阶级固化的社会,出身宿命对人生的控制就越强烈,机缘巧合发挥作用的余地就越小,晋升管道就越封闭隔绝,不同身份者只能顺着各自的路径攀登相应的峰顶。总之,流品理念划定起点,也决定终点和沿途所遇的风景。
墓志所载志主仕宦履历,特别是极具地位标识意义的释褐起家与仕宦终点同文末附录家世存在关联,这是志铭与附记逻辑贯通的隐线。据附表信息,在晋品令标准下,五品以上起家官对应的门第必为超品或一品,如元鉴释褐四品步兵校尉,元倪、元鉴之释褐五品员外散骑侍郎;六、七品起家官对应的门第以二品为主,如高道悦释褐流品侍御史,李璧释褐六品中书博士,寇演释褐七品征虏府长流参军,辛祥释褐七品司空行参军,韩震释褐七品平北主簿。整体来看,门品与起家官品在偏差一级幅度内的确相距四级,说明宫崎市定的结论不是空穴来风,北魏承袭的还是魏晋典制。当然,也应留意高品门第倒挂起家的特例,如门第超品的元昭释褐六品侍御史,元举释褐七品青州骑兵参军事,元液释褐七品司徒外兵参军,表明门品亦可向下兼容起家官品,四级差距仅是起家范围的临界点和供朝廷统筹把握的平均值。
这些志主入仕之时,全新改版的太和后令业已颁布,其释褐品级有必要在新令标准下重做分析。在此应当介绍下新、旧品令的换算关系:新令正一、从一、正二品对应旧令一品,新令从二、正三、从三品对应旧令二品,新令正四、从四、正五品对应旧令三品,新令从五、正六、从六品对应旧令四品,新令正七、从七、正八品对应旧令五品,新令从八、正九、从九品对应旧令六品,旧令七品以下坠落新令流外品,官职根据各自声望效力值就此重新定位[6]260-262。可见,新令是遵循士庶分流之流品理念切割旧令的产物,新令从六品(即旧令四品)以上主要归属超品门第,如元琛释褐正五品步兵校尉,元液释褐从六品司徒外兵参军;旧令五品(即正七至正八品)被各门第分层占据,正七品多为门第超品或一品,如元倪、元鉴之释褐员外散骑侍郎;从七、正八品则安置门第二品,如寇演释褐从七品征虏府长流参军,辛祥释褐从七品司空行参军,韩震释褐从七品平北主簿,高道悦释褐正八品侍御史。当然,例外依然存在,门第二品的李璧释褐正五品中书博士;门第超品的元昭释褐正八品侍御史,元举释褐从七品青州骑兵参军事。不过,这应当考虑此类职务实际效力伴随统治形势和行政体制调整发生的异常变动。这样看来,宫崎市定四级间距的观点就站立不稳了。实则不然,由于北魏独创性地在流内末端打开士庶对流的有限空间,将很多流外官甚至胥吏抬升到旧令六品(即从八至从九品)区位,顺势将原系六品官向上挤压到五品(即正七至正八品)区位,使得门第一、二品的起家差别混淆难辨,惟以正、从七品概略划界,造成一系列实际品级与理论换算值严重不符的状况。总之,北魏斟酌新、旧品令,综合评议士人的释褐起家官,附表信息对此显露无遗。同期南朝也是如此,梁武帝天监七年(508)颁行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的官班新制,特别强调“而九品之制不废”,士族趋之若鹜的首席清望起家官秘书郎由旧令六品按比例折算新令二班(即正九品),品级落差令人大跌眼镜,原理与北魏是一致的,量级降低但效力不变[14]1013,1022。时人释褐除计较新令体系下的进退得失,也受传统思维束缚介意旧令标准中的位置,仿佛改换了公历,人们照旧参考农历;推行简体字,繁体字仍有市场,凡事兼顾新旧在僵化保守的习俗氛围里司空见惯。
再按照相同的办法审视附表中志主仕宦终点与家世门第的关联。先以晋品令为准,北魏士族无论释褐等级高下,顺利晋升比附宗法内爵序列之高级贵族公卿大夫层位的五品官僚线是有制度保障的,复刻魏晋门第世袭之“二品系资”原理,此举可最大限度维护阀阅基业的稳定性,乃士族制大厦不容摇撼的根基。附表志主如元倪、元举,即便英年早逝,仕进终点也都在五品以上。若继续细究,门第超品者有机会问鼎官僚金字塔尖端、对应公卿层位并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三品线,如元琛官至三品右卫将军、元昭官至三品征南将军、元液官至三品征虏将军。门第一、二品者恐怕跨越五品士族资格线即已撞线冲顶,至多在三、四品区位稍作回旋,高歌猛进染指三品线的几率似乎不大,故门第一品的□伯超官至四品建威将军,元鉴之官至五品伏波将军;门第二品的高道悦官至五品太子中庶子,寇演、郭翼、辛祥、李璧、韩震皆官至五品郡太守。值得注意的是,五品郡太守恰是入围士族阶层的身份底线,足见士族制度安富尊荣、坐享其成的制度特点。
再移换太和后令,官品升降蕴含效力变动,但结论相差无几。门第超品把持从三品以上区间,如元琛的右卫将军仍为正三品,元昭的征南将军变成正二品,元液的征虏将军仍为从三品。门第一、二品屈居正、从四品间,如门第一品□伯超的建威将军变成从四品,元鉴之的伏波将军仍为从五品;门第二品高道悦的太子中庶子变成正四品,寇演、郭翼、辛祥、李璧、韩震的郡太守变成正四品,也都在士族底线以上。北魏后太和时代仍以五品评选士族,然此乃新令、而非旧令五品,按照换算规则,新令五品对应旧令三、四品,标准看似未变,实则提升了难度,变相压缩候选资格范围,彰显贵族主义自利、垄断、封闭、排他之性格[15]。总之,无论怎样切换新、旧令的衡量模式,士族在仕进领域的既得利益均能获得朝廷的充分尊重,北魏士族制起步虽晚,然在规则的持续稳固方面匠心独具、后来居上,以此消弭胡汉隔阂、整合统治力量,可谓成效斐然。
北魏后太和时代,阀阅贵族主义甚嚣尘上,联结阳间与冥界之墓志铭的撰写风格犹如社会演进的风向标随之偏转,它一改往昔的素朴简陋,积极靠拢奢华靡丽的贵族气质,突出表现之一便是志文末尾习惯性连篇累牍地铺垫曾祖以降三代婚宦家世,充当标榜门第、炫耀出身的资本。与之连带的问题值得思索,北魏厘定姓族门第,缘何以曾祖为上限,而不继续追溯更早的先祖?俗语也常讲“三代以下无贵族”,为何族望的形成非得需要三代的积淀而不能短期速成?台湾学者毛汉光先生援引孝文帝规划胡汉门阀的诏书,归结为制度使然[16]144。其实等于没做解答。唐长孺先生指出,北魏所谓高门本系脱胎地方豪强、趁十六国乱局崛起的新贵,先祖登仕正式跻身王朝体制至多不过三世,普遍缺乏魏晋的根基底蕴,故而有此规定[17]161。此乃家世起源和系谱操作的现实原因。不仅甄别门第,北魏九品官人法之外的另一重要选官途径荫叙也以曾祖为限。史载,江阳王元继追忆孝文帝故事:“伏见高祖孝文皇帝著令铨衡,取曾祖之服,以为资荫,至今行之,相传不绝。”[7]2763除上述制度因素,还有社会文化的影响。当时大族同财共爨、累世同居,以曾祖为首四世同堂,本人以上即有三世,成为备受推崇的家族样板。例如,高阳许彦家族“闺门雍睦,三世同居,吏部尚书李神俊常称其家风”[7]1037;博陵崔挺家族“三世同居,门有礼让”[7]1264;东郡董吐浑家族“三世同居,闺门有礼”[7]1884;吴悉达家族“迁葬曾祖已下三世九丧,倾尽资业,不假于人,哀感毁悴,有过初丧”[7]1885。鉴于现实的家族规模,故以曾祖为划定门第之始。中古名族凭借良好的家学门风和卓越的德行素养著称于世,而种种道德准则与行为规范形成自觉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必须经历长期的生活实践和艰苦的认知磨砺,时人就以三世百年作为养成的最低期限。昌黎大族韩显宗说:“今令伎作家习士人风礼,则百年难成;令士人儿童效伎作容态,则一朝可得。是以士人同处,则礼教易兴;伎作杂居,则风俗难改。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何其密也。至于开伎作宦途,得与膏粱华望接阁连甍,何其略也。”[7]1341足见,有无三世百年的厚重积淀乃士庶分野的鸿沟,这或许要比制度视角更容易理解士族谱系溯及三代的缘由。如果从少数民族政权的特点来看,无论北魏还是满清,统治者都缺乏足够的修养底蕴,追溯先世太过久远,面对汉族士人只能相形见绌,累计建国前后三世左右的世资履历恰是避免造成尴尬的有效手段。北朝墓志是时代观念的产物,自然无法免俗,所以文末补记的家世就限定曾祖,不能过近亦无须太远。
告别中古贵族制时代,近世明清社会仍注重三代家世,选官的公文程式必逐项如实填写。典型事例莫过《红楼梦》里贾珍为子贾蓉捐官所写履历:“江南江宁府江宁县监生贾蓉,年二十岁,曾祖,原任京营节度使世袭一等神威将军贾代化;祖,乙卯科进士贾敬;父,世袭三品爵威烈将军贾珍。”[18]174堪称现实的缩影。科举试卷弥封的卷首内也要誊清三世履历,作为童生举业起航的基础训练。但与中古迥异的是,近世三代履历仅具参考功能,不会左右阅卷评分和选拔晋升。宫崎市定明确指出:“无论商、工、农,都不问出身。即使父祖为士,也就是官吏,也没有特殊的优待。”[19]13三代未仕白丁的家世不妨碍刘春霖高中清光绪三十年(1904)的末代状元,累世高官显宦也无法帮助膏粱贵胄心安理得地金榜题名。何炳棣先生调查统计明清两代六百余年进士的社会成分,三代平民出身者占31.1%,三代产生过生员者占11.6%,三代拥有较高功名或官位者占57.3%,其中三代官居三品高位者仅占5.7%,足观当时社会阶层的高度开放与活跃的对流程度[1]140。与之相比,中古基于三代世资形成的阀阅门第宿命般桎梏人生,家世出身决定一切阻滞社会新陈代谢,窒息循环活力,不仅妨碍人才发展,更是对公平正义的破坏,势必被社会进步所淘汰。北魏墓志文末附录三代家世履历无疑为附和当时身份等位再复制、阶级自我再生产,即所谓世卿世禄之贵族体制,是对家世门第这个决定要素的重点提示和额外强调,真实折射时人的贵族理念。所以,对这部分的研究不能仅局限于内容本身,以单纯了解志主家庭背景为目的,更要将其同主导时代的阀阅流品秩序和志主个人的仕途前程联系起来,站在社会结构功能论的高度予以审视,再置身中国历史的长河,通过纵向比较凸显中古贵族制的鲜明特色。
总之,敏锐地把握石刻文献书写风格与形式规范的变动规律,跳脱文本训释的窠臼,结合宏观历史大背景阐释字里行间隐藏的历史意蕴,确如某些学者所论变“史料”为“史学”,在尊重“史考”的前提下发挥“史义”功效,这或许才是当代学术的旨趣所在。
注释:
① 墓志原文此处漫漶难识,模糊不清,故以□替代,下同。
② 宫崎市定原书即写作“门地”,与常用的“门第”含义完全相同。
③ 第一,州郡掾属本非朝廷正式编制的品官,其职级政典、品令往往无载,但的确是构成资集的重要环节,故以兼职情况寻找相应的品级,州府别驾、治中、州都多兼任郡太守,故等同晋令五品;郡功曹多兼任县令,故等同晋令七品。第二,有些配偶惟留郡望族姓,缺少家世官资的记载,则结合该家族有无名人事迹,概略判断门第等级。第三,衡量官资品级的“晋品令”,见《通典》卷三七,“后品令”乃北魏孝文帝太和廿三年颁行的太和后令,见《魏书》卷一一三。第四,“志主释褐”与“仕宦终点”所列官职用括号备注晋令品级。第五,“史料出处”一栏里的阿拉伯数字,乃该志所记家世履历在王连龙先生《南北朝墓志集成》中的页码。
④ 代表性著述如:[日]宫崎市定著,韩昇、刘建英译,《九品官人法研究——科举前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0 年版;毛汉光《中国中古社会史论》,上海书店出版社2002 年版;祝总斌《材不材斋史学丛稿》,中华书局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