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双芹
(兰州理工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50)
读张存学《轻柔之手》,乍看题目,想着必是温暖温情的格调,哪里料到作品中透露的却是凛冽严酷的冷气,作品的底色是浓重的化不开的苦寒,从中透露出历史劫难给予每个人的创伤与苦难:他们如蝼蚁般脆弱,在无处不在的暴力下被凌辱践踏;他们挣扎着生存,以各自的方式进行着对社会的抗争和自我的拯救:报复或者逃离,死亡或者宽恕……好在,任何苦痛的创伤最终会在母亲轻柔之手的抚慰下愈合,有人终将会在母亲充满爱和悲伤的注视中“回家”。
“创伤”(trauma)一词源自希腊语,意思是身体被“刺破”“损伤”。“创伤”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物理性的,即由外部力量造成的直接身体损伤,二是抽象性的,指由某类事件或情感伤害造成的心理或精神的损伤[1]。弗洛伊德在其《关于对战争性神经症电疗的报告》一文中指出,“潜意识的产生是‘创伤的执着’。当人们被某一事件打击很深,以至于无法恢复原状时,他们就产生了‘创伤’,以至于给大脑造成了无法治愈的阴影”,带给“人们无法抹去的印记,彻底动摇和震撼了人们生活的整个模式,以至于他们放弃了现在和将来所有的兴趣,永久、无意识地沉浸在他们的创伤中,无法自拔”[2]。
创伤的症候反映在小说人物身上,首先就是情感的麻木与冷漠,比如拉池城人们的盲从、自私、偏执与奴性,他们对别人遭受的苦难毫无怜悯之心,他们在对别人施暴时毫不手软,他们身上体现出的是极端的人性之恶,“表达出与鲁迅塑造阿Q相通的旨趣”[3]。其次,创伤表现为警觉、恐惧无助和逃离,即严重缺乏安全感,小说中的主人公们无一例外,创伤事件和与之有关的各种情景会持续反复地出现在他们的梦中,导致他们产生强烈的恐惧、焦虑和无助感,甚至有意无意地躲避与创伤记忆有关的人、事、景。最后就是信任感的普遍丧失,他们觉得被社会、他人所抛弃和疏离,难以建立正常的人际交往关系,导致个体人格匮乏所导致的心理癌变与人性异化。
张存学用小说记忆苦难,书写文革寓言,从展示个体的苦难和绝望延展到整个民族所遭受到的深重灾难与精神创伤,从对个体和对人本身的探寻、追索、拯救,到进一步揭示历史记忆,最终形成对历史的反思和对社会的批判。他“记住了这一切”“记住了过去的教训”,他“心情沉重”[4],他书写异化的时代环境下的暴力、人性的扭曲及变态,以及极其痛苦地体验与刻骨铭心的记忆。《轻柔之手》便是这份创伤体验与记忆的集中呈现:刺耳的高音喇叭、绵延不绝的口号、无处不在的怀疑的眼光、批判会场上腥红的血迹、带着高帽子剃着阴阳头被游街示众的“反革命”,等等,这些极致的残暴与罪恶是生活在期间的人们永久的噩梦,导致众生难以治愈的创伤,“使人们对基本的人际关系产生怀疑,破坏了存在于家庭、感情和社会中的相互依存,粉碎了得以与他人形成的关系和维持关系的自我架构,破坏了受害者对自然秩序或神明的信仰,使他们陷入存在危机”[5]。作品中史雷与史克他们的创伤体验与刻骨之痛不仅仅在历史劫难本身,在他们的成长经历中,无处不在的焦虑如影随形,他们时时警惕、时时怀疑,甚至时刻想逃离,从而陷进存在的危机中,恐惧无助,不能自拔。
在那场劫难中,史雷惊恐地接受了父母死去、妹妹失踪和哥哥逃离的现实,接踵而至的灾祸,也让他见识到了一直以来腰板挺得笔直的祖父的绝望,对未来生活的焦虑、恐惧和绝望,使他在整整一年的时间里成为哑巴。但折磨和苦难似乎无穷无尽,在学校,作为“狗崽子”的史雷,天生“下贱”,他瘦弱不堪,经常小心翼翼地低着头,畏缩着身子,尽可能地躲避“各种恶意的目光”,躲避那些随时会降临在他身上的“恶意的拳头、嘲笑、谩骂”。他的生活就在这一次次的被追赶与躲避中继续着,即使他的目光“恭顺而驯服”,并“像个小绵羊一样跟随别人喊口号,写批判稿、排队、开会、凝神倾听从会堂喇叭里、从校园各个角落的喇叭中传出的声音”,但“每一次都逃不出恶魔们的手掌”,得到的是更为变本加厉的凌辱。因此,他的夜晚经常被噩梦占据,惊叫、呻吟和低声的哭泣弥散在童年的浓重的夜色里。
史克在他十三岁那年被恶劣的生活和亲历的惨象赶走。他目睹了父亲的惨死,听闻了母亲投河的噩耗,并和祖父一起埋葬了父亲,四处打听妹妹的消息,直到他看见父亲的亡灵以及听到亡灵离开前那一声“撕裂心肺的长嚎”,他被镇住,“脸惨白,一双腿在那里打颤”,心里充满了“厌恶和惊恐”,因此,他转身逃离,开始了没有身份的逃亡生涯。自此,被抓、毒打、受辱、行乞、挨饿成为他生活的常态,在“儿戏”一样的灾祸和“空气”一样的噩梦里,他学会了隐忍,学会了“将悲伤摔在身后”,十七岁的时候,又被抓往石膏场劳改,用铁锤砸石头是他计算光阴的手段,“用铁锤砸碎十七年的每一个白天和黑夜。用铁锤砸碎十七年的风和雨,用铁锤砸碎十七年的鲜血和呼号。还有噩梦、星辰和月亮。”又在后来的很多年里,他将自己磨砺成粗糙坚硬的石头,和十年前那个“做事认真、爱动脑脑筋、穿得干干净净的他”分道扬镳。他像一股凌厉的风一样在拉池城里行走,伺机而动。
沉沦在地狱般生活中的不仅仅是史雷和史克,还有黑子、王莉莉和史真,接连到来的苦难,让他们在花样年华里无处躲藏。黑子的焦虑来自身份的丢失,他扔掉或者隐藏了尊严,一生都在“躲、逃、跑、偷”,他用嘿嘿大笑应付“可耻的生活”,用歌声甚至唢呐表达生命所有的苦难,最后以“抢劫犯”的身份自愿走进监狱。作者在这里用反讽给黑子的一生作结:黑子毕生都在努力寻找着归宿、认同和自由,他为之付出的代价就是承受孤独、恐惧和绝望,但却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轻”[6],最后当他被囚禁,他的“身份”也以这样一种吊诡的方式回归,但他再也没法享受自由,自由变成了囚禁,他无路可逃。王莉莉因为看到母亲的舌头被割掉后鲜血淋漓的情景,异常惊惧,从此靠着穿红色衣服和不停地咀嚼盐或糖来冲淡伤痛的记忆。母亲死后,她不堪忍受继母的辱骂和毒打,离家追寻自己的依靠和希望。在史真短促的生命里,苦难更是如化不开的浓重夜色,三岁失去了双亲,在受辱的母亲面前被人用癞蛤蟆堵住了嘴巴,并在此后十年的漫长时光里为奴为婢,受尽凌辱却一言不发,最后惨死在哥哥史克复仇的大火之中。
成长的刻骨之痛和存在的危机,让他们渴望超越苦难,寻找身体和心灵的归属,渴望获得新生。他们追随着自己的内心,追随着亲人的亡魂,寻找被认同的依据,因此,他们面对着不堪回首的历史创伤记忆,各自踏上了自我解脱与拯救的路途。
作家书写苦难的目的,在于唤起人们对苦难的深入思考,从而为那些处于惊恐不安中的焦虑的灵魂找寻解脱与救赎的方法,对于作家而言,又何尝不是如此呢?“由于恐慌、惊惧和幽暗感,写作这种行为也就成了不断触摸人类灵魂深处空洞的过程”“写作是为了安放自己的精神,为它找一片栖息地”[7]。
在《轻柔之手》中,人间的美与善良被暴力所摧残和毁灭,使得主人公的自我解脱与拯救变得异常艰难甚至成为虚幻,但对于亲人的爱与牵念,对于“回家”的强烈渴望,激起了他们对未来生活的向往与追求,他们带着各自的伤痛,做出关于生存的意义与新生精神的思考。
史雷从最初的逆来顺受到抗争,到最后选择宽恕的过程,就是一个自我救赎的过程。虽然生活万般艰辛,但他一直在寻找一条属于自己的精神救赎之路。起初表现为对苦难的反抗和报复,十五岁少年的噩梦里开始出现了这样一些情景:“一些追赶他的人掉进了万丈深渊”“一些梦中他拿起了刀子,将刀子刺向一些恶劣的嘴脸。”他“眼中的光一天比一天硬,再也没有颤抖和哭泣了”。这个从小瘦弱胆小的孩子,意识到了“颤抖”和“哭泣”的无能无力,他要做的,就是报复,就是“对恶意的嘴脸报以拳头和脚”,除此之外,没有退路。因此,象征自由、纯洁的白鸽和代表亲情的木鸟便成为史雷自我救赎路上重要的意象,他经常持久地注视天空中飞过的白鸽和史克留给他的木鸟,用这样的方式认识自己的内心,“史雷在对鸽子和木鸟宁静地注视和仰望中感到自己的卑劣”,它们虽然“抹不平他心中的风暴”,但至少可以给他一些宽慰。
白鸽的意象经常出现在文学作品中,尤其在西方文学中普遍存在。在西方基督教文化里,白鸽象征着纯洁高尚的灵魂和高度升华的精神,在圣经《洪水》故事里,白鸽是希望之鸟,是更接近上帝的精灵,它是圣灵,负载着上帝的智慧和启示在人间飞翔,因此兼具神性和人性,象征着宇宙万物间的和谐与统一。另外,白鸽是自由灵魂的象征,它看似温顺安静,但在风雨中能够把握自己的方向。同时,鸽子是恋家的动物,它们喜欢栖居在人类的居所里,每天飞离又回归。
史雷对鸽子近乎痴迷的注视中,包含着对亲人的牵念和对回家的渴望,包含着他对于未来生活的想象,尽管那也许是“一片混沌的看不清的天地”。同时,这种注视也是史雷审视自我的一面镜子,映射出他内心的痛苦与挣扎,他不想要“没有光的灵魂”,不想一直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中,他想借鸽子的飞旋,将自己的心“超拔而起”“它们是一群白色的闪电,它们将压在幽黑深处的心跳和绝望牵升而起。孤独的闪电,飞旋、升腾,带着隐秘不宣的渴望——甜蜜的渴望。……说话的欲望被激起——那个时候,他坚信鸽子飞旋的天空是属于他的。这是甜蜜和幸福的时刻。鸽子的飞翔就是他的飞翔,鸽子的闪电就是他的闪电。他因此知道他有一个灵魂,这个灵魂开始能张口说话。”
注视鸽子能够给他带来短暂的甜蜜和幸福,它们如闪电般的影子投射出的其实是史雷自己的影子和灵魂,白色的鸽子,是他的信念和希望,是在苦难生命底色中升腾而起的生存之火,他相信鸽子的天空也是属于他的天空,“不管天空怎样改变颜色,几年来他都注视不同群类的白色鸽子。这个天空总有白色鸽子的飞翔。他和它们一道分享孤独和辽远,分享飞旋、升腾的快乐。”因此,史雷注视鸽子和木鸟的同时,也是在注视、发现和看清自己,然后再选择一条可以走下去的路。
史克自我超越的方式与史雷不同,他经过十年的流亡,隐姓埋名来到拉池城里,在巫师身份的掩盖下隐秘地实施着自己的报复。他内心有两种欲望,一是做表面上拯救他人的巫师,让拉池人诉说自己曾经的恶行,让他们在畏惧与羞耻中煎熬直至死去。另一种却是将自己塑造成一个暴徒,揭开血淋漓的记忆的同时,也是对记忆不自觉的认同。但他的内心深处,始终是向善的,面对拉池人的诉说,他觉得恶心——“诉说中的心是一颗颗恶毒、冰冷和仇恨的心”,他觉得不安——“而自己的仇恨和冰冷又是什么?以恶报恶,以毒攻毒,自己的嘴脸是否轮回在这恶臭之中?”他更觉得迷惘——“一颗被恨拿住的心它的真实在哪里?真实的自己在哪里?哪里是自己可以立住脚的地方?哪里是自己愿意活着的地方?”。最后他感到厌恶——“厌恶身上的红色与黑色,厌恶他面前的人,厌恶他们的诉说、哭泣和走动,也厌恶自己。”
史克觉得“恶心”,后又“不安”“迷惘”和“厌恶”,厌恶那些人,也厌恶自己。他的心里充满了矛盾和挣扎,他想象中的生活,肯定不是由怨恨组成,不是“以恶报恶,以毒攻毒”。他尽可能地说服自己相信报仇的合理性,却又怀疑报仇的价值,祖父史成延早就告诫过他,让他放下心中藏了十年的那把刀,因为“拉池人是一滩烂泥,刀子没有用,用刀戳不出后悔的眼泪,也戳不出喊叫的声音,连痛都戳不出”,“只能将愤怒和强硬的刀淹没在其中”,十年灾难带来的仇恨叠加在身上,又使他无法轻松的选择放下和宽恕,同时,他又不甘心把自己埋葬于怨恨当中,他渴望回归自我,做真正的人和真实的自己。
但这样的思考、矛盾和挣扎最终没能让史克真正地“回来”,而是将他推向更加深不可测的黑暗里。在他的诱导下,曾经作恶多端的高福奎放火自焚,但这场大火却连累了妹妹史真的惨死,这是史克始料未及的事情。当他得知死去的小女孩就是自己失踪十年的妹妹史真时,他的报复变得毫无意义,他坚持了十几年的信念在一瞬间彻底坍塌,然后他“像一截木桩一样訇然倒地”,石头一样的罪责紧紧地攫住了他,在浓重的悲伤中,只好又一次踏上逃离之路。逃离,是《轻柔之手》乃至张存学小说中最沉重的主题,它是一种人生形式,也是作家对自己人生经验的哲理式概括,“苦难”是其基点,促成了个体在人生路上的不同选择,因此,除了逃离,史克别无选择。如果说史克前面的逃离出于对现实苦难的恐惧和无力,那么这次的逃离则是他主动选择的对亲人的回避,并以一种异常清醒的态度来注视自己注定存在的生命形式。
“爱”与“悲伤”,是《轻柔之手》中的关键词,也是张存学对存在的哲学思考,他说,爱、悲伤的缺失就是人性的缺失,这也是写作最大的困惑,“悲伤,是存在的本质,是对这种存在本质的情感体验,是生命与人生的主旋律;爱,是人性之善,是人之为人的最后一点依据,是生命还可以继续繁衍、人生还可以继续下去的最后理由”[8]。因此,作品的最终指归是向善的,作家借用一团充满“悲伤”的“白光”和一双母性的轻柔之手,安抚和救赎在无意义和绝望中颤抖、挣扎的灵魂,并让他们在母亲充满悲伤的注视中抵御生命的寒冷。
母亲形象在文学作品中多有刻画,是美丽、坚强、勤俭、善良、宽容的代名词,是社会个体的自我精神依恋,因此母亲、母爱或者母性一直以来都是神圣的存在,广受崇拜并不断被讴歌和传颂。程红樱就是这样一位母亲形象,作家着力塑造这一富有魅力的人物形象,使她具备一个母亲所有的美好品质。她热爱生活,在一片苍黄、沉寂又充满嫉恨和恶意的拉池城里,搭建出属于自己的多彩城堡。有她在,本来悲苦的生活就充满了盎然生机:耀眼的白房子、叫喳喳的小鸡、苹果树上唱歌的鸟、各样的蔬菜、花花绿绿的蝴蝶……家里的每一个人都沉浸在程红樱的歌声里,时不时有灿烂的欢笑融入其中,“生活的重负、困顿、阴暗和忧虑纷纷退去”;她爱自己的孩子,灾难来临时,“她硬铮铮的挺着,抚慰着三个孩子,赶走他们脑子里的噩梦”。甚至在她死后,拉池人因为惧怕她亡灵的报复,又将她塑造成“丰颐威严,目光向上”有着“一双圆润平和的双手”的神女。但这一形象的最终形成,还在于那双富含爱和力量的“轻柔之手”“它伏下身子瑟瑟发抖时,白光闪动,白光似乎在抚平它的惊恐”。“那是一团悲伤”爷爷史成延说。“母亲程红樱的手就这样到达”“用不着担心”。史雷说,“这个家会安稳下去,这个家再也不会有泣雀飞来那样的事了”“一团白光既然来了,就再也赶不走”“一双看不见的手,真难以想象”“史雷坐在桌前期待看不见的一双手”“白色影儿,一双手在不停地抚摸”。史真找了母亲十年,坚信“白色影儿的一双手抚摸着哑巴的头,接着抚摸她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一双轻柔的手不停地在哑巴脸上抚摸,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不要停止——哑巴在心里祈求。一双手是清晰的,它们纤细、苍白。第一次,哑巴就爱上了这双手,然后,每个晚上盼望这双手的抚摸”。程红樱的形象也在这双手中表现得立体丰满,程红樱的心中也充满了悲伤的爱,她说:“孩子们,我是你们的母亲。”
“光”在《说文解字》中的意思是“明”,即光明。西方文化里,“光晕”(aura)源于生命之光,是现实中人们心灵所向往的地方,犹太教把“aura”解释为代表生命的“露哈”和“灵光圈”,即环绕在生命周围的灵氛。而白色“除了有神圣纯净的意蕴外,还有持守一种生活立场的意愿在其中,这种生活立场也可以理解为生命层面的一种持守,它是面对神的,面对人的本然性的”[9]。两者联系起来,就是神性之光,是无比绚烂的太阳之光,也是永恒不变的爱。冰心在她的《超人》中也曾经将母亲与光相联系:“星光中间,缓缓走进一个白衣的妇人,右手撑着裙子,左手按着额前。走近了,清香随将过来,渐渐地俯下身在看着,静穆不动地看着——目光里充满了爱。”[10]
在《轻柔之手》里,作家将母爱与“白光”紧密相连,意在为小说寒冷的底色增添温暖、希望和光明,意在表明作品的最终指向,那就是爱、善和救赎。小说伊始,程红樱的亡灵所化的“白光”就在史家出现,“黑色的公鸡在大门外突然发抖,它被一团白光罩住。白光在它身上滞留不去。它在俯下身子瑟瑟发抖时,白光闪动,白光似乎在抚平它的惊恐。它在这种轻抚中又慢慢抬起身子,它站立着不再发抖。接着,它走进大门,走进院子里。就这样,黑色的公鸡将那团白光托进了这个家门”。“白光”意象的主导象征位置就此被设定,此后,主人公所有经历的磨难和心灵的挣扎都在“这团白光”的注视和陪伴中发生。程红樱惨死后,不甘心走进坟墓,不甘心被毁掉,所以她的亡灵幻化成“白光”,在十年后的一个黄昏回家。她流连于家里的每一处,诉说对孩子们的牵念,让孩子们感到温柔与爱的气息。她长久的注视着她的家,注视着她的孩子,带着悲伤的爱抚慰他们,她如一座灯塔,尽可能地用母爱照亮孩子们靠岸的路途,燃起他们对生活的想象和希望,当她的孩子们一个个在苦难的漩涡里挣扎,在他们漂泊无所依傍的时候,母爱的神性之光最终救赎和安顿了他们的灵魂。
在史真看来,“光”是她极其渴望的甜蜜抚慰,因为渴望光,黑眼睛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亮。“又大又亮的黑眼睛渴望光并将光抓住,然后将光存在脑子里等待晚上咀嚼。晚上的黑暗无边无际,这是没有喊叫、呵斥和责骂的时分,这也是甜蜜的时分——可以将存起来的光进行玩味、分类,并可以期待白色影儿的到来。与光说话,与可亲的白色影儿说话。”程红樱去世的时候,史真还很小,但母亲幻化成的“温暖的光在心里”,史真坚信是自己心里的光把母亲的“白色影儿”唤来的,“她”散发着留在史真幼小心灵深处的独特的香味,还“散发着潮湿的水汽”,充满哀伤和慈爱。史真在每一个夜晚咀嚼“白天的光”,享受母亲轻柔的抚摸,史真的心里被既甜蜜又悲伤的感情占据,这种复杂的感情将她托向平静的梦境,“它们灿烂,如同在天国”。
史雷也一直相信母亲的存在,每次陷入生活的困境,他都会想起这双给他宽慰和力量的手,他坚信,“白光”的存在会让这个家安稳,不再有苦难。可以说,史雷的成长与自我拯救之路其实就是一条寻找母亲之路,一条寻爱之路,他走进自己的内心,与“白光”对话,最终在母爱的感召下放下心中的仇恨,从无边黑暗的创伤中挣脱,回归真实真正全新的自我,完成了自我的救赎和蜕变。例如黑子被抓之后,面对渐老的祖父和满心复仇又指望不上的史克,史雷觉得自己被置于“空空的前台上”,充满无助,唯一给予他安慰的就是母亲的影子让他感受到的“恒久的亲情”和母亲锲而不舍的“悲伤”和“爱”,“爱和悲伤,将这个家浸润”。“被看不见的爱浸润,让悲伤不断唤醒这个家中其他人的爱——包括逃走的,消失的和死去的。”在母亲悲伤的爱的“浸润”下,史雷的内心挣脱了历史创伤造成的羁绊,让那些恐惧、绝望、烦躁和孤独的情绪在母爱的抚慰中渐渐抽离,在一片银灰色的大雪中,史雷如一只鸽子一样,平静地回到了家里。
小说中主人公对“光”的追寻,就是对神话了的母爱的呼唤。他们在光与爱中得到平静,得到精神的救赎,找到了生命存在的最终归宿,在爱的安抚和救赎中,那些深陷在幽暗旋涡里挣扎的灵魂得以靠岸得以回家,回到“平凡与庸常,隐忍而坚韧地对抗着时间的侵蚀”,或者回到“精神原乡”,并且“不惜以死亡的方式,抵达现实中无法回去的故乡”[11]。在《轻柔之手》里,看到了作品中的向善和人性的光彩,无论是鸽子,还是代表母爱的那团“悲伤的白光”和“轻柔之手”,都是被作家赋予重生和希望的重要象征,在阴暗寒冷的存在深渊里,如犀利的闪电和温暖的灯火,抵御来自生活的一切苦难,融化坚硬如铁的寒冷,从而照亮人性,成为人们道德与精神的救赎之光,也许这就是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