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万君,包玉泽,李艳军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近年来,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发展迅猛。截至2019年,全球应用转基因作物的国家和地区达到71个[1]。2015年,中国有两个转基因水稻品种获得农业部续发的安全证书。2016年4月,农业部决定正式推动转基因抗虫玉米的商业化进程。在此之前,有观点认为中国推行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的时机也已成熟。但是,对于转基因主粮作物是否应该进行商业化操作仍存在两种互相对立的观点。支持者从全球生物技术发展大势、粮食供应以及农户的经济效益视角阐述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的好处。部分人士则从食品安全和经济安全的角度表示质疑。然而,作为非专业人士,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的怀疑是基于一种概率和猜测,而且也仅仅停留在猜测上。即便是专业人士,也未能找到令人信服的证据和答案。因此,对于一般人而言,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经济安全的影响似乎更具讨论的空间。有学者[2]指出,经济安全指一国在经济领域的根本利益不受外来势力的伤害。Pillarisetti等[3]认为,由于美国对农业生产方法缺乏严格监管,为了在经济全球化中保持竞争力,他们迫使其他国家采取最宽松的监管方式推行转基因作物,导致 “竞次”和 “柠檬”市场的发生。可见,分析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刻不容缓。但是,从经济安全角度提出质疑的人士各执一词,缺乏一个具有说服力的视角,且未做深入系统的分析。文献回顾发现,这种质疑在很大程度上源于转基因强国和主粮种植大国的竞争和威胁,认为中国在转基因商业化涉及的关键经济变量上处于劣势,即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转基因及相关产业缺乏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那么,基于相关文献和比较优势、竞争优势理论,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通过哪些基础变量危及中国经济安全?与转基因强国和主粮种植大国相比,中国在这些基础变量上处于怎样的位置?对于不同的主粮作物来说,情况有何区别?上述思考对中国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决策具有怎样的启示?
本文基于已有的文献,提炼出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使中国经济安全遭受影响的基础变量,并将这些变量与比较优势指数和波特钻石模型中有关竞争优势来源的因素进行对应分析,进一步将这些基础变量划分为 “激励性”因素和 “保障性”因素两类,同时指出它们在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操作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接着基于统计资料,就提炼的基础变量对中国、美国和印度进行比较分析,同时充分考虑作物间的差异,得出具有重要政策启示的结论。
有关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经济层面的效应,已有文献主要分析其对利益相关主体货币化收益的影响。例如,Huang等[4]发现小农户和贫困户种植转基因水稻可以提高产量。赵芝俊等[5]认为实施转基因抗虫玉米商业化将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Graham等[6]的研究也支持这种积极的经济效应。展进涛等[7]采用CGE模型评估转基因水稻商业化对经济的积极影响,但是该分析是基于模拟情景和假设。乔方彬[8]发现转基因抗虫棉的种植具备可持续的经济效益。但有学者指出,上述积极效应需要在一定条件下才成立。比如,Falck-Zepeda等[9]指出,转基因作物对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产生了积极的经济影响,但这种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作物和基因性状,尤其是引入技术的制度环境。然而,有关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经济安全的影响,已有研究[10-12]尚停留在观点陈述或简单分析层面。比如,种粮农户被套牢、种子企业遭并购以及粮食安全遇挑战等,即现有文献对此问题有一定论述,且几乎都有意或无意地将中国与转基因强国和主粮种植大国进行一定的比较,但缺乏基于具体理论视角的深入分析和检验。虽然崔宁波等[13]认为美国转基因玉米商业化存在直接损失、市场交易和出口贸易等风险,但并未上升到经济安全的高度,且未做实证分析。正如Catacora-Vargas等[14]所指出的那样,目前有关转基因作物对社会经济影响的深入研究还比较有限,且主要集中于探讨其对货币化经济变量的影响,对非货币化经济变量,尤其是经济安全影响的深入研究还很鲜见。
(1)比较优势理论。Balassa[15]提出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RCA),它反映了所在国在相应行业的要素禀赋差异和贸易专业化程度。但是,本研究所涉及国家不仅出口某种主粮,同时也有进口,因此又属于产业内贸易。由于忽视了进口的作用,RCA指数在衡量产业内贸易的优劣势上难免显得片面,而且RCA主要代表一国的某种产品在数量上的优势,未能反映出 “质”的差异。Abdul等[16]在GL指数的基础上,提出改进的产业内贸易中产品 “质”的差异的测量指数 (PQV),同时兼顾一国的进口和出口贸易。
(2)竞争优势理论。波特的竞争优势理论认为,需求条件,要素条件,相关及支撑产业,公司战略、结构及竞争情况,政府以及机会对于维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即钻石模型。有学者[17]对钻石模型进行了完善,指出当代国际产业竞争的特征是企业、产业乃至国家的发展日益依赖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因此,应加入一个核心变量,即 “创新能力”。因为只有在创新能力的统摄下,一个产业才能培育出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本研究借鉴这一做法,将创新能力视为产业竞争优势的重要来源之一。
(3)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理论的整合。由于波特对比较优势理论提出了质疑,因此,有学者将二者对立起来,甚至认为可以以竞争优势理论取代比较优势理论。林毅夫等[18]指出,将二者对立起来不仅有碍于理论研究,甚至会给国家经济发展路径的选择带来潜在危害,并认为两种理论无一例外地都强调基本要素条件的重要作用,而且充分发挥钻石模型中4种基本决定要素的比较优势是产生竞争优势的重要途径;竞争优势理论在解释资源禀赋结构类似的国际贸易和产业内贸易时具有独特优势,因而是对传统比较优势理论有益的补充。为此,本文综合运用比较优势指数 (RCA和PQV)和波特钻石模型中有关竞争优势来源的解释,为基于相关文献提炼出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使经济安全遭受影响的基础变量提供理论支持。
文本分析法 (Content Analysis)主要基于各种出版或公开发行的文献资料,对其文本进行详细整理和分析,将文本中定性的文字和图像等内容整理为系统或定量的形式[19]。本研究对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相关的期刊文章、学位论文、报刊、网络文献和评论等进行收集,收集中聚焦于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中国经济影响的观点、分析和评论。然后对每个文本进行深入解读分析。解读中详细摘取与经济安全相关的一系列词语、词组或同义表达。接着进行分类和编码,归纳出初步变量。然后对照文本进行仔细审核,进一步分解、归纳和提炼。最后通过德尔菲法和小组讨论法确定出最终变量。变量选取主要过程见表1。
表1 本研究基础变量的选取
上述这些变量在很大程度上代表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经济安全影响的结点或途径,本文将其称为推行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使经济安全遭受影响的基础变量。为了验证上述基础变量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本研究尝试将其与比较优势指数和波特钻石模型中7个关键因素进行对应分析,对应情况见表2。这些变量的作用机理在于,如果推行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种子企业实力不足,缺乏技术专利可能在技术层面受制于人,被收取专利使用费;产业依赖强,无论是自己种植,还是依靠进口都有被操控的风险;农药、肥料等辅助行业依赖于人会使种植成本不可控,导致产品缺乏竞争力;定价权力弱,国际贸易中不具备比较优势可能导致出口陷入被动;制度保障不力,市场需求不足可能导致产品没有销路,无法实现经济价值;调控能力不足可能导致面临不确定性因素时束手无策,应对风险能力差。可见,对于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而言,上述任何基础变量处于劣势均能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这些变量更有可能互相关联,共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过程中这些基础变量共同影响经济安全的作用机理如图1所示。
然而,上述变量处于优势则情况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在前7个变量上处于优势将激励所在国主动推行商业化战略,后二者处于优势则可确保所在国被动应对时更加从容。因此,本研究将前7个变量界定为 “激励性”因素,将后二者界定为 “保障性”因素。这是因为,跨国巨头主要是凭借 “激励性”变量的优势征服他国市场,而所在国之所以被动甚至无力抵抗主要是因为 “保障性”因素较弱。接下来,本文将基于每一个基础变量,对中国、美国和印度进行比较分析,同时兼顾作物间差异。
表2 基础变量与比较优势指数以及竞争优势来源因素的对应分析
图1 基础变量共同影响经济安全的作用机理
如果实施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对中国种子和粮食市场影响最大的是在华申请注册的技术专利。为此,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 (http://www.sipo.gov.cn/)专利检索系统,输入转基因和玉米、小麦、水稻等关键词,对在华申请注册的转基因主粮作物相关专利进行统计。检索时要求关键词中同时具备转基因和作物的精确名称,因此属于密切相关或直接相关的技术专利。对于在华申请的转基因主粮专利,仅就数量而言,中国在玉米作物上稍处于劣势;在小麦作物上,与国外基本持平;在水稻作物上,处于绝对优势。但水稻技术专利的优势仅代表 “量”的层面,因为中国处于研究前沿的水稻品系,大多数核心专利属于美国等转基因强国的种业巨头。因此,中国转基因主粮专利与美国相比存在差距,见表3。
表3 在华注册的转基因主粮作物相关技术专利统计
2013—2017年中国代表性种子企业与国际种业巨头实力对比见表4。对比指标包括年销售收入、年研发投入以及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之比。数据来源于孟山都和陶氏杜邦 (均为美国种业巨头)官方网站以及国内代表性种业上市公司发布的年度报告。横向看,无论是哪一年份,美国种业巨头销售收入和研发投入至少是中国代表性种子公司的10倍以上。尽管中国个别种子企业研发投入与销售收入的占比接近于美国种业巨头,但从绝对数看,不在同一水平;纵向看,美国种业巨头研发投入、销售收入及其比值呈现稳定状态;相反,中国代表性种子企业的部分指标却呈现下降趋势。简言之,尽管是中国代表性种子企业,其实力与美国转基因种业巨头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表4 中美代表性种子企业实力对比
傅龙波等[27]利用海关数据考察了双边贸易中中国对粮食主产国的依赖,其中运用中国从某国进口粮食的重量与中国进口该粮食的总重量之比对依赖进行测算。本研究提出的产业依赖指数是对该测量方法的进一步扩展,其具体表达式为:
式中,Exj表示国家j的x产品的出口值,Ixj表示国家j的x产品的进口值,IDI代表j国对x产品的依赖程度。其优点在于能通过符号反映出这种依赖是对进口的依赖还是对出口的依赖。但是,这一指数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某国仅出口 (无进口)或是仅进口 (无出口)极少量主粮,可能导致该指数接近于1或是-1,造成依赖度很大的假象;而且它也不能很好地反映某国主粮进出口结构。为避免上述问题出现,本研究进一步开发扩展的产业依赖指数,并将其定义为:
式中,Exj和Ixj的含义与IDI指数中相同。Etj表示国家j的某大类产品的出口总值,Itj表示国家j的某大类产品的进口总值,EIDI数值越大,表明依赖程度越大。其缺点是难以区分进口依赖和出口依赖。因此,本研究将同时运用IDI和EIDI对中国、美国和印度的主粮依赖指数进行测算。数据源于EPS数据平台世界贸易数据库2012—2016年的贸易数据。与美国相比,中国对玉米依赖度更高,且中国是进口依赖,美国则是出口依赖;中国对水稻的依赖明显低于印度,与美国比程度相当,但中国是进口依赖,而美国、印度则是出口依赖;与美国相比,中国对小麦的依赖更高。同样,中国是进口依赖,美国则是出口依赖。从作物间比较看,中国对小麦进口依赖最大,其次是玉米,再次是水稻,但对玉米的依赖呈攀升态势。
由于转基因农药以除草剂和杀虫剂为主,因此本研究重点比较在华注册的转基因除草剂、杀虫剂和肥料专利。就1991年、1992年、1997—2018年、2019年在华注册的转基因除草剂、杀虫剂和肥料专利数量而言,中国与国外相比,还存在差距,尤其是除草剂和肥料差距很大。由于排名前10的国外机构中,绝大部分来自美国。因此,与美国相比,中国在转基因辅助行业上处于 “量”的劣势。不可否认的是,中国转基因农药和肥料技术专利在 “质”的方面与陶氏杜邦和孟山都等跨国集团相比,也难言具备优势,见表5。
表5 在华注册的转基因农药和肥料技术专利统计
本研究借鉴Balassa[15]的方法,运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 (RCA)测量中国主粮在国际贸易中的比较优势。这一指数主要反映国际贸易 “量”的比较优势水平,公式为:
式中,Exj表示国家j的x产品出口值,Exw表示全球x产品出口值,x表示主粮作物类别。因此,RCA代表j国x产品的出口比重与全球x产品出口比重的关系。如果RCA接近于1,表示相对全球而言,j国x产品在量上处于中等水平。RCA大于1,表示j国x产品具有数量上的比较优势;反之,则不具数量上的比较优势。在国际贸易中,仅具有数量优势还不能完全说具有竞争优势,产品 “质”的方面也至关重要。由于主粮贸易属于产业内贸易,故借鉴Abdul等[16]的方法,对主粮国际贸易中 “质”的层面展开测量。根据上述观点,对产品质量存在差异的产业内贸易可采用PQV指标对其质量进行测度,具体公式为:
式中,UVE表示一国出口某产品的单位价值 (unit value),UVI表示一国进口某产品的单位价值。PQV指数主要用来测度产品层面的质量差异。当PQV<0.85,为低质量;当PQV>1.15,为高质量;当0.85≤PQV≤1.15,为质量相近。同样,本研究采用EPS数据平台世界贸易数据库2012—2016年的贸易数据,对中国、美国和印度就RCA和PQV指标进行测算和比较。
在国际贸易中,中国玉米具有 “质”的优势,在 “量”的层面处于劣势;水稻既具有 “质”的优势,又具有 “量”的优势;小麦在 “质”的方面与美国相比水平相当,但在 “量”的方面完全处于劣势。需要指出,在国际贸易中,中国主要进口转基因玉米用于饲料和榨油等用途,出口用于食用的常规品种,而美国已实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主要出口转基因玉米,进口常规品种。因此,与美国相比,中国在玉米作物上以产品单位价值反映出的 “质”的优势主要源自不同类别——转基因和非转基因的差异。换言之,推行玉米作物商业化很可能导致中国在国际贸易中丧失上述优势。
为了测量中国在国际主粮市场上的定价权力,本研究重点分析中国期货和现货市场上主粮价格与国际期货市场上主粮价格的联动关系。从文华财经平台采集芝加哥期货交易市场 (CBOT)的国际主粮价格;从大连商品交易所 (DCE)官网采集国内玉米期货价格,从郑州商品交易所 (ZCE)官网采集国内稻谷和小麦期货价格。国内玉米、稻谷和小麦现货价为月平均价,采自中华粮网数据库 (http://www.cngrain.com)。采集时段统一界定为2012年1月至2016年12月。为了便于分析,用ccf表示大连商品交易所玉米价格序列,crf和cwf分别表示郑州商品交易所稻谷和小麦价格序列;ucf、urf和uwf分别表示芝加哥期货交易市场玉米、稻谷和小麦价格序列;ccs、crs和cws分别表示中国玉米、稻谷和小麦现货价格序列。为了降低各价格序列的异方差,对其进行对数化处理。
在对中国主粮价格与芝加哥期货市场主粮价格进行协整分析之前,需要采用单位根检验对各价格序列进行平稳性分析,见表6。本文将粮价单位统一为美元/吨,且在数据采集时考虑了交割月份期货价格波动的异常性问题。对所获数据运用Eviews8.0进行处理。由表6可以看出,除郑州商品交易所稻谷期货价格以外,三大期货市场以及中国现货市场主粮价格均为I (1)过程,即单整阶数相同,为下一步协整分析创造条件。
表6 中美市场主粮月度价格平稳性检验
分别对美国期货市场与中国期货市场、中国现货市场主粮价格序列进行协整检验,见表7。由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稻谷期货价格平稳,必然与CBOT稻谷价格不协整,因此,无须检验。由表7可以看出,美国期货市场上玉米、稻谷和小麦价格与中国期货市场、现货市场玉米、稻谷和小麦价格不存在协整关系,即中国主粮期货与现货价格并不受CBOT主粮期货价格的主导,反之亦然。但是,结合前文的分析,本研究认为推行主粮作物商业化很可能导致中国定价权力受到影响,即主粮现货和期货价格被国际市场所主导。
表7 中美市场主粮月度价格的协整检验
研究转基因主粮市场需求,对消费者的转基因食品态度和购买意愿进行分析十分关键。已有研究表明,中国与美国、印度等国在这方面情况大体相同。Öz等[28]研究指出在转基因产品健康风险、环境风险和标识制度上,中国和美国消费者态度相似,即显得非常谨慎。这主要是因为,对于转基因食品,各国消费者都倾向于放大其负面信息效应,左右了整体信息传播、走向和效果[29]。虽然目前转基因玉米已在部分国家进行商业化种植或允许相关产品流通,但各国对转基因玉米的需求主要是因为它可满足榨油和制作饲料的需要,而不是基于其主食特性。简言之,在消费者对转基因主粮和食品的态度上,中国、美国和印度相比较而言情形类似,即都比较谨慎。
目前在全世界已形成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两大不同的转基因生物监管制度体系,内容包含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法律法规、监管原则、市场准入以及标识制度等,这些制度保障无疑是推行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必要前提。然而,在转基因作物商业化方面,中国还存在制度型失灵[30],具体表现在3个方面。①对商业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寻租行为的监管制度缺乏。有学者[31]认为,中国转基因生物监管存在立法层次低、法律效力不足、执行不力以及监管缺乏透明等问题,尤其对寻租行为防范和监管需要加强。也有研究认为,对于不同作物而言,情况有所差异。比如,展进涛等[11]指出中国推行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的监管制度已基本完备。由于缺乏详细的指标体系,且未做全面系统的评估,因此该论断还有待进一步考证。②转基因技术及应用中信息传播与交流机制有待完善。比如,转基因知识宣传普及、技术应用进程通报、媒体报道后澄清与说明以及公众交流沟通等。有研究表明,这些制度的完善和推行对于消除公众疑虑和担忧具有重大意义。有学者[32-33]指出,当前农民对转基因主粮潜在生产意愿低,而辩论机制减少了激进农村抗议转基因作物种植的概率。同时,有学者[34]认为深化公众参与有助于转基因作物商业化决策共识达成。但对于这些制度建设,中国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此外,中国尚缺乏公开透明的科技和学术评价制度,不利于对转基因技术客观评价和传播。③民众权利保障制度尚不够完善。著名公众人物崔永元认为面对转基因,必须保证民众拥有充分的选择权。这一观点得到国内公众一致赞同和支持。但是,如何真正确保这项权利,还有待制度保障和规范。总之,中国在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制度保障上与美国相比,还存在差距。
调控能力和制度保障虽然都与政府作用密切相关,但二者内容却不相同。众所周知,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政府相比,中国政府在对市场失灵的调控能力上有着独特优势,这集中体现在从容应对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方面。世界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在经济危机或金融危机到来时,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调控政策,基本能够实现软着陆,新时期也能通过宏观调控重构经济危机软着陆的乡土基础[35]。反观西方发达国家,其政府在面临金融或经济危机时常常显得无计可施,不得不面临赤字乃至停摆的窘境。有学者对中国政府在主粮领域的调控能力展开具体分析。比如,李光泗等[36]从人均粮食自给率、粮食战略储备率、农业科技投入率和粮食生产集中率等方面深入分析中国政府对粮食安全的调控能力,认为自2004年以来,政府对粮食安全的调控能力保持连续增强态势。但是,对于不同主粮作物而言,中国政府所呈现出的调控能力有所差异。以粮食补贴为例,从实际效果来看,它有助于提升玉米全要素生产率,且没有导致效率损失和市场扭曲[37];对水稻生产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补贴原则没有得到完全贯彻落实[38];可促进小麦生产技术效率提升,但对全要素生产率没有明显作用[39]。可见,在三大主粮作物中,中国对玉米生产调控能力最强。中国经济政策和制度创新完全能够确保主粮供应,满足未来人们对粮食需求的增长。相比较而言,西方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大多呈现负效应。因此,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主粮生产领域具有更强的调控能力。但是,在其他变量上不占优势甚至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即使政府调控能力再强,也可能作用有限。
根据上述分析,结合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理论,本文进行总结见表8。需要说明的是,由于中国对玉米、水稻和小麦的依赖为进口依赖,因此处于劣势。以水稻为例,尽管中国EIDI指数与美国相当,比印度更小,但本研究认为中国对水稻的依赖程度更高。本研究认为,对于玉米国际贸易,中国 “质”的优势主要源自非转基因和转基因种类差异。因此,如果实施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在 “质”的层面是否占优尚待验证。
表8 中国三大主粮作物在基础变量上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汇总
(1)对于推行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使中国经济安全遭受影响的基础变量而言,中国与美国和印度相比,多数处于劣势,主要体现在技术专利、企业实力、辅助行业、产业依赖和制度保障上。因此,目前形势下贸然推行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可能给经济安全带来某些不确定性。具体而言,企业实力、技术专利和辅助行业劣势可能导致商业化操作中中国在某些环节处于不利地位,比如,种子市场被掌控,种子企业被兼并,进而给主粮生产和粮食安全带来一定隐患;中国对三大主粮作物的巨大进口依赖可能成为商业化操作中被利用的弱点和软肋;而制度保障缺失或不完善不仅可导致主动发起商业化操作缺乏保障和基础,而且很可能为被动应对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带来不利影响。
(2)与美国和印度相比,中国各基础变量呈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存在一定差异。比如,种子企业实力与美国相比还存在相当差距;中国对三大主粮作物依赖程度更高,原因是与美国和印度相比,中国对三大主粮作物的依赖主要是进口依赖。但是,没有证据表明中国三大主粮作物定价权被国外所主导,分析显示中国主粮期货和现货价格与美国主粮期货价格并不呈现整合关系。而且,分析还显示,中国水稻和小麦在国际贸易中不具 “质”的劣势,水稻甚至具有优势。另外,中国政府在主粮生产调控能力上更具优势。
(3)中国各基础变量呈现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在不同作物间也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在专利技术上,水稻具有 “量”的优势,玉米和小麦则没有优势;在国际贸易 “质”和 “量”两个维度上,水稻均具有优势,玉米和小麦同样不具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尽管在部分基础变量上,中国与美国、印度相比,三大主粮作物处于类似位势,但优劣势程度和具体情况却有所不同。比如,三大作物在调控能力上均处于优势,但依据已有研究,中国对玉米生产的调控能力强于水稻和小麦;再比如,三大作物在产业依赖上均处于劣势,但中国对玉米的依赖主要是进口转基因品种用于榨油和饲用,对水稻的依赖则是进口高质量大米满足高端消费需求。另外,在制度保障上,三大作物均处于劣势,但玉米和水稻的情况要好于小麦。
(1)未雨绸缪,加强主粮作物转基因技术自主研发。由于在诸多基础变量上中国与美国、印度相比不占优势,尤其是在大多数 “激励性”因素上,中国基本处于劣势,因此,目前中国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的时机并不成熟。换言之,当前,中国并不具备推行转基因主粮作物商业化的内在激励性。可采取的总方针应为:未雨绸缪,走自主研发道路。抓紧时间加速缩小与美国、印度等国在 “激励性”因素上的差距。同时,积极完善和提升 “保障性”因素,以便在被动应对时更加从容。具体而言,加大对转基因技术研发投入力度,并做好专利申请和注册工作,力争缩小与美国等转基因强国的差距;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吸引强势商业资本注入种子产业,以人才计划、奖励等方式鼓励转基因科研人才进入种子企业工作,增强种子企业研发实力;以已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为先导,加强制度保障建设,如科普制度、标识制度、公众参与和选择制度等,充分保障公众受教育权、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在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难以达成共识的情形下,应特别注重保证转基因技术及其应用的相关知识和信息的透明、公开,充分尊重每一位消费者的意愿。
(2)分类指导,差异化发展。充分认识到中国在各基础变量反映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存在作物间差异,并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策略。具体而言,对于目前在各基础变量上劣势稍小的水稻和玉米而言,尚有大量工作要做,且工作侧重点有所不同。对于玉米而言,由于中国对其依赖主要体现在进口转基因玉米用于榨油和饲用,因此在完善制度保障的同时,应重点加大转基因技术研发力度。虽然有人认为当前尽快推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种植可保证中国对榨油和饲用玉米的自给自足,降低对进口的依赖,但由于技术专利、企业实力以及辅助行业等方面的劣势,目前加快推行转基因玉米商业化是否会对玉米及相关产业带来冲击仍有待详细论证;对于水稻而言,由于中国主要依赖进口高质量大米,且完全是满足食用。因此,在做好转基因技术研发的同时,应尽量减小对非转基因水稻的进口依赖,或者说应增强高质量水稻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3)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扬长避短。对于本研究基础变量所代表的重要经济指标,在努力弥补与美国和印度等国差距的同时,应充分发挥中国自身长处。纵观上述变量,中国居于优势地位的是政府调控能力。目前,政府调控重点应为:保证非转基因主粮自给,以减轻对常规主粮的进口依赖;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和生长点,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方式,保证主粮生产效率和产品品质;结合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稀缺的国情,有针对性地加大对主粮作物相应性状的转基因技术研发投入,等等。但是,应该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作用发挥是一把双刃剑,即应该尽可能考虑并减弱政府调控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