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典到新境界: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

2022-11-28 04:36王存刚
关键词:共同体命运利益

王存刚

(南开大学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天津 300071)

共同体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从理论逻辑上讲,所谓‘共同体’,并不仅仅是对人们在共同利益的追求中结合而成的协作组织的指称,更是对人类社会基本生存方式的标榜。[1]”正因为如此,对共同体问题的思考历史久远。据考证,在西方思想史上,自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起,思想家们就开始重视共同体问题。法国著名激进主义思想家让·雅克·卢梭最早明确使用“共同体”这一概念。1887年,德国社会学家费迪南·滕尼斯(Ferdinand Tonnies)出版《共同体与社会》(Gemeinschaft and Geselischaft)一书,将共同体(community,德文为gemeinschaft)与社会(society,德文为gesellschaft)相区分,用以概括建立在自然情感一致基础上紧密联系且排他的社会联系或生活方式。

作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先贤思想精髓的基础上(1)参见:费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运用唯物史观进行创造性研究,构建了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共同体思想。尽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并没有对“共同体”一词做出明确界定,而只是在限定条件下以“共同体”指人类不同历史阶段的生存和生活形态,但这并不妨碍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比如,费迪南·滕尼斯就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几个版本的前言中都对马克思表达了由衷敬意。(2)研究表明,“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主要来源于德国近现代哲学的熏陶及赫斯的影响,从直接影响来看,赫斯具有重要地位。”参见:陈东英.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的主要来源和发展阶段[J].哲学动态,2010(5):5-13.而滕尼斯对共同体的探讨又受到英国后现代主义理论家齐格蒙特·鲍曼(Zygmunt Bauman)的重视(3)参见:齐格蒙特·鲍曼.共同体[M].欧阳景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不仅如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共同体思想对20世纪60年代社群主义(communitarianism)复兴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形态和最新形态,它创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外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4)坚持以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为宗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对外工作进行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之一。参见:王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外交思想 不断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J].求是,2020(15):18-21.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之一。它明确回答了“世界向何处去”的时代之问和“崛起的中国向何处去”“新形势下中国怎样办外交”两大实践命题,是当代中国外交理论的重大创新成果。它有助于中国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有助于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伟大实践,有助于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人类共同发展。

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基本内涵与鲜明特点

马克思恩格斯所阐发的共同体思想,是经典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具有丰富内涵和鲜明特点。

(一)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丰富内涵

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是他们创立的、在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共同体问题的探讨,是与对人类社会整体思考紧密结合起来的。关于人类社会,马克思有一句名言:“社会不是坚实的结晶体,而是一个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有机体。”[2]“社会有机体”这一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社会系统的总称,它包含一切社会要素并实现彼此的有机统一。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共同体是也只能是“社会”共同体,而不是“自然”的即不包含人在内的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是社会有机体的重要表现形式,因而同样是能够变化并且经常处于变化过程中的。关于这一过程的经典性概括,体现在马克思的如下论述中:

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式,在这种形式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小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式,在这种形式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的生产能力成为从属于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3]

纵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特别是马克思关于共同体的丰富著述,他们关于共同体的思想包括以下三个相互关联的阶段或形式:

第一,“自然形成的共同体”。这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最初形态。“自然形成的共同体”通过血缘关系组合而成,是“家庭和扩大为部落的家庭,或通过家庭之间互相通婚‘而组成的部落’,或部落的联合。”[3]123因此,这种原始形态的共同体又被称为“血缘共同体”或“部落共同体”。这种以血缘关系为基础构建的“天然共同体”,超越了单个人对生产关系的狭隘关系,实现了共同体所有成员对作为生产资料的土地的共同占有和利用。在生产及再生产自身的共同劳动中,每一个体都本能地将自己视为共同体的一员,并享受共同消费所带来的乐趣。这种原始形态的共同体不仅确立了全体成员一致性的生活方式,而且通过集体行动弥补了个体自卫能力的不足,形成抗衡自然世界或社会世界中其他共同体加害自己的合力,获得生命安全感。但也应当看到,这种共同体仅代表着该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诉求,却不可能彰显每一个体的特殊利益诉求。对此,马克思指出,“共同体是实体,而个人则只不过是实体的偶然因素,或者是实体的纯粹自然形成的组成部分。”[3]126换言之,尽管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个体的生存能够得到保障,但个体之间的相互依存并不是彼此自觉选择的结果,而是被动选择的使然;个体对共同利益的认同以湮灭个体利益为前提,个体对共同体的依赖凸显了个体的主体意识的缺失。

第二,“虚假的共同体”或“冒充的共同体”。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伴随商品经济的崛起,“自然形成的共同体”因内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深刻变化而土崩瓦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与血缘共同体不同的政治共同体。在这种具有诸多新特点、人为的共同体中,社会存在的基本纽带已经不再是天然性的血缘关系,而是社会性的利益关系。利益基于个体的物质性需要,通常体现为一种货币形态。因此,这种新的共同体又被称之为“需要的体系”的“货币共同体”。与之前在“自然形成的共同体”中共同利益与个体利益完全一致迥然不同的是,新共同体中上述两种利益相对独立存在且存在显著差异,彼此间的关系呈现为对立基础上的博弈状态。为了不使这种博弈产生毁灭性后果,以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利益代表者自居的国家出现了。尽管国家掌握着凌驾于全体社会成员之上的公共权力,但在本质上所代表的绝非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而是占据统治地位的特定阶级联合起来剥削和压迫其他阶级的利益。通过国家这种具有鲜明组织性暴力特点的组织形式,占据统治地位的特定阶级要求所有共同体成员均让渡自己部分特殊利益——尽管让渡的大小、方式不尽一致,并据此虚构了所谓的全社会的“共同利益”。实际上,这种“共同利益”仅仅反映共同体中部分成员即占据统治地位成员的特殊利益。也因此,个体特别是那些居于被压迫地位的个体在政治共同体中并没有真正获得预期的自由,而只是通过特殊利益的让渡换来自身的异化存在。对此,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

在过去的种种冒充的共同体中,如在国家等等中,个人自由只是对那些在统治阶级范围内发展的个人来说是存在的,他们之所以有个人自由,只是因为他们是这一阶级的个人。从前各个人联合而成的虚假的共同体,总是相对于各个人而独立的;由于这种共同体是一个阶级反对另一个阶级的联合,因此对于被统治的阶级来说,它不仅是完全虚幻的共同体,而且是新的桎梏。[2]571

这表明,“虚假的共同体”或“冒充的共同体”仅仅是或只能是一种过渡形态,它必将被新的共同体所替代。在这种替代过程中,人类历史实现了飞跃。

第三,“真正的共同体”。在对“虚假的共同体”或“冒充的共同体”进行深刻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了“真正的共同体”思想(5)恩格斯使用了“共产主义的联合体”这一概念。。他们认为,“真正的共同体”是一种“自由人联合体”,其前提是人与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关系进而人与人的关系发生革命性变化。具体地说,就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4]而这种重建意味着,劳动者能够真正占有自身的劳动产品,从而有可能实现个体的特殊利益与群体的共同利益完全、真实的统一。不仅如此,在“真正的共同体”中,每一个体都以个体身体而非群体身份参与彼此的联合,它不再是“阶级的个人”“地域性的个人”或“偶然性的个人”,而是“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的普遍的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有个性的“自由人”,因而能够摆脱因阶级归属、地域归属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立及造成的桎梏,真正解决长期困扰人类的“人与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也就是说,“各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4]571;或者说:“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5]总之,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人的本质得到最为充分的体现。

(二)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的鲜明特点

正如前文所提到的那样,在马克思恩格斯之前,已有思想家提出并论证过“共同体”问题。[6]与之前的共同体思想相比,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即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具有以下鲜明特点。

第一,与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伟大发现直接相关。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向社会世界的延伸,也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观察社会世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人类思想宝库的巨大贡献。他们对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也为后世马克思主义者树立了典范。梳理思想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每一个重要观点的形成及表达,都或多或少、或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们对共同体的探索有关。[7]只要我们研读《黑格尔法哲学批判》《1844年哲学经济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这些经典作品,就不难发现这一点。也正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伟大思想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对共同体的阐释才是科学的、独特的,并能产生久远而巨大的影响。

第二,与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直接相关。人的存在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探讨社会世界从而也是探讨共同体问题的现实起点。在他们笔下,“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2]1。“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人的“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2]501”而生产关系总合起来就构成所谓的社会关系,构成所谓的社会,并且是构成一个处于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社会,具有独特特征的社会。古典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换言之,人类历史发展不同阶段的社会关系总和,就是不同类型社会共同体的特殊本质。“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8]当然,在不同类型的共同体也就是人类不同发展阶段上,个人自由的实现程度存在差异。只有实现共产主义,即形成“真正的共同体”,个人自由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实现。

第三,是不断发展的思想。正像一些学者注意到那样,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多次使用“共同体”这一概念,对共同体的各种形式也有丰富论述,但他们始终没有给共同体下一个明确而严格的定义。在马克思恩格斯笔下,共同体的形态多种多样,如“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抽象共同体”“虚幻共同体”和“真正共同体”;表现形式可以是实体,也可以是关系。由此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是不断发展、逐步深化的。这既构成后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共同体思想的理论前提,也对后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共同体思想做了学理上的提示。

二、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演进历程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同样如此。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以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时代之问和实践命题的回答,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实践性。

中国共产党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萌生于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2010年5月,在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中方提出“命运共同体”概念,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翌年9月,在关于中欧合作的论述中,中方再次使用“命运共同体”概念。同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和平发展》白皮书在使用“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时,将其与“和平发展”“合作共赢”“交流互鉴”等理念联系起来,指出“要以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以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新理念,寻求多元文明交流互鉴的新局面,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的新内涵,寻求各国合作应对多样化挑战和实现包容性发展的新道路。”[9]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正式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指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10]

2013年3月,刚刚就任国家主席的习近平首次出访俄罗斯,他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演讲指出,“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11]。这是习近平首次在国际场合提出并阐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其后,习近平在国际国内数十个场合深刻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概念,使之不断细化、深化。2015年9 月28 日,习近平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发表重要讲话,从政治、发展、安全、文明和生态五个层面,系统阐述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内涵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政策方案,即建立平等相待、互商互谅的伙伴关系,营造公道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11]254-256至此,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基本框架初步形成。2017年1 月18 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演讲,强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关键在行动。国际社会要从伙伴关系、安全格局、经济发展、文明交流、生态建设等方面做出努力”:坚持对话协商,建设一个持久和平的世界;坚持共建共享,建设一个普遍安全的世界;坚持合作共赢,建设一个共同繁荣的世界;坚持交流互鉴,建设一个开放包容的世界;坚持绿色低碳,建设一个清洁美丽的世界。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内涵进一步丰富。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主张,并对其内涵做出更为明确的界定,就是要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1]491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总体框架就此形成。党的十九大审议并一致通过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提出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同意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正确义利观、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等内容写入党章,从而使得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成为中国共产党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同年12月,在北京举行的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的主旨讲话中,习近平强调,面对人类生活的关联前所未有、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前所未有这种局势,人类唯有顺应时代发展潮流,齐心协力应对挑战,开展全球性协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有利条件,才能开创人类更加光明的未来。[11]509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写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由中国共产党的意志上升为中国国家意志。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不断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2]。

上述概要的描述表明,与经典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一样,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也是不断发展的。它立足于新的时代和新的实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思想精髓,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世界愿景和国际秩序的主张,[13]理论内涵不断丰富拓展,并实现了从理念到实践的跨越,从经典到新境界的跨越。

三、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

从概念演化角度看,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是对政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安全共同体、社会共同体、文化共同体等既有概念的进一步综合与升华,并衍生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新概念。

从共同体层次角度看,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把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等处于命运共同体不同发展阶段的共同体理念紧密连接起来。其中,利益共同体是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前提和基础。从实践层面看,当相关国家或地区对打造命运共同体存在疑虑时,可以从倡导构建利益共同体入手。这在中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比如,2014年3月,习近平主席出访欧洲期间,数次提及“利益共同体”这一概念,阐发中欧建立利益共同体的必要性与可能性。在访问法国时,习近平指出,“中方愿意同法方一道,牢固树立利益共同体意识,寻找更多利益契合点,深化经济合作”[14]。在会见时任德国总统高克时,习近平指出,“中德建交以来,两国领导人把握中德关系发展正确方向,始终从战略高度、用长远眼光,从两国人民利益契合点出发,打造中德利益共同体,使中德合作从小到大,发展到今天这样广泛紧密的程度”[15]。在对比利时进行国事访问并访问欧盟总部前夕,习近平在比利时《晚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中欧是发展之路上的利益共同体”[16]。2015年10月,在英国议会发表的讲话中,习近平强调,“中英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17]。当然,利益共同体毕竟是以“利益”为基础的,而不同国家的利益观念、利益范围和利益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利益共同体即便能够形成,也是不稳定的。各方利益高度重合则共同体兴,各方利益严重冲突则共同体衰。这方面的案例屡见不鲜。而要从这种不稳定状态中摆脱出来,需要建立一种稳定性特别是包容性更强的共同体[18],这就是责任共同体和行动共同体。关于何谓“责任共同体”,1992年6月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界定是:由各个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法主体共同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大小、多少并不影响责任共同体的构建,应该是一种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19]。责任共同体的形成有赖于各方基于对“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认知、内化和行动。在这一意义上,责任共同体与行动共同体是重合的,两者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和手段,而人类命运共同体则是命运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和最终目标。

从政策主张和全球倡议角度看,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把中国坚定不移走和平发展道路、构建以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平等和平包容的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坚持以义为先义利兼顾的正确义利观、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观、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全球安全观、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观等新理念、新主张有机整合起来,形成结构完整、层次鲜明、内容科学、逻辑严密的体系。其中既有明确可期的目标、必须坚守的原则,也有具体可行的实践路径,各部分彼此呼应,相互支撑,浑然一体。

从中国外交实践角度看,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把周边、地区和双边三种不同空间范围的命运共同体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树立了旗帜、明确了方向。首先,周边是我国安身立命之所,发展繁荣之基,打造周边命运共同体对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来说具有优先性。习近平曾强调指出,“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建立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推动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都是从周边开始的”[11]276。中国致力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实践已经确证了这一点。其次,地区在国际关系中具有特殊价值,有学者甚至认为,当今世界是地区构成的世界(6)参见:卡赞斯坦.地区构成的世界:美国帝权中的亚洲和欧洲[M].秦亚青,魏 玲,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地区(区域或者次区域)是连接中国和世界的重要节点,打造中国与特定地区的命运共同体对于构建具有全球性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先导和示范作用。亚洲是当今世界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地区之一,中国是亚洲重要成员,中国发展离不开亚洲,亚洲的繁荣稳定也需要中国。因此,中国积极倡议和推动迈向融合发展、共同发展的亚洲命运共同体,以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亚洲的经验与智慧。“今天的非洲已经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非洲雄狮正在加速奔跑,而中国也继续保持着良好发展势头。中非合作基础更加坚实、合作意愿更加强烈、合作机制更加完善”[11]16,因此,进一步加强与非洲国家的团结合作、巩固与非洲休戚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坚持不懈的目标。中国与拉美虽然相距遥远,但双方人民有着天然亲近感。“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拉各自发挥优势,同舟共济,共克时艰,双方关系实现跨越式发展。”[11]146因此,中国与拉美共同致力于构建政治上真诚互信、经贸上合作共赢、人文上互学互鉴、国际事务中密切协作、整体合作和双边关系相互促进的中拉关系五位一体的新格局,打造中拉携手共进的命运共同体。再次,双边关系是国际关系的最基本形式和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内容,中国高度重视双边命运共同体意识的塑造和双边命运共同体的打造,包括与巴基斯坦“打造新时代更加紧密的中巴命运共同体”,与哈萨克斯坦“共建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与越南“夯实社会主义命运共同体基础”,与老挝“携手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牢不可破的命运共同体”。双边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为打造中国与特定地区的命运共同体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

考察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对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和当代中国外交思想史两个角度进行。

(一) 对马克思恩格斯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为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奠定了坚实理论基础,后者是对前者的中国化、时代化。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深刻融入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当今世界走向和人类社会未来形态的最新思考,体现了鲜明的与时俱进的思想品格。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的理论逻辑,在共同体中,个体利益及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及普遍利益之间矛盾的解决,不能仅仅诉诸个体利益对共同利益的让渡和服从,否则,无法实现“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只有超越阶级归属、地域归属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立及造成的桎梏,才能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而在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中,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把本国人民利益同世界各国人民利益统一起来,被确立为国与国之间交往的新路;互利共赢、共商共建共享,提升全球发展的公平性、有效性、协同性,被确立为各国共同发展的旨趣;坚守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被确立为各国人民共同的追求;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建绿色家园,被确立为人类共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所蕴含的就是这样一种超越性、包容性逻辑。

(二) 对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世界愿景和国际秩序主张的创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在处理中国与外部世界关系时高度重视世界愿景和国际秩序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广泛影响的理念和主张。这些理念和主张属于广义的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范畴。比如,毛泽东、周恩来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和平为上”的外交思想,指出五项原则是一个长期方针,不是权宜之计。邓小平延续了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这一思路,提出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江泽民则在关于国际新秩序的阐发中引入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因素。2003年7月,江泽民在会见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时指出,“在当今世界上,我们倡导‘和’,也就是说,各国应当在政治上相互尊重,经济上互相促进,文化上相互借鉴。”[20]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江泽民呼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他还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关于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主张。[20]566-567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江泽民在阐述中国关于国际新秩序的主张时,强调了“维护全人类共同利益”。这是中国外交思想的重大突破,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一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重要成果。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在国际关系中弘扬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精神,共同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合作共赢,就是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同舟共济,权责共担,增进人类共同利益。”[13]651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在继承基础上实现了创新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境界。

五、结语

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是由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伟大思想武器所创立的,并与人类解放的终极目标直接相关。它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影响深远。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基于新的伟大实践,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当代形态和最新形态,其理论内涵不断丰富发展,并实现了从理念到实践的跨越,从经典到新境界的跨越。习近平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论述为深入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发挥了引领作用,有助于实现中国与世界更加良性的互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它为当今国际秩序调整演变、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发挥了引领作用,为不稳定的世界提供了“稳定之锚”,为不确定的世界找到了确定的方向,为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也因此,“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日益得到广泛认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写入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多项多边决议或宣言,在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产生积极效应和重要影响。”[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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