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明,王岑(通信作者)
沈阳联勤保障中心药品仪器监督检验站卫生器材监督检修科 (辽宁沈阳 110026)
集中采购卫生物资是指由医疗机构相关业务部门正式下达指令,由专业采购机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采购,并集中结算支付的通用药品、卫生装备器材及医用耗材等物资。军队规定,须对集中采购卫生物资实行质量验收制度。质量验收工作是卫生物资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第一个环节,也是军队物资采购流程中的最后环节,故验收工作对于卫生物资的使用和管理尤为重要。随着军队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式、高端卫生物资配备数量的增加,更新速度的加快,卫勤保障能力得到提升,为了更好地服务部队,我们必须严格谨慎守好第一道质量验收关。规范军队验收流程管理为确保军队卫生物资的安全使用、高效运行提供了前提和基础。与医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管理流程相比[4-7],军队卫生物资质量验收在前期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侧重点各有差异。本研究结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细化卫生物资质量验收流程管理细节规范验收流程。
与医院医疗设备的验收管理流程不同,军队对卫生物资进行质量验收时,根据其是否安装、使用分为出厂验收和安装验收。由于出厂验收时有些物资还未进行封箱打包,而安装验收时物资已开始运行使用,故对于安装验收不倾向于进行开箱检查;且通常将性能检查作为两种验收流程中的重点,性能检查需对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外观质量、性能指标、包装及出厂资料等内容进行逐项测试。
军队卫生物资质量验收工作流程:首先,由受检单位向物资集中采购单位卫勤机关提报验收申请,然后由物资集中采购单位卫勤机关下达验收计划;计划内容包括牵头单位、物资名称、验收地点及完成时限等;牵头单位在收到验收计划后,具体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形成“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可安排不合格设备进行1次复验,在验收完成后形成验收报告。
集中采购卫生物资的质量验收是一项严谨细致的工作,其验收结果对于厂家和军队均十分重要,但在既往工作中,仍有部分问题影响验收进程和验收结果。具体问题如下:其一,资料准备不足,在进行现场验收核对资料时,发现部分受检单位携带的资料不符合规定,如未按验收清单逐项准备、准备的某项验收资料不全、资料上没有公章、没有电子版资料光盘(U盘)等,导致后续验收工作无法进行,影响验收进程;其二,专业人员不对口,在进行现场质量验收时,部分受检单位配合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维修售后工程师或销售经理,对投标响应要求演示的性能参数不熟悉,无法进行演示,导致验收结果不合格。
要想确保验收工作有序开展,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不可少。牵头单位在收到上级业务机关下达的验收计划后,要根据计划内容明确此次验收的物资名称、验收数量、验收地点,保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验收工作,这就要求牵头单位在开展任务前制定好科学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的验收方案要包括具体的验收行程安排、人员组成名单、设备抽样数量、现场检验内容,其中,检验内容要详细列明实测项目、资料核验及标准依据等。
为了顺利地开展现场验收工作,在实施验收前,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主要包括验收资料准备、抽组人员准备及检测设备准备等。
3.2.1验收资料准备
验收所依据的最重要的资料是物资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和技术偏离表等,这些技术材料需要验收计划下达部门协调相关采购服务机构提供给验收组,验收组将依据这些技术材料提前做好《卫生物资质量验收检验原始记录表》,以便现场验收使用;同时,验收组要通知供应商提前按《验收资料收集清单》准备好纸质版验收资料和存有电子扫描件的光盘(U盘),包括企业证照资质、产品注册标准或技术要求、全套产品检验报告、全套产品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手册、零配件价格表等,以供现场验收使用,并于验收结束后由验收组直接带回存档。
3.2.2抽组人员准备
为保证验收过程的专业、高效,验收结果的公正、准确,验收组成员应为验收项目相关专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人数为3人以上奇数。验收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验收组内部推选产生。技术专家原则上从验收牵头单位中抽选,若需抽选其他单位的技术专家,则由机关部门进行协调。验收组确认验收时间后通知供应商提前安排调配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需熟悉产品软硬件技术性能、能溯源投标参数,并具备现场展示产品功能的能力;受检单位在场参与验收人员应不少于2人。若为安装验收,需与受检地点的工作人员事先沟通,咨询设备日常使用和人员在位时间,在保证三方人员均在场、尽量减少对诊治工作影响的情况下,确认具体的验收时间。
3.2.3检测设备准备
检测设备是确保验收结果准确的基础条件,应符合量值溯源要求,并经过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有效。验收牵头单位要根据验收项目需要,提前准备好对应的检测设备。验收组应按照检验验收要求,及时清点检验设备及其附件,认真核对所用的检验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在有效期内等;在前往验收地点时,需做好所携带检测设备的运输防护工作,避免因检测设备出现问题而对所验卫生物资性能参数的检测结果产生影响。
现场验收是验收工作的关键环节,分为工厂出厂验收和使用单位安装验收,两者的验收流程基本一致。在验收组到达现场后,首先需查验供应商代表委托函、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确认资料齐全、公章规范后,依据验收实施方案进行验收。在进行抽样验收时,首先应清点物资总数,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和《计数抽样检查程序及表》,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验收。验收牵头单位一般不具备对物资的所有参数进行实测的能力,故对于具备检测能力且验收现场符合检测条件的性能参数,要进行实测;不具备实测条件的性能参数,可通过查看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现场功能展示等进行核定。卫生物资性能验收以技术偏离表中的投标响应为主,主要包括主机规格型号、硬件配置、技术要求、配套配件、保修、维修等。技术人员在进行参数演示时,验收组成员逐项填写《卫生物资质量验收检验原始记录表》,若偏离表中无相关的配件信息,还需根据装箱清单核验配件数量。验收完成后,基于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溯机制,验收组全体成员需与供应商代表共同签字(盖章),确认检验结果。
现场检验结果依据中标企业投标文件响应进行评判,对符合投标文件响应的,检验结论评为合格;对不符合投标文件响应,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检验结论原则上评为不合格,但对临床使用或设备性能影响微小的,检验结论可评为合格。对现场整改完毕的不合格项,检验结论为合格,但必须在原始记录中予以说明。对于验收检验不合格的,验收组应向受检单位出具《卫生物资质量验收结果通知书》,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受检单位代表现场签字确认。
现场验收的卫生物资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时,可安排一次复验。验收组应要求受检单位现场评估整改时间,能在次日12点前完成整改的,验收组应于复验完成后再行撤离,反之可先行撤离,并要求受检单位完成整改后及时向验收牵头单位提报书面复验申请。验收牵头单位收到复验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原验收组成员开展复验。现场验收(复验)结束后,要尽快整理数据资料,出具《卫生物资质量验收报告》,在验收组成员全体确认签字并加盖牵头单位和受检单位公章后,上报验收计划下达部门;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需同时上报《医疗设备检验验收原始记录表》;另外,验收组要将物资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等技术资料及验收原始记录表、验收报告、验收结果通知书、厂家技术资料等交由牵头单位存档,留存期限不低于15年。
在新的国际安全形势下,军队将卫勤保障工作的重点聚焦在备战打仗十分必要。提升军队卫勤保障能力需要先进的卫生物资作为支撑。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高精尖的卫生设备不断投入到军队中,卫生物资的验收工作也随之复杂化、细致化和严格化,与之对应的验收制度必须更加规范、具体,才能保障验收工作的高效准确。我们根据工作中显现的问题,总结了验收前期准备和实施过程中的细节,并将严谨的规范应用在实际工作中,相信在供应商和医院的有力支持下,卫生物资验收制度将更加完善,验收效率将得到提高,军队的卫勤保障能力也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