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丰,张威鹏,康涛,马雪冬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可审查中心 (广东深圳 518000)
数字聚合酶链式反应(digital 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dPCR)技术能对核酸分子进行绝对定量,无需标准曲线和参照样本[1]。目前,dPCR可通过微滴、微流控芯片和微滴芯片3种方式形成反应单元[2-3]。生物芯片分析技术是利用微加工的方式,对一定数量的核酸片段或蛋白质实施处理,并将其放置于固定的芯片中进行检测的一种安全有效的检测技术,近年来发展迅速,被广泛应用于临床检验领域[4]。生物芯片分析仪是应用了生物芯片技术的设备,其通过生物芯片技术采集微滴荧光信号,对载有处理后核酸样本的生物芯片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是目前dPCR研究的热点方向。该设备主要通过接收从主机传输过来的荧光电信号数据,提取其滤波和波形特征,计算反应单元中阴性和阳性微滴的比例,从而利用泊松分布原理计算出样本的目标基因浓度。相较于其他传统检测技术,生物芯片分析仪的优势在于操作简便、性能稳定。目前,市场上已有数款基于dPCR技术的生物芯片分析仪获准注册上市,如新羿、卡尤迪、永诺等。本研究结合生物芯片分析仪的特性,对基于dPCR技术的生物芯片分析仪注册时应关注的技术审评要点进行阐述,以期指导注册人对该类产品的设计开发、注册申报等。
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为Ⅱ类。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其分类编码为22-10-08。产品名称可参考《目录》中的品名举例,命名为生物芯片分析仪[5]。
生物芯片分析仪通常由主机模块、分析系统、计算机软件等模块组成,其中分析系统包括光学模块、机械运动模块、样品装载模块、电源模块、框架及外壳模块、软件等;申请人可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详述申报产品的具体特征,如主要功能及各模块功能等,并根据各模块及其功能进行划分,详细描述各模块的主要部件;同时,申请人应提供一份清单,其上含各关键元器件的名称及注册人名称等[5]。
生物芯片分析仪的工作原理是在生物芯片中进行反应,主要分为进样和检测两个步骤。(1)进样:通过动态控制气压的方式,将微液滴样品驱动进入微液滴检测芯片,然后在微管道中形成液滴队列向前运动,并将不同波长的激光聚焦到微管道中,当微液滴队列经过激光聚焦区域时,每个液滴依次被激发产生荧光。(2)检测:通过显微物镜收集荧光,再通过光电倍增管,荧光信号被转化为电压信号;上位机通过信号采集电路,收集电压信号,从而计算出每一个液滴内的荧光信号。申请人应在申报资料中将产品特点、反应步骤及工作原理列明,详细描述产品的进样器及光电检测模块,并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描述其反应类型[6]。
原则上将等同的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应划分为同一注册单元[6];对于单一功能模块数量不同导致样本处理量不同的产品可以作为同一注册单元[6];对于划分在同一注册单元下却不同的型号规格,可以采用表格和图示进行说明,以区别各自的结构组成、性能指标等。
应明确生物芯片分析仪的预期用途,如描述该产品与样本制备仪配套使用,通过采集微滴荧光信号,对载有处理后核酸样本的生物芯片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同时应明确其适用人群为具备PCR实验技术的检验人员;此外,应写明其配套的试剂。
基于产品技术特征、临床要求的产品质量控制指标、功能性指标和安全性指标进行评价研究[7]。(1)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应区分不同的被测物类型以及仪器的不同功能进行研究;研究项目一般包括准确度、重复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携带污染等[8];可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临床项目,针对产品的质量控制指标进行重复多次的确认与验证研究;如准确度研究,应纳入具有国家标准品的临床项目进行评价;同时,应根据产品的技术特点,参照YY/T 1173-2010《聚合酶链反应分析仪》、YY/T 1154-2009《激光共聚扫描仪》等标准设置荧光检测限、不同通道的荧光干扰、分辨力等指标;如涉及到携带污染等,可参考其他产品,如YY/T 0588-2017《流式细胞仪》中携带污染率的试验方法。(2)产品的功能性指标:应包括各模块的性能或主要元器件的功能性指标,应分为机械模块、气路模块、光电信号采集器模块等不同模块进行评价。(3)产品的安全性指标:该类产品属于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类设备,电气安全性能应满足GB 4793.1-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4793.9-201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9部分:实验室用分析和其他目的自动和半自动设备的特殊要求》、YY 0648-2008《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2-101部分:体外诊断(IVD)医用设备的专用要求》[7]及其他适用标准(如GB 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电磁兼容性能应满足GB/T 18268.1-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GB/T 18268.26-2010《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的电设备 电磁兼容性要求 第26部分:特殊要求体外诊断(IVD)医疗设备》等[7]。
该产品含嵌入式软件,应单独提供一份符合YY/T 0664-2008《医疗器械软件生存周期过程》及《医疗器械软件注册技术审评指导原则》要求的随机软件描述文档[9]。根据风险评估,该产品的安全等级一般建议不低于B级。对于核心算法部分,应重点对采集到的荧光电信号数据的处理方法进行描述。由于该产品一般需要连接到计算机上进行荧光电信号的读取和数据分析,数据传输涉及网络安全[7],因此应提交一份网络安全文档。
该产品应满足GB/T 14710-2009《医用电器环境要求及试验方法》中的相关要求。
应明确产品的使用期限或失效期,并提供依据以及验证方法;可结合环境试验进行货架有效期、模拟运输实验、包装完整性研究试验。
生物芯片分析仪已被列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申请人需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临床评价:(1)提交申报产品与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说明;(2)提交申报产品和国内已批准注册的同类产品的对比说明[8],应逐项针对其基本原理、结构构成、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进行比对,提交的上述资料可证明申报商品和“免临床目录”中记载的产品具有等同性[8],同时,应提供比对产品的性能指标的合法来源证明,如对比产品的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10],如无法证明其等同性或差异性不影响其产品上市的安全有效性,则需选择其他临床评价渠道。
在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临床比较中,应证明该申报产品的性能不低于对比产品;应将重点放在工作原理、性能指标、结构构成、软件核心功能、适用范围、使用说明上进行分析,如结构构成需要比较各组件的一致性,同时还需比较各关键元器件的参数是否一致,另外还需逐一比较产品的重复性、准确度等性能指标。对于软件的核心功能,则需分析其在临床功能上的等同性。针对企业提供的对比产品的未公开资料,如临床试验资料、数据库研究资料等,应得到授权[7]。
如该产品无法通过以上2种途径进行临床评价,则应进行临床试验。申请人应选取具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质的临床机构取得其伦理批件,提交符合要求的临床方案以及临床报告。临床试验结果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不劣于已获准注册器械,且临床患者的受益大于风险[7]。
应提交一份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产品说明书,并结合产品的特征针对以下问题进行阐述:(1)不同的检测通道,应对能检测的荧光通道进行详细说明,如FAM/HEX/VIC/CY5等;(2)适用的芯片类型,如配套使用的生物芯片试剂;(3)检测过程的设置,如根据试验需求选择不同的检测类型、检测结果的分析与判读等。
生物芯片分析仪属于数字PCR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分子诊断的进展上有着重要的地位。本研究结合注册法规以及相关标准文件的要求,从技术审评的视角进行审视,力求在产品设计开发和注册申报方面为注册人提供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