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野下传统中国国家形态的再认识

2022-11-27 06:39何君安常佳敏
关键词:文明民族传统

何君安,常佳敏,柴 顺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中国是最好地保持了历史连续性的国家。现代中国来源于历史中国。虽然历史上中国的疆域范围、王朝政府一直在变化,甚至出现过非汉族统治的王朝,但除少数人外几乎一致认同:世界上存在着唯一的中国;中国是确定、连续、一以贯之的(1)葛兆光教授《宅兹中国》一书对此进行了详细研究,该书“绪说”部分也介绍了最近若干年台湾以及日本等其他地方一些试图解构“中国性”的学者的观点。参考:葛兆光《宅兹中国》,中华书局,2011年。又见张隆溪“掷地有声:评葛兆光新著《宅兹中国》”一文对该书的评论。该文载《开放时代》,2011年第七期。。那么,对于这个确定、连续、一以贯之的中国该如何把握?其确定性、连续性具体指什么?那个一以贯之的东西,或曰中国性,又是什么?

回答上面的问题,必然涉及如何认识中国传统的国家形态。对这一问题,长期以来,在西方话语主导下,人们几乎都是将其概括为官僚制帝国、君主专制制度等,似乎这便是传统中国最确定、连贯的内容和最核心的特征。如果还需要补充,无外乎就是包括血缘关系、家族制度、科举制、儒家思想等内容。而这些补充,归根结底又是造成官僚制帝国、君主专制的基础和原因。时至今日,这已经成为对传统中国的结论性认识,许多人对此习而不察,目为定论(2)中国社科院侯旭东研究员的文章“中国专制说的知识考古”对这一观点的形成、传播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引起学术界广泛讨论。该文载《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四期。。

但是,随着近年来对这种观点的反思和对传统中国国家形态的再认识,人们得出了颇不相同的看法。福山认为“中国是创造现代国家的第一个世界文明”,秦汉时期就已经在现代国家建设上取得突破[1]。赵汀阳、王柯认为传统中国是一个“天下体系”或“天下国家”,具有“世界性的”政治视野,也使多民族性成为传统中国的构造形式[2-3]。葛兆光教授提出中国在宋代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民族国家,“这个民族国家的文化认同和历史传统基础相当坚实,生活伦理的同一性又相当深入和普遍,政治管辖空间又十分明确。因此,中国民族国家的空间性和主体性,并不一定与西方所谓的‘近代性’有关”[4]。马丁·雅克认为“中国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民族国家,而是一个文明国家”;“中国人眼里的中国,实则是中华文明的同义词”[5]。

这些新的观点对于人们认识传统中国国家形态的复杂性、多面性,揭示用一个标准衡量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必然存在的逻辑不周延,以及由此产生的遮蔽和误导作用无疑具有重要价值。但是,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现实政治实践和学术发展的需要又迫使我们对传统中国的国家形态做出一个结论。因此,本文吸收近年来学术界的新成果,在比较视野下尝试对中国传统国家形态提出新的看法,希望更全面地认识中国、回答中国何以为中国的问题,也为我们保持中国性的丰富内涵、防止西方话语对中国性可能产生的解构发挥作用。当然,本文的概括是描述性而非分析性的,是尝试性而非结论性的,是总体性而非普遍性的。根据这一思路,借鉴已有成果,我们认为,与西方自古希腊起便依据城邦、民族等建立起成员身份较为单一、同质化程度高但规模有限的城邦国家、民族国家相比,中国自古便是大一统、多民族、广土众民的文明型国家,依靠朝廷制度、儒家思想、士人群体等组织起来,具有自身独特的发展规律,是一个高度自足的世界,详述如下。

一、传统中国是一个大一统国家

提起大一统,过去人们常将其等同于君主专制、朝贡体系等,认为它是造成中国社会长期落后,不能发展出民主政治、商品经济和近代科学的重要原因。然而,从另一角度看,大一统也是传统中国最显著的特点和优势,是它的“存在论”特征。正是由于有了长期的大一统格局,或者说正是由于中华民族对消除战乱根源的强烈渴求,实现传统农业文明地区和对其有重要影响的周边草原地带的统一,才使农业文明获得生存和发展的条件,中华民族才由黄河流域不断发展、融合并延续下来,最终成为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大民族,甚至向更远地区辐射,形成东亚儒家文明圈,促进周边众多国家的发展。可以想象,如果中国不是保持了大一统局面而是长期分割成若干相互独立的地区性国家并立存在,那么是否还有历史所载的、今天依然存在于世的那个如其所是的中国及中国文明?

当然,中国的大一统格局并不是通过对外扩张的战争实现的。正如赵鼎新教授所说:“世界史上绝大多数帝国均凭借军事征服以实现领土扩张,而中国的开疆拓土,特别是其在北方影响的扩展,常常是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土之后自身汉化的结果。”[6]赵汀阳教授也指出:“中国是一个有着强大向心力的漩涡,这个漩涡不断把周边各个地方各个文化卷到一起,形成一个极其丰富的、巨大的时空的存在。并且漩涡的特点就是一旦卷进去就无法脱身,它是一个向心的运动。”[7]

就内容来说,大一统包括了政权统一和思想统一。政权统一意味着在中国的传统区域内不能出现多个政权。如果出现,必然发生何者为正统的争论和冲突,最终再度走向统一。这一方面使其极为重视正统性,获得正统性即意味着获得合法性,而正统性的证明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能否实现大一统;另一方面也表明生活在这个地区的人们尽管存在利益的差别和风俗习惯的差异,但归根结底彼此是一体的,分裂、独立是不被中国这种文明所认可的。这与西方文明大部分时期都是多国林立,反对将同一文明覆盖区统一起来的发展模式有很大不同。或者说,中国文明是“多元一体”,西方文明是“一体多元”,这同样是西方文明的“存在论”特征。

至于思想统一,在一般意义上指传统中国认为天下所有人有着共同的道德善恶观念和标准,以及共同的未来发展趋向;在具体意义上,指儒家所主张的仁爱孝亲思想及礼制秩序代表了文明、先进,是其他民族学习和效法的榜样。这种思想统一同样有两方面意涵:一方面,由于“天下无外”,各民族有着共同的道德善恶观念,因此,“中国传统思想里没有‘异教徒’观念,没有施密特式的不共戴天的敌人意识,也没有西式的斩钉截铁的民族主义”[2];另一方面,其对礼制秩序的推广仅限于汉族或汉化达到一定程度的地区,并不强制别的民族必须接受,相反,中原王朝必须以自身的吸引力和其他民族的自觉转化为前提去实现思想和文化的统一,因此,它并不干涉各民族的自治,不限制他们的宗教信仰,甚至以宗教信仰的多元作为王朝开明、兴旺、包容的标志。这又与一些文明中含有强制其他民族改变宗教信仰甚至掀起宗教战争、消灭其他宗教的做法存在很大不同。

二、传统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

说传统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这似乎是一个常识,然而,这个命题绝不止于描述这样的事实。它更深层的含义在于,传统中国并不固守以单一民族为基础建立起“特定民族的国家”这种认识,相反,多民族才是它的构造形式和存在基础;包容了多民族的“天下国家”则是它历来的追求或天经地义的常态[3]。缺失了这个内含,丰富、饱满、立体的中国便会坍缩成“非本己”的存在,失去“中国性”。

之所以如此,原因在于,从思想上讲,中华文明的核心内容便是“天下思想”,而“天下思想”的重要特征就是“不把天下等同、限定于中国”[3]。虽然“中国”是天下地理和文明的中心,但中心是相对边缘而言的,因此,“四夷”也是中国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或者说,有“四夷”的中国才是完整、饱满的,无“四夷”的中国就成了衰败、残破的。就此而言,中国是在与“四夷”的比较中显现出来的,它既有实体性,也在很大程度上是关系性的存在。

这样,“天下思想”就为“四夷”进入中国成为中国提供了可能。“天下思想”摆脱了狭隘的血缘和种族意识,不是把民族看成截然分开、固定不变的血缘、种族共同体,而是认定为拥有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文化共同体或文明方式,相互间没有不可跨越的鸿沟,只是“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荀子·儒效篇》),所以才有“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进于中国则中国之”(《五百家注韩昌黎文集》卷一《原道》)的认识。同时,对天下而言,由于“黄天无亲,惟德是辅”(《尚书·蔡仲之命》),只有“利天下者”,才能“天下启之”;“生天下者”,才能“天下德之”;“安天下者”,才能“天下恃之”(《六韬·五韬·顺启》)。所以,“中华王朝不能随意对周边的民族集团进行军事侵略,即使诉诸军事行动,也往往局限于受到侵略之时,其目的也只在于恢复天下秩序,而不是占领领土或进行经济掠夺。这种以德服人、以德服天下的思想和行为方式,必然使许多周边民族集团愿意进入中华王朝的保护伞下”,这“也是周边民族集团敢于在中国建立中华王朝的理论根据,是许多汉人能够认同异民族统治者的理由”[3]。

就事实而言,正如学者们指出的“中国文明的主体——华夏自身……便是由多民族共同形成的”。“首先,夏王朝统治集团的先祖非‘东夷’即‘西戎’。孟子曾经说过,‘舜……东夷之人也’,司马迁认为‘禹兴于西羌’,总之不是出身于一个原本就生活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的民族集团。”[3](3)这里的“中国”指先秦时期所认为的“华夏”地区或“华夏”文明。其他如商、周也莫不如此。《尚书·虞书·尧典》篇有“蛮夷率服”的记载,《尚书·夏书·禹贡》篇有“西戎即叙”的记述,《尚书·周书·牧誓》记载周武王出兵讨伐商纣王时所率领的部队是由周人和“庸、蜀、羌、髳、微、卢、彭、濮”等“牧誓八国”组成的“多民族联合军”。《国语·鲁语下》说:“昔武王克商,通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使无忘职业。”周时还有了专门处理民族事务的官吏,如“职方,辨别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象胥……掌蛮、夷、闽、烙、戎、狄”(《周礼·秋官·司寇》)。这些都是早期中国多民族性的反映,说明了“在‘中国’从部族共同体向初期国家社会转换的过程中,蛮夷戎狄加入由‘中国’的王朝创造的‘天下’系统的事实”[5]。

至于“戎狄蛮夷”这些后来具有歧视意义的称呼,据学者们研究,早期也仅指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并无歧视的含义,如:“蛮原来所指的不过是华夏族没有听惯的其他民族语言的特征,与今天所说野蛮的意思相去甚远”[3]。至于“夷”,“从大从弓”,其甲骨文的字形似直蹲的人形,表示的也是狩猎民族的生活方式。“狄”字“从犬从大”,仍表示人与犬共同生活的游牧民族特征。还有“戎”“羌”等莫不如此。而当时的诸侯贵族在人名里使用“戎”“夷”“狄”的很多,如郑国的太子叫“夷”,郑灵公的字是“子蛮”,齐侯的儿子叫“戎子”,管仲名“夷吾”,还有各国国君或公室与异族通婚、戎狄参加诸侯会盟的众多记载,都表明先秦时中国人便不用血缘、种族等特征看待异民族。他们仅代表不同的生活方式、文明方式,而且相互间已经进行广泛的交往和交流,所以才会有后来周边异民族只要行仁义、奉天道便可成为“中国”的认识。

三、传统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国家

一般而言,地域和人口是国家的构成要素而非国家类型。但不同国家的地域和人口规模如果差异特别巨大,就具有了指称国家形态的意义,甚至可以成为区分不同类型国家的标准,对这些国家规模因素的分析也可以揭示不同国家为何会形成不同的制度体系和治理方式。

据研究,秦朝时期中国的疆域面积已经达到三百多万平方公里,超过了今天排世界第七位的印度,以后历代统一王朝除个别外都在此基础上使疆域范围更加扩大。至于人口,“中原王朝的人口的绝对数字,在当时都是世界冠军,公元初的西汉末有六千万,2世纪中叶的东汉不少于此数,8世纪中期的盛唐估计有八千万以上,12世纪初的北宋已经超过一亿,17世纪初的明朝接近两亿,19世纪50年代的清朝达到了四亿三千万的高峰,绝对数量都非常大”[8]。这种量级的疆域及人口无疑可以和同时期欧洲所有国家的总和相提并论,决非其单个国家可以相比,显著表明了传统中国广土众民的特征。

依靠广土众民,中华王朝国家获得了建设运河、长城、城市、粮仓、水利、道路、驿传等大型公共工程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增强了抵挡战争和自然灾害,以及开发新地区、调剂余缺的能力;有了广阔的腹地和纵深,在面临严重的外来威胁或内乱时能够通过迁徙等办法使文明存续下去,避免了欧洲中世纪蛮族入侵导致古典文明完全毁灭的可怕局面;提供了丰富的物产,使中国成为一个高度自足的世界,无须通过贸易、航海、战争、殖民等办法争夺域外资源;扩大了中华文明的影响力,使其长期居于东亚领先地位,对人类文明做出贡献。

当然,广土众民的国家,其制度及治理方式也必然与小国或中等国家不同。首先,这样的“超级大国”要立国,必须优先确立政治中心的稳固地位。政治中心稳固国家便稳固,政治中心动荡国家便动荡、分裂,这是规模因素在政治上的必然反映,并不必然导致专制这唯一结果。如阎步克教授所说:“学人称中国的君主专制在相当程度上来源于父家长制,但这父家长制除了强调父权之外还强调着父爱,这就影响了由之衍生的君权的性质——被统治者多少也有权利以‘子民’身份向之要求‘父母’式的恩爱,贤明的君主也在着意承担起为父之责,施与这种父爱。”阎步克教授又说:“‘父母’的身份强化了君权的不可置疑性,但是这多少也把统治者拉向了人间,减少了君权的神性而增加了其人文色彩。统治者并不是神,正如‘父母’会犯错误一样,君主也非永远正确,因此他就有接受训导规谏的必要了。”[9]那么,传统中国如何确定政治中心的稳固地位呢?最有效的办法莫如国家由其所建立,再由其进行管理,实现该政治中心与国家的一体化。如此,其合法性最为稳固,民众最为接受和认同。其次,广土众民的国家,其治理必须从大局出发,坚持“全国一盘棋”,实现整体的稳定和协调,而难以把保障个体权利这种微观层面的公正、正义作为治国的首要原则。相反,它还不得不要求个体、局部为了整体利益做出牺牲,以发挥整体的优势。这也意味着其会尽可能把各种利益冲突、社会矛盾尽量用政策、行政或教化的方式去协调化解,使其不至于由社会问题演化为政治问题,从而使政治冲突、政治纷争最小化,国家治理最大化。由此,又发展出相对完善的行政体制,积累起丰富的治理经验,再加上稳定的政治中心和专事生产的民众,在高层决策基本理性的前提下,便会产生很高的制度绩效。再次,这种规模的大国,其治理需要大量的官员,而这些官员又不可能全部由一个阶级的成员充任,必须从全社会选拔。原因在于,一则官员数量庞大、分布广泛,且需做出一定政绩方能晋升,这既非单一的贵族阶级所能满足,也与贵族阶级依靠出身决定社会地位的本性不相容;二则这样可以给各阶级阶层以上升的通道,增强政权的公正性,如同中小国家通过公民参与或阶级制衡保证公正一样;三则由官员代表国家对全社会进行治理,可以降低政治权力对特定阶级的依赖,保持政治权力的自主性,防止国家被强势阶级架空或掌控,由此又发展出发达的官僚体制。

四、传统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

冯友兰先生认为,先秦时代的“中国”,其文化的意味最强,民族的意思较少,而全无国家的意义[10]。钱穆先生指出:“在古代观念上,四夷与诸夏实在另有一个分别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血统而是文化。”[11]余英时认为“以中国观念而言,文化尤重于民族。无论是‘天下’或‘中国’,在古代都是具有涵盖性的文化概念,超越了单纯的政治与种族界线”[12]。这些论述揭示了先秦时期的华夏国家首先是一种以特定文化为内核的文明体,以不同于周边狩猎民族的礼乐文明为国家的基础和标志,而作为保障民族利益的民族国家性质(nation)或保障阶级利益的政权国家性质(state)并不强。秦以后这种特性虽有所变化,但历代王朝仍在相当程度上继承了这种文明意识,使传统中国总体上成为一个文明型国家。

说传统中国是一个文明型国家,其含义是:首先,它用文明的眼光看待天下,把天下理解成以华夏为中心渐次扩展的文明体系,不同的国家、民族、政治体都处于这一差序化结构的某个位置上,其发展程度或曰与华夏的文明差距是基本的身份标识,而非其宗教信仰、政治权力、民族特征。这样,用文明方式或生活方式从根本上把天下不同的民族、地方区分开来的,而不是以种族、语言、统治边界、宗教信仰、地理条件等等进行区分。其次,中华王朝国家是一个国家,有其政权、政府、军队、主体民族以及稳定的疆域,但前提它又是天下的文明中心,王朝国家的政权或统治者既要维护当朝的统治,又是普天下文明秩序的象征者和护卫者,承担着护卫和传播文明秩序的责任,并以此使其统治的资格神圣化。这样,天下的文明秩序与王朝国家一体化,两者一而二、二而一,王朝国家是以王畿为中心涵盖了文明传播范围的国家,文明是王朝国家所代表和维护的天下礼制秩序,王朝国家以文明为范围、为基础,文明以王朝国家为形式、为保障。这和其他大型文明往往分化为多个国家、单个国家不能等同于所属文明的情形不同,或者说,中国文明是以大一统、多民族国家这种形式存在的一体性文明。再次,在文明型国家之下,国家不限于是单纯维护公平正义、执行法律的公共权威机关,或有其权利与义务的公法人,或特定民族的政治建构,或实现宗教目标的尘世组织,而是文明的体现,是刑仁讲让、天下归心的结果。因此,先进民族与落后民族相互依存,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流动、融合,国家与社会一体化,构成整体的国家型文明、文明型国家。

如此,文明型国家必然区别于民族国家、政权国家、城邦国家、帝国及宗教神权国家等国家类型。文明型国家不是单一民族的国家。它建立在接受该文明的诸多民族和广阔地域的基础上,没有严格的畛域观念和领土边界意识。当面对侵略必须在保护领土和维护文明秩序这两者间做出取舍的时候,它宁愿舍弃部分领土(在其能够承受的范围内)也不愿在文明秩序的原则(如礼制)上让步。文明型国家不是纯粹的政权国家。它把自己视为天命所系、万民拥戴的结果,对包括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在内的天下万民行使教化、管理职能,高居于各个阶级之上;坚持“刑以弼教”的原则,把道德准则置于强制性、惩罚性、仲裁性权力之上,最高使命是道德、文明的传播教化。它不把国民分成不同的阶级或等级加以区别对待和实行歧视、限制政策,政权的阶级性不明显,它对天下万民承担责任。文明型国家更不是城邦国家。它的疆域范围、人口规模、民族成分堪与其他大型文明相比,城邦国家仅相当于它的方国或村镇。文明型国家也不同于罗马那样的帝国。“罗马乃以一中心而伸展其势力范围于四周。欧、亚、非三洲之疆土,特为一中心强力所征服而被统治。……秦、汉统一政府,并不以一中心地点之势力,征服四围,实乃由四围之优秀力量,共同参加,以造成一中央。”[13]文明型国家不是宗教神权国家。它不以宗教立国,不建立在特定宗教或教派的基础上,不排斥其他宗教,不强制民众接受某种教义,它的一切都立足于也趋归于自己所信仰的文明。

五、传统中国是依靠朝廷制度、儒家思想、士人群体组织起来的

传统中国作为非常罕见和独特的大一统、多民族、广土众民的文明型国家,如何组织、建构起来并制度化地运转?首先,朝廷制度是中轴和关键。狭义的朝廷制度指皇帝制度及中央政府制度,广义的朝廷制度还包括官制、礼制、钱粮、刑名、兵制、地方行政乃至祖庙、祭祀等等。朝廷制度之所以是传统中国之建立与运转的中轴和关键,是因为它直接关系政治中心的稳固与否,或者说它就是政治中心的组织制度化体现。朝廷制度包括两大部分:皇帝制度与政府制度。如果说皇帝制度既有理性的一面也有非理性的一面,着眼于政治的需要,那么政府制度则基本上是按照理性化原则建构和运转的,必须满足行政需要。大一统国家无论多么热衷于追求非功利的道德、政治目标,无论皇帝的非理性决策会对政府运转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它总要提高行政效率、平息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发展社会生产、维护国家安全。因此,尽管加强皇权的政治需要和理性化的行政需要之间存在着紧张关系,朝廷制度还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越来越趋于完善,表现在政府的分化程度不断提高、结构日趋复杂、制度越来越细密,结果是国家统一的局面日趋巩固、疆域稳定扩大、人口不断增加、适宜农耕的地区基本都得到了开发。

其次,儒家思想是传统中国赖以组织和运转的思想纽带与精神动力。传统中国作为跨民族、大一统、广土众民的文明型国家,必须有一种能为其提供包含形上和形下层面的全方位理论支持,以及有很强适应性、包容性的获得广泛认同的思想体系,儒家思想恰好承担了这一任务。儒家思想产生自农业文明的根基,由“天下国家”的环境所孕育,既有形上的思考,又有形下的设计,其包容、入世的精神,鲜明的人文取向和强烈的民生关怀,对传统道德价值与礼制秩序的信赖和坚持,与大一统、多民族、文明型国家高度适应,水乳交融。早期的儒家还与道、法、墨诸家颇有颉颃、抵牾之处,后来又遭遇佛学的挑战,但随着一代代儒者的传承与阐发,最终发展成包容百家的正统思想,道、法、释也在国家的思想体系中找到了自己恰当的位置,形成与儒家互补的局面。儒家思想既有其始终不变的价值取向和价值坚守,有时甚至显得执拗、僵化(4)如葛剑雄老师所说:“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列强的侵略宰割,不少满腹经纶的知识分子竟然对大片的国土沦丧麻木不仁,而对列强与大清国皇帝平起平坐却痛心疾首”(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52页)。这从现代人的角度看是颟顸、僵化,觉得不可理喻,但是,如果放在文明型国家的视域下,却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古人没有现代人的主权意识,国家更多是文明秩序的体现,所以在面对割让领土和违背礼制的冲突时,他们当然会在领土上做出让步,而在是否向皇帝磕头这样的问题上“冥顽不灵”。,又有灵活性,可做不同解释,能够适应大一统国家的各种变化,包括异民族取代汉族建立起由其统治的王朝(5)葛剑雄老师还说:“儒家最重夷夏之辨,华夏(汉)族至上的思想根深蒂固,鄙视、蔑视一切外族。但是外族只要接受汉族文化,就可以被当作汉族对待。边疆的少数民族政权,一旦入主中原,就会变成可以为之效力的新朝。所以,投降匈奴的李陵被目为汉朝叛臣,千古受人唾骂;而出仕元朝的文人却被视为理所当然。文天祥在宋亡后坚贞不屈,誓死不降,但并不反对他的弟弟当元朝的官”(葛剑雄:《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第153页)。葛老师显然有对儒家的批评之意,但却有用现代人的观念苛责古人之嫌。在文明型国家的视域下,儒家虽然“鄙视、蔑视外族”,但其实是蔑视其不知文明礼义。他们唾骂投降匈奴的李陵,而对“出仕元朝的文人却视为理所当然”,恐怕也是因为李陵投降的是匈奴,是对文明秩序的破坏;而元朝之所以可以“出仕”,乃是因为其统一了天下、得到“天命”眷顾、获得了担当文明领导者的资格。。这可以看成是儒家思想之超强适应性和生命力的表现。如果不具备这样的特征,如何能够成为凝聚文明型国家数千年的思想黏合剂和推动其运转的精神动力源?

有了朝廷制度、儒家思想,还需要社会主体去充任、实践之,这便是士人群体。士人是官僚与知识分子的结合物,兼有绅士的社会身份。他们“拥有深厚的文化教养,从事哲学、艺术和教育等等文化性活动,特别是,他们承担着被王朝奉为正统的儒家意识形态。科举制度,构成了士人加入帝国政府的制度化渠道”[9]。因此,士人成为传统中国的精英群体。他们分布在官、学、民各界,把整个社会连接起来并以其思想、学识和身体力行的实践使大一统国家运转起来。受儒家思想影响,中国的士人群体一般都有心怀天下的抱负和“哀民生之多艰”的悲悯意识,追求经世济民、建功立业、光宗耀祖、青史留名这样的人生价值,有浓厚的入世倾向。他们信奉“君子不器”的文化信条,不大研习专业知识,却对救民疾苦、教化天下念兹在兹。他们不是教士、僧侣,却有着同样虔诚的心态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弘道”精神。他们是社会的道德楷模,是最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总体上也确实担负了这种责任的群体。依靠这个群体,大一统、文明型国家得到一代又一代优秀分子的支持而传承下来。

六、传统中国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

传统中国作为文明合一的多民族、大一统国家,有自己独特的发展规律。首先,中国的发展,不仅是特定民族的国家的发展,更是以统一国家为形式的原生大型文明的发展。国家关联着文明,国家的发展意味着文明的兴旺,国家的混乱意味着文明的危机,国家的变革牵动着文明的定位和延续。从这里我们也许更能理解为什么中国历史上的制度变革总是那么缓慢,总是把新的制度形式、制度元素纳入到旧的体系和框架之中,即侯外庐先生所说的“新陈纠葛,旧的拖住新的”,“人惟求旧,器惟求新”[14]。而在其他文明那里,由于文明与国家相分离,文明包括多个国家,所以,单个国家的发展或混乱、制度的变异和多元不至于牵动文明总体,甚至文明就是以众多国家之间的竞争、差异为发展的形式,因此国家的制度变革相对容易,形式更加多样。其次,如前所述,中国的发展取决于国家的统一,政治中心的稳固,其政治纷争最小化、治理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以及人民通过奋斗实现幸福生活的渴望。当这几个条件具备时,便会有良好的制度绩效,在较短时间取得巨大的效果。再次,中国文明是一个涵盖广阔地域和众多民族的大型原生文明。这意味着它构成一个高度自足的世界,按照自己的方式发展和演化,极难被外力所改变;再加上“中国是一个有着强大向心力的漩涡,这个漩涡不断把周边各个地方各个文化卷到一起,形成一个极其丰富的、巨大的时空的存在”。因此,即使有外力对它形成挑战,它也能把这种挑战转化成自己的“营养”,经过消化吸收后进一步增强其适应力。

研究传统中国是为了服务现代中国。现代中国处在一个由主权国家和多元文明组成的平行世界,世界也不再是差序化的天下结构,中国成了中华民族的国家,享有独立、完整的国家主权,政权的最高目标和责任不再是维护差序化的天下文明秩序,而是维护国家的利益,促进民族的复兴,推动世界的和平、发展与进步事业。

但是,现代中国又是传统中国的延续,处在历史的延长线上。它继承了传统中国的疆域,保持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属性,仍具有广土众民的特点,也不可能不继承延续了数千年的政治文化传统。而且,由于现代经济、技术、传媒、教育的发展和主权意识、民族意识的传播,今日中国的疆域更加稳定,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态愈加巩固,广土众民的国情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整个社会有了更强烈的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认同。所以,现代中国仍然是立体、饱满的中国,保持了“中国性”且使之更加巩固和现代化。它在极度虚弱的时候也没有像许多帝国在现代性挑战下分裂、坍缩,反而在经历了一个世纪之久的屈辱、抗争后,不但度过了危机重重的近代“三峡”,还经过新中国七十多年的发展变得更加健壮和牢固,呈现出光明的前景,反映了中国国家形态顽强的生命力和超强适应性、稳定性。

同时,伴随西方现代性普遍主义话语的传播,其将与之迥然相异的传统中国国家形态概括为官僚制帝国、君主专制制度等,从根本上否定了传统中国及与之相联系的当代中国国家制度。而近年来在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等思想的影响下,复兴地方性和区域性知识,以及解构一切普遍话语的学术思潮又威胁着统一、连续、确定的中国,瓦解着“中国性”。比如,将蒙元、清朝从中国历史中分割出去,把前者书写成不同于汉族王朝的所谓“世界史中的‘蒙古时代’”,将后者书写为保持满族民族特性且得到蒙古族和汉族支持而并未发生满人汉化、清帝国也并非中国的新清史,还有尽可能屏蔽中国因素的新台湾史,等等。这种情况下,对传统中国国家形态的再认识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何以为中国,保持中国的完整性,保证现代中国是继续处在历史延长线上的立体、丰富、饱满的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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