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于东(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监管体系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延伸,对评价并改善商业银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效果具有重要作用。当前我国金融行业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复杂化且隐蔽化,只有进一步对银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构建和完善,才能保障商业银行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因此研究商业银行内部审计现状,对促进商业银行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为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形势的不断下行,商业银行内部案件频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银行内部审计提出新的国际监管要求,中国银保监会也于2016年4月16日下发了《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对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当前我国所有商业银行都单独设立审计部门,还有少数将审计和监察的职能进行了整合,而为了确保对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大多是由银行董事会下的审计委员会对其进行领导。审计人员由总行进行统一的管理。近年来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信息透明度要求不断提高,这使得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需要考虑的因素不断增多,开始将风险管理、相关治理流程、内部控制等工作纳入审计工作范围,审计工作难度进一步增大。商业银行内部的审计方式主要有现场审计和非现场审计,现场审计已较为成熟,有一套完整的规章流程,而非现场审计应用的时间较短,还处在探索阶段。大多商业银行通过内部审计系统及分析软件,对数据进行一定的分析,对可疑的数据和项目进行标记,随后进行现场审计,对问题进行进一步确认。合理的使用审计操作系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工作中人为产生的误差,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也方便了审计数据的共享和管理[1]。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系缺乏对内部审计进行自我审查监督、完善修正的机制,内审工作在没有外力纠正的情况下,很难持续科学地进行。当前自我修正机制主要是缺少自我评价机制和激励追责机制,自我评价的缺失导致无法对内部审计工作是否起到了应有的效果进行判断。适当的激励和追责机制是促使内审人员努力工作的一种非常实用的手段,奖罚分明的机制可以大大增强内审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该机制的缺失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导致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降低。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而审计方式却并未得到较大的革新,很多先进的技术没有及时应用在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工作当中,如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化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不利于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体系都是独立垂直的,一般由总行对全行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统一的管理,在各地分别设立相应内部审计分部,对某一地区分支机构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分部均受上级审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并由上级审计机构派遣相关内部审计管理人员入驻分行。当前很多二级审计部门的职能都被上级审计机构上收,但同时却扩大了二级审计部门的工作范围,使得内部集中审计的工作量增大,同时导致集中审计方式和监督对象分散问题及矛盾进一步扩大,给集中审计顺利高效进行添加了很大的阻碍。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进步,近年来非现场审计手段逐渐增加,但我国的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非现场审计工作总体上依然十分落后,并且存在着诸多问题,如监管系统与计算机信息化系统没有对接,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等[2]。
内部审计工作的本质是对商业银行中存在的错误进行纠正,从而使得商业银行可以持续长久的发展,但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往往会受到很多来自银行自身结构和部门的阻力,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常常无法彻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这主要是因为内部审计部门有关权限的缺失与被审计部门对审计工作的抵触造成的。虽然审计署对内部审计机构的权限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中的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且各个商业银行也分别对内部审计的地位、职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国的商业银行在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依然受到诸多不利于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的因素影响,这些不良的影响因素大多都是因为内部审计部门权限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所导致的。如在进行审计时常常会出现信息不对等的情况,内部审计部门不能获得完整的资料;同时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和地位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很多商业银行中,内部审计部门与被审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审计部门往往无法参加较为重要决定的经营管理会议,甚至会议资料也常常不对审计部门进行抄送,被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配合,阻碍审计人员接触相关客户,刻意隐瞒重要文件等,同时被审计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对审计部门的工作产生不利于银行健康和谐发展的抵触情绪,不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对审计部门在商业银行的地位造成很大负面的影响[3]。
内部审计如果独立性缺失将会大大影响内部审计的效果,使审计工作的质量大打折扣,独立性的缺失会导致内部审计的作用范围缩小,并且审计后提出的意见往往也难以落实。我国当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依然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没有得到完全保障。主要原因除内部审计部门有关权限的缺失外,还有内部审计部门无法对人事任命进行干预、内部审计隶属于报告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商业银行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大多落后于银保监会审查,审计结束前大多被审计人员已经接到任命并上任了,这种先上任再进行审计的现象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十分普遍,这对审计工作的公正性造成了影响,导致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受到限制。同时,离任报告书大多仅提交给任地的银监局而不对董事会进行报告,使得审计工作作用的发挥和地位得不到保障。内部审计部门大多隶属于董事会下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但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审计人员的职责均由董事会批准,且由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和其他管理层具有监督职能,内部审计部门第一汇报人是监事长。这种现象导致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相关汇报时,无法清晰地对自己的地位进行定位,使得内部审计部门更容易受到其他部门的影响,独立性得不到保障。
与西方发达国家不同,我国商业银行的目的不仅仅是盈利,更要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可以说一定程度上我国的商业银行还需要对国家的意志进行贯彻和执行。商业银行在这样的背景下,其内部审计工作现状对比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有很大的不同,我国商业银行中国有资产占比独大,内部审计管理人员在走上内部审计岗位前大多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缺乏相应的专业能力,进行内部审计时对风险管理和道德风险的监督要求更强,这种较为复杂的情况是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较为特殊的原因。
内部审计自我修正机制可以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进行保障。对内部审计自我修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主要从自我评价机制、奖励与追责机制入手。自我修正机制重点在于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宏观方向正确,从而使得内部审计工作的整体效果得到保障;自我评价机制对自身制度是否合理,预算使用是否科学等多方面的评价,可以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在出现一定问题时,可以进行及时地改正与调整,从而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审计质量。激励与追责机制则是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并提升内部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的重要手段,同时合理的追责制度可以提升员工的责任心,有效减少内部审计过程中出现错误。最终在两个机制的共同作用下使得内部审计工作可以不断进行修正优化,满足商业银行的发展需求[4]。
完善先进的审计方法可以大大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可以通过对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商业银行的业务数据进行储存、处理和分析,为内部审计工作快速获得所需数据提供条件。且审计部门可以在已有的较为完善的业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相应的信息化内部审计平台,为非现场审计提供较大的支持与帮助。
商业银行在进行内部审计时通常采取抽样审计的方式,该方式缺乏对各个审计样本之间差别的考量。在进行抽样审计时,可以根据样本即审计对象的不同的风险进行等级划分,按照不同的风险等级调整审计样本的比例,主要增加对高风险审计对象的抽样比例,从而进一步提升审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5]。
要想确保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效果,内部审计工作就必须结合实际。如内部审计部门在进行总结并进行报告时,要充分对现阶段银行的经营状况和思路进行分析,从而提出更适合商业银行发展的建议,确保被审计部门在收到建议后可以切实地予以采纳,并顺利地进行相关改进。为提升改进工作效率,还应利用有关问责制度对被审计部门的整改时间做出限制,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为确保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发挥出实际的效果,还应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体系和相关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在对体系和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中,要着重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并对内部审计部门的权限和地位进行适当的提高。提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是对内部审计体系和机制进行完善最为重要的部分,要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首先,应该彻底完善审计垂直管理模式,使得董事会下设立的审计委员会作为审计工作的第一汇报对象,并由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直接对审计部门进行直接管理,将隶属关系和报告路径明确化;其次要提升内部审计部门的地位,确保审计部门可以真正意义上的独立,对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进行扩大[6]。
内部审计部门的本质是通过内部纠错来维护银行的健康持久发展,其本质的职能和银行其他内部控制部门是一致的,因此内部审计部门和银行其他内部控制部门并非对立的关系。在日常工作中,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在确保自身独立性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其他内部控制部门的交流,从而可以对业务部门的业务情况进行大概的了解,为后期审计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传统的内部审计大多是针对已经发生的工作进行审计,无法挽回已经产生的损失,而增值型的内部审计则是通过内部审计工作对现有的业务提出相关建议,使得业务过程更加合理。因此,增值型的内部审计可以为商业银行创造更大的经济利润,更满足当前商业银行的发展需要。
商业银行中的内部审计是当前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工作的方式方法一直在进行不断改革,如今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能力与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存在一定的差距,只有依托于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对商业银行进行科学审计,才能确保内部审计作用得到真实发挥。同时,还应注重完善内部审计相关机制,提高审计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增强审计信息透明度,促进审计职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