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宁陕县印发《宁陕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对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夫妻一次性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生育补助”。因其将一孩家庭纳入补助范围,引发关注。
我国“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已陆续有十多个地区出台生育补贴政策,不过补贴对象主要是生育二孩和三孩家庭。因此,《实施意见》具有某种突破性意义,“全过程生育补贴”的做法可谓在全国率先垂范,迈出了新步伐。
宁陕县这种鼓励生育的办法,包含着这样的逻辑,“如果一个家庭连一孩都不愿意生,或者推迟生,则不会有二孩和三孩”。因此,将生育一孩的家庭也纳入补助范围。生育是家事,亦是国事。在公共财政许可的前提下,政府拿出真金白银鼓励生育,实现共生共享,这表明了政府在低生育时代的一种责任、眼光和导向,值得嘉許。
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低生育率能否回升,取决于国家有没有采取强有力的鼓励生育的举措,普遍做法是生育补贴。但在理论上,这里有一个临界点——补贴到什么程度,才能激发出生育的热情。
在这个意义上,累进补贴的做法比较好,即生育越多,补贴越多。无论性别还是孩次,补贴均需一视同仁。譬如,第一孩生育补贴2000元,第二孩也是2000元,第三孩也是2000元。
这并不是要求都要像宁陕县政府一样,一年拿出1000万财政资金鼓励生育,毕竟各地基本情况、财政能力、人口结构不同。但这种以真金白银补贴育儿家庭,覆盖人群逐步扩大,也是大势所趋。
生育补贴制度还要考虑一些例外情况,以彰显应爱尽爱、极具包容性的全面人道主义,譬如失独父母、再婚再育、多胞胎和失亲孤儿等情况。
此外,不妨将生育补贴扩展为公益慈善的一部分,吸纳社会善款,使老有所养、少有所依,围绕“一老一少”建立高质量的“安老怀少”公共服务体系。
这也需要调动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形成“1+x”的鼓励生育“全国一盘棋”,“1”代表国民待遇,“x”代表因地制宜的地方待遇,以此全方位、全过程促进家庭的健康发展、人口的优化发展、社会的和谐发展以及国家的可持续发展。
(摘自《新京报》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