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兆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北京 100038)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历史节点上作出的关系全局的战略部署,揭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联系。在2021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把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作为进入新发展阶段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的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之一,作了深刻论述,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具有重大意义。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重要原则。马克思指出,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之后的未来社会 “生产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便始终不渝地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和使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其中的重要内涵和目标。促进共同富裕是全国人民在我们党领导下长期奋斗共建共享的过程。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20世纪50年代对农业和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初衷也是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当时毛泽东同志提出,实行农村合作化“使全体农村人民共同富裕起来”。随后党领导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我国长期发展和走向共同富裕打下了重要物质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纠正了“左”的错误,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推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启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分阶段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邓小平同志强调:“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 我们党制定了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第一步解决人民温饱问题,第二步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经过改革开放头20年的艰苦努力,到20世纪末,我国成功实现了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在解决温饱之后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在迈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但是当时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不平衡的小康。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釆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了脱贫攻坚战。21世纪头20年,经过全党全国人民的不懈奋斗,我国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综合国力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是实现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历史进程中的重大里程碑。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区域、社会群体之间收入和财富的差距仍比较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不够高,与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还有不小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仍是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进行努力。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包括分配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的性质和发展水平决定的。一个国家的收入和财富分配的总体水平,首先取决于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社会财富总量 (存量和年增量),以及人均国民收入水平。新中国经济建设,是在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很低又经历长期战争破坏的烂摊子上起步的。1949年,我国人均国民收入仅有27美元,为整个亚洲平均44美元的三分之二,不足印度人均57美元的一半。要在这样基础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必然经历漫长的发展过程。经过多年艰苦努力,到1978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936亿美元,人均国民收入307美元,分别居世界第11位和130多位。由于经济总量、人均收入水平还很低,尽管当时收入分配比较平均,但贫困人口仍有很大数量。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之所以能够在解决人民温饱之后使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就是由于改革开放推动了经济高速增长,2000年与1980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6倍,人均国民收入增长4.1倍。同样,我国之所以能够在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也是由于生产力水平、经济总量、人均收入有了显著增长。2020年与2000年相比,国内生产总值和人均国民收入分别增长4.3倍和3.7倍。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这一重要论述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它体现了生产决定分配、生产力决定包括分配关系在内的生产关系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明了高质量发展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是新时代新阶段我国发展的新特征新要求。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要求以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重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这正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同时,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发展的内外环境和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过去主要依靠劳动力、土地及资源、环境等要素低成本扩张推动高速增长的方式已不可能再延续,而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蓬勃兴起,为我国转变发展方式和动力、优化经济结构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是突破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和资源、环境瓶颈,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的必然选择,也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只有依靠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把可分配的“蛋糕”做大做好,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才能稳步向共同富裕目标迈进。
应当说明,共同富裕虽然首先是发展问题,不能离开发展生产力只讲分配,但同时必须看到,分配对生产、分配关系对生产力有着促进或束缚其发展的反作用。一定时期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和财富的总量,是一个可变量。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劳动者和企业生产经营者能否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而会导致发展速度的快慢和发展质量的高低。在新阶段,按照促进共同富裕的要求,完善分配制度和方式,将对高质量发展形成强大动力。从供给方面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发展第一动力,科技创新日益成为现代生产力和产业变革中最活跃、最重要的带动和支撑力量。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在于充分激发劳动者、企业经营者特别是各类人才的创新创造积极性。为此,需要持续增加科技、教育投入,为创新提供更好的条件,使科技人才获得与其贡献相应的薪酬和创新成果的回报。从需求方面看,需求不足是全球制约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我国也是如此。我国14亿人口的消费总量与美国3亿多人口的消费总量大体相当,美国的消费占GDP的比重在70%以上,我国与之相差10多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以扩大消费为主的内需,还有很大的空间和潜力。当然,这主要是靠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我国与美国人均国民收入的差距,同时也要通过促进共同富裕的一系列举措,缩小收入和财富分配的差距,着力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数量和比重,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等,把潜在的内需转化为现实需求,使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相益得彰。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经过长期艰辛探索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党和人民的伟大创造。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显著特点和优势:一是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既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又放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充分调动全社会投资创业、劳动就业积极性,让一切发展生产力的积极因素和创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二是同所有制结构相适应,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使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三是创造性地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既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价格调节供求、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等机制,既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和发展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益;又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通过实施市场监管、宏观调控和中长期规划,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克服市场盲目性等弊端,弥补市场失灵,推动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广泛包容性,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更大发展,也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必须长期坚持,保持基本经济制度的稳定性。同时,根据新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基本经济制度中不适合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要求的具体环节、具体政策进行必要调整和充实完善。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需要进一步完善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逐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和人人享有高质量发展成果的合理分配格局。
初次分配是各个领域的从业者参与分配获得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的主要途径。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应贯彻按劳分配为主体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是物质财富的主要源泉和产品及服务中新价值的创造者,是首要的生产要素,理所应当按贡献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在初次分配中体现按劳分配为主体,需要处理好资本所得和劳动所得的关系,贯彻多劳多得,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者推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劳资两利。增加财产性收入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需要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等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初次分配虽然是市场机制起主要的作用,然而政府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区域、就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政策以及反垄断、市场监管等的间接参与,对初次分配的总体水平和初次分配收入差距会产生重大影响。应着眼于做优做强存量和增量,加强以制造业为基础的实体经济,促进其优化升级高质量发展。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坚持就业优先政策,以经济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就业质量,促进充分就业。我国高端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供不应求、而传统行业中低端岗位劳动力供给过剩的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受教育程度的高低又是导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因此,为了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缩小城乡区域和社会群体的收入差距,应加快发展包括职业教育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普遍提高人民受教育水平,增强人力资本和发展能力。这也是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的关键举措。新科技革命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为创业者提供了良好机遇。创业、创新致富,并带动更多人创业就业,是先富带后富、帮后富的重要形式,应给予鼓励和支持,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致富带头人。
发挥公有制为主体对合理分配的重要作用,是我国的独特优势。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定了国家可以依法运用各类国有资产服务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使劳动者为主体的全体人民从中直接受益。充分发挥公有制为主体对促进共同富裕的作用,需要进一步管好用好各类国有资产,提高其运营或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环境效益;增加国有资产在民生和公共领域的配置;增加国有资本收益划转社保基金的份额。
再分配是指政府通过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方式对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之后进行第二次分配。再分配对于调节初次分配形成的收入和财富的过大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共同富裕,可以发挥重大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经济规模和社会财富成倍成倍增长,一些行业又赶上经济全球化和新科技革命的有利时机,加上政策环境宽松,在这样大背景下,我国居民财富快速增长,其中一部分人更加富裕、甚至有极少数人巨富。这是经济发展一定阶段的产物,总体上符合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规律。然而对于已经形成的收入和财富差距较大的情况,也有必要增加再分配的调节和精准性。在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合法致富的同时,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通过税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同时,整顿收入分配秩序,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方面。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规模及其分配状况,对收入分配总体水平及差距有重大影响。应逐步适当调整政府支出结构,稳步增加用于公共卫生、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的支出。坚持循序渐进,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民生保障建设。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兜底救助体系、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难点和重点。这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也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互助。第三次分配是通过自愿捐赠等慈善公益事业的方式进行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有利于改善分配结构,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第三次分配是基于社会成员自觉自愿的行动,国家税收政策可以给予适当鼓励,但不带任何强制,更不是劫富济贫。随着社会财富积累的规模越来越大,全社会尤其是富裕群体越有能力和意愿为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作出贡献,第三次分配对促进共同富裕也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