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对珠三角的启示

2022-11-25 18:14许晓安谢伟胜黄子娟
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珠三角服务业机构

许晓安,谢伟胜,,卢 洪,黄子娟

(1.东莞中科云计算研究院,广东东莞 523808;2.东莞市中科云智产业孵化有限公司,广东东莞 523808)

0 引言

“十三五”以来,广东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战略和总抓手,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广东科技服务业以珠三角为核心,辐射粤东西北,珠三角在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专业科技服务业和综合科技服务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科技文化融合迈上新台阶,新兴服务业态不断涌现,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强劲支撑。本文基于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趋势,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发展模式,从扶持政策及体制机制、市场化导向、发展模式、人才队伍建设及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促进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1 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

1.1 国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

从欧洲、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看,政府是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核心要素[1]。国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模式有:政府间接支持模式(以美国为代表)、市场驱动型联盟发展模式(以欧盟、德国为代表)、政府直接支持模式(以日本为代表)[2]。

1.1.1 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间接支持模式

美国科技服务业凭借其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较早走上产业化道路,政府直接干预程度较低,但美国政府在政策法规、产业基础建设及发展环境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一是成立了国家技术信息服务中心(NTIS)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等官方机构,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二是搭建了以小企业管理局为主体的全国性科技服务系统,为市场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进而促进科技转移转化,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三是通过半官方性质的联盟和协会组织、科技孵化器、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办公室、某些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组织或机构等,为科技服务业提供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1.1.2 以欧盟、德国为代表的市场驱动型联盟发展模式

自2010年以来,欧盟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迅猛,而德国科技服务业领先于其他欧洲国家。由国家创新机构、各地区科技发展机构、高校及学院技术中心、各类商会组织等组成的欧盟创新驿站(IRC)是欧洲最为领先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转移的推动者,是欧盟实现市场驱动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力军,主要开展企业调研、评价技术需求、寻找技术供给方或合作者、提供支持及意见、签订合作合同等服务。德国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的突出特点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集聚,包括工业研究联盟、工业研究协会及行业协会、技术转移中心等[3]。这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修订、信息与咨询、技术转移与转化、申请科技创新补助经费、寻找欧盟范围内的合作伙伴等服务。

1.1.3 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直接支持模式

日本科技服务业采取政府直接支持模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实现了“产、官、学、研”紧密联合,实施重点化战略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一是注重政府宏观指导,加大资金投入。日本政府注重制定科技创新宏观战略规划和给予企业经济资助。一方面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重点产业或企业技术创新环境建设;另一方面给予企业资助,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必要时直接参与企业科技创新。二是设立公立实验研究机构、中小企业信息中心等机构,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及信息服务。三是政府限制国外资本在日本的直接投资,鼓励国内企业引进国外资本及技术,促进国内企业消化、吸收国外技术,推动国内企业技术创新发展。

1.2 国内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

我国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典型模式主要有以下4类:浙江的政府管理模式、北京的市场导向模式、江苏的创新平台模式、上海的全方位建设模式等。

1.2.1 浙江的政府管理模式

浙江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典型特点是政府强势推动,举全省之力共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大型综合型网上技术市场——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其体系架构包含省技术市场管理中心、11个市级市场、94个县(市、区)分市场和29个专业市场。浙江科技服务业由各级政府主导推动,发展具有特色:一是开创了“浙江的科技经费全国用,全国的智力资源浙江用”的先河,加速了国内技术资源的渗透;二是打造了规模化、集约化且具有“五个统一”(统一品牌、统一平台、统一数据库、统一安全系统、统一管理制度)的网上技术市场;三是网上技术市场突出了企业技术在技术市场的主体地位,实现技术市场的高效交易;四是采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模式,促进了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的有效融合。

1.2.2 北京的市场导向模式

北京依托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以中关村科技园为核心引擎,构建起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为源头,以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桥梁,以全国领先的风险资本与科技企业孵化体系为催化,由先行先试的政策保驾护航的科技服务体系。一是汇聚了全国最多高水平大学及科研院所的源头技术成果,为北京科技服务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拥有国内最大的技术交易平台——中国技术交易所,作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强势支撑。三是拥有全国领先的风险资本市场与科技企业孵化体系。北京有大量天使投资机构,全国1/3的创投活动发生在中关村科技园[4]。同时,北京集聚了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全国知名的科技孵化器运营公司,拥有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创业之路咖啡有限公司、北京多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等创新型孵化器。

1.2.3 江苏的创新平台模式

江苏充分利用创新平台支撑科技服务业发展。一是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形成了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常州科教城、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科技服务示范区。二是培育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如江苏省自动化研究所、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理工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等。三是搭建了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同时推动了科技创新创业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孵化器信息化管理,促进在孵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信息发布、交易和合作交流。

1.2.4 上海的全方位建设模式

上海充分利用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汇聚、对外科技交流合作水平高、高层次人才吸引力强等优势,构建了完善的科技服务体系。一是汇聚一批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上海拥有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等专业化、市场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其中,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经过短期发展,已形成以集中交易为核心,集基础服务、专业技术服务、资本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技术转移生态体系。二是大力推动国际技术交流合作与技术转移。上海是我国科技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窗口,其依托上海市国际技术进出口促进中心、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国际合作部等大型平台,在对外科技交流和国际技术转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三是大力提升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孵化能力。上海充分利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契机,着力提升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紫竹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复旦大学张江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技术孵化能力。四是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对在本地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专业人才,上海在落户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更能吸引科技服务业高层次人才聚集。

2 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广东科技服务业呈现良好发展势头。珠三角作为广东科技服务业的高度集聚地及发达地区[5],其发展模式具有特色。一是科技服务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截至2020年年末,珠三角各类科技服务企事业单位数量达3万多家[6],服务领域包含情报信息、检测、研究开发、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等,并形成了工业设计、创意设计、研发外包、科技投融资、科技集成服务等。随着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珠三角逐渐形成了园区科技服务、集聚科技服务、连锁专业科技服务、生产力促进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特色鲜明、独树一帜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二是科技服务机构趋向品牌化、规范化发展。截至2020年年末,珠三角科技服务业拥有多家广东省百强机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及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中心。三是形成有珠三角特色的生产力促进服务、专业镇创新服务、创业孵化服务、研究开发服务这四大科技服务支撑体系,特别是近年在科技创新重要源头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设了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两大“国之重器”。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2020年珠三角新增专利申请数量占广东全省的90%以上,且高度集中在深圳、广州、东莞、佛山、珠海,这5座城市是省内专利研发的重要区域[6]。2020年广东技术交易成交额3 465.92亿元,仅次于北京,其中珠三角技术交易成交额占全省的97%以上[7]。

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体系不完善。目前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已初步建立了科技服务业政策支撑体系[5],但是政府对科技服务机构的引导及管理力度还不够,各部门间的联动及监督管理机制还需加强及完善,政府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政策也不充分。二是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程度有待加强。珠三角大部分科技服务机构由政府相关部门创办或扶持,运营经费以政府扶持经费为主,盈利能力较弱;由于受到一定程度的政府干预,导致科技服务机构不能完全独立运营,无法实现市场化运营;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定位不明晰,竞争意识、服务意识缺乏,进一步影响着科技服务业的发展。三是科技服务业规模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广州和深圳作为珠三角科技服务业最为发达的两个城市,2020年广州科技服务业增加值为832.28亿元,占广州生产总值的3.3%[8],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其科技服务业规模也与北京具有较大差距[9]。2020年,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产值约占其国家生产总值的比值为5%,其中美国达到7.6%[10]。因此,珠三角科技服务业规模与发达地区仍存在一定差距。四是科技服务业的标准化建设不足。目前科技服务业需要完善的标准,包括科技服务业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资格与服务机构的认定标准、服务流程规范及标准、服务费用标准等。

3 国内外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对珠三角的启示

结合珠三角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经验,珠三角科技服务业应坚持市场化导向及加强政府引导,加强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大力培养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人才,因地制宜发展有地区特色的科技服务业。

3.1 坚持市场化导向、加强政府引导

从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市场化运作的科技服务机构最具生命力,如德国史太白技术转移中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珠三角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应遵循市场规律,深化改革和创新,建立市场化引导机制。一是大力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营,深化科技服务业改革;二是充分发挥协会组织在行业管理及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三是借鉴上海和江苏的做法,选择有地区特色的科技服务领域重点打造特色科技服务业,形成珠三角有影响力的品牌;四是支持广东省内服务机构与国外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合作,加强经验分享与交流。五是充分发挥政府在产业投入中的引导作用,强化科技金融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撑,包括积极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专项资金加大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大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业龙头及示范企业,鼓励资本化运营;将科技服务业重点产品和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的自主创新产品范畴,同时向社会推广。

3.2 完善科技服务业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无论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间接支持模式,还是以日本为代表的政府直接支持模式,国外先进地区都注重为科技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提供完善的政策和制度保障。因此,珠三角应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一是完善科技服务制度,重点是优化技术创新服务制度、成果转移转化制度、改革科研成果分配制度、推动创新开放合作制度、科技服务业人才培育及职业发展制度,为打造科技服务业良好生态环境奠定政策基础。二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科技服务业协同机制。学习浙江的先进经验,由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协同各地市乃至镇街生产力促进中心,打造覆盖珠三角大部分区域的协同科技服务网络,推动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及共同发展。另外,由省科技厅主导,建立同类科技服务载体的联盟机制,促进政府各部门及科技服务机构的联动,从而保证科技服务政策的有效落实及政策联动。三是大力发展民营科技服务机构,制定针对民营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措施,鼓励国有科技服务机构改制,进一步激发科技服务业的市场活力及提高服务能力。

3.3 完善服务体系,构建科技服务业创新生态系统

一是发挥行业协会及战略联盟的作用。扶持一批在省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科技服务业行业协会,鼓励各类科技服务组织围绕珠三角电子信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特色产业建立行业协会。推进战略联盟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机构的服务层次和水平。二是培育龙头科技服务机构。引导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并购或外包方式做大做强,打造科技服务业高端品牌;引入竞争机制,加强骨干科技服务机构科学化管理;研究制定省级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定期对国家级/省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咨询机构、科技信息中心、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机构等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绩效评估;推进全省生产力促进体系建设,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积极探索传统服务业态转型升级的新路径,开展基于技术集成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科技咨询和知识服务。三是积极推进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珠三角乃至省级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和网络,提供专业化、“一站式”服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专业性或综合性科技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珠三角重点行业,包括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材料等行业的科技服务业发展。

3.4 加快建设科技服务业人才队伍

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服务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珠三角的科技服务业应建立和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一是引导省内高校设立科技服务业相关专业,培养本科生、研究生等不同层次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鼓励高校开设科技服务相关课程作为选修课,加大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训、认证和辅导力度,提升科技服务业人才专业素质。二是充分利用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和扶持政策,引进海内外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建立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吸引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来粤创新创业[5]。三是加强科技服务业从业资质认定与管理工作。完善科技服务业职称评聘制度,推进科技咨询师、专利分析师、项目管理师、技术经纪人等培训工作,引导科技服务业形成一批支撑行业发展的骨干队伍。

3.5 持续创新发展模式

珠三角必须因地制宜地探索并形成切合自身实际的科技服务业发展模式,并做好持续创新的工作。一是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推进科技服务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科技服务机构跨界探索新领域,创新科技服务新产品。二是做好典型科技服务模式创新的宣传、示范与推广。三是鼓励科技服务手段创新。支持科技服务机构紧跟信息化发展潮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研究开发基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科技服务关键技术,大力提升科技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4 结语

珠三角是广东科技服务业集聚的高地,其发展对广东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起到带头作用、试验作用、示范作用。由于珠三角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有突出的优势,建议珠三角以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发展的战略支撑[11],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经验,深化科技服务业体制机制改革,构建科技服务业生态链,积极探索发展模式创新,加快推动珠三角科技服务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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