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双十一”已经演变成消费者一年一度的“购物节”,也成为了国内各界电商、网商的“掘金节”。很多人忘了,最初这本是属于单身者的“光棍节”(11 月11 日,源于这一天日期里有四个阿拉伯数字“1”,形似四根光滑的棍子。光棍在中文有单身的意思,所以“光棍节”是单身一族的一个另类节日)。在古代,“脱单”可不只是个人问题。如果你是一位向往古代生活的“光棍”,一心想回到古代找对象。你会发现,你面对的是“几多欢喜几多愁”。
我国古代,法定婚龄不仅有下限,还有上限。比如,晋朝女子的法定婚龄为下限13 岁,上限20 岁。到了20 岁还没有结婚,官府就会采取强制手段强行婚配。到了南北朝,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据记载,在汉朝,超过15岁还不结婚的女子,要被罚款。汉惠帝时期便有了明确的罚款政策:“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即年龄在15 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刘邦定下的税收办法,15 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 钱,称为“一算”,五算就是600 钱。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这个罚款标准,在当时并不算低。以当时的粮食均价每石100 钱左右的标准来算,600 钱可以买到六七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若不及时结婚,一年的口粮就没了。
其实,逼着让光棍们告别单身,并不是因为社会上的剩男剩女太多,而是为了充实国库。要知道,在传宗接代观念根深蒂固的古代,结了婚就得赶紧生孩子。孩子一出生,意味着国家可以名正言顺地多收一份人头税。
说到相亲,其实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古来有之。不过那时候它的名字叫“奔”。现在有一个词叫“私奔”,就是从古代的“奔”意思来的。
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男女交友的大聚会,其主题是“奔”,意思是与所爱的人一起出走。《国风·郑风》有云“出其东门,有女如云”。看吧,这相亲的规模还挺大,地点就在野外。时间呢,则选在草长莺飞的春天,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国家为单身男女创造这么好的机会,你可以和看对眼的姑娘小伙看星星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游玩中就把终身大事搞定了。
可能有人会问:我家祖传三代宅男,我不爱出门怎么办?这事还真由不得你。《周礼》中的《地官·媒氏》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也就是说,这项活动是由官方推动的,强制执行。如果有人宅家不“奔”,不参加聚会,就会受到处罚。
“仲春会”一般设在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后来的清明节男女“踏春”风俗,便受到了“仲春会”的影响。除了这一天,古代的上元节、七夕节也都是单身男女觅偶的良机,就连牛郎织女的神话故事也是古人编造出来动员广大男女青年早婚早育的。
除了通过各种方式鼓励“脱单”以外,历朝官府还出人出钱为剩男剩女解决人生大事。据记载,东汉光武帝时的九真太守任延可以说是为此操碎了心。九真郡为汉武帝灭南越国之后所设,位置在现在的越南。任延到任后,发文书给所属各县,要求男子年龄在二十到五十岁之间,女子年龄在十五到四十岁之间,都按照年龄大小结合。有贫穷而出不起聘礼的,就要长吏以下的官员各自从俸禄中拿出一部分救助他们。这一番操作下来,九真郡同时娶妻的有2000 多人。这些人纷纷表示:“使我有孩子的,是任君啊!”因此,许多人给孩子取名为“任”。
唐太宗时期,战争刚过,田地荒芜,劳动力不足。没有劳作就没有钱,没有钱就娶不起媳妇,没有媳妇就没有娃!没有娃就没有钱……陷入死循环!这该怎么办呢?唐太宗下了一道诏令,名为《令有司劝勉庶人婚聘及时诏》。大意是说:对于国内男女婚配问题,我很是焦心,特别是穷人家的!希望州、县的官员想办法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婚嫁的。如果男女自由恋爱,官员不得阻止;二十岁以上男子,十五岁以上女子,妻丧的男人和孀居的寡妇,鼓励他们结婚;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他们完婚。唐太宗还将找对象列入官员的年度考核,“刺史、县令以下官员,若能婚姻及时,鳏寡数少,量准户口增多,以进考第。如导勤乖方,失于配偶,准户减少,以阶殿失”。
古代男女婚嫁之事不仅关乎人们的生理需求,更关乎人口繁衍、社会稳定与家国的持续发展,堪称国家大事。可以说,古代为单身男女的婚配想尽了法子。在当时,为解决“剩男剩女”问题确实是行之有效的。想要了解更多古人的生活日常,可以读一读下列书籍。